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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3-05-25 17:42:02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公司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厂内生产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厂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

  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

  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

  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1月至12月)。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考核问责。公司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篇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健全省级及以下公路、水路管理部门、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协同监管、综合整治”的协调配合长效工作机制,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实现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设施齐全完好、防撞等级全面达标,公跨铁立交桥全面完成产权移交,机动车、船舶违法超限超载、违章驾驶引发的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事故大幅度减少,显著提升铁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健全完善事故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指标,对相关站段实行考核。因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2.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协调督促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机动车和铁路通航桥梁桥区船舶的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等严重违法行为,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协调各省级人民政府将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考核范围,明确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范,将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3.落实铁路监管部门责任。针对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按标准设置、防护等级不达标、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移交、维护管理职责不落实等行为,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汲取事故教训确定重点地段。分析研究辖区重点省份、地市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情况,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会同辖区内各省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共同研究梳理,分析确定事故易发、多发的公路、水路和铁路交汇和公铁并行交汇重点地段。

  2.研判安全风险。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分析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管理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3.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铁路运输企业会同公路管理部门、水路管理部门,全面完成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建库,按职责分工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

  (三)开展防护设施不良整治

  1.公铁并行防护设施整治。协调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铁并行地段靠近铁路的公路侧设置的防护桩(墩、墙)、护栏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护栏防撞等级不足、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整治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防护设施设备缺失、破损等问题,确保防护设施完好。

  2.公跨铁立交桥防护设施整治。协调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路跨铁路立交桥设置的防护桩(墩、墙)、防护网及安全警示标志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护栏防撞等级不足,跨越高速铁路的立交桥护栏防护等级宜按现行标准采用八(HA)级。整治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

  致防护设施设备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等问题,坚决防止车辆及其他物体坠落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限界。

  上述两款新增防护设施应严格执行现行标准,整治中相关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经费支出等按原铁道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铁运〔2012〕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3.公跨铁立交桥附属设施整治。协调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公路跨铁路立交桥安装的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强度不足等隐患,防止被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限界。

  4.铁跨公立交桥防护设施整治。协调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铁路跨公路立交桥的限高防护架、限高限宽标志未按标准设置,限高防护架防撞等级不足,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或破损后未及时加固、修复或更新,防范机动车卡滞、撞击铁路桥梁。

  (四)开展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

  1.道路标志标线整治。重点整治限速限重标志、标线、减速和引导设施等不按规定设置,缺失、不准或管理维护不到位。协调公路管理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相关管理数据。

  2.机动车违法装载、驾驶整治。重点整治违法超高、超重装载的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通行,在公铁并行交汇

  地段超速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指导铁路运输企业要及时将违法行为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五)开展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

  公铁并行交汇设备设施移交。督促指导铁路运输企业按规定将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并行地段防护桩(墩、墙)固定资产移交给主管部门,集中整治不按规定移交、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隐患治理不落实等问题。对于设备设施建设标准、交(竣)工验收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而无法移交的,应明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按程序组织移交。

  (六)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

  铁路跨越航道设备设施整治。协调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整治跨越航道的铁路桥梁不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管理单位维护不到位以及船舶航行不遵守通航净空高度和通航桥孔相关规定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1)认真学习领会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

  文件精神,充分理解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标准、具体措施、任务分工、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考核要求等等,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2)对照“主要任务”内容,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专业分类建立问题库,制定整治方案,指导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人民政府对接,对隐患问题进行确认。(3)主动与辖区相关省区人民政府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对接,协调明确相关工作方案,协商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二)重点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路局工作要求,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周密安排,及时解决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协调督促各级公路、航道管理部门及铁路运输企业,对排查重点内容逐项进行建档立册,明确每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具体地点、整治标准、整治要求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高铁沿线有关公跨铁立交桥移交、公铁并行交汇地段护栏管理、航道通行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逐项进行整治销号,同步推进京广、京九、沪昆等三大干线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于9月中旬、11月底分别组织开展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查。(2)强化责

  任落实。通过对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问题通知书、通报、约谈、问责及行政处罚等形式,加强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3)加强信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路局安委办关于建立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国铁安委办函〔2020〕10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及时建立《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责任清单》,奠定专项整治工作基础,并及时跟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每月20日前向安监司报送。

  (三)深入推进(2021年)。总结高铁和三大干线安全治理工作经验,重点推进客车径路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治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面推进辖区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经验,健全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方层面协同共管,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推动建立省级及以下公路水路管理部门、铁路监管部门、铁路相关运输企业之间“协同监管、综合整治”的协调配合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日常工作联系,落实工作部署,共同维护铁路运营安全,实现铁路运输安全有序可控。

  截止到2020年7月28日上跨并行隐患:共计2637处,已整改206处(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484处,已整改187处,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153处,已整改19处)。

  公铁并行专项整治月度推进计划

  阶段序时间

  安排

  号

  执行部门

  执法工作内容

  1.组织协调广西自治区交通厅、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推进广西自治区境内公铁并行、上跨桥梁、2020年办、监1跨航道桥梁专项整治工作。2.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疑难问8月

  管四题,开展相关协调工作。3.收集、梳理各省区、各铁路集处

  团公司专项整治情况。

  1.组织协调湖南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执法研究、推进湖南省境内公铁并行、上跨桥梁、跨航道桥梁2020年办、监2专项整治工作。2.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疑难问题,开展相9月

  管四关协调工作。3.收集、梳理各省区、各铁路集团公司专项处

  整治情况。

  排查整治

  1.组织协调广东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执法研究、推进广东省境内公铁并行、上跨桥梁、跨航道桥梁2020年办、监3专项整治工作。2.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疑难问题,开展相10月

  管四关协调工作。3.收集、梳理各省区、各铁路集团公司专项处

  整治情况。

  1.组织协调海南省应急管理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执法公司,研究、推进海南省境内公铁并行、上跨桥梁、跨航2020年办、监4道桥梁专项整治工作。2.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疑难问题,11月

  管四开展相关协调工作。3.收集、梳理各省区、各铁路集团公处

  司专项整治情况。

  执法1.做好相关工作总结。2.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违法行为,52020年办、监依法采取问题通知书、通报、约谈、问责及行政处罚等形12月

  管四式,加强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3.收集、梳理各省区、处

  各铁路集团公司专项整治情况。

  执法总结高铁和三大干线安全治理工作经验,重点推进客车径集中办、监路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62021年

  攻坚

  管四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公路、处

  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治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全面推进辖区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经验,健全保障铁路运营安执法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方层面协同共管,巩固专项行动巩固办、监取得的成果。形成省级及以下公路水路管理部门、铁路监72022年

  提升

  管四管部门、铁路相关运输企业之间“协同监管、综合整治”处

  的协调配合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日常工作联系,落实工作部署,共同维护铁路运营安全,实现铁路运输安全有序可控。

篇三: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充分运用科技和“互联网+”手段,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落地。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安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同各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尤其是公安(交警)、等部门同我局对营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信息的共享互通。鼓励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等技术服务。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作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现区域间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构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客货运输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实行死亡和较大影响道路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

篇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道路运输事故,根据自治区、全县和福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辖区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每季度召集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

  教育等关键制度,驾驶人和从业人员每年定期按时进行健康体检。(镇交通运输站按职责分工落实)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2020年起,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派出所牵头,镇交通运输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相关部门配合)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政府官网、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安全生产信用良好的企业,在官网、公告栏、公众号等平台上表扬,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学习借鉴经验,同时对失信严重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让其他企业引以为戒。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镇人民政府牵头,镇交通运输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财政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对于重大事故的发生,一定要加强事故原因的分析,找到事故源头督促其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人。约谈责任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重视企业从业人员

  交通运输安全的教育;加强摸排,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协助相关部门,将其清退出道路安全市场。(镇人民政府牵头、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镇交通运动站,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对于事故多发的地方,加大应急救援力度投入,多设警示标志及急救电话,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在事故多发路段,设置定点存放道路清障救援物资,一旦发生事故,过路群众能够及时设置道路障碍,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派出所、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牵头,镇交通运输站、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购买监管。加大监管力度,监督企业不能购买未经查处购买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一旦发现,严肃处置相关企业负责人。(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落实)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点。加大对小轿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维修点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全镇基本消除小轿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等无法违规突出问题。(镇交通运输站按职责分工落实)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为了进一步保障货客车运输安全,加大对前轮爆胎应急装置的宣传,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按照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和《自治区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19]24号),定期检查我镇公交车驾驶室防护隔离设施的改造和增设工作,相关乘客安全警戒线,警示标识标语等是否齐全。(派出所、镇交通运输站按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镇交通运输站及相关部门配合)

  5.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的监管力度,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排查其是否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发现其不按照规定私自改变使用兴中、转移所有权或转出登记地等,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严格限制道路客运企业新增57座以上的客车,严格限制道路客运企业调整现有57座以上班线客车和卧铺客车的运行线路,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派出所牵头,镇交通运输

  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倒逼他们注重道路运输安全,从而保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镇交通运输站、派出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监督企业制定完善从业人员招聘制度,对于从事交通运输的从业人员,一定要格外注重他的交通违法情况、身体健康及自身素质修养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经警示教育还屡犯者,为了从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企业应当依法对其进行解聘。(镇交通运输站牵头,派出所配合)

  3.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在事故多发路段及事故多发时间段的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尤其是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利用横幅、广播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协助交管部门加大无证驾驶监管力度,对于街头无证驾驶人员依法扣除驾驶车辆,并让驾驶人在路段帮忙指挥交通,对他人也起到警示作用。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镇文化体育广电站、镇交通运输站、派出所、教育组

  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运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镇交通站要根据市场监管管理所推送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排查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及时将信息通报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交通运输站等部门,并组织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出租车运营服务乱象和非法营运行为。(镇交通运输站、派出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部门配合)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约谈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镇交通运输站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明确的职责权限,逐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维护计划、车辆维护记录以及车辆定期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执行情况等,检查结果应纳入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范畴,并与客运班线招标和运输车辆审验直接挂钩。二是检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维护规范的情况,检查结果纳入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范畴和诚信管理体系。三是检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执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查、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和燃料消耗量核查标准和规定等的情况,对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检测结果以及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处理。(镇交通运输站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部门配合)

  4.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对站内人流、车流的分流、分区管理,改善站内秩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镇交通运输站牵头,派出所及相关部门配合)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司乘人员在客车运行途中加强安全监管的管理措施,研究建立加强省际、市际客运班车中途停靠休息点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制度。(镇交通运输站牵头,派出所及相关部门配合)

  2.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镇交通运输站、派出所、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不允许使用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作为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

  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开展校车使用单位和校车服务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校车准驾证、行驶证、校车标牌、安全技术检测合格证、车辆保险、GPS记录、学校上下学交接手续、随车照管员职责落实、校车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教育组、派出所、镇交通运输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加大对农村出行的监管力度,严禁乘坐面包车出行,对摩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载客。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镇交通运输站、派出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加油站路口、村委拐弯路口等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超车等突出违法行为。(镇人民政府牵头,镇交通运输站等相关部门配合)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继续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推进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动态监控服务,中小运输企业可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在当地具备场地、硬件、人员等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镇交通运输站负责)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保证举报人信息安全。采取交叉执法、联动执法、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建立多部门多层级共享的信息平台,包括网络舆情的掌控和举报信息渠道的拓展和收集,优化信息勤务,利用科技手段应对日趋复杂的非法营运形势,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镇交通运输站、派出所按职工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严格对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等相关条款规定,对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撞栏、防坠垫、防眩设施、声屏障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科学判定是否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确保城镇道路安全运行。(镇交通运输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闲在

  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十字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镇交通运输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

  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5目前报送镇党政办汇总后上报市交通局、市公安局。2022年12月1日前,交通站、派出所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报送这党政办汇总后上报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成立镇政府牵头,镇交通站、派出所、农业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镇文化体育广电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全镇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福旺镇人民政府镇长戴宗局任领导小组组长,交通站站长秦永香、派出所所长马起超、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苏耀德、文化广播站站长王文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范先平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易方锋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

  完成到位,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镇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中的黏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篇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X年是深化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关键之年。为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X年及前三年平均数稳中有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不超过控制目标,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总目标,根据《X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X年工作措施》(X政办〔X〕93号)和《X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X政办〔X〕36号),特制定“三年提升工程”X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道安整治工作格局,切实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1.持续完善“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社会化。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区道安办每季度、镇(街)道安办、部门每月分析研判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落实月、季度通报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平安、精神文明创建、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的考评内容,严格责任考核,进一步提升道安综合整治成效的考核比例权重。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安办、交通局、X交警大队、区综治办、文明办、效能办。

  3.将道路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道安办日常运作等“三年提升工程”相关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筹措机制。足额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隐患整治财政补助资金应重点向山区倾斜,并及时兑现到位。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加强示范劝导站建设完善、规范管理和验收,加强劝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年内按照劝导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并实施常态化交通劝导工作,力争X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辖区农村劝导站全部建设任务。交通安全协管员、安全员、劝导员工作经费由区、镇(街)两级承担。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地段执法劝导力量投入,落实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狠抓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员、涉牌涉证等违法查纠和劝导。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农机总站。

  5.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问责措施。制定道安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倒查,对道安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的镇(街),区道安办要会同安办等部门进行通报、警示、约谈,直至倒查追责。一年内发生1起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事故的,所在镇(街)应于10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第2起5人以上死亡事故)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抄送区安办、道安办。一年内发生1起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所在镇(街)应于5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第2起3人以上死亡事故)发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抄送市安办、道安办,区安办、道安办。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安办、效能办。

  6.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年度道安综合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的考评办法。总结推广道安工作先进经验,年终对从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持续推进呈街道化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临水、临崖防护措施,夜间照明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分局、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

  2.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路段纳入下一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7月底前完成全区118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任务(其中:完成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整治危险路段11处;完成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整治危险路段6处;完成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整治危险路段101处;年内完成省、市下达我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任务;年内完成农村公路改造和建设任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以及公路危桥改造计划任务)。对隐患路段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区安办、道安办应深入调查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涉及源头管控、整改措施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应提出倒查、追责意见,并报市安办、道安办。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公路分局、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区安办、道安办、住建局、财政局。

  3.严格执行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今年根据省、市关于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新建或改建项目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强制规定,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达100%。加强与既有公路、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交叉口的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分局、发改局、X公安分局、区安监局、铁办。

  4.完善中心城区、农村道路交通规划,按照市政府的建设计划,配合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完善主次干道网,加大支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配合做好增设公交专用道、单行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和渠化路口,改善交通微循环。发展慢行交通网络,进一步减少“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现象。年内中心城区新增及改造8公里城市道路,重点实施X大道四期、罗龙路改移、北三环等道路建设项目,打通一批盲肠路,方便交通出行;年内中心城区新增公共停车位1500个以上(含社区公共停车场500个);年内计划在部分拥堵道路新建4座以上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不断推进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建设,方便市民安全出行。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分局、X交警大队。

  5.清理并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持续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及校车停靠站点建设,治理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公路分局、教育局、住建局、执法局。

  6.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深化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于X年9月部署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路警联勤联动,超限率严格控制在4%以内,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治超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考核。按照《关于调整和设立部分重要公路路段超限超载检测站的函》

  (X政办〔X〕46号)及《关于按计划安装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施的实施方案》(X高路政〔X〕39号)规划建设要求,扎实完成X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入口“黑名单”车辆禁入机制,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货车进入高速公路。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X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

  三、突出重点源头管理,完善道安整治长效机制

  1.夯实车辆摸排基础工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重点车辆(大型公路客运、大型旅游客运和“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的监管,落实动态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辖区车辆台帐,并报区道安办;督促企业规范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做好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检定工作,构建全覆盖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落实“两客一危”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危险品检测仪安装率达100%;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售票厅、候车厅、发车区、进(出)站口等重点区域动态视频监控安装率达100%。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农机总站、住建局、教育局、质监局。

  2.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推动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督促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严把驾驶人聘用资质审查关,督促落实“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及时办理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和交通违法处理。对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以上(含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严肃查处,3年内不得新增班线和车辆。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X交警大队、区安监局。

  3.持续开展客运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摩托车无牌无证、报废、汽油机助力车(超标电动车)无登记上路行驶常态化的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常态管控机制,严查摩托车超载、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建立月、季度通报制度,并报区道安办。

  责任单位: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残联。

  4.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严格合标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有效落实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加强电动自行车的路面监管,严禁无牌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X交警大队、区工商局、质监局、经信局。

  5.强化渣土车安全监管,夯实渣土车摸排基础工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建立月、季度通报制度,并报区道安办。

  责任单位: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强化多功能拖拉机管理,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区农机总站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并报区道安办。

  责任单位:区农机总站、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

  7.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和录入校车信息,规范校车审批、标牌办理和档案管理。公安交警定期将校车、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并报区道安办。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

  8.强化旅游客车安全管理工作。交通部门全面实行省际旅游包车业务的网上申请和办理,严格资质准入条件。旅游部门强化对旅行社租赁有资质旅游客车的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旅行社违法违规租赁旅游客车行为。区交通局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并报区道安办。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旅游局、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

  9.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管控,在用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率100%。交通、质监、安监、住建等部门要组织对危化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有槽罐车充装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充装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充装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检查充装车辆的资质和手续,严禁超装、错装、混装。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源头关。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质监部

  门要加强对槽罐车的承压罐体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充装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范。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质监局、安监局、住建局、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

  10.持续深化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和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系。交通部门加快推进驾培行业诚信体系及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加强驾培行业日常监管,将诚信监管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驾培投诉处理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汽车类驾驶人自主报考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着力优化考点布局,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改进考试组织,严格考试监督问责,不断提升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加强重点驾驶人管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率不低于99%,校车、大型客车驾驶人审验率不低于99.5%;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对其降级或公告作废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率达100%。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X交警大队、农机总站。

  11.严格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规范机动车检测收费,督促机动车辆检测机构全面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X),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并规范检测企业内部管理和员工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公正、有效。

  责任单位:X交警大队、区质监局、工商局、物价局。

  12.严格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维修站点。加强企业资质巡查,强化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的考核,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承修报废汽车、擅自改装汽车或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出厂合格证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加强对摩托车修理行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使用性能、增大尾气排放等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打击力度,分类开展车辆维修、报废车辆回收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X交警大队、区农机总站、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

  13.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及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做好客运车辆夜间停车休息点的服务、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消防大队,X交警大队,X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

  14.继续调整完善长途客运班线,停止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将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安保纳入属地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治安巡查,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X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

  15.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活动。按照《X市关于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活动实施方案》(X政办〔X〕214号)、市道安办《关于继续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X道安办〔X〕26号)要求,各镇、街道制定辖区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实施方案,年内全区70%的村(居)达到创建并通过区级标准验收,并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情况作为验收“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的必备条件。全区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工作,至少创建2个“平安农机”示范镇。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道安办、农机总站。

  四、完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1.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向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单位及道安办通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情况;交通部门每月向区道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道安办通报营运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跨省营运班线基础信息及变化情况;X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每月向区道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道安办通报“黑名单”车辆信息。

  责任单位: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旅游局、X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

  2.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道安整治中各自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各相关部门建立季度通报制度。

  责任单位:区道安办、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安监局、发改局、质监局、工商局。

  3.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规划,推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化。建立交通管理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加密公路主干线交通安全监控设施,推进交通管理各相关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执法站软硬件设施,加强运行管理,依托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开展布控拦截,充分发挥实战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深化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建立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推动实现依法严管常态化、交通设施规范化、交通组织合理化、勤务管理精细化、指挥调度现代化。

  责任单位:X公安分局、区交通局、X交警大队、公路分局。

  4.加强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长隧道、长下坡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成覆盖全区车辆维修救援网络,实现中心城市、重点干线之间1.5小时现场救援维修。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卫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落实重要道路、重点时段路面执法力量,提高执勤执法工作成效。围绕防事故,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组织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醉(毒)驾、非法营运、客运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围绕保畅通,在城市道路严查机动车加塞、乱掉头、乱停放,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道行驶,电动自行车无牌、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影响通行秩序的重点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农机总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春运、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时期等专项部署,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整治。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等,根据辖区实际,针对突出问题,确定查处重点,适时组织区域性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认真组织每月逢六逢九开展全省交通执法统一行动,常态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农机总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着力解决基层难点问题,有效落实惠民便民措施

  1.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指导意见》(X公综〔X〕456号)、《X市加强摩托车管理实施方案》(X政办〔X〕298号)精神,实施摩托车带牌销售、注册登记、驾驶证培训等惠民便民措施。

  责任单位:X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委出台的惠农政策,做好免征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等工作。延伸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服务窗口,方便农村群众办牌办证。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质监局、农机总站、X交警大队、X市保险协会。

  3.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处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及时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助。联合保险协会等部门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持续推进事故快处中心建设,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处理,保障公正快速化解损害赔偿纠纷。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X交警大队、区人民法院、X市保险协会。

  4.继续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在基层设点开展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农机总站。

  5.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顿行动,提高城市交通管理专业化水平。合理规划机动车停车场(含立体式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渣土消纳场的建设,组织查处并纠正随意变更地下停车场等停车设施用途的违规行为。加强对公交专用道、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充电桩规划及建设。继续提升公交便民服务工程,协调新增公交场站,新开线路,延伸优化公交线路,新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住建局、X土地分局、X交警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根据辖区实际,科学规划设置农村客运线路与班次,提高实载率及发车频率,扩大客运班车覆盖面,提高通达性,满足农村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民众文明出行意识

  1.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以政府为主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X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X政办〔X〕122号),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和支持;全方位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进程。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在政府网站、主要报刊、电视台设立1个交通安全宣传专版(专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题报道,推动电视、广播等常态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明确投放内容和投放频次。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常态机制,扩大交通志愿者队伍,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覆盖辖区主要交通路口、路段及重点区域、主要时段的交通秩序疏导、劝导工

  作,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管理,积极组织志愿者不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道安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提高宣传活动的策划水平,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重视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围绕各阶段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加大违法大户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继续贯彻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方针,严格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中小学生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不少于4次。推动农村地区常态化宣教工作,落实村交通安全广播,电影放映前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片安全出行提示等,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不断强化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中小学生群体的安全规则意识。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司法局,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功能,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力争建设完成1个以上面向农村儿童、青少年或机动车驾驶人等的交通安全专项型宣传基地。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宣传挂图等作品创作、征

  集,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鼓励和推动宣传作品的创作和应用。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和农村广播等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区委文明办、区司法局、区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篇六: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方案

  202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方案1如果你正筹划端午假期出行,碰上有赶夜路行程的旅行团不要报了,凌晨2时至5时,在"车"上的游客必须到"床"上。如果你准备考驾照,可提前看看半年一次的学员成绩表和质量单。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根据《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至内,将集中车轮下的"老虎"进行整治。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等道路将被重点做排查,老路、新路不合格就会封路。

  旅游团赶夜路喊停凌晨2~5时长途车必须休息

  大巴车上赶夜路?这样的旅游方式不仅OUT,也要被安全规定请出局。根据方案,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推行接驳运输。旅游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违规将对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处罚。

  另外,公安、商务、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将对拼装车、改装车的各个环节进行围追堵截,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而接下来的三年内,渣土车、水泥罐车将实施24小时动态管理,道路营运车辆将安装GPS监控。

  在校车管理上,年底前,将完成全市校车数量、车况排查,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校车服务经营许可才能上路,校车驾驶人也要进行专门资格审查。

  三年修缮34座危桥高速公路将建气象观测站网

  据大河报等媒体报道,曾号称郑州"南大门"的十八里河桥修修补补过,曾号称"亚洲第一桥"的刘江立交桥也宣告"濒危"过,中州大道石化路危桥等更是被居民担心来辆重车会不会被压塌,很多危桥因为找不到"娘"管而多年失修。根据方

  案,郑州市每年加固危桥不能少于10座,34座危桥在活动期间全部完成改建、加固到位。

  根据方案,今年郑州市将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工程80公里;前完成50公里危险路段的整治任务,每年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不少于200公里。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里程数字上来说,郑州市的道路安保所占比例不高,但是作为全省公路网的最密集处,有十多条国道、省道、高速等从郑州经过,它们的质量至关重要。

  记者了解到,在高速公路和国道重点干线的沿线,将按标准建设交通气象观测站网,而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连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将特别保护。暴雨、浓雾、冰雪、霾、高温等恶劣天气下,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预报预警系统。

  通过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发现、通过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指挥、通过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拦查的三位一体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将在底基本建成。

  新路、老路不合格就封路重点治理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

  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等危险路段已经榜上有名,将被做重点排查治理。公安部门将对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将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交由相关部门整改。

  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没有依规配套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的,发改部门不予批复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项目,不得通车运行,对已经开通但尚未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将于下月1日前验收完毕,逾期未验收合格的停止运行。

  驾考更难驾校好选驾校需每半年晒学员"肇事单"

  驾考太难?未来可能更难!驾校难选?良莠或将一目了然!根据方案,复杂路面及意外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等项目将在驾校培训加重分量。司机出事,驾校也将

  "连坐",安全监管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根据方案规定,驾校需每半年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肇事率等。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是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出事故不能拓展新线重大责任事故运输方停业

  对于运输行业,没有"安全帽"将失去拓展新业务的机会。根据方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准予恢复,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停业整顿后仍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客运等车辆的诚信考核,还将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

  根据方案,对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对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评选资格;对于在事故中营运单位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要依法追究驾驶人所在单位责任;涉事驾驶人在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等各个管理环节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202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方案2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二、加强宣教,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及广大群众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4月份以来,利用各单位、客运站等led显示屏和公交车等车载视频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片,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工作

  根据重要时段、节点特点,积极应对春运、夏季高温、汛期、雨雪天气、节假日、高考期间、国庆期间的运输安全工作,使专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20余次;

  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4.5事故和5.10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6.17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监管,强化日常管理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2.打非治违工作。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大力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今年4月以来,出动执法车辆375台次,稽查执法人员1865人次,检查车辆5111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5台,其中已处罚非法营运“黑车”35台;

  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4月以来,我局组织检查组50支,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200余处,并整治了1058处,其中清理水毁塌方10余处,安装标志标牌30余套,波形护栏1000余米;

  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2555.6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11.9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方案,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雨情等,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做到定岗、定时、定位、定责。从5月1日起至今,按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并做到一天一记录。

  202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方案3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

  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

  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202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方案4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

  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篇七: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

  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

  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

  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

  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

  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

  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

  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

  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

  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86—

  2.

  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

  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

  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

  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

  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

  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

  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

  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

  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

  惩戒。

  4.

  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

  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

  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

  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

  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

  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

  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

  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

  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

  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

  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

  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

  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

  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

  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

  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

  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

  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

  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

  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

  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

  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

  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

  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

  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

  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

  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

  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

  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

  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

  驾驶。

  4.

  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

  分发挥市场调3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

  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

  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

  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

  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

  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

  产品召回力度。

  5.

  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

  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

  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

  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

  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

  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

  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

  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

  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

  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

  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

  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

  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

  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

  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

  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

  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

  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

  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制度。

  2.

  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

  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

  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

  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

  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

  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

  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

  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

  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

  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

  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

  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

  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

  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

  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

  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

  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

  极培5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

  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

  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

  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

  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

  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

  法、安全、规范经营。

  2.

  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

  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

  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

  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

  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

  关证照。

  3.

  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

  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

  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

  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

  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

  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

  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

  客运安6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

  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

  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

  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

  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

  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

  客等行为。

  2.

  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

  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

  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

  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

  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

  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

  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

  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

  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

  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

  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

  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

  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

  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

  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

  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

  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

  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

  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

  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

  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

  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

  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

  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

  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

  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

  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

  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

  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

  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

  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主

  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

  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

  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

  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

  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

  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

  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

  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

  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

  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

  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

  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

  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

  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

  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

  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

  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

  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

  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

  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

  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

  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

  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

  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

  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

  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

  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

  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

  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

  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

  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

  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

  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

  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

  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11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

  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

  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

  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

  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

  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

  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

  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

  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

  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

  得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

  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

  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

  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2022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总结全

  国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2(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

  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

  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

  推动落实责任。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

  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

  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问责。

  (三)

  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

  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

  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

  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

  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

  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

  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

  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

  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

  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

  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13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

  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

  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14

篇八: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客滚船等“四类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没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暑,突出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翅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场净空环境的行为。

  2.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果。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

  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

  3.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数、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四是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城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

  4.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省级全覆盖、市级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5.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琼州海峡、渤海湾、台湾海峡、长江干线客(滚)运输、岛际涉客运输和封闭水域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滚装、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

  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船维修保养。

  6.开展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研究危险化学品货主高质量选船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舶洗舱站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强化体系运行监督管理。严格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管理,严厉查处瞒报、谎报等违法行为。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水城航行。

  7.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组织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单位2022年6月底前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情况分类予以整治,开展除险加固工作。

  8.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极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9.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坍塌、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险性事件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10.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城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

  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央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

  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哺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3.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的八部委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加强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合作,推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各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

  4.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都门沟通合作,如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的要求,加强驻港监管,推进实施“港长制”。推动开展追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落实“港长”管港管人管渔管安全的责任,依托渔港综合管理站,优化执法力量驻港监管,实现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渔船进出港报告为抓手,建立以船长报告为主、船舶“监护人”和基层渔业组织报告为辅的进出港报告机制,明确渔船出港前24小时之内要及时报告。做到已报抽查、未报必查,对未报告或检查发现问题的渔船,视情节轻重纳入安全记分管理或停航整改。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实施常态化的泊港渔船登临检查制度,严防渔船“带病”出港,把渔港打造成渔业管理的“岸上堡垒”。

  6.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针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擅自拆卸、故意关闭渔业无线电设备,擅自擦写篡改电台识别码,设备信息未登记备案,以及“船码不符、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与推广应用,规范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管理,加快实施“宽带入海”,切实提高险情事故应急处置和搜救成功率。推动建设,业与海事系统航行安全和海上搜救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开发基于自动识别技术的商渔船防碰撞预警系统,推动实现商渔船防碰撞合理自动预警、即时规避。

  7.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针对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的突出问题,动员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渔业船员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职务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岸上排、港口堵、海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铁配

  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指南,拓宽培训渠道,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及时公布考试题库,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教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切实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

  8.开展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针对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船舶老旧、公司经营规模小散弱、岸基支持保障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改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建立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息洽理台账,督导企业限期整改销号。

  (五)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容量总量控制。对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装卸、储存的港口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新、改、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批制度。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有关要求,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2年底前停止使用;其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2年底前停止使用。

  2.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

  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4.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等规章制度,厘清渔业安全管理职贵边界和权责清单,明确船籍港和靠泊港的管理职责。修订完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紫、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无线电管理等相关规定,督促地方理顺渔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渔业安全治理体系。

  (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口所在地政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器消防救授真火实训基地。二是督促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三是建设水上交通缘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四是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要求,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港政、海事、海关等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通报,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五是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教生及通信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渔港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船安全适航水平。

  3.提升交通运输与渔业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教授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

  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民航“三基”建设。一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意识建设。实现执勤管理程序落地、职责履行到位,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操作随意、懈怠麻痹、在岗谋私以及擅离职守等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科学设置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强化培训质量监督,严把考核关口,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确保培训计划满足实际需要。

  5.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2022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安装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加强危险货物储罐的定期检测。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2022年底前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港口客运企业按规定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包括车辆安检设备)、身份证识读设备等,加强安检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储存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用电等特种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

  6.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增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8.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鼓励发展渔民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在渔业领域全面实施,指导渔业保险规范有序发展。指导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依法依规做好新设保险机构的筹建、报批、登记注册和业务开展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渔业产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机制优势和渔区经济社会“稳定器”“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渔民因灾致贫返贫。

  三、时间安排

  从2022年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洽(2022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2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交通运输与渔业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部门、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2022年12月,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分别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国务院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与迪业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篇九: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7道路运输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平安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

  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方法、重点

  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平安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

  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

  平安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平安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

  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

  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

  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平安责任体系。

  1.催促落实企业主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平安生产、道路交通平安和运输管理

  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完善

  平安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平安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

  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86—

  3.严肃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

  协同,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

  ”黑站点

  〃“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毕竟、从重

  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平安防护保障。

  .全面排查道路平安风险。深入实施马路平安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

  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激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马路

  根据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马路灾难防治。根据事

  故调查状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

  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平安设施和交通管理设

  施。

  .加强道路应急保障。推进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

  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

  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

  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

  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平安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激励各地结合交通平安

  实际和事故状况在国省道交织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

  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

  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

  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协同,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

  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

  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运输、公

  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平安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

  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

  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

  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

  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

  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

  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阅

  历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

  全道路运输平安隐患排查和平安预防操纵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

  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稳定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

  入分析道路运输平安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

  和理由,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

  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平安整治行

  动开展状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2022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总结全国

  整治行动开展状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

  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战胜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平安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

  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

  协作协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催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加强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

  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

  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

  输平安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加强人力、物力和财

  力保障,加大对马路平安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

  村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

  法工作机制,凝结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

  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

  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激励企

  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

  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催促

  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

  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重的社会气氛。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视和舆论监

  视,激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

  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

  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结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

  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平安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

  重大事故隐患和平安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

  会共治的良好气氛。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平安生产失

  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平安生产

  守信鼓舞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

  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平安责任事故

  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理由调查分析,督

  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

  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

  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平安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

  门、行"也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平安生产条

  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

  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

  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合理救助“四位一体〃联出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平安源头整治。

  .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

  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

  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

  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当即整

  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分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

  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点的反响处理制度。

  .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

  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

  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根本消除货车

  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

  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提升客货车平安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催促生产企业

  提升车辆平安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

  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加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

  物罐式车辆平安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激

  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

  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平安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

  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平安驾驶。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平安关口,严禁为

  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

  理作用,激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

  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

  质信息比对核查,对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

  的,机动车所有人应率先取得

  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

  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点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

  大中型客、货汽车缺点产品召回力度。

  .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

  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

  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

  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

  中止经营、从严处分。已到达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

  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平安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

  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点产品召回。

  .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

  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

  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催促

  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

  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肃

  打击非法拆解企业,阻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

  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

  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

  路运输企业主要负

  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催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

  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

  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

  方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

  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

  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催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分

  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

  约车合规化进程,严肃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

  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

  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

  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总分值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

  车辆规范使用平安带宣传提醒。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

  “突出违法车

  辆〃

  “典型事故案例〃

  “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平安隐患清理力度。

  .推动企业规范经营。激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

  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

  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

  批的连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状况定期通报反响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

  理服务,加强网约车平台企业平安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平安

  事故报告,催促网络平台企业依

  法、平安、规范经营。

  .健全平安隐患治理机制。催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

  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操纵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

  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平安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

  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催促客运企业严格

  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平安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或者发生平安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

  办,催促及时消除平安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地方人

  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撤除其有关证照。

  .加强汽车客运站平安监管。严格落实《反可怕主义法》《汽

  车客运站平安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平安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平安源头管理。加强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平安检

  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

  务质量。加强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平安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

  运车辆阻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平安治理。

  .加强旅游客运平安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旅游客运安

  全管理的指导看法,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平安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平平安

  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平安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

  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

  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

  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视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

  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加强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

  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严格长途客运平安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

  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方法(试行)》,规范长途客

  运接驳运

  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时至5时中止运行或接驳运输状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视检

  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平安规范运行。

  .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

  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

  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马路收费

  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

  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

  及其处分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

  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

  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平安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工作的看法》和交通运输部等

  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平安管理方法》,监视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

  验、记录制度,切实加强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

  条平安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

  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平安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

  力。

  .落实校车交通平安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平安管理条例》,依法

  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开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

  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开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

  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

  退出期限,完全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催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

  者严格落实校车平安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

  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

  行平安水平。

  .加强农村交通平安监管。严格依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

  条件审核规矩》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

  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

  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

  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平安监管,阻

  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

  强日常监管。

  .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

  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

  车监视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交通平安状况

  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

  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主运输招投标,催促企业完

  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

  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

  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阅

  历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马路、普通国

  省道、农村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

  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

  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催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

  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

  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

  技术服务,提高动

  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

  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分标

  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

  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

  统记录的疲乏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态运行信息共享。

  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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