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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5篇

时间:2023-05-16 16:48:02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保运输、保安全、保稳定”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问题导向,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持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创建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道路班线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屏蔽动态监控信号等违法行为;查处班线客运车辆站外揽客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客运站违规接纳无证、不符合进站条件的车辆进站经营和车辆不进站经营行为;查处公交车不按班线运行、长线短运等行为。

  (二)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经营行为和旅游客运车辆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班线客运经营行为;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

  事道路班线客运和黑出租经营行为;打击汽车站周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打击未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行为;取缔火车站、汽车站违规停靠点,打击非法出租车经营行为和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

  三、组织机构

  成立X县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组长:X副组长:X成员: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X兼任,副主任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X兼任。具体负责“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交通局:负责摸排非法营运车辆活动情况,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移交并协助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二)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专项整治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主要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规范管理,对暴力抗法人员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X

  镇政府做好火车北站违法停车场的取缔工作。

  (三)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公交停靠、巡游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的选址规划、站牌建设、车位划定等工作。

  (四)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设置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管理;负责城区道路道沿石以上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位、点)设置和管理。

  (五)自然资源局:配合X镇政府做好火车北站违法临时停车场取缔工作。

  (六)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出租车计价器的年检计量管理、双燃料车载燃气瓶运营客车的监测年检计量等工作。

  (七)物价局:监督各出租车公司、客运企业、出租车经营业主、营运客车主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经物价部门审核的客运票价政策及优惠政策。

  (八)信息办、广电中心:负责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X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取缔火车北站违法临时停车场。

  (十)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检查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五、实施步骤

  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从X年2月1日开始至X年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2月1日至2月底)。制定印发“打非治违”工作方案;逐级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统一思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站外揽客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和支持打非治违,坚决不乘坐黑车,不站外乘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力量开展整治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部署“打非治违”工作,为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本次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3月1日至6月底)。坚持宣传、整治同步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警力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X年7月1日至7月底)。各成员单位对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望”,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和健全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共识共动。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相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年元月23日X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播出的我县道路运输存在问题以及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切实提高政治自觉,加强

  组织领导,做到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夯实责任,密切协作。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服从指挥,采取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等方式,形成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切实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环境。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畅通信息,完善机制。“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艰巨。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将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措施等以简报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置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剖析典型案例,强化社会共识。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篇二: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当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领导参考决策,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20xx年)、《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令第63号,xx年)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20xx年)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杜绝公交车、出租车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驶守法率明显提高。

  (二)城市客运行业整体形象、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城市客运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市政公用车辆全部上牌,守法行驶和安全作业。

  (四)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驶现象明显减少,基本消除不文明、不安全的驾驶行为。

  (五)非营运车辆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六)杜绝校(园)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七)城区街道车辆依法依规有序停放。

  二、整治内容

  1.公交客运车(包括在市城区有站点的公路客运车辆)。重点整治公交客运车辆不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超速、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闯红灯、越线行驶,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出租汽车。重点整治出租汽车因抢客、炒卖牌照等制造群体性的事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整治出租汽车乱停乱靠、闯红灯、随意掉头、占用公交车站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出租汽车违背乘客意愿强行拼客、拒载、乱收费、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利用电台闲聊等不文明不安全驾驶行为。

  3.市政公用车辆(包括市政环卫车辆、行政执法用车、绿化维护车辆、道路施工车辆、水电气维护车辆等)。重点整治市政公用车辆不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闯红灯、越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务车辆。重点整治公务车辆不按规定停放、闯红灯、越线行驶、违规掉头,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5.非营运车辆、农用车、低速汽车、摩托车。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上路行驶以及低速汽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等非法营运活动;整治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及摩托车非法占用机动车道、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6.渣土车管理。重点整治渣土车车辆超限(超长、超高、超宽)、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志灯以及车辆未按规定使用GPS动态监控装置等行为,加大对渣土车“滴、漏、飘、撒”以及偷倒、乱倒渣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7.校(园)车管理。严格贯彻《校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20xx年)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xx〕53号),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校(园)车的排查、上报,杜绝校(园)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开展宣传,及时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整治工作经费,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善公交车候车亭和站牌的建设,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的管理,制止、查处违法占破道路、违法占用道路施工等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客货运企业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核,清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清查未上户客货运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客货运企业法人安全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守法教育,严格行业准入,严格对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的考核奖惩。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健全我市城区城市客运市场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整治公交客运车辆、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核实所辖单位无牌车辆情况、自制号牌车辆情况,登记造册后积极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联系,督促做好上述车辆的上户工作;负责安排指导城管执法队员、市容环境监督员劝导、制止、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马路市场、摊担,加强对辖区内渣土车辆的运输管理;派出10名城管队员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指挥,集中整治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道路两旁单位门前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具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确定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管控区域、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集中整治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农村中队要突出对校(园)车的管理和低速汽车、三轮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整治。各派出所要积极参与,确保整治成效。

  市教育局:指导、监督辖区内学校建立健全校(园)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园)车的排查,并积极配合市教育、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校(园)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劝导、制止、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的马路市场、摊担。

  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查。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7月~8月)

  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整治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

  1.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教育引导好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2.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组建工作组上路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并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和暗查、白天巡查与夜间轮班值守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群众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城区等重点部位的非法客运车辆。

  3.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的领导力量、工作人员是否到位;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2月)

  1.整章建制。推进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化服务,制定相关服务规范,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全面落实车辆的车容车貌、设备设施、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服务的各项要求,逐步提高驾乘人员文明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依据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城市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完善城市客运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和城市客运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积极研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扶持政策,修改完善湘乡市城市公交资源整合方案,推动城市公交体制改革。

  2.总结表彰。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使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群众满意车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褒奖,评选出20xx年度“文明服务出租车”和“文明服务公交车”,并向社会公布,逐步引导全市行业形成优质服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风气。对专项整治行动中

  积极履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湘乡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的副主任、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参与,按照行动方案的部署开展工作。

  2.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导力量,要联合派人上路,对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理。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文明,依法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深入宣传,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谋划和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广大交通参与者良好的守法习惯,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4.严格考核,奖惩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议后报市绩效考核办公室。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依规依程序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5.明确人员,保障经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需要,确保人员及时到位,既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又要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随时增加和抽调人员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同时,市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要坚持专款专用,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提供后勤保障。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镇原”,根据《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庆阳市“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交法字〔20xx〕20号)要求,经汇报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

  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6月15日开始至20xx年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

  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交执法〔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辖区内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石胜平

  副组长:肖胜、王民辉、邰文宇

  成员:杨民、龙胜菊、刘晓秋、邓世红、刘勇江、龙家琼、张强、杨广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打击和整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使用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等违

  章经营行为;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为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区道安办关于印发XX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安办〔20xx〕

  7号)要求,结合园林中心道安工作职责,现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按照XX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服务。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排查隐患、制定清单。迅速部署,广泛发动,全面深入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涉及城市园林绿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阶段(4月份至9月份):集中整治、化解风险。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不放过任何漏洞、盲点、隐患,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10月份至11月份):查漏补缺、严防固守。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重点路段、重大路口、事故易发区域,检查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12月份):总结提炼、建章立制。对大排查大整治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持续巩固和扩大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

  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绿化隔离栏的建设。

  (一)强化道安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根据道安工作规则,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二)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园林作业车辆监管。做好自有车辆的保养工作,督促自有车辆及绿化养护企业的养护车辆遵守交规,文明作业。二是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推行园林工作车辆驾驶员职业教育与道路安全法规学习。三是配合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与警示。在园林路面作业、停车修剪、道路行道树处理时,通过警戒线、警示牌等做好警示工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三)推进道路隐患治理。一是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和今年“十位一体”城市精细化管理品质项目,在城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建设中,将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做为重要参考,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中,确保交通安全这个保底工程。二是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十字路口、转弯口、分车带的绿化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遮挡标识牌、遮挡视线的绿化危险隐患点段,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应急响应。制定完善台风恶劣天气时绿化应急救援预案。台风来临前,加强对枯死树、危树、易倒伏树木的巡查,台风来临时,科学合理配强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清除倒伏树木,保证道路畅通。

  (五)营造深厚氛围。一是充分宣传发动。在公园景区LED平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落实单位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二是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公共场所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细抓实。各下属公园景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道安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按道安工作的目标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总结经验和做法,改进完善不足之处,推动园林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工作不断向上向好发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使我县道路上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县城区街道和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客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三)重点违法:

  1、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3、小型客车不系全带、驾驶摩托车逆行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

  5、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6、国道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省道九里坡路段大货车淋水导致路面结冰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设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分包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检查。大佛寺中队和太峪中队分别在中队门前设点,重点对312国道运煤车辆超速、乱停乱放、不覆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中队要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中队要根据辖区路段实际设点,重点查处辖区内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巡逻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密集开展流动巡逻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县乡中队要深入县辖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中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禁超员。客运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客运车易超员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严防冷门事故发生。太峪中队和新民中队要分别加强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九里坡路段巡逻密度,加大对大货车淋水治理,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减少因淋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组织集中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全队警力进行突击治理。要不定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精力集中治理,及时查处纠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理难度大、通行秩序不好的区域,大队领导要进行分包,深入一线,带队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4、部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依托联合治超机制,共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镇、各村交通协管员的联系,确保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

  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周密部署。支队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月观摩汇报的重要内容,各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确定本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法宣室要精心策划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曝光一批驾驶小客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体民警要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严防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炒作。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记分必须记分,严禁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

  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三: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月13日,浙江温岭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事故暴露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安全隐患突出。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原则,深刻汲取温岭槽罐车事故教训,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把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准入,坚决淘汰和取缔不符合许可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危货企业”)及车、解聘不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落实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解决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危货运输全链条安全生产管理。

  三、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7月底止,7月15日前为全面排查期,7月15日至7月底为隐患整改期,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迅速部署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资质管理

  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规定的许可条件,逐一排查已许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对危货企业现有的专用车辆,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

  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停车场地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企业资质条件的,责令企业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整顿或依法吊销经营许可。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1.强化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准入,全面排查,逐一核对辨别从业资格证的真伪,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从业人员,要督促企业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工作,并登记造册,坚决杜绝伪造、假冒、未持证上岗等类似事件的发生。

  2.强化从业人员教育管理。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将事故情况传达至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督促企业传到至每个一线从业人员。督促企业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意识、法规制度、操作规程、防御性驾驶、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活动。

  3.全面排查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加快推进关键人员安全能力考核。尽快组织实施本地区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严格危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认定,集中排查,落实从业人员退出机制。

  (1)对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不得从事危货运输相关安全岗位。

  (2)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如驾驶证记满12分等情况的人员),要督促企业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工作。

  (3)对被公安交警部门注销或吊销驾驶证等达到从业资格证注销、吊销条件的驾驶员,要依法注销、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4)对使用假冒、伪造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要直接清除出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并向公安部门通报相关嫌疑线索。

  4.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加快推进关键人员安全能力考核。尽快组织实施本地区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严格要求培训机构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授课,增强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提高实操能力。

  (三)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严格车辆准入,督促危货企业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罐体等设备管理的规定,做好专用车辆和罐体等设备的安装、维护、检测、使用及管理等环节的排查,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许可规定的车辆技术条件;对不符合车辆技术条件的,要暂先收回《道路运输证》,并责令企业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取消其营运资格。

  (四)加强电子运单管理

  各单位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每趟次运输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和真实的填报电子运单,要利用监管系统加大企业电子运单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对未能如实使用电子运单或多次被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力的,应暂停新增或更新运力不得扩大经营范围。要加强辖区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运单使用情况执法监督检查,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携带运单的驾驶人实施处罚。要加强与当地应急和公安交通部门电子运单信息共享,切实提高违法行为查处效率。

  (五)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路面执法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的执法。

  认真研究辖区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律、特点,摸清危险货物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多发的区域、路段和时间,在日常执法巡查中提高对辖区重点区域、路段和时间的执法巡查频次和密度,把厢式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列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及时发现查处无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二是强化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大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执

  法行动,依法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无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人员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的,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调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源头单位执行发货装载前对运输企业、车辆、人员资质的查验登记情况,发现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夹带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局机关责任科室和运输报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方案,在巩固前几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畅通。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要进行曝光,对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善于总结推广,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清理整治台账,将整治行动汇总表和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7月底日前一并上报至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股。

  联系人及电话:XXXX

  电子邮箱:*********。

篇四: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安全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分公司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11年7月25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排查整治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涛

  副组长:孙茂德、孙大学

  成

  员:李军昌、房世川及各处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处,由王德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分公司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三、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25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立即排查、立即整改,各阶段互相衔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隐患排查阶段(7月25日至8月31日)

  各处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要按照分公司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各处室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分公司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各处室要对前期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整改质量,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交通部、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客运汽车站、从业人员在运输生产中存在的“GPS使用不当”、“三品查验不到位”、“长途车辆和旅游车辆管控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隐患和“超员超载”、“超速”、“站外上下客”、“不

  按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不使用安全带”、“危化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检查

  1、机务处、安全处要分别负责检查分公司营运车辆和

  驾乘人员人员是否达到经营条件要求。

  2、汽车站、自营车队、生产运行处、监控室要严格“双班驾驶员”、“夜班禁发”、“途中休息”、“连续驾驶时间”、“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等强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监控室负责GPS监控平台的正常使用,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落实监控处置制度;负责每天发班前将GPS脱线车辆名单交车站报班人员;夜间值班领导负责协助监控值班人员加强“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措施的落实。

  4、安全处、财务处负责安全经费的列支是否达到比例要求;

  5、安全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是否与承包经营者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对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人员签到制度是否建立。

  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停运整顿。

  (二)强化营运车辆检查。

  机务处、保卫处要对营运车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座椅、车门、雨刷、安全锤、消防器材配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进站经营。

  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停车、停班,收缴线路牌、营运证。

  (三)强化汽车站安全检查。

  汽车站、机务处、保卫处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专业与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站级要求;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危险品查堵制度是否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是否得到落实;驾驶员随车携带证件检查、即时驾驶证明检查和酒精检测制度是否落实;人车联检制度是否落实;防漏油、防漏气、防漏液、防易燃易爆品进站上车的“四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到位;报班员对GPS脱线车辆严禁报班。

  快递人员负责做好托运行包的安检,乘务员、驾驶员负责做好行车途中行包及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的安检;保卫处负责做好进站车辆、人员的安检工作;负责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并做好登记,安检人员签字确认。

  (四)强化从业人员检查。

  汽车站、安全处要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即时驾驶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营运驾驶员的准驾资格

  是否与驾驶车辆一致;是否按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承包车主和营运驾驶员是否与原始登记相符,是否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没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五)突出过程管控。

  各处室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例会过程、班前教育会过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会过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人车联检过程、“三品”检查过程、GPS监控过程、消防演练过程、值班巡查过程等安全管理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流程规范、科学有效。加强对营运车辆的途中管控,及时纠正“超

  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途中站点行包检查,坚决杜绝“三品”上车。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分公司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和本部门实际,结合暑期天气热、雨水多的天气特点,针对本部门的环境、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强化现场,落实责任。安全处自即日起要组织安全管理队伍,分组分片到基层、到一线、到现场,全力组织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车主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逐车逐人,一个不漏,并建立台账,做好现场记录及检查人签字,做到谁检查、谁保证、谁负责。

  (三)严管重处,督查到位。分公司将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送清凉、话安全、保平安活动结合起来,集团及分公司督导检查小组将同时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处室部门要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教育到位,对于车辆、人员不达标的要立即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经检查达标后方可参加运营。

  (四)总结经验,信息畅通。各处室部门要认真贯彻整治活动的各项要求,既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数量,又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效果和质量,确保信息畅通。

篇五: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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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刻吸取“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委政府“深刻反思、吸收教训、深挖根源、痛下猛药、坚定扭转被动局面,坚定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以存在问题为导向,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彻底解决制约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市局决定成立道路运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决定从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局属各单位要摸清道路运输企业目前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首先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不降实根本原因;二是摸清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底数和异地经营的运输企业底数;三是要聚焦“人、车、路、站、企”等关键要素,集中时光、集中力量,集中管理安全治理顽疾,坚定筑牢交通运输安全防线。四是完善企业监控系统,积极有效防范“三超一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格准入门槛做好源头管理。对长途客运要按规定逐步退出运输市场,1严厉打击“营转非”大客车违规经营;六是加大货车超限管理力度。卡住货物运输源头,依托超限检测站和流淌治超点,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打击力度;七是深化惊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惊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对佰呈燃气公司运输车辆监管,同时要严查过境我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八是集中整治车辆和船舶挂靠经营问题,依法取缔一批空壳挂靠企业;九是整治农村公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特别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联勤联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客车和货车专项动,采取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原则,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民秋收运力需求调查,依据农村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农村客运班车运行时光和运力,依法为其提供包车客运和预约定制客运服务项目,做好村民出行和秋收生产安全运输服务保障;十是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以公路和城乡结合部公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加大国省主干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做好路面除冰清雪防滑工作;十一完善公路交通设施。深化“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集中调查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急弯陡坡,将不符合标准的急弯陡坡路段纳入今后隐患整改清单。持续清理“马路市场”整治违规开设平交路口问题。十二完善公路限速治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限速标志排查,严格执行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按要求计划做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十三强化公路施工路段治理,对施工路段要增设和2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工作措施

  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中存在的责任不降实和降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举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和异地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要拿出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任务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交通部门具体要求,降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部署,结合“三年整治”和“秋冬整治”专项工作内容,精心组织、精密安排、强化责任降实,对监管工作不力,开展整治不到位的人员和单位要严肃问责。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协同共治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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