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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8篇

时间:2023-05-07 11:42:02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篇一: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护学岗志愿者招募通知

  各位优秀的家长:

  **小学校家长志愿服务爱心护学岗开始招募啦!只要您想参与学校管理、热心教育事业,欢迎您的加入。

  招募对象及要求:不管您是爸爸妈妈、还是爷爷奶奶,只要您愿意参加我们学校的各项活动,并有一定的闲暇时间,能做到按时到岗,认真负责,欢迎您报名成为家长志愿者。

  服务时间:

  上午7:40~8:20下午4:30~5:0服务内容:协助疏导校门口交通,协助维护学生出入校门的安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劝阻学生家长规范停车。

  有阳光的地方,花儿更加可爱。期待更多支持教育事业的您加入,为我们的孩子保驾护航!此次加入志愿团体具体事宜如下:

  参与人员:全体学生及家长

  参与要求:学生及家长进行实名登记具体登记步骤、志愿服务活动、志愿工时详情,请与学校老师咨询。

  联系人:***电话:1***咨询时间:09:00——17:30

篇二: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3.08.272013.08.27鄂政发[2013]38号

  教育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13〕3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强化县级政府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与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逃生演练,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学校安全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住建部门负责对学校工程建设和校舍、燃气设施设备等安全状况的监管和指导。卫生、食品监督部门负责对校园内食堂与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教学及生活环境和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管和指导。消防部门负责对学校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配备数量、规范安装使用的监管和指导。质监部门负责对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管和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财政保障。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定期组织排查,帮助学校消除安全隐患。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管、检查和督办。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教

  育厅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强化校(园)长的管理责任。要落实校(园)长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对校(园)内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分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要加强门卫、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厕所、多功能室、财务室、用水用电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明确学生家长的监护责任。学生家长或由家长委托的学生监护人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负责。对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应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学生上下车交接手续。

  (四)全社会均有责任关心青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安防知识,播发公益广告,进行警示教育,让全社会人人强意识,懂安防,关心和参与安防;国土资源、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及时发布防灾预警信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群防联防,共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儿童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措施

  (一)合理布局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制定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农村学校实行寄宿制,应以确保寄宿条件安全、相关管理措施落实为前置条件。

  (二)保障安保经费。要按教育财政管理体制,采取“以钱养事”办法,把保障学校安全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尤其要保障学校安防设施设备按要求配齐配足;保障学校安保、炊管、宿管和医护等人员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6%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全部专款专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民办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由举办者负担。

  (三)充实安保力量。要为学校配足专职安保人员。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护学岗”建设,落实护校制度。综治部门要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保、护校人员的岗前和在岗培训。安保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四)加快安防达标建设。要制定并实施安防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确保本地学校安防建设在2015年底前全部达到《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建、新申办中小学幼儿园,凡安防条件达不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不得审批设置。

  (五)落实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抓好学校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活动,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加强家校联系,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

  从2014年春季开始,省级财政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免费教材经费,具体方案由省教育厅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城市学校免费教材的经费,由各地自行解决。

  (六)强化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要制定防学生溺水专门工作方案,动员全社会,群防群控,防患于未然。每年的4-10月,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宣传防范溺水安全知识,发布警示信息;在危险水域、事故多发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定期组织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儿童提供公益性游泳培训与指导服务。学校要落实学生防溺水“六不”教育,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孩子离校状态(特别是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的安全进行监管。

  (七)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校车服务方案,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制度。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严厉整治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严查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八)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公安机关要把校园周边环境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学校设立警务室(治安报警点),在学校周边设置治安岗亭、护学岗。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学校要全面加强各类涉校(园)矛盾纠纷的排查、疏导和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升级;要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对存在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督促限期整改。

  (九)严防群体性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交通、火灾、食物(药物)中毒、房屋倒塌、集体踩踏、锅炉爆炸、流行性疾病传播等引发的群体性学生伤亡事故;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努力减少因恶劣天气和地质突变等引发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严禁使用D级危房。

  三、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联系制。实行县(市、区)领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安全工作包校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包校负责制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民办学校。

  (二)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教育、公安、综治、卫生、消防、质检等部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检)查,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要建台账,明要求,限时整改。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将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化。

  (三)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隐患的整改跟踪督办,按“谁排(检)查,谁督办”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相关部门报告。接受报告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立即研究措施,拟定方案,迅速组织整改;超出能力范围的,要立即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报告。属于各职能部门直接负责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实行挂牌整改。

  (四)建立安全工作通报会商制。要定期召集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联动工作机制,汇集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每个季度,县级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个月,乡镇(街道)要召开一次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内学校负责人碰头会。

  (五)建立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每周周末,农村学校要向乡镇政府、中心学校、包保责任领导报告安全工作情况;每月底,乡镇政府、中心学校要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每个季度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每学期开学后10天内,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同级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

  四、进一步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保安全、保基本、抓规范”,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安全生产工作范畴进行同步部署、同期考核、同等问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对因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从快从严问责,实行先免职(停职)再查处。

  2013年8月27日

  ——结束——

篇三: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活动方案

  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根据z市公安局、z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小学幼儿园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公保〔2021〕23号),z市教育局、公安局有关文件精神,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校园安保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以护校爱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以人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形成集校园保安、值周老师、公安警力、社区巡防、家长志愿者等为一体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学生上下学时段和路段的守护工作,确保学校周边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推进校园安保群防群治建设。

  二、活动主题

  家校携手,用爱护航

  三、活动安排

  旨在通过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活动,进一步发挥家长资源,创新家校合作的新模式,在学生上下学的重要时段和重要路段,设立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校门口的安全巡查,维护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疏导接送学生的车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放心的周边环境。

  (一)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家委会成员组成,组长:王龙胜;副组长:许晓军、吕立峰、陆晓春、家长代表;成员:王迪峻、何晓艳、裘成、叶青及家长代表。

  (二)护学岗招募。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工作平台作用,通过家长会,校园*,家校通的渠道,积极动员广大家长志愿者参与爱心护学活动。在招募志愿者时,必须坚持家长自愿报名这一原则,把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六十五岁以下、热心为校园及周边治安服务作为志愿者录用时的必备条件。以班级为单位,每周一个班级承担服务。

  (三)护学岗位设立。爱心志愿者须登记名单,明确各岗位职责,与辖区单位及社区积极联动,适时召开工作例会,建好台账。爱心志愿者共设三个岗位,具体岗位见示意图。每天早晚各一班次。

  (四)护学岗活动口号。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口号为辛苦一天,安心一年。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是实行校园安保长效机制,常态管理的创新举措,是护校爱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推广实施工作作为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创新举措来抓,专人负责,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的主体是家长。因此,各位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开展对家长的宣传和动员,切实提高家长对这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家长开展护学工作。

  (三)协同配合。

  要建立健全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工作的相关制度,与派出所法制副校长进行联系,帮助岗前培训,合理设置爱心岗,紧密合作,积极打造校园保安、值周老师、家长志愿者、巡防力量共同参与的校园安保工作新格局,使家长志愿者成为构筑平安校园的重要辅助力量。学校要为家长爱心家长志愿者提供条件,统一制作爱心护学岗标识、设置爱心家长志愿者休息室,家委会办公室等。

  将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班级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内容,并根据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情况予以表彰奖励。

  市实验小学家委会

篇四: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1.0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未成年人保障

  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

  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校园安防建设工作

  (一)建立完善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3〕38号)要求,按照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经费(包括物防技防设施建设、防护装备器材配备、保卫人员工资福利、保安人员工资、社保等)足额纳入本级相关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并足额保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经费由举办者承担,政府根据其安防到位情况和政府财力状况适当给予奖补。

  (二)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全市各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口有人值守,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接送学生的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健全落实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信息通报及校舍、消防、校车、驾驶员、实验室、食品卫生、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等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如实记录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建立防暴恐、防侵害、防踩踏、防火灾、防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组织指挥、人员、物资、装备、通讯等应急准备,定期加强演练。

  (三)落实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专门保卫机构,配备

  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并将保卫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全市校园按照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下发的《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鄂教规〔2011〕5号),足额配备专职保安员,负责校园大门值守(每校至少配备2名,学生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500名增配1名,寄宿制学校每增加200名寄宿生增配1名),配齐防护器材(防爆帽、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夜间值班用强光电筒、对讲机、防刺背心、辣椒喷雾器、钢叉等),并组织教职员工建立护校队,加强校园巡逻防范。

  (四)推进校园安防达标工作。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鄂政发〔2013〕38号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加大经费投入,严格对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积极推进达标工作,确保建成覆盖所有城乡学校的安防体系。为每所校园配备身份证读卡器和安防“八大件”,安装全方位无死角的视频监控系统和一键式报警装置。加强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建立技防设施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发挥作用。

  (五)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全市各校园要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理健康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着力强化防溺水、防性侵、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故意伤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应急逃生、自防互救能力。加强家校联系,指导、提醒家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建立责任倒查机制

  (一)强化县级政府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管、检查和督办。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校园安全共管机制。文化、工商、城管、新闻出版等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周边网吧、电子游戏机室、餐饮摊点等经营、服务场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对食堂与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教学及生活环境和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管和指导,做好学校及周边公共卫生安全监管;安监、住建等部门对学校在建工程建设和校舍、燃气设施设备等安全状况的监管和指导,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校舍安全状况检查,确保教学建筑和校舍安全;消防部门负责对学校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配备数量、规范安装使用的监管和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财政保障;质监部门负责对学校特种设备及设施的安全使用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安全运行;宣传部门对涉校案(事)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师生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社区、村(居)民自治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参与校园安全工作。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要定期组织排查,帮助学校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强化校(园)长的主体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成立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园)长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一岗双责”措施,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内部安全。

  (三)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包保责任制。每所学校由一名县(市、区)政府领导督办、一名教育部门领导、一名街道(社区)干部、一名校(园)负责人和一名派出所(社区)民警共同包保,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名单予以公示公告。对校园发生的案(事)件,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的责任和校园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追责。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公安机关安全监督指导责任。公安机关要开展“护校安园”工作,依法加强对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学校周边开展巡逻防控及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和校车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加强教职工道德教育,积极预防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加强保安服务监管,对学校保安员履职情况依法进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依法打击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协助有关部门和学校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五)落实学生家长监护责任。学生家长或由家长委托的学生监护人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负责。对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应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学生上下车交接手续。

  (六)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特大恶性案(事)件的,综治部门坚决实施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严肃追究校长、园长

  和当地教育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因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安全监管不力,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严肃追究辖区责任民警、派出所长(社区大队长)和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检查考核机制

  由市综治办牵头,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中,全市各职能主管部门和校园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共同携手共建平安,切实为校园营造良好安全的治安环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履行校园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县(市、区)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每学期至少要联合开展2次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落实隐患整改督办。综治部门要组织教育、公安、住建、工商、城管、卫生、质监、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将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对存在的隐患,学校能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学校自身解决不了的,要按照事权,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必要时,市政府将挂牌督办。

  四、落实警校联手共创平安的长效机制

  (一)全市校园全部安装完成一键式报警系统,实现警校互动,确保校园安

  全。各校园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保障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逃生技能,积极预防学生遭受暴力伤害、性侵害及“擂肥”等案件发生;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件;建立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各种防灾、处突等演练活动。

  (二)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公安机关要把校园及周边纳入重点巡防部位,在治安情况复杂学校设立警务室或报警点,落实上下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要求,强化巡逻控制,震慑违法犯罪,增强师生安全感。组织动员校园周边基层组织、单位、商铺和治安积极分子、学生家长等群防力量,组建义务巡逻队、护校队、应急队等,共同参与校园周边巡防工作。建立完善涉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案(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高效处置。对正在暴力伤害师生的,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果断制止,防止危害发生。

  (三)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公安机关要会同交通、教育等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在地处国道、省道、城市主次干道等交通复杂路段校园周边设置交通护学岗和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标识线,在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教育,严格审查校车配备标准和驾驶员资格,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

  (四)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综治、教育、公安、交通、工商、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的要求,每学期至少联合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问题突出即时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机室,强力整治“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隐患,着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五、落实完善社会教育管教管控机制

  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司法部门“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落实帮教措施,教育失辍学和有劣迹的青少年知法守法,回归校园、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同时,在社区设立社会管理实践或志愿者等公益岗位,对失辍学和有劣迹的青少年,安排其参加公益岗位的社会管理实践活动,使其在公益岗位的实践中得到教育,不至于走向犯罪道路。

篇五: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家长护学岗倡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用到倡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倡议书会更加事半功倍。写起倡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长护学岗倡议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长护学岗倡议书范文1各位家长:

  大家好!

  今年快乐幼儿园家委会成员已组织义务执勤护校活动,已见我们幼儿园上下学时段有可爱的家长们义务执勤的身影,他们热情的和每位家长及孩子打招呼。现如今我们的义务执勤活动已持续了一个月之久,自发组织义务执勤的家委会成员现在向全体家长发出倡议:为了我们的孩子能平安进出学校;为了我们的孩子能更加大方活泼;为了给我们的孩子在上下学时有交通安全方面的保驾护航者。请各位家长积极报名加入义务执勤的行列!

  家长执勤实行班级值班制,每周由一个班级的3名家长负责一周的护送工作。执勤时间:上午8:00——8:30,下午4:00——4:30。义务执勤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需要家长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与,但是只要我们每个家长每学期仅仅辛苦五个早晚,每天总记60分钟的时间,孩子就能天天更加安全上学、放学,这也是我们每位家长都希望看到的。所以如果您有时间、有精力,请您到孩子班主任老师那里踊跃报名。让我们大家携手,为孩子安全上学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家长值勤志愿者当日到校后先到门卫室领取值勤标志,值勤结束后,请及时归还门卫室。如果家长值勤时间有变动,请提前联系班主任调换更改。

  家长执勤志愿者的主要职责:积极配合学校保安,接待欢送孩子家长来园和离园;适当提醒家长持卡接送;认真观察周边情况,对具有危害倾向的人员进行警戒,并及时报警;合理处理其他突发事件。

  每学期末,快乐幼儿园家委会和幼儿园方将会对表现突出的家长

  志愿者进行表彰。

  尊敬的家长,希望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直接参与孩子上下学时段的交通安全管理,为孩子们保驾护航!呼吁大家踊跃报名!谢谢!

  家长护学岗倡议书范文2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孩子的安全是家园共同的责任,校园治安是我们的日夜牵挂!为了使安全与孩子同行,保障孩子入园、离园的安全,我园已组建了“家长志愿者护园队”。为了加大护园队队伍,我们呼吁更多的家长们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当中去,投身到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志愿服务中去,协助幼儿园维护入园、放园时段园门前的治安、交通秩序,协助幼儿园维护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确保孩子人身安全。

  希望各位家长积极响应,一起为孩子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接送秩序,给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守候一份幸福!全园师幼将为你们骄傲!

  家长护学岗倡议书范文3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

  长期以来,大家作为幼儿园的合作伙伴,在你们一贯的理解和支持下,为孩子们的成长、幼儿园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近段时间,国内连续发生的幼儿园意外伤害事件,让我们震惊痛心。同时,孩子的在园安全,成为每位家长深深的担忧,更让幼儿教师感到保护幼儿安全的压力。

  孩子凝聚着父母亲人全部的心血和祈盼,孩子承载着祖国的未来与希望,孩子的安全重于一切,孩子的安全高于一切。而作为幼儿园的幼儿来说,他们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极弱,在突发情况面前的自救自护能力弱,幼儿在来园离园过程中,也是最容易发生意外的时间段。为促进幼儿园与家庭、社会的密切配合,更好地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条件,也为了满足广大家长朋友关心幼儿教育、参与幼儿管理、热心公益事业的美好愿望。经幼儿园园家委会讨论决定,我园根据教育局通知倡议从本学期开始实施“华东家长护园

  队”活动,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一、家长护园队工作方式

  根据华东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决定以班级为单位,按周轮流执勤,每班级按幼儿的学号顺序排,上午下午各两位,班级教师做好沟通调整工作(祖辈也可,但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素质好)

  班级顺序:大班——中班——小班——宝宝班

  二、家长护园队工作内容

  在幼儿园门口站岗,协助幼儿园安保人员做好幼儿来园、离园时间段治安护卫,消除隐患,确保幼儿安全,同时协助安保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和突发情况。提高警惕,文明护卫,维护幼儿安全,打造校园平安。

  三、家长护园队要求

  1、身体健康,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护园队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8:30下午3:50—4:20;周五下午15:30—16:00)

  3、积极、按时参加护园队活动,遵守活动规则。

  4、遵守幼儿园纪律,言行文明,给幼儿树立榜样。

  5、如轮到的家长临时没有时间需提前与班级老师及时沟通调整。

  本次护园队从大一班开始,清明放假回来(4月8日)起实行。

  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园家长能够积极行动起来,您只要每天付出半小时,孩子就可以在幼儿园快乐健康的成长,在家园共同的努力下,守护孩子的安全,保障幼儿园的和谐安定。

  行动吧!家长朋友!

  华东医药幼儿园

  20xx—3—28家长护学岗倡议书范文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春寒料峭,乍暖还寒。当前,正值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孩子们复学之时,为更好应对校园疫情的突发状况,打好校

  园疫情阻击战,六运湖农场学校特倡议各位家长积极加入家长志愿者队伍,参与“爱心家长护学岗”志愿者工作。

  一、招募对象

  全体家长

  二、招募条件

  1、有爱心、有责任感,做事细心,热爱志愿者服务行为。

  2、身体健康,有时间,能胜任志愿者工作。

  三、招募程序

  1、学校面向全体家长发布招募倡议书。

  2、家长自愿向各班主任报名。

  3、班主任推荐

  四、工作内容

  1、劝导孩子走人行道,自觉排好队伍,不在其它地方逗留。

  2、劝导家长在规定区域等待,接好就走,以免影响其它班级队伍的行进。

  3、护学岗时间:

  上午:

  (1)8:45—9:40(2)12:45—1:30下午:

  (1)3:10—3:40(2)6:10—7:00五、注意事项

  1、按时到岗,穿好志愿者背心、主动开展合理的劝导工作,注意安全,注意文明用语,避免发生冲突。

  2、如遇特殊天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志愿者工作。

  3、有突发疾病危险的家长请不要参加。

  “一人一份心,安全有信心”,只要您奉献一份真心,并付诸行动,我们的孩子就能天天在安全有序的校门口通过,期待您的加入,让我们一起为孩子保驾护航。

  六运湖农场学校

  20xx年4月3日

  家长护学岗倡议书范文5亲爱的家长:

  你是愿意看到孩子排着整齐的队伍,迈着轻快的步伐,家长们有序地停车,有序地在指定区域等候孩子,有条不紊地离开学校呢?

  还是愿意看到家长一窝蜂似的挤在校门口,车子胡乱停放,拉着孩子的手,奋力地挤出人群,可是车子却被包围在车堆里,你只能无奈地等待的混乱局面呢?

  孩子的安全牵动幼儿园、家庭、社会的.心,为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消除幼儿园门前"定时拥堵"带来的安全隐患,中视大风车艺术幼儿园特地设立了护学岗志愿者活动。

  工作目标:

  以"家长护学岗"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校园值岗教师、公安警力、家长志愿者等为一体的工作合力,为负责幼儿园门口及周边路段的平安守护及交通疏导工作,坚持做到"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如杜绝小摊小贩、监督乱停车现象等,真正确保幼儿园周边安全有序。

  工作内容:

  "家长护学岗"实行班级轮流制、上岗签到制,每个班级每学期轮岗一周,每日上午、下午各2位家长,每周共需要20位家长(可以重复),上岗时间为早上8:00—8:30,下午15:50—16:30;负责幼儿园门口及周边路段的平安守护及交通疏导工作,如杜绝小摊小贩、监督乱停车现象等,真正确保幼儿园周边安全有序。

  招募对象:

  幼儿园全体家长(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可以)

  招募条件:

  1、有爱心、有责任感,做事细心,热爱志愿者服务行为。

  2、身体健康,有时间,能胜任志愿者工作。

  招募程序:

  1、幼儿园面向全体家长发布招募倡议书。

  2、家长向各班主任报名。

  3、幼儿园汇总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值班安排。

  上学和放学的秩序,反映了学校的管理水平,更反映了家长的素质。为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创造孩子上学和放学的安全环境,中视大风车艺术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在此倡议各位家长在学校的安排下,积极加入家长志愿者队伍,参与学校的校门口执勤工作。

  每位孩子都是祖国的宝贝,他们的成长需要我们共同提供一个安全、广阔的空间。为了能给孩子的上学和放学创造一个安全环境,使安全与你和你的孩子同行,我们诚挚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支持配合,积极加入家长志愿者队伍,参与学校校门口的执勤工作,联手筑起学生安全的长城,共同保护我们的下一代。

  家长护学岗倡议书范文6“孩子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迈着轻快的步伐;家长们有序地停车,在指定区域等候孩子,有条不紊地离开学校”是我校“建设平安校园,缓解交通拥堵”的一大工作目标,但目前的情况是家长挤在校门口,车子胡乱停放……

  上学和放学的秩序,反映了学校的管理水平,更反映了家长的素质。

  为塑造良好的学校的形象,创造孩子上学和放学的安全环境,xx小学家委会倡议各家长在班级家委会和班主任老师的安排下,积极加入家长爱心护学岗志愿者队伍,参与校门口执岗工作。

  家长志愿者工作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按周轮流执勤,每天派20名家长在招一路进行交通劝导及爱心护学工作。每学期评选优秀家长志愿者,为孩子所在的班级争荣誉。

  家长志愿者工作要求:

  劝导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后即停即走;劝导孩子从学校大门两侧台阶进出校园;劝导家长不在校门口停放车辆,在招一路边有序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等;劝导开车的家长不在招一路上掉头,在学校

  门前停车场停放掉头;维持交通秩序;安保巡逻,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家长志愿者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下午:16:00—16:30周二、周三、周四下午:16:50—17:20家长志愿者注意事项:

  1、按时到岗,穿红色爱心马甲,拿防暴叉,开展主动合理的劝导工作,注意安全,注意文明用语,避免发生冲突;

  2、如遇特殊天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志愿者工作;

  3、有突发疾病危险的家长请不要参加。

  您每学年只需付出1小时,我们的孩子就可以天天安全有序的进出校园,期待您的积极参与!谢谢!

  xx小学家长委员会

  20xx年3月25日

篇六: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

  为了创建安全校园,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校园管理尤其重要。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仅供参考!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范文一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

  鉴于近期校园恶性伤人案件不断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在校安全,从20xx年5月10日起,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通告如下,请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并配合工作。一、为保证校园安全,上课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及机动车辆进入校内。二、请家长督促孩子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低年级学校尽量由家长接送,家长接送孩子一律在校门外等候,不准进入校内。三、学生学习期间不得擅自离校,中途确需离校的,请家长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方可离校,并进行登记。四、家长确有事进入学校,请与班主任联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五、凡居住或租住在我校教师宿舍的暂住人员,请在5月12日前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否则一律不准进校。六、凡未经同意,强行进入学校的,学校将向公案机关报警,并将当事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以上规定,重点是保证校园安全,也是保证师生在教平安工作、学习,不便之处,请家长及社会人士谅解支持。另外,请家长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防范未然。

  特此通告。

  杨家桥小学

  二Oxx年五月九日

  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范文二

  关于加强校园门卫管理的通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民办教育机构: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处接连发生针对普通民众的暴力恐怖袭击

  事件,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及幼儿的防范能力较弱,学校门卫保安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师生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门卫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主管学校门卫和校门口安全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其责任,健全门卫值班、巡查、出入人员登记、交接班和领导带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各学校应聘请专职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对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不能坚守岗位的门卫,要坚决予以调整。

  二、加强门卫安保工作的规范化。保安在校期间,要统一着装,不得做与校园安保工作无关的事情。学校上下学期间,至少要有2名保安在校门口站立值勤,执勤时,要将橡皮警棍、盾牌或钢叉等保安器械随身携带,并严密监控校门口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校门口交通,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学生在校期间,要定期进行校内及周边巡查,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严格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要进行登记,认真查验相关证件,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由门卫电话联系被访人,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否则一律不得入校。家长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来取。家长要进校找自己的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完善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值守制度。各学校要确定每天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必须要有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保安或门卫巡查,学生进校、出校完毕,应及时关闭大门。各学校要加强警校共建,主动与交警部门和当地派出所联系,坚持开展“交警护学岗”活动,在学校门口一定范围内设立车辆让行和禁止停放车辆等交通警示标志,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五、完善门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学校要制定学校门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要抓好门卫的岗位培训,进一

  步加强门卫的理论和技能学习,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遇险时能有效应急。门卫要对校门口及其周边各种情况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六、加强门卫管理的监督检查。各校要定期对本校的门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考核、督查、谈话及培训。区教育局将对各校门卫工作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门卫设置不规范、门卫制度不健全的学校将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存在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

  **区教育局办公室、安保科

  201*年5月9日

  关于校园管理的通告范文三

  关于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为了创建安全校园,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3号令)和《黑河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所有车辆进人校园后,严格遵守交通法,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校区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一)车辆出入1、无学院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严禁入校,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出入。2、送货车辆凭学院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否则予以处理。3、凡参加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向保卫处通报,保卫处通知门卫放行。4、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需问清情况,方可进入。5、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办事,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并登记,经同意后放行,需要指定的停车位停放。6、车辆载物出门时,一律由载货方向保卫处讲清后方可放行。7、校内严禁摩托车、助力车等进出(公务车除外)。(二)车辆行驶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不得超车。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3、求知楼、致知楼区域

  实行限时封闭管理,封闭时间为:7:45—8:05、11:45—12:00、13:40—13:55,封闭时间段期间禁止通行任何车辆。4、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到保卫处登记后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三)车辆停放1、车辆应按指定停车位停放,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特别是通往求知楼、致知楼道路两侧及园丁路(音乐教育楼门前)、铭信路(音乐表演楼门前)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以确保其它车辆畅通行驶。2、车辆停放时,须拉手刹、关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

  三、管理办法(一)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二)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交管部门处理。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3、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经教育不改的;4、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4、教师及驾驶员辱骂门卫保安员的。(四)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1、不按规定地点、区域位置停放的;2、骑车带人,双手脱把,扶身骑车,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的;3、进出校门时,不下车慢行的。进入学院各类机动车辆,按照谁车主、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管理均由车主负全责,请各单位、部门积极配合,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内交通安全。

  xx学院保卫处

  20xx年2月27日

篇七: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健全完善护学高峰勤务机制,有效防范个人极端和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切实保障学生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规范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布设专门力量开展巡逻防护、交通疏导、秩序维护、防范风险等措施,规范全市学校常态化设置“护学岗”,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学岗”,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全力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2021年7月底前,城市、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21年12月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二、组织机构

  “护学岗”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落实责任民警,制定工作制度,完善以公安民警、交警为主导,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和教职员工以及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机制。在警力紧张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辖区派出所要组织发动学校教职员工、保安员、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

  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对参与“护学岗”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经常性开展培训,提高防护能力。

  三、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原则上“护学岗”设置地点在学校门口两侧50米以内,城市、城镇学校应当设置护学岗。在警力不足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治安情况,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内巡逻守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学校的地理位置、周边治安复杂程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实际,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辐射范围。

  (二)装备配置。执勤警力应当按规定着装,携带勤务装备,保持警容严整。保安员应当规范着保安服装,佩带头盔、着防刺背心、持安全钢叉等防卫器械上岗。非制式着装人员由各学校配置统一袖标或背心等护学标识服饰,手持小旗子、指挥棒等便于维持秩序的物品上岗。交通秩序维护人员应着反光背心。

  四、职责任务

  (一)在学校上学、放学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到位。

  (二)组织人员在校门口上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校门口出入人员身份核实,严格落实校门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寻衅滋事、社会闲杂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做好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

  (五)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制止和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注意引导学生有序、安全出入校园和过马路。

  (六)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中小学生、儿童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和可疑物品,及时有效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现行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七)护岗时段要注意与各方通力协作,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放学时段设立“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校要及早谋划,快速推进,制作一牌一表一制度(标识牌、值班表、护学岗制度,参照附件),确保按时完成“护学岗”建设达标任务。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各辖区派出所要结合校园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完善相关台帐,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规范统一,建立工作台账。“护学岗”的标识,统一张贴在校园的门卫室,建立“护学岗”工作台账。各地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传达到基层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篇八:关于设置护学岗的通知

  

  学校春季护学岗工作方案【五篇】

  学校春季护学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我校安全建设,保护学生上放学安全,结合上级通知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护学岗制度》,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主任

  门卫

  家长志愿者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相关精神、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承担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学校行政、校园保安、护校队员、值班教师、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组织指导学校护学岗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1.护学岗应当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害。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月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校周边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

  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护学岗”工作制度

  1.护学岗应当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15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月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

  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学校春季护学岗工作方案

  各校园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及衢州市条抓块统“一件事”工作要求,构建多方联动的安全工作体系,强化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学校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外部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各校园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协同当地学校开展校园周边巡检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巡检系统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安全防控联动机制,推动校园周边安全群防群治,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制定“校安码”,打通平台信息壁垒,巡检人员通过手机移动终端扫描“校安码”接入“一件事”办理平台,及时反馈巡检信息。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定校园巡检路线,并在巡检路线上的显著位置张贴“校安码”,方便巡检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参与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二、协同开展巡检工作

  各校园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根据安全工作职责,主动同学校对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检工作方案,安排人员同学校安全工作人员一同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巡检工作。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通过扫描“校安码”及时反馈,落实监管责任,帮助学校消除周边安全隐患。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公安、市场监管、文化、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小卖部、饮食店向学生售卖“三无”食品、非法出版物、不健康刊物、危险性仿真玩具、管制刀具、危爆物品等情况;治理学校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安危险人员等特殊人群,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学校春季护学岗工作方案

  **镇中心初中“爱心护学”行

  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爱心护学”行动的安排部署,动员和组织广大家长实践“奉献、友爱、互助、平安、和谐”的宗旨,基于良知、信念、责任,不为物质报酬,本着自愿参与、守时爱岗、尽职尽责、乐于奉献的原则,积极参与“爱心护学”志愿行动,共同筑牢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的安全防护网,确保校园稳定、师生平安。

  二、活动目的通过开展“爱心护学”志愿行动,发动和组织爱心家长,在学生入校离校高峰期,以规范家长接送秩序、护导学生进入绿色通道、疏导交通、整治家长乱停车为重点,努力改善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状况,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切实解决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拥堵,保障学生出入安全。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宣传招募

  1.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开展“爱心护学”行动的会议精神及我校实施方案。使广大班主任充分认识爱心护学行动的重要意义。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安排部署,根据家长的实际情况,倡导学生动员家长积极报名参与“爱心护学行动”,招募爱心家长。

  2.各班还可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

  封信》等形式,阐明本次活动的目的及意义,让广大学生家长认识到本次活动是涉及到家长、学生、学校及社会的一件大好事,鼓励家长以自愿报名的形式成为“爱心护学”志愿者,再通过家长带动家长,使多数家长积极加入到志愿者行列。

  (二)活动实施

  1.对各班的报名情况及时进行汇总,确定“爱心护学志愿者”名单。

  2.举行爱心护学行动启动仪式,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对报名家长进行交通安全专业和护学技能培训,明确要求及岗位职责,提高志愿者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3.在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家长的实际情况制定爱心护学行动值日轮流表(一般安排一年级家长周一值日、二年级家长周二值日、三年级家长周三值日、四年级家长周四值日、五年级家长周五值日),确定每位家长执勤的任务、上岗时间及地点。

  4.家长值日期间,由值勤班的班主任先期到达门卫值班室,迎接志愿者的到来,并发放执勤物品(反光背心、安全帽、指挥旗、哨子、袖标等),值班时佩戴整齐,充分发挥其作用。

  5.放学时段,志愿者先期到岗,劝导家长按规定停车、文明停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以便及时调整,避免出现空岗现象。

  6.学校规定:中心初中门口文化路北侧为学生上下学

  时的绿色通道,一律不准停放任何车辆。学生上下学时分东西两队,要求家长接送学生时,由学校门口向东行的家长将车停放在距离学校大门口以东30米学校划定的接送点以东,文化路南侧(车头可稍偏向前行方向,按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汽车等靠边有序停放,切忌拥堵在接送点处);由学校门口向西

  行的家长将车停放距离学校大门口以西30米学校划定的接送点以西,文化路南侧。如果您到学校处理学生事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文化路南侧,不准停放在学校门口等学生绿色通道处。如果到学校处理学生事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文化路南侧,不准停放在学校门口等学生绿色通道处。

  7.东西两个接送点各安排2名志愿者,在学生上下学时,1名志愿者护导学生按绿色通道通行,禁止车辆进入学生绿色通道,妨碍学生通行;1名志愿者疏导交通,避免机动车随意调头,造成交通拥堵。

  8.执勤完毕,将执勤用具送还学校门卫室。由门卫人员妥善保管,再次值班时再到门卫室领取。

  9.所有值班人员要发扬尽职尽责,乐于奉献的精神,认真负责,耐心执勤。在执勤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而无法处理时,要及时向当天带班领导汇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由学校上报有关部门依理依法进行处理。

  10.建立“爱心护学志愿者”长效管理机制。对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实效。定期组织家长志愿者进课堂,配合班主任上好交通

  安全教育课,倡导文明交通。

  (三)奖惩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爱心护学”志愿者的工作,充分调动爱心护学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根据“爱心护学”行动特点和工作需要,特制定“爱心护学”志愿者考核奖励办法。

  1.按时到岗执勤,每次计10分。

  2.按规定佩带值勤标志,该项总分为10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爱心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劝导家长文明停车、按规定接送学生,劝阻违规占用学生绿色通道,认真护导学生按绿色通道通行,协助学校看护家长迟接的学生,计50分。

  4.积极为学校保卫工作献计献策,所提建议被采纳者,每次加5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每次加5分。

  6.志愿者考核由少先队具体负责,考核成绩按一定分值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学校对爱心护学志愿者执勤情况每学期一总结,对表现优秀的“爱心护学”志愿者及学生进行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将“爱心护学”行动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将“爱心护学”行动落到实处。

  2013年6月9日

  学校春季护学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安全建设,结合上级通知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护学岗建设实施方案》,在上学、放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学生上学、放学安全。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设立校园执勤护学岗,落实具体执勤人员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学校带班领导、校园保安、路队护送教师、各年级护学岗家长和少队部红领巾广播室组成。

  (二)时间安排:各岗位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前15分钟到岗到位。后附学校作息时间表。

  (三)护学岗人员安排及职责任务:

  1.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政协楼下路口、禹门巷口、西新街口设置管制点,对学校门口路段进行定时交通管制。严禁各种机动车辆、电动车行驶,清理学校周边占道停靠的各类车辆,保障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学校第一、四带班领导(第一带班领导为组织,负责

  检查护学岗值班情况)。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学校校门口值班,组织指导学校护学岗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3.校园保安。上学和放学期间,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清理校门口滞留的家长等闲杂人员,保持学生进校、离校时段校门口畅通,确保学生有序出入校门,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防止已经进入校园的学生二翻身出校。值班时段携带器械,留意观察校门口人员,及时控制侵害学生的暴力事件,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控制事态。门卫保安人员放学前15分钟,将校门口隔离栏放置到位,用警戒线隔离好校门口至东、西路队护送点通道。

  4.路队护送教师。早、午放学,最后一节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校园铃声语音提示放学。上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在班干部的协助下组织学生有序下楼排队,并做好学生数的清点工作,防止个别学生滞留班内。若最后一节课上课教师为班主任的,本班另一位非班主任的语、数教师和班主任共同承担路队护送任务。两名护送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分东、西路队护送学生安全有序到达指定位置,东边路队护送到淘八度商店门前,西边护送到好又多超市广场口,护送学生路队期间,护送教师要管理组织好路队,防止学生在路队中打闹和中途脱离路队,确保路队整齐有序。

  5.各年级护学岗家长。各班推荐一名家长做为本年级护

  学岗成员。家长护学岗执勤时间:一年级家长:星期一、星期四早上学生上学(7:10—8:00),放学(10:40—11:30学生全部离校);二年级家长:星期二、星期五早上学生上学(7:10—8:00),放学(10:40—11:30学生全部离校);三年级家长:星期三、星期六早上学生上学(7:10—8:00),放学(10:40—11:30学生全部离校);四年级家长:星期一、星期四中午学生上学(1:10—2:00),放学(4:40—5:20一、二、三年级,5:40—5:50四、五、六年级学生全部离校)

  五年级家长:星期二、星期五中午学生上学(1:10—2:00),放学(4:40—5:20一、二、三年级,5:40—5:50四、五、六年级学生全部离校);六年级家长:星期三、星期六中午学生上学(1:10—2:00);放学(4:40—5:20一、二、三年级,5:40—5:50四、五、六年级学生全部离校)

  执勤人员应于学生(早、午)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达学校门卫处领取值班器械和“护学岗执勤”红袖笼并佩戴好,在校门口公路东、西两边,到岗到位值班。协助学校保安及时清理校门口滞留的家长等闲杂人员,对校门口道路上违规停放的车辆、电动车和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安全的危险因素。值班结束后将器械和红袖笼交回门卫处。

  6.少队部红领巾广播室。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开展安全教育,提示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护学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密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工作要求,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落实,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二)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学校带班领导要认真落实执勤带班领导负责制,做好督查和协调;门卫保安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按照要求持械上岗,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秩序良好。路队护送教师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负责做好学生路队护送的管护工作。值周领导根据“护学岗”工作日程表做好工作安排、信息交流,工作记录等日常工作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利用周六例会,以通报形式对护学岗各项工作进行小结。

  (三)宣传发动,招募成员。各班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方式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护学岗”的目的和意义,促使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支持学校校门口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班主任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面向学生家长招募志愿者。在招募志愿者时,应以原家委会成员为主和自愿报名为原则,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心为校园及周边治安服务”为志愿者录用时的必备条件。招收的爱心家长志愿者,要求身体健康,有时间保障,能胜任护学岗志愿服务工作;有爱心、有责任感,做事细心,热爱志愿服务行为。经各班主任核查合格后,由年级组统一填写“护学岗志愿服务活动推荐表”,由学校统一装订成册。各班要充分认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对家长的宣

  传发动,切实提高家长对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激发广大家长参与校园安防工作的热情和干劲。要根据“护学岗”专项工作整体要求,以强化校园安防为目的,确保“家长护学志愿服务队”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教育,共同遵守。各班利用班级群、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错峰按时上学,不提前来校,学生要根据居住地远近,合理安排来校时间,不准在大门口聚集。告知家长接送孩子配合学校护学岗工作,服从护学岗工作人员指挥。在学校门口50米以内不随意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接孩子按照东、西路队到指定点或指定点以外接孩子。

  (五)岗前培训,健全制度。在招收护学岗家长志愿者资源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由安保处于周一早8点组织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摘要)和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相关知识巡逻、护卫等相关勤务技能知识。结合我校本地实际,借鉴其他学校成功经验,及时制订工作章程、实施细则、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加强联动,表彰奖励。各班家委会、政教处具体做好家长志愿者的招募发动和实施工作;安保处做好“护学岗”组织机构的创建和岗前培训,值班标识、器械的配备工作;家长志愿者要做好签到和按时到岗值班工作,学校在落实“护学岗”活动各项任务和要求的基础上加强总结,对护

  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护送教师、保安、家长进行表彰。边实践边探索“护学岗”工作新模式、新举措,努力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学校春季护学岗工作方案

  各校园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及衢州市条抓块统“一件事”工作要求,构建多方联动的安全工作体系,强化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学校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外部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各校园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协同当地学校开展校园周边巡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巡检系统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安全防控联动机制,推动校园周边安全群防群治,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制定“校安码”,打通平台信息壁垒,巡检人员通过手机移动终端扫描“校安码”接入“一件事”办理平台,及时反馈巡检信息。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定校园巡检路线,并在巡检路线上的显著位置张贴“校安码”,方便巡检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参与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二、协同开展巡检工作

  各校园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根据安全工作职责,主动同学校对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检工作方案,安排人员同学校安全工作人员一同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巡检工作。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通过扫描“校安码”

  及时反馈,落实监管责任,帮助学校消除周边安全隐患。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公安、市场监管、文化、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小卖部、饮食店向学生售卖“三无”食品、非法出版物、不健康刊物、危险性仿真玩具、管制刀具、危爆物品等情况;治理学校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安危险人员等特殊人群,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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