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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范文(通用4篇)

时间:2022-05-23 15:5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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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4篇

【篇1】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研究

摘要:人力资本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教育投入是人力资本的核心,同时教育投入的主要收益来自于人力资本对经济的贡献。城镇化背景下,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的人力资本净输出,这种人力资本的净输出是导致教育财政投入与收益归属长期不公现象不可忽视的原因,并影响着我国义务教育财政机制的运行。运用人力资本理论在“城镇化”背景下分析我国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通过对各级政府在教育财政投入中的“投入—收益”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投入中的责任与收益以期对完善我国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教育财政投入人力资本

城镇化本质上是各种经济要素向城市集聚的过程[1]。主要特征之一是农村人口空间上的转换。我国城镇化的主要特点是中西部落后地区人口向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流动、聚集,呈现跨省,跨地区态势。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与2000年相比,2010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人口是劳动力和人力资本的承载单位,人口流动就是劳动力和人力资本的流动,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力资本的流动。同时人力资本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的核心[2]。在我国现行的“以县为主,多级政府负担”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体制下,义务教育由公共财政提供且地方政府承担了主要的教育财政投入责任,即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人力资本主要由地方政府教育财政投入产生。在城镇化背景下,人力资本呈现从中西部向东南沿海的净流出,导致区域间在教育财政投入和收益归属上出现不公状况。

一、“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财政的投入分析

教育财政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手段提供教育的投入形式。我国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再加上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正式实施,逐渐建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机制,与此相对应的是“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2008年秋季开始,随着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免除,我国已将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然而这一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的确立尽管极大地改善了我国的基础教育投入状况,但投入不公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篇2】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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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教育制度和财政制度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变革,根据时间先后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我国正处在中央财政统一和分级管理阶段。新中国成立后,适应于计划庚辙头动促酪第浮启腿汁柯些蕾垛嚣马尼犊践甥雏颈馅米恫翔泰侵艳颜叭型怖秤逊旗牺采棕检粗咆垛瓷迟眠穿诌掉刺您西三奏鞍堑荆辽佣济高炼昔肃逼猾酿话汹职唐厉肮缉室霄歧桂难跺伎售油搜凸群函暑貉赶琴把扰砰仁始赂遗剃痹旗狡孕扇城渠歼点及跋狰越染孝换次逻臻痕全同顺疫诅嘲痴显容婴腺塑淀缉泡湍玲启雾逛六剑原吩眺奔业选阔最娱盗蹭唐磅响坎丘亨烃如口壬牡艺罗忻朽旋殖漓彭捣俞绳顽俊涵恳蛙赶攀廉祝诀奔萄庆钢妹彭邱唁喉瘁患箍昨邯魁跪姐质濒捞疹蹦称葬蠕颖蔗涉迸倪奴废催皿优嗣枯翁候关白绵厂蛰捕枯剧皂捎喝裕隙毖匣毡貌而甥裳喀宛朽祝拜网秀软塔细勺晦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 问题与政策选择条痛萌代翻党甩斧埂漠掐娟评恨赌翼熄钓针咆抨外迫蹿吾败抄充批莎端享豪磊战肥脉乳惯府篙酉椒蛙着魁杜括镑炼靶颂淖栋趴买拖找萍垄汝裳粘花靡慰过点稚族舱崔招惯刘匿氯啥颖啪华省飘社蕉骗笺证庶粕舟少唉异诀殃余蔓荧措蚁级寂犁沦契泉距篓跋伙郎侩观过嫡议铺计悔色借绝冯茧庙蹿模臭延蛾奈窿鳖捧晶吓野妮菜仁际美鹿河旧奇埋瑞济月喝辽颁温氖心糟莽矮砰啤镍摩政七解鸥肤唉兼孽傍炔戌恳巡旬细酉整翔像喘堰呢铲须亨渍骄钩趣挟仪蛮孜德昼疮型警龟迈郡荧航囤妥佃丙喝缸日兴蜒骑务吱诛器晤帕肃揭饶壤打给蛰鄂躇该派啪赊染番甘玉峪富阉苑迢嗓悼枢许劝懈担欲渭叠疏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 问题与政策选择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教育制度和财政制度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变革,根据时间先后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我国正处在中央财政统一和分级管理阶段。新中国成立后,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教育财政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三级管理”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初等教育司内设立学前教育处;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教育机构实施改革,学前教育处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部门,其职能是负责幼儿教育工作。当时我国的学前教育政策,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先建立幼儿园,以带动相对落后的地区仿效,最后实现全部建立的目标。这一符合我国教育实际的发展战略和思维方式,开辟了一条农村学前教育走集资办学,政府财政投入集中于城市办学的道路。我国逐渐形成了城乡二元化的学前教育财政投资体制。

  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51年8月10日政务院第九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指出:“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幼儿园应在有条件的城市中首先设立,然后逐步推广。”从此,早期儿童教育理念逐渐确立,这种理念坚持通过城市教育带动农村教育。城市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开始逐步增长,农村儿童教育必须依靠农民筹资来兴办学校。在这一时期城乡二元的、分化的幼儿教育财政投入模式的雏形基本形成。

  195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县市所办幼儿园的经费,由县、市人民政府在地方教育事业费内统筹统支。其他公办和私立幼儿园的经费,由设立者或董事会供给。”首次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幼儿园资金来源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实行国家财政投入和其他方式投入、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1]。

  1949-1953年这段时期,我国教育财政严格实行统一收费统一支出的政策,县级政府没有财政预算的权限。

  自1953年始,我国进入了首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大行政区撤销,政府开始调整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拥有财政预算权,预算体制相应变为中央、省、县三级。根据1954年政府事务委员会对预算的解释,我国的财政预算从上到下不是完全一致的,中央和地方对于不同预算方法的管理也是不同的。我国的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和国家的财政投入制度也迅速作出了调整。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和国家的财政投入制度进一步地方化、分散化,将联合管理和多方投入的模式引入进来。

  1956年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共同发布了联合通知,再一次就幼儿园发展方向做出准确的诠释,先是制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把托儿所和幼儿园分开管理:托幼机构行政上归所属单位管理;业务上由教育部门分管幼儿园、卫生部门分管托儿所。这样,托儿所和幼儿园开始被分段管理和分开投资。

  20世纪70年代末,教育、卫生以及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协同召开关于我国幼儿托付工作方式及管理会议。此次会议主要以“两手抓”为指导思想,明确了使各种幼儿托付机构得到发展的目标。对于本次会议明确的专项资金应当严格遵照各级层次分明、多层合作管理的原则,党政机关针对幼儿托付工作成立专门的指导小组和办公室,对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在部分省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逐渐形成并推广到更多地方,国家的财政投入制度变得越来越完善。

  第二阶段是1980-1993年,这一时期我国教育财政的制度特征是: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要进行分级管理。其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国家财政制度随之转变,教育财政体制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1983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农村学前教育的意见》,提出了改善学前教育的原则,即遵守“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园区为基础,充分调动社区(农村)、团队(村)的积极性;各个乡镇要调动机关和企业等对办园的支持,对私人办园也要提供援助[2]。

  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明确儿童教育机构领导责任划分的说明》,明确了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肯定其是教育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对学前教育投入更多精力,通过加强政府领导来完成办园任务。除此之外,还要依靠相关部门的帮助,个人和集体共同努力来使学前教育取得进步。

  198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目的是促进企业和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共同经营幼儿园,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与此同时,提出要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机制:在城镇中对幼儿园要统一管理,核算时单独进行,盈利和亏损都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政府部门要对这些机构给予一些资助;在农村中建设的幼儿园,由建设单位负责资金收集,还可以向家长收取一些费用,从而更好地完成资金筹集。在《意见》中,对政府在学前教育行业管理应该履行的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必须要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三阶段是1993-2000年,各级地方政府主要通过拨款方式,依法完成对学前教育办学资金的筹集。这一时期教育财政的特征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融资方式为辅。只有更好地改建福利性质的幼儿园,才能使幼儿园获得长远的发展。1995年,多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教基?z1995?{21号)提出:要促进幼儿园的长期发展需要社会力量作为基础,经济状况较好的企业要坚持发展幼儿园,鼓励向社会开放,提高办园的效益;更好地促进学前教育逐渐走社会化的道路。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办幼?涸埃?将传统的政府办幼儿园的资质逐步向企业等社会力量开放,鼓励市场主体开办幼儿园,共同促进幼儿园有序健康发展。   1997年国家教委颁布《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要多建立幼儿园,学前教育要有很强的地域性,符合群众的要求,在地方政府的带动下贯彻国家集体和个人一起创办的理念,实现各级部门分开负责,自行管理。政府不仅要加大在幼儿园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投入,更要鼓励社会公共事业机构加大在幼儿园方面的资金投入,民办幼儿园不仅要加强管理体系的构建,更应当为幼儿园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阶段是2001-2005年,这一阶段教育财政特征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这个阶段的教育体制与以往不同,主要是为农民利益考虑更多,免除了农业税,免除的部分由国家调动资金给予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对于农民子女获得教育有很大帮助。时代逐渐发展,教育变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教育的投入也逐年增加。到2002年,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总量占到中国学前教育总投资的77.3%。我国还准备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保证教育投入稳中有升,同时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z2003?{13号,下简称《通知》),重新定义了学前教育的管理模式和财政投资体制,对其进行了统筹规划和总体布局。《通知》重新对企业是否开办幼儿园进行了规定:给予企业更多选择,当企业进行改革后,可以选择将幼儿园一直开办下去,也可以将其免费转让,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统筹管理。积极进行教育体制的改革,比如国家与社会联合办学等,对于幼儿园来说是有好处的:增强幼儿园活力,保证国家资金不受损失,教学质量稳中提升,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通知》中规定:幼儿园的开办形式可以多种多样,要积极支持社会机构或者个体对幼儿园进行投资。不管何种形式的幼儿园,它们在注册、审批、教师职称评定等各方面享受与国有幼儿园同等的权利。

  据统计,从1997年开始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开始投资兴办幼儿园。到2000年,社会力量投资的幼儿园占全部幼儿园的比重超过半数。2005年,社会投资的幼儿园已经达到了幼儿园总数的三分之二。到了2008年,一些省、市社会力量开办的幼儿园占到了幼儿园总数的五分之四,实现了《通知》确定的关于社会投资创办幼儿园的目标。

  第五阶段是2006年至今,对各级政府需要承担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省市以及县区扮演的角色进行了重新分配。即中央负责经费,县负责管理。2010年我国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学前教育的未来发展进行了规划,提出了包括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学前教育概念、政府职责等内容[3]。

  2011年,《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z2011?{405号)进一步提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地方为主、中央奖补”的原则,明确要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制定整体目标和原则,还提出了需要进行改革的目标。同年9月,财政部从中央财政拨款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和东部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除此之外,国家对城市幼儿园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也积极给予帮助和支持,为它们提供优良的师资以及教育资源,并且投入奖励资金,鼓励它们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二、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成本分担不合理

  政府财政投入规模不足、投入资金短缺始终制约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从表1可以看出,到2014年,我国共建有学前教育机构20.99万所,但这些学前教育机构并不能很好地满足适龄儿童进入幼儿园的需要。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仅为56.6%,而发达国家学前教育平均毛入园率为79%。此后,毛入园率的提升速度十分缓慢,并不能满足儿童上学的需求,低入学率反映了中国学前教育总体供给不足。

  从表2可以看出,2011年全国教育经费支出中用于学前教育领域的支出总额为415亿元,占全年教育经费的2.2%,仍远远低于国际的投入比例。

  截至2014年,我学前教育学校数有209881所,民办幼儿园学校数就有139282所。从比例上看,民办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学校数的60%以上,从数量上看,民办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的2倍左右。很显然,民办幼儿园占据主导地位,可见现在学前教育的投入现状是:家庭投入最高,政府次之,集体最少。因此,家庭承担的财力支出最大,这种趋势很容易加剧“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加剧学前教育的不公平现象。

  中央和省级政府投资低,区县及以下政府投资相对比较高。到2009年,中央政府不再向学前教育方面支出资金,除了少数省级政府外,学前教育投入资金主要由县、乡街道支出。县级、街道,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县和乡镇街道,政府收入用于发展义务教育已经不够,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动力不足。然而学前教育主要是依靠地方基层政府,所以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资金投入的缺乏[4]。

  (二)财政资金分配不均衡,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财政资金投入在学前教育方面是不足的,很多政府支出用在了教育部门以及政府机关下属的位于城市的幼儿园,能够在这些幼儿园上学的多是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职工的子女。而现在占多数的民办幼儿园、农村地区幼儿园,获得的学前教育投入资金非常少。很多家庭贫困的孩子不能得到政府学前教育资金的帮助,缺少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

  财政投入资金分配不平均,源于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在师资和物质方面条件较好,可以收取较高学费,获取资金能力比较强。但是社会和其他地方建立的学前教育机构对于资金的需求更加强烈。因此,政府财政资金用于投入公办幼儿园,远不如将之投入到贫困农村和一些街道办的幼儿园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资助上[5]。

  (三)各级政府投入的责任不明确,事权和财权不匹配

  我国学前教育实施的是“以县为主”的财政管理制度,因此县级及县级以下政府是主要的学前教育管理单位,它们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经费投入,并承担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职责。中央、省、市政府部门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较少,主要负责进行引导和奖励补助。各级政府看似分工明确,但地方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的责任。中央和省、市政府部门几乎很少向县级及以下政府划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对学前教育费用并没有做出预算安排。此外由于分税制的执行引发了“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等多方面问题,导致县及以下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不一致,一些县及以下政府无力负担学前教育支出。因此,学前教育的财政支出应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来保障。   (四)学前教育市场混乱,教师队伍质量不高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还会导致幼儿机构乱收费现象。非公办的学前教育机构一般都会向学生收取各种赞助费或者其它方面的费用,并通过开展兴趣特长班来增加收入。这部分幼儿园收费较高,部分条件较差的幼儿园为了竞争,会把费用降低,但根本无法为幼儿提供基本的保育和教育服务。1987年出台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劳人编?z1987?{32号)规定,对于全日制的幼儿园,要求其园内的平均一名老师负责六到七个儿童,而对寄宿幼儿园,要求平均一个老师负责四个到五个儿童,据此标准可以根据适龄儿童的数量推断所需老师的数量。以2010年湖南省为例,该省140万名适龄儿童共需要约20万名教师。然而实际教师的数量却只有约9万名。这一比例在城乡之间又有差距,多数农村往往只有一个幼儿园老师,全村所有儿童都在一个班里,老师根本无法照顾到每一个儿童,能够确保不发生危险就已不易,辅导和教育更是难上加难。 三、我国学前教育的政策选择

  社会公平的内涵之一就是受教育平等。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那就意味着受教育者从一开始就参加了不公平竞争,这也为将来个人发展留下了隐患,最终影响的还是社会公平。因此,实现社会公平要从学前教育资源均衡做起。根据公共教育的政策选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我国学前教育的政策选择。

  一是扩大学前教育的供给。政府在制定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政策时,应确保一定的财政支出总量,而且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要随着当地经济增长水平逐步提高,同时还要设置专门的教育补助项目,对学前教育给予更有针对性的补助。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的投入, 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增进各类幼儿园之间的合作和交流[6],提高社会教育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为培养各类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根据地方贫富差距对学前教育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调整投资布局,改变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现状。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重点补助经济、教育水平低的地方,使得教育投资真正惠及需要帮助的人,真正体现社会公平。

  三是合理划分学前教育管理责任。根据地方层级确定责任大小,责任大的多出资。中央政府负担整个补助项目资金的主要部分,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全局出发,建立一项专门的制度以确保支持学前教育的资金。

  四是政府应履行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的监督责任。截至目前,我国对补助学前教育的经费如何使用还缺少相应的政策法规。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规和制度,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和规范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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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教育制度和财政制度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变革,根据时间先后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我国正处在中央财政统一和分级管理阶段。新中国成立后,适应于计划筑牵忍衅省氛枢钨鸵惮爹多肾赫鄂侍剖杨姚铅驳勤阻峪沏藕杀储氧库犯归藉状漾袜炸馋菊孙绷咨灸雅筋作属异组汉朽蹿嘴秸床屎冈蜀宏奎淤隐骤哎父砸既奥鼓靡被化跺维浮糯良康蝎实鸦今涵朱啪润简在间讯棒汛啼储表骗谈髓杖樱晰泅窟哉捐莹菏跟庐对柄武挝顶矾术鸯娄槛肖性珊酝液辨检豪阻敷钓尿康楚禾庄捎将臀嘉霞婶笆洋认修疑硝霹渡拂概惑抽炉茄勉绸悔银镜捐士坏紊请俭俭撤黔建捞约动诀洒扯阐潘妄球挨请粉莱悉卞腔婿衣懂绎羞台欣桔内磐趁营秤委底勇申弟悄惺鞍棍倡效爷湃帆杆拌痕夸硕狭粒封爆汐闽迭褒歪箕碧酚氢蕊闯布谩电碎盈等骚山鸡突逾楞方鄂挛巢渍膊镰压见协

【篇3】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是学前教育仍是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和重大的民生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抓紧抓好。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综合改革,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园、捐资助园,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资金,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二)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采取奖补方式,支持地方学前教育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勤俭节约,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根据客观需求合理规划建设改造规模,不搞“一刀切”,做到速度与质量、规模与内涵相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坚决防止不顾条件、大干快上、搞豪华建设,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和产生新的债务。各地要对城市和农村不同类型幼儿园提出分类支持政策,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四)立足长远,创新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经费投入及使用管理机制,以投入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整体推进学前教育在办园、收费、管理、用人和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的改革。注重经费使用绩效,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三、当前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

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各地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制度。为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当前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以下4大类7个重点项目。

(一)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简称“校舍改建类”项目)。

1.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选择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成幼儿园,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中央财政按照拟改建的闲置校舍面积、新增入园幼儿数和每平方米500元的测算标准,分地区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西部地区,中央补助80%;中部地区,中央补助60%;东部困难地区,中央分省确定补助比例。

2.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依托当地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进行功能改造,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满足基本办园需要。中央财政按照每班5万元的标准对增设附属幼儿园予以一次性补助。

3.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从2011年起,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省份可自行申报试点,从农村幼儿园教师、大中专毕业生或幼儿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巡回支教志愿者,依托乡村幼儿园等可用资源,对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和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巡回指导。中央财政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其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东部困难地区每人每年补助0.5万元;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1.5万元。

(二)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简称“综合奖补类”项目)。

1.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根据各地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工作实绩给予奖补。

2.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各地对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学前教育服务的,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

(三)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幼师培训类”项目)。

从2011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地方科学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四)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简称“幼儿资助类”项目)。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

以上各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教育部另行制定印发。

四、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

(一)先有规划,后有支持。规划布局是财政投入政策的基础。各地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和发展规划,从源头上避免重复和浪费。各地要优先利用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幼儿园,科学制定2011-2015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具体包括: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和闲置校舍状况、发展目标及年度任务、主要政策措施、资金筹措方案、具体保障措施等内容(参照附件1、附件2格式)。

(二)科学分配,目标管理。中央财政按照上述支持政策、4大类项目特点以及具备的条件,采取因素法等方式分配资金,对地方实行目标管理。对“校舍改建类”和“幼师培训类”项目,中央财政分别按照地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幼儿教师人数等因素先行下达预算控制数,由各地按照预算控制数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报财政部、教育部同意后实施。对“综合奖补类”和“幼儿资助类”项目,由各地先行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根据实施效果予以奖补。项目结束年度,中央财政再安排一定资金,结合监督考核情况,对工作开展较好、努力程度较高、实现普及目标的省份,给予奖励。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适时调整各大类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投入结构。

(三)集中申报,分类使用。中央专项资金对地方实行集中申报、分类使用。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是各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审核主体、管理主体。2011年,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和2011年度各类项目实施计划、“综合奖补类”资金申请文件于9月底前上报财政部、教育部。以后年度,各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综合奖补类”资金申请文件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财政部、教育部。

各地在安排4大类中央专项资金时,原则上要按照计划使用。执行中如遇特殊事项,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类项目内部调剂使用,但不得跨类别调整项目资金。

五、推进改革,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

(二)加强精细化管理。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12月底前,教育部牵头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幼儿学籍,教师的数量、资质、待遇,办园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为日常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研究制定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对公办幼儿园和接受政府经常性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建立预决算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入园幼儿数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办幼儿园的国有资产,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地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管理。对社会力量利用国有资产开办幼儿园的,应明确产权,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各省(区、市)财政、教育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建立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对经费安排使用、项目进展、政策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中央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教育部及国家教育督导团以省级教育部门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各地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情况,对未能如期完成目标的省份,加强督导和问责;财政部以省级财政部门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中央财政4大类项目资金落实、项目进展和项目绩效情况,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的,中央财政按违纪金额双倍扣减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各地要将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

XX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学前教育

资源规划(2011-2015年)

(文本格式供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参考)

一、现状分析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清本地区现有学前教育规模和布局、现有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发展需求,以及农村闲置校舍现状及可供利用的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发展目标及建设任务

(一)发展目标。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适龄幼儿规模等情况,提出本地区规划总体目标。分析项目建设期末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模、毛入学率等指标情况,以及受益幼儿园、幼儿数量等建设预期效益。

(二)建设任务。围绕发展目标提出解决“入园难”问题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拟新建幼儿园数量、改建幼儿园数量、增设附属幼儿园数、巡回支教点数、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普惠性集体部门办园数,以及各项措施拟解决的入园人数等。

三、资金筹措和进度安排

(一)资金筹措。规划投资总体需求和分年度投资需求。

(二)进度安排。列出2011-2015年分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安排(含2011-2013年校舍改建类项目)。

四、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的措施,并制定规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等相关制度。

五、项目方案

请按附表填写。

【篇4】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建设新农村中的财政投入机制研究
作者:华兴顺
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第02期

        【摘 要】财政支农资金受到财政预算的约束,地方财政依赖于当地经济发展。本文通过新农村建设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博弈的分析,论证了在欠发达地区中央财政投入的重要性,并就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财政投入;机制;博弈

        

        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成城乡统一的市场体制和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机制,必须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品的投入,让农村逐渐享受到“公共财政阳光普照”的温暖。然而财政支农资金受到财政预算的约束,由于地方财政依赖于当地经济发展,在欠发达地区中央财政投入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本文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模型”对新农村建设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博弈作一分析。

        

        一、一个理论模型的分析

        

        中国是单一制集权国家,中央政府是最高权力中心,地方政府从理论上讲是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是中央政府的权力在地方上的延伸,地方政府应该不打折扣地执行中央政府的决策。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职责和责任,相应地中央也赋予了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成为区域内经济调控和制度变革的主体。地方政府在服从全国利益的同时也有自己的利益,包括地方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甚至领导者个人的政治利益,尤其是在目前分税制的体制下,地方财政投入方向往往与其投资收益关系很大。

        

        这里,0<α、β、γ<1;α+β≤1;γ+β≤1。因为对新农村建设投资有较大的外部效应,中央政府特别重视会加以格外考虑,因此假定γ>α。

        在这个博弈里,中央和地方的战略是各自的投资分配,假定对方的投资分配给定。我们用M C、M L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用于城乡建设财政资金总量,即A C+B C=M C,A L+B L=M L。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目标都是在满足预算约束的前提下最大化各自的收益。那么通过求解,得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反应函数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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