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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换届程序和格式【3篇】

时间:2022-08-11 14: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在国标《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 T19000—2008 ISO9000:2005中第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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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换届程序和格式3篇

【篇1】党支部换届程序和格式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请示格式

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向党委请示——党支部

书面请示内容:

①换届的理由及时间;

②下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及副书记名额;

③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

④支委会候选人名单(含20%的差额)。

2、审批——党委

①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恰当;委员和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

②对委员候选人进行了解考察。

③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

3、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党支部

①总结本届党支部的工作,拟定选举办法(草案);

②研究决定换届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

③推荐监票人。

4、党员大会选举——主持人

①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②宣读机关工委(党委)同意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

③通过选举办法;

④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⑤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⑥宣布选举结果。

5、召开第一次支委会——召集人

①新一届支委会推荐出召集人;

②无记名投票选举党支部正、副书记;

③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6、向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党支部

报告内容:

①换届选举概况;

②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名单以及各人得票数。

7、审批——党委

研究同意后,下发换届选举的批复。

8、归档——党支部

①有关换届选举的请示、文件资料;

②党委的批复文件。

二、换届选举常用文体及要求

(一)换届选举的请示

【例文】

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中共XXX党委:

我党支部现有党员×名(其中预备党员×名)。党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换届选举,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我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现拟定于×年×月×日进行换届选举。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下届支委会设支委5名。并经支委会讨论一致推荐×××、×××、×××、×××、×××、×××等6名同志为支委候选人(含20%的差额)。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附:

侯 选 人 名 册 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现任党内外职务

(二)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

【例文】

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

中共XX党委:

我党支部根据《关于同意××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精神和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召开了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名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名出席了会议,占党员总数的×%,×人因事缺席,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会×名。

我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选举结果:×××同志得×票,×××同志得×票,×××同志得×票,×××同志得×票,×××同志得×票,×××同志得×票。按照有关规定,×××、×××、×××、×××、×××同志当选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随后,我们召开了第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同志当选为党支部书记,×××同志当选为党支部副书记,分工×××负责组织委员工作,×××负责宣传委员工作,×××负责纪检委员工作。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篇2】党支部换届程序和格式

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一、选举程序

1、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二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可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的情况)。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党委(总支部、支部)领导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3、根据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

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5、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委员会即可召开各支部负责人或各党小组长会议。会议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选举出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进行委员会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将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8、总支、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二、选举办法及相关说明

1、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名,最多不超过11名。

2、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委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适当考虑党龄问题。从实践经验看,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委员一般要有一年以上的党龄。其中,所辖党组织较多的基层党委,委员的党龄应更长一些。

3、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4、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或严重触犯刑律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5、在党内选举过程中,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近期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其他有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其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在该党组织内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参加选举的党员、党代表或委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非候选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

7、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会后再指派,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书记人选,可以适当推迟选举时间。

8、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9、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如果半数以上党员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10、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篇3】党支部换届程序和格式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支委进行述职,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3、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组织讨论;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

6、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将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8、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大会程序

一、通过选举办法

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三、宣布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选举

五、宣布支部委员当选人名单

六、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七、新当选的委员作表态发言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 名,候选人 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2007年 月 日

关于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的请示

党委:

根据党委关于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我支部组织党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推荐、酝酿,并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建议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为   、 、 、 等 人,其中差额 人。

当否,请批示。

中共 支部委员会

2007年 月 日

关于同意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的批复

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同意   、 、 、 等 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差额 人。请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并组织选举。

特此批复。

中共 委员会

2007年 月 日

 

中共 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选 票

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2007年 月

说明:每张选票应选 人,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同意的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划“O”,不同意的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中共 支部委员会

选举结果报告表

党委:

按照基层支部改选工作计划,我支部于 月 日 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工作。本支部应到正式党员 名,实到 名。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废票 张。委员选举得票情况如下: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    、 、   、   等 人当选为支部委员。新一届支委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同志得 票,当选为书记; 同志得 票,当选为副书记。

特此报告。

中共 支部委员会

2007年 月 日

支委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1、阐述自己的工作分工、范围及职责。

2、结合支部任期目标和分工范围说明任期内工作计划目标的实现情况和上级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这部分内容是整个述职报告的主体部分,可以分三个方面来叙述:⑴本人分管的主要工作任职前的大体情况(包括状况、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⑵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主要阐述本人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包括工作的思路、特点及采取的主要措施);⑶本人完成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在支部工作中的地位和在群众中的影响等)。

3、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的自我评价。⑴阐述自己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支部集体讨论通过的决定等;⑵是否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⑶在公私关系上,能否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以集体利益为重,是否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现象;⑷在工作作风上,能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政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⑸在与领导和同志的关系上,能否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宽以待人、严于律己。

4、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教训。就是通过回顾总结,找出自己在工作决策、工作作风、勤政廉政、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5、今后的奋斗目标及工作设想。就是根据支部工作计划,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明确目标,理清思路,考虑措施。

二、写述职报告要注意的事项

1、书写述职报告应紧紧扣住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以陈述工作为主,围绕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从尽职程度、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等方面作分析评价,以写实为主,不能写成个人思想汇报。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不要言过其实,也不要“过分谦虚”,既要总结自己的工作实绩,又要如实反映工作中的失误和存在的问题;既要反映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又要恰如其分地反映自己在具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3、体现个人特点,用“我”字直接介绍。书写不能报流水帐,也不能空洞无物。


党支部委员民主测评表

支部名称:       

说明:分析被测评者的情况,根据内容在测评结果栏内直接打“√”。


工 作 问 答

1、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多少?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在工作问答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没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根据党章规定的精神,只有有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某个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在该党组织内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外单位转来的正式党员,如果只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而没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正式组织关系的,不能被提名为该党组织的委员候选人。

3、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轮换工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凡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论属于哪类用工制,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有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轮换工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可以被提名为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但是否提名,要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见。

4、离职学习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离职学习的党员,凡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已经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在原所在党组织内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学习时间不长,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在原所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如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得到多数选举人同意,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5、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在党内选举过程中,参加选举的党员、党代表或委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非候选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党代表或委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注意什么?

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应按照自己的意愿,向被委托人清楚地表述自己赞成哪些候选人,不赞成哪些候选人,或另选哪些人。被委托人应忠实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并应向委托人复述选票上填写的人选。被委托人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选票填写完毕后,一般应由委托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7、召开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代表为什么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投票。”作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都应参加。只有直接参与酝酿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神圣权利。规定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可以防止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一类的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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