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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基本常识9篇

时间:2023-06-04 13:06:01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城市管理基本常识

篇一:城市管理基本常识

  

  城市管理法律常识

  城市管理法律常识

  一、什么叫城市管理?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城市管理指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活动。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城市社会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城市的生态环境管理。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当正确处理好哪五个关系?

  (1)正确处理好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2)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3)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4)正确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5)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社会监督的关系。

  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3)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乱倒垃圾、粪便的;(5)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6)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7)临街工地不设置围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8)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9)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10)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1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12)建造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13)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

  四、什么叫城市市容?

  城市市容指城市容貌的整体水平,是城市形象和全民素质的综合反映。它包括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建筑物立面、市政设施、人文景观和夜景灯光等等管理的整体环境质量和美化程度等。

  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进行调查或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二)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与检查事项有关资料;

  (三)依法采用录音、录(摄)像等手段,取得有关证据材料;

  (四)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证件以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查封、扣押或对证据进行登记保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张贴、悬挂启事及广告宣传品的行为有什么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和树木上张挂、张贴、书写、绘制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期限期满及时清除;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信息栏中。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七、法律法规对占道经营有什么规定?

  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地区的道路、广场、海滩、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拒不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处以罚款;拒不缴交罚款的,可依法将扣押的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拍卖,抵缴罚款。

  八、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九、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

  十七条、第四十二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法律法规对商业和娱乐活动噪声排放有何规定?

  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推销商品、招揽顾客;不得在居住区和文教区使用广播喇叭叫买叫卖;在餐饮、娱乐活动中不得从事噪声超标、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活动。

  十一、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可否自行焚烧处理?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露天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以及在其他区域露天焚烧产生有毒有害废气、粉尘和恶臭气体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违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二、建筑工地如何注意文明施工?

  (1)出入口应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2)车辆进出工地不得夹带沙土,污染路面;(3)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或者隔离施工,拆除、装卸、运输、清扫等作业应采取密封、喷淋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粉尘污染。

  房屋拆迁法律常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特征2016-07-179:40|#2楼

  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房屋拆迁作为一种民事活动,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拆迁补偿与拆迁安置两个方面。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由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对现存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迁移安置和适当补偿的行为,一般简称房屋拆迁。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特征如下:

  1、城市房屋拆迁所拆迁的房屋必须位于城市。作为拆迁对象的房屋必须位于城市,只有位于城市的房屋,才有可能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和其它法规、政策获得补偿、安置。位于农村的房屋不是城市房屋拆迁的对象,因此不能依据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的法规、政策获得补偿安置。农村的房屋拆迁适用其它法律、法规。

  2、城市房屋拆迁所拆迁的房屋必须位于城市规划区。如上所述,城市房屋拆迁所拆迁的房屋必须位于城市,但是,并非所有位于城市的房屋的拆迁都具有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在此,要注意区分“城市房屋拆迁”和“城市的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仅限于拆迁位于城市规划区的房屋,城市规划区外的房屋不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的对象,因此,也不能适用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由此可见,城市房屋拆迁不仅要求被拆迁的房屋位于城市,而且要求其位于城市规划区,位于城市规划区的房屋才有可能成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对象。

  3、城市房屋拆迁所拆迁的房屋必须位于国有土地上。只有位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才有可能成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对象,而且该国有土地必须位于城市规划区。如果在城市规划区非国有地上,或者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该房屋都不能成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对象。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所拆迁的房屋必须是位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论其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何种合法方式取得。

  4、城市房屋拆迁的拆迁人须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集中体现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冲突,既涉及因国家城市建设需要的公权力的行使,也涉及到人权基础上的私权利的维护。因此,城市房屋拆迁必须依法规范运行,任何实施拆迁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能实施拆迁。否则,未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或者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任何单位的拆迁都是非法拆迁。非法拆迁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非法拆迁必须受到处罚,非法拆迁人必须依法赔偿被拆迁人因非法拆迁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拆迁人可以自行拆除房屋,也可以委托他人拆除房屋。实践中,开发商等拆迁人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既可以自行拆除房屋,也可以委托他人拆除房屋。拆迁人委托他人拆除房屋的,依据规定必须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拆迁。被委托具体实施拆除活动的单位是拆迁单位,俗称拆迁公司;其只有具备了房屋拆迁资格,才能接受拆迁人的拆除委托。

  6、城市房屋拆迁的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它法规、规章和政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是现阶段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基本法规。其它法规和政策与该法规冲突的,适用该基本法规。除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我国还有一些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共同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使其依法有序运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于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做出了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更为具体细致的规定,操作性强,事实上成为各地法院审理房屋拆迁案件时的主要依据或直接依据。

  7、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任何拆迁势必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对被拆迁人所受损失的救济和补偿,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可以补偿,可以安置,也可以同时进行。基于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所受利益必须大于至少等于所受损失,不能小于所受损失,是拆迁补偿安置的`一项基本原则。补偿、安置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发生争议最集中的环节,被拆迁人的实质利益时常受到侵害。由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繁杂,即使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经常因为事先没有合法收集充分证据,忽视时效,最终不得不吞下苦果。因此,被拆迁人一般有必要聘请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介入越早越好。

  法律常识2016-07-1718:19|#3楼

  问:根据公务员法,以下人员哪些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a.某街道派出所干警b。

  答:第一题:cd原答案有误,这种情况在很多复习资料中很常见

  关于的说明:按照草案规定的公务员范围,对下列几类人员宜作以下具体落实:一是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职务特点,草案规定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与法官。

  法律常识

  答:有什么问题,可详细说明,以便大家解答。关于法律常识,可到书店购买相关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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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法律常识

  问:根据公务员法,以下人员哪些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a.某街道派出所干警b。

  答:第一题:cd原答案有误,这种情况在很多复习资料中很常见

  关于的说明:按照草案规定的公务员范围,对下列几类人员宜作以下具体落实:一是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职务特点,草案规定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与法官。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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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法律常识

  答:法律基础学习心得体会

  在大学3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机会学习到法律基捶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从这一门课,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

  法律知识竞赛题答案

  问:我不懂谁能教教我!快!我很急!

  答:一、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b年。

  a、1949年b、1954年c、1950年d、1982年2.b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a、刑法b、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答: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自认原则,一方陈述的事实另外一方认可的,当事人可以不用举证;

  2、在刑事诉讼中,为了避免冤假错案,被告人认可的事实,仍必须有其他证据证明。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

  这些法律常识你信息吗?

  问:有些法律法规有规定:年满14周岁;

  年满16周岁;

  年满18周岁;

  年满20周。

  答:法律主要有三大类,分为;1,刑法,刑事诉讼法;2,民商法,民事诉讼法;3,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范围较广。没办法适合大家的要求,也不信息那些是大家所须要信息的。以我本人主观讲的,不一定大家欢迎的。案例吗?本地真人真事的案。

  法律知识

  问:板报法律识,急!!在2015年3月25日20:40必须拿到!

  答:1、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

  法律常识

  答:多看看案件或者看看有关法律的电视剧可以了解一些。

  法律常识

  问:1最严重的违法行为是

  2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

  3在我国,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

  答:1最严重的违法行为我认为是违宪.因为违法,顾名思义就是违反法律的意思.那么法律有国家的、有地方的。有

  根本大-法、有暂行法规。

  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什么法呢?那自然就是宪法了。

  2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通说认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

  法律常识

  问: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一年后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是指刑满出狱以后。如果经过减刑,则在出狱以后第一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

  【城市管理法律常识】

篇二:城市管理基本常识

  

  .名词解释

  1、市政:是指城市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和通过与市民个体与群体的互动,为实现城市自身和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城市运行规则和公共政策,并主要通过行政手段保障城市公共事务运行的管理和监督行为。

  2、市政管理学:是指研究城市政府行政机关和其他城市公共管理主体,对城市日常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规律的科学。

  3、城市: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1、城市政治权力系统:是指拥有某种正式、直接行使城市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权力的各种组织。

  2、城市政治参与系统:是指虽不具有正式市政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但对市政决策和执行有积极影响作用的群体、组织和个人的总称。

  3、市人民团体:是指以表达和维护一定阶层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为基础,担负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起着依照各自的切身利益协调社会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作用,并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会政治团体。在我国城市特指市工会、市妇联、市共青团等组织。

  4、市民:是指居住在城市所辖区域内,持有本市有效户籍的合法公民。

  5、市民参政:是指市民个人或群体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提出各种要求和建议(亦称市民的利益表达),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行使选举、罢免、监督等权利,阻止或促成某项政策的行为,参与城市管理与决策的各项活动。

  6、市民利益表达:是指代表某种利益的市民组织或市民团体,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向城市权力机构提出政治和经济等方面利益要求的行为。

  1、市政管理体制是关于城市政权机构、特别是城市政府的建制、地位、职能配置和机构内外上下权力关系及运行机制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2、市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

  3、市政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它是城市政府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4、市政执行是指城市政府以贯彻市政决策为核心的职务行为,是市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执行市政决策中枢的决策、指令和法律法规的过程。

  1、城市发展战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人们从城市发展的各种因素、条件和可能变化的趋势预测出发,做出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全局的根本谋划和对策,城市发展战略是城市经济、社会、建设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

  2、可持续城市是指一个有竞争力的、适于居住的、银行信赖的,而且治理和管理良好的城市。

  3、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担负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

  4、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

  5、学习型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形成浓郁的学习氛围,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机制,形成全员学习、团队学习、组织学习的局面,从而提高整个政府的群体能力。

  6、循环经济是指以可循环资源为来源,以环境友好方式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把人类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过程中,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使生态负增长转变为生态正增长,实现人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7、经营城市是指城市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人文资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营运,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8、城市营销:是指把地区视为一个市场导向的企业,将地区的未来发展愿景作为一个吸引人的产品,通过强化地方经济基础以及更加高效地满足和吸引既有的和潜在的目标市场(主要包括产业、投资者、定居人口、观光游客和会议人士等),来主动营销地区的特色。

  1、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2、土地储备制度是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储存,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3、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4、城市成长管理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针对城市空间规模扩展的控制和管理。

  5、城市基础设施就是为城市生产和生活提供的一般公共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1、城市经济管理就是城市政府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对城市经济环境、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协调,以使城市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取得最大的城市效益。

  2、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或城市事业单位直接掌握的财政性资金,即根据国家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满足各自特殊需要的财政资金,是下放财权的一种管理形式。

  3、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

  4、宏观调控是指政府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调节和控制,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经济措施。

  5、规制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6、城市财政是城市政府参与社会收入或产品的分配活动,也就是城市政府在占有和支配一定份额的社会产品过程中与社会各方面发生的分配关系。

  7、城市财政管理是指以城市政府为管理主体,以市政工作为主要目标的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8、城市经济结构是指城市是由多个产业、行业部门和企业组成的,每个产业部门从事着特定的经济活动,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同时又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整体。

  1、城市人口是指居住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工作的非农业人口,包括拥有城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和在城市暂住的流动人口。

  2、城市人口管理是指城市政府对城市居民户籍和人口变动、人口流动的行政管理工作。

  3、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运用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公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4、社区是指一定区域内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5、城市社区是城市中的社区,是指城市中被道路环绕的居住地段上,由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6、城市流动人口:指没有城市常住户口暂住(具有暂住证)或暂时逗留于城市的人口。

  1、环境容量指在人类健康与自然生态不致受害的前提下,某一环境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是考察污染是否发生的重要标志。

  2、环境污染指自然环境要素中,混入对人体有害、破坏自然生态的物质或非物质形式,并达到一定的程度、超出环境自我净化能力的现象。

  3、环境质量指自然环境构成的诸要素(大气、水体、土壤、生物等)之一,或环境整体受到污染的程度。

  4、环境保护指采取各种方法保护环境,使之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发展和自然生态平衡的实现。

  5、城市环境是指影响城市人类活动的各种自然的或人工的外部条件的总和。

  6、城市环境管理指按照一定环境功能目标,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经济与科学技术等手段,协调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以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一种措施。

  7、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找到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理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用综合的对策整治、调控、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为城市人民群众创建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8、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1、城市化是指社会经济关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过程。

  2、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发展到特定阶段所形成的紧靠城区的一种不连续的地域实体,是处于城乡之间,城市和乡村.

  .的社会、经济等要素激烈转换的地带。

  3、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人为协调,达到经济一体化和空间融合的系统最优的状态。

  1、Citistate(城市联盟)是指由相同特征和功能的城市和城镇环绕所组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上相对独立的贸易、商业和通讯区域。

  2、区域规划是指在某个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进行综合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总体战略部署。

  3、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同一区域的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加强经济联系与合作,通过契约和协定,形成一个跨越国界或地区的商品、资本、人才和劳务等自由流通的统一经济区的组织形式。

  1、公共紧急状态是指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2、危机管理是指组织对所有危机发生因素的预测、分析、化解、防范等等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对组织面临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技术的、自然的、人为的、管理的、文化的、环境的和不可确定的等所有相关因素的管理。

  1.城市管理: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在不同行政关系影响下,以城市这一空间、经济、社会系统的运行为对象的治理活动。

  2.市人民团体:是指以表达和维护一定阶层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为基础,担负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起着依照各自的切身利益协调社会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作用,并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会政治团体。

  4.市民参政:是指市民个人或群体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提出各种要求和建议(亦称市民的利益表达),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行使选举、罢免、监督等权利,阻止或促成某项政策的行为,参与城市管理与决策的各项活动。

  5.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

  6.城市政府管理体制:关于城市政权机构,特别是城市政府的建制、地位、职能配置和机构内外上下权力关系以及运行机制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7.市行政地位:指城市在国家的行政区划级别中所处的等级和行政隶属关系。

  8.市行政管理体制:指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是国家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行政体制在城市的延伸,它具有一般行政体制的主要特征。

  9.城市政府职能: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它是城市政府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10.市政执行:指城市政府以贯彻市政决策为核心的职务行为,是市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执行市政决策中枢的决策、指令和法律法规的过程。

  11.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将其管理和服务职能转移到网络平台上去完成,同时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并减低系统反应时间。

  12.电子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采用电子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起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利用这个系统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方便、高效的政府服务和政务信息。

  13.规模经济:指由于存在技术上不可分的资本投入,企业增加投入扩大生产规模,使得产出增加的比例超过投入增加的比例,产品分摊不可分性投入,从而产品平均生产成本随产量的上升而降低。

  14.可持续城市:是指一个有竞争力的、适于居住的、银行信赖的,而且治理和管理良好的城市。

  16.城市性质: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

  8.经营城市:指的是指城市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人文资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营运,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21.土地利用规划: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历史基础与现状的特点,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活动。

  22.城市基础设施:为城市生产和生活提供的一般公共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23.土地储备制度: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储存,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

  .24.城市成长管理: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对城市空间成长的管理行为。

  25.城市经济功能: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所担负的任务和所起的作用。

  26.城市经济管理:指城市政府和其他多元主体一同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制度、协商等手段对城市经济环境、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协调,以使城市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并取得“满意”效益的全过程。

  27.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

  28.规制: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31.城市财政管理:是指以城市政府为管理主体,以城市管理工作为主要目标的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32.城市社区:是城市中的社区,是指城市中被道路环绕的居住地段上,由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33.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运用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公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34.城市环境:是指影响城市人类活动的各种自然的或人工的外部条件的总和。

  39.公共紧急状态:是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41.城市: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42.城市化:是指社会经济关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过程。

  43.市政:是指城市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和通过与市民个体与群体的互动,为实现城市自身和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城市运行规则和公共政策,并主要通过行政手段保障城市公共事务运行的管理和监督行为。

  44.城市发展战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人们从城市发展的各种因素、条件和可能变化的趋势预测出发,做出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全局的根本谋划和对策,城市发展战略是城市经济、社会、建设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

  45.区域规划:是指在某个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进行综合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总体战略部署。

  46.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找到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理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用综合的对策整治、调控、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为城市人民群众创建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2、市政管理学:是指研究城市政府行政机关和其他城市公共管理主体,对城市日常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规律的科学。

  1、城市政治权力系统:是指拥有某种正式、直接行使城市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权力的各种组织。

  2、城市政治参与系统:是指虽不具有正式市政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但对市政决策和执行有积极影响作用的群体、组织和个人的总称。

  3、市人民团体:是指以表达和维护一定阶层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为基础,担负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起着依照各自的切身利益协调社会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作用,并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会政治团体。在我国城市特指市工会、市妇联、市共青团等组织。

  4、市民:是指居住在城市所辖区域内,持有本市有效户籍的合法公民。

  5、市民参政:是指市民个人或群体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提出各种要求和建议(亦称市民的利益表达),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行使选举、罢免、监督等权利,阻止或促成某项政策的行为,参与城市管理与决策的各项活动。

  6、市民利益表达:是指代表某种利益的市民组织或市民团体,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向城市权力机构提出政治和经济等方面利益要求的行为。

  1、市政管理体制是关于城市政权机构、特别是城市政府的建制、地位、职能配置和机构内外上下权力关系及运行机制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2、市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

  3、市政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它是城市政府行.

  .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4、市政执行是指城市政府以贯彻市政决策为核心的职务行为,是市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执行市政决策中枢的决策、指令和法律法规的过程。

  2、可持续城市是指一个有竞争力的、适于居住的、银行信赖的,而且治理和管理良好的城市。

  5、学习型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形成浓郁的学习氛围,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机制,形成全员学习、团队学习、组织学习的局面,从而提高整个政府的群体能力。

  6、循环经济是指以可循环资源为来源,以环境友好方式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把人类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过程中,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使生态负增长转变为生态正增长,实现人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7、经营城市是指城市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人文资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营运,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1、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2、土地储备制度是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储存,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1、城市人口是指居住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工作的非农业人口,包括拥有城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和在城市暂住的流动人口。

  2、城市人口管理是指城市政府对城市居民户籍和人口变动、人口流动的行政管理工作。

  3、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运用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公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4、社区是指一定区域内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5、城市社区是城市中的社区,是指城市中被道路环绕的居住地段上,由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6、城市流动人口:指没有城市常住户口暂住(具有暂住证)或暂时逗留于城市的人口。

  1、环境容量指在人类健康与自然生态不致受害的前提下,某一环境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是考察污染是否发生的重要标志。

  4、环境保护指采取各种方法保护环境,使之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发展和自然生态平衡的实现。

  8、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2、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发展到特定阶段所形成的紧靠城区的一种不连续的地域实体,是处于城乡之间,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经济等要素激烈转换的地带。

  1、公共紧急状态是指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2市政:是指城市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和通过与市民个体与群体的互动,为实现城市自身和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城市运行规则和公共政策,并主要通过行政手段保障城市公共事务运行的管理和监督行为。

  2、市政管理学:是指研究城市政府行政机关和其他城市公共管理主体,对城市日常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规律的科学。

  1、城市政治权力系统:是指拥有某种正式、直接行使城市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权力的各种组织。

  2、城市政治参与系统:是指虽不具有正式市政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但对市政决策和执行有积极影响作用的群体、组织和个人的总称。

  3、市人民团体:是指以表达和维护一定阶层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为基础,担负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起着依照各自的切身利益协调社会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作用,并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会政治团体。在我国城市特指市工会、市妇联、市共青团等组织。

  4、市民:是指居住在城市所辖区域内,持有本市有效户籍的合法公民。

  5、市民参政:是指市民个人或群体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提出各种要求和建议(亦称市民的利.

  .益表达),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行使选举、罢免、监督等权利,阻止或促成某项政策的行为,参与城市管理与决策的各项活动。

  6、市民利益表达:是指代表某种利益的市民组织或市民团体,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向城市权力机构提出政治和经济等方面利益要求的行为。

  1、市政管理体制是关于城市政权机构、特别是城市政府的建制、地位、职能配置和机构内外上下权力关系及运行机制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2、市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

  3、市政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它是城市政府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4、市政执行是指城市政府以贯彻市政决策为核心的职务行为,是市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执行市政决策中枢的决策、指令和法律法规的过程。

  1、城市发展战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人们从城市发展的各种因素、条件和可能变化的趋势预测出发,做出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全局的根本谋划和对策,城市发展战略是城市经济、社会、建设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

  2、可持续城市是指一个有竞争力的、适于居住的、银行信赖的,而且治理和管理良好的城市。

  3、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担负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

  4、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

  5、学习型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形成浓郁的学习氛围,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机制,形成全员学习、团队学习、组织学习的局面,从而提高整个政府的群体能力。

  6、循环经济是指以可循环资源为来源,以环境友好方式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把人类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过程中,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使生态负增长转变为生态正增长,实现人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7、经营城市是指城市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人文资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营运,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8、城市营销:是指把地区视为一个市场导向的企业,将地区的未来发展愿景作为一个吸引人的产品,通过强化地方经济基础以及更加高效地满足和吸引既有的和潜在的目标市场(主要包括产业、投资者、定居人口、观光游客和会议人士等),来主动营销地区的特色。

  1、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3、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4、城市成长管理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针对城市空间规模扩展的控制和管理。

  5、城市基础设施就是为城市生产和生活提供的一般公共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1、城市经济管理就是城市政府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对城市经济环境、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协调,以使城市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取得最大的城市效益。

  2、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或城市事业单位直接掌握的财政性资金,即根据国家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满足各自特殊需要的财政资金,是下放财权的一种管理形式。

  3、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

  4、宏观调控是指政府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调节和控制,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经济措施。

  5、规制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6、城市财政是城市政府参与社会收入或产品的分配活动,也就是城市政府在占有和支配一定份额的社会产品过程中与社会各方面发生的分配关系。

  7、城市财政管理是指以城市政府为管理主体,以市政工作为主要目标的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

  .8、城市经济结构是指城市是由多个产业、行业部门和企业组成的,每个产业部门从事着特定的经济活动,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同时又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整体。

  6、城市流动人口:指没有城市常住户口暂住(具有暂住证)或暂时逗留于城市的人口。

  1、环境容量指在人类健康与自然生态不致受害的前提下,某一环境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是考察污染是否发生的重要标志。

  2、环境污染指自然环境要素中,混入对人体有害、破坏自然生态的物质或非物质形式,并达到一定的程度、超出环境自我净化能力的现象。

  3、环境质量指自然环境构成的诸要素(大气、水体、土壤、生物等)之一,或环境整体受到污染的程度。

  4、环境保护指采取各种方法保护环境,使之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发展和自然生态平衡的实现。

  6、城市环境管理指按照一定环境功能目标,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经济与科学技术等手段,协调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以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一种措施。

  7、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找到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理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用综合的对策整治、调控、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为城市人民群众创建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8、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3、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人为协调,达到经济一体化和空间融合的系统最优的状态。

  1、Citistate(城市联盟)是指由相同特征和功能的城市和城镇环绕所组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上相对独立的贸易、商业和通讯区域。

  2、区域规划是指在某个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进行综合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总体战略部署。

  3、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同一区域的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加强经济联系与合作,通过契约和协定,形成一个跨越国界或地区的商品、资本、人才和劳务等自由流通的统一经济区的组织形式。

  1、公共紧急状态是指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2、危机管理是指组织对所有危机发生因素的预测、分析、化解、防范等等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对组织面临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技术的、自然的、人为的、管理的、文化的、环境的和不可确定的等所有相关因素的管理。

  是指组织对所有危机发生因素的预测、分析、化解、防范等等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对组织面临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技术的、自然的、人为的、管理的、文化的、环境的和不可确定的等所有相关因素的管理。

  1、城市: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2、市政:城市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和通过与市民个体与群体的互动,为实现城市自身和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城市运行规则和公共政策,并主要通过行政手段保障城市公共事务运行的管理和监督行为。

  3、市政管理学:是指研究城市政府行政机关和其他城市公共管理主体,对城市日常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规律的科学。

  4、城市政治权力系统:是指拥有某种正式、直接行使城市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权力的各种组织。

  5、城市政治参与系统:是指虽不具有正式市政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但对市政决策和执行有积极影响作用的群体、组织和个人的总称。

  6、市人民团体:是指以表达和维护一定阶层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为基础,担负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起着依照各自的切身利益协调社会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作用,并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会政治团体。在我国城市特指市工会、市妇联、市共青团等组织。

  7、市民:是指居住在城市所辖区域内,持有本市有效户籍的合法公民。

  8、市民参政:是指市民个人或群体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提出各种要求和建议(亦称市民的利益表达),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行使选举、罢免、监督等权利,阻止或促成某项政策的行为,参与城市管理与决策的各项活动。

  9、市民利益表达:指代表某种利益的市民组织或市民团体,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向城市权力机构提出政治和经.

  .济等方面利益要求的行为。

  10、市政管理体制是关于城市政权机构、城市政府的建制、地位、职能配置和机构内外上下权力关系及运行机制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11、市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

  12、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

  13、分权制是指上下级依法各负其责,下级行政机关在法定管辖范围内有自主权,上级机关不得干涉。

  14、层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作若干层级,每个层级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级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5、职能制:是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若干部门,各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16、完整制又叫集约制或一元统属制,是指同一层级的各个机构或一个机构的各个组成部门完全集中于一个首长或一个机关的指挥监督之下,只存在单一的领导隶属关系。

  17、分离制又称独立制或多元统属制,是指同一层级的各个机构或一个机关的各个组成部门不集中在一个首长或一个机关的指挥监督之下,存在着多元的领导隶属关系。

  18、政府职能即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任务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

  19、市政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它是城市政府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0、市政执行是指城市政府以贯彻市政决策为核心的职务行为,是市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执行市政决策中枢的决策、指令和法律法规的过程。

  21、城市发展战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人们从城市发展的各种因素、条件和可能变化的趋势预测出发,做出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全局的根本谋划和对策,城市发展战略是城市经济、社会、建设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

  22、可持续城市是指一个有竞争力的、适于居住的、银行信赖的,而且治理和管理良好的城市。

  23、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担负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

  24、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

  25、集聚经济指经济活动在地理空间上的集中和聚合而给经济主体带来的一种额外的经济利益。

  26、规模经济是指因生产规模的扩大所产生的平均花费的降低,因为规模扩大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它们是通过高效的熟练工人、专门化的生产工具、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的专门化和产品的专门化等方法来达到。

  27、学习型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形成浓郁的学习氛围,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机制,形成全员学习、团队学习、组织学习的局面,从而提高整个政府的群体能力。

  28、循环经济是指以可循环资源为来源,以环境友好方式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把人类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过程中,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使生态负增长转变为生态正增长,实现人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29、经营城市是指城市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人文资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营运,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30、城市营销:是指把地区视为一个市场导向的企业,将地区的未来发展愿景作为一个吸引人的产品,通过强化地方经济基础以及更加高效地满足和吸引既有的和潜在的目标市场(主要包括产业、投资者、定居人口、观光游客和会议人士等),来主动营销地区的特色。

  31、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32、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是城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

  33、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土地的自然特点和社会经济的需要,通过采取一系列生物、技术手段,对土地进行的长期性或周期性的经营管理和治理改造活动。

  34、土地利用规划是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历史基础与现状的特点,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活动。

  35、土地储备制度是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收回、收购、置.

  .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储存,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36、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37、城市成长管理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针对城市空间规模扩展的控制和管理。

  38、城市基础设施就是为城市生产和生活提供的一般公共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39、城市经济管理就是城市政府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对城市经济环境、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协调,以使城市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取得最大的城市效益。

  40、城市经济功能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所担负的任务和所起的作用。

  41、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或城市事业单位直接掌握的财政性资金,即根据国家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满足各自特殊需要的财政资金,是下放财权的一种管理形式。

  42、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

  43、宏观调控是指政府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调节和控制,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经济措施。

  44、规制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45、城市财政是城市政府参与社会收入或产品的分配活动,也就是城市政府在占有和支配一定份额的社会产品过程中与社会各方面发生的分配关系。

  46、城市财政管理以城市政府为管理主体,以市政工作为主要目标的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47、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是指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与维护活动所需要的资金,是国家规定用于城市维护与建设的专项资金。

  48、城市经济结构是指城市是由多个产业、行业部门和企业组成的,每个产业部门从事着特定的经济活动,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同时又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整体。

  49、城市人口是指居住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工作的非农业人口,包括拥有城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和在城市暂住的流动人口。

  50、城市人口管理是指城市政府对城市居民户籍和人口变动、人口流动的行政管理工作。

  51、人口预测又称城市人口发展现状的预测,就是根据城镇人口的现状和发展特点,运用科学方法,推测若干年后城市人口的状况。

  52、城市社区管理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运用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公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53、社区是指一定区域内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54、城市社区是城市中的社区,是指城市中被道路环绕的居住地段上,由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55、城市流动人口:指没有城市常住户口暂住(具有暂住证)或暂时逗留于城市的人口。

  56、环境容量指在人类健康与自然生态不致受害的前提下,某一环境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是考察污染是否发生的重要标志。

  57、环境污染指自然环境要素中,混入对人体有害破坏自然生态的物质或非物质形式,并达到一定的程度、超出环境自我净化能力的现象。

  58、环境质量指自然环境构成的诸要素(大气、水体、土壤、生物等)之一,或环境整体受到污染的程度。

  59、环境保护指采取各种方法保护环境,使之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发展和自然生态平衡的实现。

  60、城市环境是指影响城市人类活动的各种自然的或人工的外部条件的总和。

  61、城市环境管理指按照一定环境功能目标,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经济与科学技术等手段,协调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以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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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找到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理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用综合的对策整治、调控、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为城市人民群众创建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63、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64、城市化是指社会经济关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过程。

  65、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发展到特定阶段所形成的紧靠城区的一种不连续的地域实体,是处于城乡之间,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经济等要素激烈转换的地带。

  66、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人为协调,达到经济一体化和空间融合的系统最优的状态。

  67、城镇体系规划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68、Citistate(城市联盟)是指由相同特征和功能的城市和城镇环绕所组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上相对独立的贸易、商业和通讯区域。

  69、区域规划是指在某个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进行综合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总体战略部署。

  70、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同一区域的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加强经济联系与合作,通过契约和协定,形成一个跨越国界或地区的商品、资本、人才和劳务等自由流通的统一经济区的组织形式。

  71、公共紧急状态是指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72、危机管理是指组织对所有危机发生因素的预测、分析、化解、防范等等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对组织面临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技术的、自然的、人为的、管理的、文化的、环境的和不可确定的等所有相关因素的管理。

  1.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

  2.市人民团体市人民团体是指以表达和维护一定阶层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为基础,担负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起着依照各自的切身利益协调社会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作用,并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会政治团体。

  3.市民是居住在城市所辖区域内,持有本市有效户籍的合法公民。

  4.市民参政是指市民个人或群体通过一定途径和形式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提出各种要求和建议(亦称市民的利益表达),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行使选举、罢免、监督等权利,阻止或促成某项政策的行为,参与城市管理与决策的各项活动。

  5.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

  6.城市政府管理体制关于城市政权机构,特别是城市政府的建制、地位、职能配置和机构内外上下权力关系以及运行机制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7.市行政地位指城市在国家的行政区划级别中所处的等级和行政隶属关系。

  8.市行政管理体制指市的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运行机制的总和,是国家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行政体制在城市的延伸,它具有一般行政体制的主要特征。

  9.城市政府职能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它是城市政府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10.市政执行指城市政府以贯彻市政决策为核心的职务行为,是市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执行市政决策中枢的决策、指令和法律法规的过程。

  11.电子政务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12.电子政府工业化模型的大政府(特点是集中管理、分层结构、在物理经济中运行)转变为适应以知识经济为基础,同时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虚拟政府(新型公共行政管理模式)。其功能一是通过政府业务信息化,精简机.

  .构和简化办事程序,大幅度提高效率;二是为公众、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三是以政府信息化推动社会信息化。

  13.规模经济指由于存在技术上不可分的资本投入,企业增加投入扩大生产规模,使得产出增加的比例超过投入增加的比例,产品分摊不可分性投入,从而产品平均生产成本随产量的上升而降低。

  14.可持续城市是指一个有竞争力的、适于居住的、银行信赖的,而且治理和管理良好的城市。

  15.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担负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

  16.城市性质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

  17.城市营销的是把城市地区视为一个市场导向的企业,将地区的未来发展愿景作为一个吸引人的产品,通过强化地方经济基础以及更加高效地满足和吸引既有的和潜在的目标市场(主要包括产业、投资者、定居人口、观光游客和会议人士等),来主动营销地区的特色。

  18.经营城市指的是指城市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人文资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营运,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19.循环经济指的是以可循环资源为来源,以环境友好方式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把人类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过程中,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使生态负增长转变为生态正增长,实现人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20.城市规划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21.土地利用规划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历史基础与现状的特点,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活动。

  22.城市基础设施为城市生产和生活提供的一般公共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23.土地储备制度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储存,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24.城市成长管理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对城市空间成长的管理行为。

  25.城市经济功能指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所担负的任务和所起的作用。

  26.城市经济管理指城市政府和其他多元主体一同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制度、协商等手段对城市经济环境、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协调,以使城市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并取得“满意”效益的全过程。

  27.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

  28.规制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29.城市人口是指居住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工作的非农业人口,包括拥有城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和在城市暂住的流动人口。

  30.城市人口管理是指城市政府对城市居民户籍和人口变动、人口流动的行政管理工作。

  31.城市财政管理是指以城市政府为管理主体,以城市管理工作为主要目标的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管理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32.城市社区是城市中的社区,是指城市中被道路环绕的居住地段上,由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33.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运用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公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34.城市环境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而创造出来的高度人工化的生存环境.35.城市环境管理城市政府运用各种手段,组织和监督城市各单位和市民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使城市的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协调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城市环境的关系以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措施。

  36.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37.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人为协调,达到经济一体.

  .化和空间融合的系统最优的状态。

  38.Citistate由相同特征和功能的城市和城镇环绕所组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上相对独立的贸易、商业和通讯区域。

  39.公共紧急状态指的是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40.危机管理是指组织对所有危机发生因素的预测、分析、化解、防范等等而采取的行动。包括组织面临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技术的、自然的、人为的、管理的、文化的、环境的和不可确定的等所有相关因素的管理。

  1.排污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2.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人为协调,达到经济一体化和空间融合的系统最优的状态

  .

篇三:城市管理基本常识

  

  城市管理知识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⒈直辖市: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行政地位相当于省一级的市。

  副省级市:在制定执行计划、管理经济方面享有省一级的权限。(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在政治上享受到副省级待遇)

  地级市:位于省和市之间,与自治州、地区并行的地方行政建制,在法律上称为设区的市

  县级市又称为不设区的市

  2.城市:与农村相对,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从事非农业为主,属于地理、社会学、经济学的概念。

  市:与商业等行政建制相对称,按国家标准,经过法定程序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属于政治、法律概念。

  城:四周有围墙的居民点

  市:交易

  城市:二者的融合

  3.城市政府:设置在某一城市,承担对该城市实行集中管理职责的特殊类型的地方政府。

  市政府:国家出于政治统治的目的,为实现管理的需要,设置在市建制上的对整个市辖区承担职责的地方政府。广义上指市人大、市法院、市检察院、行政机关,狭义上指行政机关。

  4.行政委员会:地方公共团体的专门机构,拥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权限,主要职责是对本地某一方面的工作提供建议和指导。目的是避免市长权力过分集中,便于某项专门工作的完成。

  5.城市管理体制:指城市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管理方式以及运行机构的总和。权力分配是核心问题。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国体、政体、国情、传统文化、国家的发展阶段相关联。

  6.市政体制:.市政职能:街道办事处:

  二、简答题

  ⒈城市与市的联系:

  ①设市必须要有一定规模的城市作为依托

  ②城市设市后,更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与繁荣

  ③城市与市都是人口集中,工商业比较发达,非农业为主

  ⒉我国的15个副省级市:

  ①5个沿海: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厦门

  ②东部地区:哈尔滨、长春、沈阳

  ③华东地区:济南、杭州、南京

  ④西北地区:西安

  ⑤华中地区:武汉

  ⑥华南:广州

  ⑦西南:成都

  ⒊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特点和缺点

  主要特点:推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整县改市等城乡合治

  ①建制的双重性,既具有一般地域性的行政建制性质,又具有特殊类型的行政建制性质。

  ②结构的统一性,全国的城市行政组织结构都是统一的。

  ③法律地位的非自治性。宪法规定,市政府由上一级政府负责,国务院领导全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日本是自治国体,美国联邦制,州——市,法无禁止即自由。

  ④行政地位等级性,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日本:中央(内阁)——都道府县——市、町、村

  ⑤职能的广泛性:城市职能广,科学,合理。农村城镇化。

  ⑥内设层级的混合性:设区的市,市——区——街道、乡镇。不设区的市,市——街道、乡镇。市——市

  ——乡镇。

  缺点:

  ①政企不分、政社不分,职能错位

  ②职责不清,关系不顺

  ③部门林立,人员冗杂

  4.关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改革目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

  出发点:促进体制结构与功能的优化

  (1)正确界定政府的职能(市政府职能现状是重控制,轻管理,轻服务)

  ①大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②努力发展社会中间组织

  ③推动和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转移职能有承接的载体

  (2)科学设置市政结构

  机构庞大的原因:

  ①职能严重错位,承担大量经济事务

  ②城乡合治型,管理大量农村、农业事务

  ③上下对口设置

  合理调整市政结构:

  模式:小政府大社会

  ①合理配备综合管理部门

  ②合理配备监督部门

  ③大量精简专业经济管理部门

  ④合理调整城市管理部门

  ⑤适当加强社会服务事务服务部门

  设置机构:

  ①承担的职能必须而且只能是由政府来实行的职能

  ②承担的职能不能与其他机构职能合并

  ③所管理的事务具有长期性和普遍性

  ④履行职责的方式职能是以行政手段为主

  (3)正确界定市内层级结构:

  区的特点:

  ①基层性

  ②依存性

  ③执行性——不具备完整的职能,独立性也差

  ④直接性——企业、民众直接面对

  ⑤服务性——政治职能少

  职权划分:

  ①城市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城市规划、社会治安、工业布局、环境治理等不宜下放

  ②事务性和服务性职能增多,应下放给区,作整体下放,权力整体转移

  5.确立副省级市的积极意义

  (1)有利于发挥辐射和带动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作用

  (2)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统一领导,也有利于中央对全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3)有利于理顺省与市的关系,调动两者的积极性

  (4)有利于推动副省级市改革使之成为全国改革试验场

  6.副省级市的四个优惠政策

  ①与中央各业务部门发生关系

  ②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相当于省一级权限

  ③在某些问题上可以要求中央政府解决

  ④参加全国性会议,信心灵通,对政事了解更快

  7.街道办事处的定位问题:

  属于派出机构,事务越来越多,越来越繁重,有实体化趋势。应该弱化它,原因如下:

  (1)城市具有整体性,要求管理相对集中,人为分割会造成整合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上升

  (2)外国经验,一级政府一级管理

  (3)理论争论,一级政府具备较为完备的职能

  (4)实际操作来看,涉及很多利益分配、权力分配问题,人为制造很多矛盾。

  弱化方式:

  (1)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和市场

  (2)公共事务可以委托给私人承担

  (3)组织志愿者服务,减轻负担

  8.重庆市设为直辖市的意义:

  长江发展战略:

  (1)有利于发展它的区位优势、辐射作用

  (2)有利于四川省集中精力搞好其他地方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

  (3)有利于三峡移民工程的管理

  9.直辖市的特点:

  (1)是全国性的政治、经济、文化综合体,具有很强的辐射作用

  (2)是改革开放的主要阵地,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

  (3)行政地位远远高于其他多类城市

  (4)在管理幅度与内容上与省、自治区不同

  10.副省级市体制内容及解决方法

  (1)法律地位不明确,没有经过立法程序,职能权限设置的随意性

  (2)经济管理权限大大缩水

  (3)与中央关系有待规范

  解决方法:

  (1)尽快明确其法律地位,通过法律明确其职能、权限

  (2)尽快取消计划单列市

  (3)其他城市升格为副省级市,如苏州和昆明

  11.直辖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果:

  (1)转变职能——转变对企业的管理职能

  ①撤销大部分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性公司

  ②转变了政府对市场的管理职能——对市场监督、完善市场规则、健全市场秩序——防止游资炒作,主要是小宗商品

  ③转变对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的职能——幼儿园社会化

  (2)理顺关系

  ①理顺同中央的关系,强化了直辖市的事权、城市的开发管理自主权

  ②理顺市与区的权力关系:

  a.城市规划、土地综合利用、产业政策的实施、经济综合平衡归市管理

  b.城市社会服务、环卫管理、商业网关的设置归区管理

  c.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综合治理、集资市场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工作、民政事业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3)合理地设置党政机构、行政编制:

  重点是改革经济管理,经济管理部门基本变成了经济实体,纺织业、轻工业等基本变成了协会。

  党政机构也进行了必要的合并和裁剪。

  组

  织

  部

  12.切块设市的弊端:

  (1)市县同城现象,出现矛盾利益难以协调

  (2)县切下经济重镇,县城经济发展困难

  (3)市发展造成困难,发展空间小,农村产品供应难

  (4)给省城管理带来困难,县市单位多

  13.整县改市模式的意义:

  (1)可以解决切块设市模式造成的城乡分割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刺激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2)保证新市有较大发展腹地,工业布局有较大回旋余地

  (3)有利于精简机构、节约开支,避免市县并列的两套行政管理

  (4)牵动面小,区划几乎没有变动,有利于减少行政划分,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14.整县改市后对县城经济的影响:

  正面影响:

  (1)提高知名度,加速外向型经济发展

  (2)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城市观念深入人心;从县民变成市民,素质提高;城市规划起点高;发挥辐射作用,特别是带动周边小城镇发展

  (3)促进农村现代化改造,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负面影响:

  (1)耕地流失,农业基础不稳

  (2)产生虚假城市化现象,城市与乡村界限模糊

  15.整县改市的改革方向:

  党委

  政府

  宣

  统

  战

  传

  部

  部

  工作委

  员会

  政法委

  公检法

  机工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

  农工委

  农业局

  商工委

  交工委

  商业局

  交通局

  教育局

  教工委

  (1)严格控制设市的数量,从严设市标准

  (2)加强动态监管,促进已设市的市发展

篇四:城市管理基本常识篇五:城市管理基本常识篇六:城市管理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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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理知识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⒈直辖市: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行政地位相当于省一级的市。

  副省级市:在制定执行计划、管理经济方面享有省一级的权限。(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在政治上享受到副省级待遇)

  地级市:位于省和市之间,与自治州、地区并行的地方行政建制,在法律上称为设区的市

  县级市又称为不设区的市

  2.城市:与农村相对,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从事非农业为主,属于地理、社会学、经济学的概念。

  市:与商业等行政建制相对称,按国家标准,经过法定程序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属于政治、法律概念。

  城:四周有围墙的居民点

  市:交易

  城市:二者的融合

  3.城市政府:设置在某一城市,承担对该城市实行集中管理职责的特殊类型的地方政府。

  市政府:国家出于政治统治的目的,为实现管理的需要,设置在市建制上的对整个市辖区承担职责的地方政府。广义上指市人大、市法院、市检察院、行政机关,狭义上指行政机关。

  4.行政委员会:地方公共团体的专门机构,拥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权限,主要职责是对本地某一方面的工作提供建议和指导。目的是避免市长权力过分集中,便于某项专门工作的完成。

  5.城市管理体制:指城市行政组织结构、职能结构、管理方式以及运行机构的总和。权力分配是核心问题。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国体、政体、国情、传统文化、国家的发展阶段相关联。

  6.市政体制:.市政职能:街道办事处:

  二、简答题

  ⒈城市与市的联系:

  ①设市必须要有一定规模的城市作为依托

  ②城市设市后,更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与繁荣

  ③城市与市都是人口集中,工商业比较发达,非农业为主

  ⒉我国的15个副省级市:

  ①5个沿海: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厦门

  ②东部地区:哈尔滨、长春、沈阳

  ③华东地区:济南、杭州、南京

  ④西北地区:西安

  ⑤华中地区:武汉

  ⑥华南:广州

  ⑦西南:成都

  ⒊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特点和缺点

  主要特点:推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整县改市等城乡合治

  ①建制的双重性,既具有一般地域性的行政建制性质,又具有特殊类型的行政建制性质。

  ②结构的统一性,全国的城市行政组织结构都是统一的。

  ③法律地位的非自治性。宪法规定,市政府由上一级政府负责,国务院领导全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日本是自治国体,美国联邦制,州——市,法无禁止即自由。

  ④行政地位等级性,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日本:中央(内阁)——都道府县——市、町、村

  ⑤职能的广泛性:城市职能广,科学,合理。农村城镇化。

  ⑥内设层级的混合性:设区的市,市——区——街道、乡镇。不设区的市,市——街道、乡镇。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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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

  缺点:

  ①政企不分、政社不分,职能错位

  ②职责不清,关系不顺

  ③部门林立,人员冗杂

  4.关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改革目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

  出发点:促进体制结构与功能的优化

  (1)正确界定政府的职能(市政府职能现状是重控制,轻管理,轻服务)

  ①大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②努力发展社会中间组织

  ③推动和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转移职能有承接的载体

  (2)科学设置市政结构

  机构庞大的原因:

  ①职能严重错位,承担大量经济事务

  ②城乡合治型,管理大量农村、农业事务

  ③上下对口设置

  合理调整市政结构:

  模式:小政府大社会

  ①合理配备综合管理部门

  ②合理配备监督部门

  ③大量精简专业经济管理部门

  ④合理调整城市管理部门

  ⑤适当加强社会服务事务服务部门

  设置机构:

  ①承担的职能必须而且只能是由政府来实行的职能

  ②承担的职能不能与其他机构职能合并

  ③所管理的事务具有长期性和普遍性

  ④履行职责的方式职能是以行政手段为主

  (3)正确界定市内层级结构:

  区的特点:

  ①基层性

  ②依存性

  ③执行性——不具备完整的职能,独立性也差

  ④直接性——企业、民众直接面对

  ⑤服务性——政治职能少

  职权划分:

  ①城市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城市规划、社会治安、工业布局、环境治理等不宜下放

  ②事务性和服务性职能增多,应下放给区,作整体下放,权力整体转移

  5.确立副省级市的积极意义

  (1)有利于发挥辐射和带动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作用

  (2)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统一领导,也有利于中央对全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3)有利于理顺省与市的关系,调动两者的积极性

  (4)有利于推动副省级市改革使之成为全国改革试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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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副省级市的四个优惠政策

  ①与中央各业务部门发生关系

  ②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相当于省一级权限

  ③在某些问题上可以要求中央政府解决

  ④参加全国性会议,信心灵通,对政事了解更快

  7.街道办事处的定位问题:

  属于派出机构,事务越来越多,越来越繁重,有实体化趋势。应该弱化它,原因如下:

  (1)城市具有整体性,要求管理相对集中,人为分割会造成整合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上升

  (2)外国经验,一级政府一级管理

  (3)理论争论,一级政府具备较为完备的职能

  (4)实际操作来看,涉及很多利益分配、权力分配问题,人为制造很多矛盾。

  弱化方式:

  (1)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和市场

  (2)公共事务可以委托给私人承担

  (3)组织志愿者服务,减轻负担

  8.重庆市设为直辖市的意义:

  长江发展战略:

  (1)有利于发展它的区位优势、辐射作用

  (2)有利于四川省集中精力搞好其他地方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

  (3)有利于三峡移民工程的管理

  9.直辖市的特点:

  (1)是全国性的政治、经济、文化综合体,具有很强的辐射作用

  (2)是改革开放的主要阵地,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

  (3)行政地位远远高于其他多类城市

  (4)在管理幅度与内容上与省、自治区不同

  10.副省级市体制内容及解决方法

  (1)法律地位不明确,没有经过立法程序,职能权限设置的随意性

  (2)经济管理权限大大缩水

  (3)与中央关系有待规范

  解决方法:

  (1)尽快明确其法律地位,通过法律明确其职能、权限

  (2)尽快取消计划单列市

  (3)其他城市升格为副省级市,如苏州和昆明

  11.直辖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果:

  (1)转变职能——转变对企业的管理职能

  ①撤销大部分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性公司

  ②转变了政府对市场的管理职能——对市场监督、完善市场规则、健全市场秩序——防止游资炒作,主要是小宗商品

  ③转变对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的职能——幼儿园社会化

  (2)理顺关系

  ①理顺同中央的关系,强化了直辖市的事权、城市的开发管理自主权

  ②理顺市与区的权力关系:

  a.城市规划、土地综合利用、产业政策的实施、经济综合平衡归市管理

  b.城市社会服务、环卫管理、商业网关的设置归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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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综合治理、集资市场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工作、民政事业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3)合理地设置党政机构、行政编制:

  重点是改革经济管理,经济管理部门基本变成了经济实体,纺织业、轻工业等基本变成了协会。

  党政机构也进行了必要的合并和裁剪。

  组

  织

  部

  12.切块设市的弊端:

  (1)市县同城现象,出现矛盾利益难以协调

  (2)县切下经济重镇,县城经济发展困难

  (3)市发展造成困难,发展空间小,农村产品供应难

  (4)给省城管理带来困难,县市单位多

  13.整县改市模式的意义:

  (1)可以解决切块设市模式造成的城乡分割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刺激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2)保证新市有较大发展腹地,工业布局有较大回旋余地

  (3)有利于精简机构、节约开支,避免市县并列的两套行政管理

  (4)牵动面小,区划几乎没有变动,有利于减少行政划分,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14.整县改市后对县城经济的影响:

  正面影响:

  (1)提高知名度,加速外向型经济发展

  (2)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城市观念深入人心;从县民变成市民,素质提高;城市规划起点高;发挥辐射作用,特别是带动周边小城镇发展

  (3)促进农村现代化改造,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负面影响:

  (1)耕地流失,农业基础不稳

  (2)产生虚假城市化现象,城市与乡村界限模糊

  15.整县改市的改革方向:

  党委

  政府

  宣

  统

  战

  传

  部

  部

  工作委

  员会

  政法委

  公检法

  机工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

  农工委

  农业局

  商工委

  交工委

  商业局

  交通局

  教育局

  教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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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控制设市的数量,从严设市标准

  (2)加强动态监管,促进已设市的市发展

篇七:城市管理基本常识

  

  城市管理基本知识问答

  1、什么是城市管理?

  答:从广义上讲:城市管理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对整个城市的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公安交通、城建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公用事业等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

  从狭义上讲: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的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城市规划、房地产等行业的管理。我们通常所讲的城市管理主要是指狭义上的城市管理。

  2、什么是行政执法?

  答: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3、什么是市容?什么是市容市貌?

  答:市容,主要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场所、临街景观等容貌。

  市容市貌,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户外广告及标志、夜景灯饰、施工工地、水域环境和环境卫生等所构成的城市景观。

  4、“门前三包”责任是什么?

  答:门前三包是指:(1)包卫生保洁。负责清除门前垃圾、痰迹等污物。制止他人在门前乱吐、乱丢、乱倒污物。保持门清洁。(2)包绿化。负责保持门前花草树木,制止攀折花草树木,不准任何人占用公共绿地。对损坏绿化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街道办事处处理。(3)包秩序。制止在门前乱摆摊点、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贴乱挂、发出高大声响等行为。

  5、什么是市政?什么是市政管理?

  答:狭义地理解,通常认为市政是指工程技术方面的事,比如像给水排水、路灯电话、道路建设等的城市工程和物质设施,因而市政管理就是管理城市的公用设施与建设。

  广义地理解,市政是指城市管理的各种业务的总称,它包括城市经济方面、社会方面、基础设施和建设方面的综合管理,这不仅仅是市政工程业务方面的事,也可把市政或市政管理理解为城市管理。

  6、什么是城市道路?

  答: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己经征用或划拨的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建设用地。

  7、什么是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如何做到依法行政?

  答: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必须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不得超越其规定的范围;否则,即为违法。

  行政机关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加强法规、规章的起草制定,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行政机关使行政权时,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再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即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必须依法定内容、程序和形式进行行政活动,必须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最后,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8、如何执法才不违法?

  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决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进行,而不得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具体地说,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

  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只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妥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才能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执法行为必须在其法定职权或委托范围内,不行越权;代表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必须是该机关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

  员。

  (2)

  行政执法的内容必须合法,即行政执法机关所实施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都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文规定的。

  (3)

  被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4)

  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实施拘留、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必须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实施罚款,必须出具罚款收据;没收财物,必须制作清单。

  9、行政执法的主体有哪些?

  答:行政执法的主体,是指有权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1)国家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如治安联防队基于公安机关的委托行使某些治安管理权。其行政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10、什么是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准许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力能力或法律资格的行政处理决定。在形式上有两个特征:一是证书形式;二是直接规定许可从事的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行政许可都是一种使用很广泛的法律制度,即许可证制度。许可是禁止的解除,行政许可须有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赋予。

  11、什么是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实施的惩戒性制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诫罚,即对违法者进行谴责的处罚形式,如警告,通报批评。(2)自由罚,即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限期出境、驱逐出境。(3)财产罚,即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实物或货币,或者剥夺其某些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价出售、强制收购。(4)能力罚,即限制违法者某种特定的行能力的处罚形式,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过程中,处理违法行为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花和国行政处罚法》均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

  12、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答: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为了维护和保障行政职权的正确、合法、及时行使,对逾期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执行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类:(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传唤、强制履行等。(2)对财产的强制。如强行变卖、强行划拨、强行扣缴、强行折除等。(3)对一定行为的强制,如《专利法》所规定的强制实施许可。

  13、行政强制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1)依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决定,行政相对人负有一的义务;(2)相对人逾期非客观原因拒不履行;(3)由有关权力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14、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1)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2)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不能先裁决,后取证;(3)告知处罚理由-说明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4)给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注意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5)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送达;(7)执行。

篇八:城市管理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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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理

  目录

  城市管理的概念

  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

  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误区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职责

  城市管理体制容

  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

  大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的概念

  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

  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误区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职责

  城市管理体制容

  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

  大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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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图

  城市管理的概念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运行构成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作为城市管理主体的城市政府,按照特定的目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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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采用特定的手段和组织形式,对管理对象的运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等各项职能活动。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三个部分。

  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

  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在对城市及其管理这类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正确认识基础上。从参与角色上,城市管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市场(包括企业等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和社会(包括社区、民间组织、媒体和学术机构等);从管理层次上,城市管理包括市级、区级、街道、社区、网格等多个层次;从时间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几个部分;从逻辑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预测、决策、组织、实施、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机制;从专业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交通管理、废弃物管理、市容景观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众多子系统,而每个子系统又包含许多子系统,整个系统呈现出多主体、多层次、多结构、多形态、非线性的复杂巨系统特性。从时间维、逻辑维和知识维三个维度从系统的角度来看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的要素,进而加强城市管理的系统、协调和科学性就是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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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维度

  从时间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三个部分。大家所熟知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段论中的管理,实际上指的就是运行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绝非简单的线性关系,三个阶段之间不仅存在互动反馈机制,而且处在不停的动态变化之中。

  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具有指导和规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巨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城市建设是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城市运行就是指与维持城市正常运作相关的各项事宜,主要包括城市公共设施及其所承载服务的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最终还是为了服务城市运行,服务市民。城市设施在规划、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方能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如果说城市规划是一种专业设计及地方立法行为,城市建设是一种以质量竞争、价格竞争、技术竞争为主要手段的市场经济行为,参照GBCP和谐三角模型,我们认为城市运行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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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市场与社会围绕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各要素共同作用于城市而产生的所有动态过程,正是这三者之间的互动推动了城市发展。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中重规划建设、轻运行管理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重建轻管”的诟病已被广为认知。就每个具体建设项目而言,从规划到建设完工移交运行管理部门,其时间周期是有限的,管理对象和围也相对明确和具体。而运行管理从时间上相对较长(古建筑保护甚至上千年);管理对象和围也更加复杂,如水电气热通讯的保障、城市交通的通达、环境卫生的保障、园林绿化与夜景照明、防灾防火防盗等无不是一个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再加上生活于城市建筑、设施之中的市民和社会组织,使得城市运行管理更加的复杂。

  逻辑维度

  从逻辑维度上,根据城市管理综合集成流程,城市管理涵盖了从明确问题到指标设计、系统建模、系统分析与综合、决策、执行及监督评价等过程,本文不再累述。城市管理通过预测、决策、组织、实施、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机制,贯穿从明确问题、指标设计、系统建模、系统分析与综合、决策、执行到监督评价整个流程,以及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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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维度

  知识维是指为完成上述各阶段、各步骤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门技术。现代城市及其管理是一类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对现代城市进行管理需要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众多领域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系统科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等各类知识。在城市管理三维结构图的知识维中,我们按照城市管理的领域(行业)知识进行划分。但这种划分并不意味着各领域之间的割裂,城市之作为一个系统,知识之作为一个连续的整体,各行业的管理互相影响,各领域、各专业的知识互相交融。城市管理必须按照复杂巨系统方法论,依托跨学科、跨行业的科学技术知识和专家队伍,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各种信息和知识、将众人的才智和先人的智慧综合集成,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做到科学管理城市。

  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误区

  城市管理不只是城市运行管理

  由于中国城市建设发展的阶段性局限,通常人们将城市管理与规划、建设并列,称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或者叫城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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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与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首先认识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密不可分的,进而认识到了城市管理是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要求加强城市的运行管理,并进一步实现城市规划、建设与运行的协同和互动。

  城市管理不只是城市专业管理

  许多城市管理者认为城市管理就是城市交通、环卫、绿化、水务等的专业管理。随着城市结构由简到繁,城市管理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过程。城市的日益繁复与发展推动了城市的专业化管理分工,由专业的城市管理部门来对城市管理各个专业子系统进行科学的管理。而随着城市系统的日趋复杂,以强调分解简化和专业化,将城市系统分割成若干子系统,以专业职能部门为基本单位强化专业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为城市管理各子系统之间的复杂交错性使其难以切割,而切开来的小系统已不是原来的系统了,对这个系统的点滴研究也很难进行综合。如要实现城市水务的绝对统管,最后发现城市水务系统与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城市河湖生态系统、公用事业系统、甚至是随供排水一起铺设的各类电力、通讯、热力等地下管线及其之上的道路交通都是交融在一起。而如要实现交通系统的绝对统管,我们也发现交通系统也与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各类地下管线、甚至是连接交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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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挥灯的电力、连接道路排水系统的水务系统等等都是无法分割的。仅通过分解、简化来解决城市管理这个复杂性问题越来越是徒劳。这些冲突不仅反映在众多子系统局部利益之间的相互冲突,更多的体现在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发展的冲突上。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交叉、管理粗放、缺乏协调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当代中国城市的普遍诟病。采用把城市管理简单分解为若干子系统分别进行研究和专业管理,然后再叠加的办法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已越来越暴露出其局限性。众多子系统的发展未必带来城市整体系统的优化发展。城市系统作为一个复杂巨系统,其发展不仅在于各子系统的良好发展,更重要的是在于各个子系统与城市系统总体发展管理目标的协同上。如何发挥城市管理的整体优势、聚集效应,使整个城市系统高效和有序的协调运行成为现代城市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加强城市的综合研究、综合管理与综合协调是城市管理复杂性的必然要求。

  城市管理不只是城管执法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或城管执法(社会上俗称城管理,chengguan)是城市管理中位于决策、执行之后的一个末端环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设置仅仅是为了将城市管理各专业领域的决策与执行一定程度的分离以加强相互的监督,同时加强各专业执法之间的协调和整合,加强执行效率。但由于部门之间的搏弈,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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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行政执法往往很难实现,往往是各部门将不好管的让城管来管,而较易规的则留在本部门。在许多地方城管也成了各类社会矛盾的焦点。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职责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场所(店)外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及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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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责;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城市管理体制容

  1、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机构的行政领导体制。它包括城市管理系统中的诸机构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以及各自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城市管理系统在市政府行政机构序列中的领导与被领导及协调与被协调关系、市政府其他职能机构与它们的关系等。总之,城市管理系统的各组织机关及其职能机关的关系网络,构成了城市管理体制的主要容。

  2、城市管理系统各机构的职能及权责关系。城市管理系统各组织机关的职能,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其权责结构由职能体系所决定。

  3、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②首先是三级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如市级的宏观决策指导与综合协调职能、区级的分解与协调及决策职能、街道级的执行职能。其次是事权分配及管理原则,如市级的规章政策制定权、区一级的决策指导权、街道的执行处理权。第三是指同一层级上的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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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关系。如区级的规划、建设、管理的不同于市级的体制形式。

  4、城市管理系统中的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定位。城市管理体制中的政、事、企关系错综复杂,彼此制约。这是由于城市管理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城市管理的许多容属于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性服务围,是不能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或货币形态。因此,这类社会组织大多由市政主体的政府来出资或补贴,并得以继续发挥其管理的职能。其次,城市管理的实践中难免与作业联系在一起,这样以来,不论是政府,还是事业单位都难以承担此职能。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兼有了政府、事业单位的特征,政企关系、政事关系、企事关系纠结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从世界围的城市管理来看,政府与承担城市管理作业任务的企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

  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

  我国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呈现出多元模式并存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三种态势: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合一的大建委或大管委模式;建设与管理合一的模式;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各自分离的模式。

  这种城市管理体制,是伴随着长期的城市管理的实践而逐步产生的。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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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真正对现行城市管理体制产生实质影响的还是改革开放以后。在这二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加强城市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强化城市的辐射功能是我国城市发展的主线。现行的管理体制就是在这一进程中逐步形成的,其中经济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则是直接促进我国城市管理体制形成的两大背景要素。特别是在最近十年里一直与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形成、发展所息息相关。这一时期主要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8年至1993年。期间,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在城市铺开,并进行了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五次机构改革。城市经济建设的推进,必然对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这一阶段的城市管理体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作了相当大的改革:一是抓住城市管理转变职能的突破口,重新调整、凸显了城市的建设职能;到九十年代时,随着《城市规划法》的实施,城市的规划职能逐步明确,并在城市管理体制中初步占有了应有的地位。但是相关的城市市政等管理职能一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实行简政放权,赋予了区级政府一定的权力。这一时期权力下放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了便于领导,区级普遍设立了同市级的相应机构,并明确了市、区两级的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由于没有相关性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在向区、县下放权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市、区两级的职权界定太细,操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市、区两级都难以应付;规划权的下放造成违章建筑很是普遍,等等。三是调整城市管理的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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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刚好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酝酿准备阶段和大规模城市建设的起步时期,所以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向建设倾斜的过程中,一些诸如"基础设施先行"的口号和方针很明显地反映了这些结构的调整趋势。总之,这一时期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就不很显著,政企不分、行政干预建设行业的企业行为十分普遍,改革的进程还有待继续深化。

  第二阶段是1993年至今。这是我国历史上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步子迈得最快,取得成果也最显著的时期。这一阶段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也是两个:一是按照1992年召开的十四大所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理顺体制,理顺关系;二是第六次机构改革的推动,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城市管理的机构改革。这几年来的改革成就可以简单概括为:

  1、进一步以转变职能为切入口,优化城市管理的部结构,初步明确了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分配框架,并着手解决以往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轻规划、重建设、轻管理"现象。

  2、逐步明确并初步界定了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的格局,"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也在进一步的完善过程中。

  3、加强了城市管理的法制建设,颁行了一大批的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城市管理初步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4、重点强化了城市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初步形成了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权力监督同群众监督及社会监督相补充的执法监察的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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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着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着力解决城市建设职能界定宽泛、政企不分的问题。

  大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推动了复杂性科学的研究和发展,也为城市管理提供了新的机遇,为信息技术引领的城市管理变革提供了新的视野。复杂系统并不是若干系统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系统间若干复杂因素互相影响的结果。现代城市的在结构和功能决定了其管理理论和方法必须屏除传统的管理思想和方法,以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其方法论为指导,充分重视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的应用,充分综合集成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众多领域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系统科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等各类知识,统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全过程,确立一系列的科学原理和基本原则,以达到城市管理的最佳目标。

  自西方科学黎明以来,还原论有效推动了科学的进步并已深植入我们的文化;但还原论的局限也日益明显。现代科学呈现出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两种趋势。一方面学科越分越细、研究对象越来越向微观深入,另一方面不同领域与学科又不断交融,向整体和综合发展,而且这两方面相互依赖、彼此促进。美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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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杂志文章指出:还原论的过度简化不但使我们丧失了对复杂巨系统的整体把握,而且越来越专业化的分支正在为信息流动制造障碍。由于专业和行业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是专业分工和复杂系统管理的要求,但只强调专业管理和行业分工而忽略综合必然给作为复杂巨系统的城市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复杂系统并不是若干系统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系统间若干复杂因素互相影响的结果。按照钱学森在复杂巨系统理论中“总体设计部”的设想成立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与协调是城市管理者对现代城市及其管理的复杂巨系统特性科学认识的必然要求。复杂巨系统及其方法论对我们当前的城市管理工作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城市管理工作者应充分重视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应用,通过专家体系、信息体系与技术支撑体系的综合集成推动推动城市管理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走出科技支撑下的现代城市管理与发展之路。

  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

  首都的城市性质要求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我国的城市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除了众所周知的是我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之外,实际上也已经成为全国的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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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交通、物流、信息、资金调度、高科技产业发展中心。这种集多中心为一体的城市属性,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确保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为党政军首脑机关的正常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为日益增多的国国际交往提供便利条件,为促进国家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和为市民的生活、工作、学习创造良好环境,要求我们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城市管理思路和工作重点,实现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从而为首都城市实现好所承载的各项功能奠定坚实基础。

  首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迫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近年来,首都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模迅速扩。举办奥运将使城市建设与发展速度进一步提高。在这种形势下的首都城市建设,如果缺少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即便能暂时取得一些表面的成绩,终将给城市的长远发展带来众多的隐患,削弱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仅影响首都功能的发挥,还将导致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下降。

  首都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同样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加以解决。当前,首都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水资源紧、大气污染严重、交通拥堵、城乡差距过大等等,制约着首都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着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新、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顺利实施,如果不妥善解决,就有可能重蹈其他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病”的覆辙。而解决这些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看,就是要从首都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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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考虑和安排各项工作,确保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首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更是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城市综合竞争力是指城市集散资源、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是城市经济、社会、科技、环境等发展能力的集中体现。良好的城市管理能够保障城市对要素和资源具有相对于其他地区更强的吸引力。21世纪,是全球城市竞争、区域竞争的世纪。首都不仅面临着国快速发展城市的竞争,要努力保持在国城市发展中的领先地位,还需积极参与世界城市竞争,在世界城市竞争格局中争取领先地位。适应城市竞争的这种需要,首都城市管理不能仅仅满足于保障城市的正常、有序运行,还必须为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服务。必须牢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定位城市的发展,整合城市资源配置,改善城市运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高城市对社会资源的吸引力和创造财富的能力,进而保障城市具有持续的综合竞争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和工作容,将城市管理的重点不仅仅放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方面,而且放在城市科技文化教育与社会公用事业及社会治安、卫生保健、劳动社会保障、社区建设、郊区发展等方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人口、环境、资源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人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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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的和谐发展,用尽可能少的代价来获得经济的发展,在不牺牲未来需要的情况下,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实现自然资源持续的利用,实现社会持续的发展。首都城市管理工作要把坚持以人为本与尊重自然规律结合起来,既满足人的需要,又维护自然界的平衡,既注重当前的利益,又注重未来的利益。要改变那些重建设、轻保护,重开发、轻治理,重眼前增长、轻长远发展,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的错误做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围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强和改进首都城市管理

  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这就是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政府、市场、社会各主体之间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实现高水平管理城市,从而为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进一步明晰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定位,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

  明晰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是改进城市管理体制的基础。近年来,首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几次体制改革,对职能也进行了一些梳理,但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仍然不够清晰。一些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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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对于应该由本部门承担的管理事项,视而不见,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导致政府职能“缺位”;一些职能部门,对本来可以由社会力量来办的事,仍然大包大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一些职能部门,将手中的权力伸向不该伸的领域,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政府职能“错位”。凡此种种,不仅使城市社会服务组织发育不良,市场和社会在城市管理中难于发挥作用,削弱了城市管理力度,还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明确政府的职能,对政府职能该强化的强化,该弱化的弱化,该转化的转化,分清政府、市场、社会的界限,为从根本上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实现高水平管理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合理设置城市管理机构。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能够由市场完成的,就交给市场管理,不设置相关的管理机构。要采取措施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城市管理机构。对现有的城市管理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理顺其职能,以避免职能交叉和职能空缺。要合理设置城市管理层级,减少政府管理层次。根据城市管理容的属性决定市、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当管理项目更多地涉及到城市的整体运行,需要从整个城市的角度进行管理时,只设立市一级的管理机构,对于工作量太大的事宜,可以通过在区一级行政区域设立相应的派出机构的方式加以解决,以保证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的便捷。对于一些不需要从城市总体的角度进行协调的地方性的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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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在区一级设立相应的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发挥地方优势、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街道,从长远看,应该根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结合行政区划调整,逐步予以撤销。

  2.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和手段,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城市管理涉及到众多的部门和机构,需要良好的运行机制来保障整个管理体制正常、有效地运转。目前首都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着管理僵化、机制不灵、协调不力等现象。这些必须通过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来加以解决。首先要建立科学的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官员、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城市管理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优化政府重大决策的规划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信息反馈和决策后评估机制,为决策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提供客观依据。其次要建立灵活有效的协调机制。从职能配置、人员组成、制度和形式创新等多个方面着眼,确保城市管理过程中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能够进行高效、及时的协调,提高城市整体运行效率。第三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为市民直接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开平等的信息资源,尊重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让广大市民知晓并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手段直接决定着城市管理成本和管理效率。当前,城市管理的弊病是过于依赖行政手段,虽然行政手段具有灵活、快速的特点,对城市管理中的一些事项,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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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很好的适应性,但由于行政管理手段不利于发挥被管理对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横向沟通困难,矛盾多,信息传递迟缓,很多时候管理效果并不好。因此要加大创新力度,学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宣传及其他手段管理城市,引导市场和社会主动、积极地按照城市可持续发展原则决定生产和生活行为。城市管理各个部门,都要认真研究探索怎么才能用最佳的手段来实现管理目的,引导全社会都自觉地实践管理目标,最大限度地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3.组织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大力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既需要推进政府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还需要组织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发挥全社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探索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保障全社会管理城市,是高水平管理城市的必然。因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化水平,保障首都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城市管理以人为本,都需要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

  同政府机构相比较,社会组织更加贴近基层、灵活高效,在城市管理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从国外发达国家的城市管理来看,社会组织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比如,开拓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承接政府的具体服务职能,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一些诸如温馨家庭、心理咨询、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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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预防等服务,有效地缓解社会矛盾等。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代替政府解决了许多管理难题。目前,在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发展和健全社会组织,全面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减轻政府的管理压力。要立足于社区,培育和发展政务类、服务类公益性民间组织,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功能。要想方设法使城市管理部门同市民的沟通渠道进一步丰富、畅通、便捷,建立双向传递和交流机制,形成市民关注和踊跃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政策支持、税收减免、资金援助等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深入研究城市管理问题,向政府献计献策。要进一步消除体制障碍和政策障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参与城市管理与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城市的承载能力,提升城市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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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城市管理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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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理

  目录

  城市管理的概念

  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

  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误区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职责

  城市管理体制内容

  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

  大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的概念

  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

  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误区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职责

  城市管理体制内容

  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

  大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图

  城市管理的概念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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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运行构成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作为城市管理主体的城市政府,按照特定的目标和管理原则,采用特定的手段和组织形式,对管理对象的运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等各项职能活动。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三个部分。

  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

  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在对城市及其管理这类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正确认识基础上。从参与角色上,城市管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市场(包括企业等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和社会(包括社区、民间组织、媒体和学术机构等);从管理层次上,城市管理包括市级、区级、街道、社区、网格等多个层次;从时间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几个部分;从逻辑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预测、决策、组织、实施、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机制;从专业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交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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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废弃物管理、市容景观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众多子系统,而每个子系统又包含许多子系统,整个系统呈现出多主体、多层次、多结构、多形态、非线性的复杂巨系统特性。从时间维、逻辑维和知识维三个维度从系统的角度来看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的要素,进而加强城市管理的系统、协调和科学性就是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

  时间维度

  从时间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三个部分。大家所熟知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段论中的管理,实际上指的就是运行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绝非简单的线性关系,三个阶段之间不仅存在互动反馈机制,而且处在不停的动态变化之中。

  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具有指导和规*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巨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城市建设是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城市运行就是指与维持城市正常运作相关的各项事宜,主要包括城市公共设施及其所承载服务的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最终还是为了服务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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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服务市民。城市设施在规划、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方能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如果说城市规划是一种专业设计及地方立法行为,城市建设是一种以质量竞争、价格竞争、技术竞争为主要手段的市场经济行为,参照GBCP和谐三角模型,我们认为城市运行是政府、市场与社会围绕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各要素共同作用于城市而产生的所有动态过程,正是这三者之间的互动推动了城市发展。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中重规划建设、轻运行管理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重建轻管”的诟病已被广为认知。就每个具体建设项目而言,从规划到建设完工移交运行管理部门,其时间周期是有限的,管理对象和*围也相对明确和具体。而运行管理从时间上相对较长(古建筑保护甚至上千年);管理对象和*围也更加复杂,如水电气热通讯的保障、城市交通的通达、环境卫生的保障、园林绿化与夜景照明、防灾防火防盗等无不是一个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再加上生活于城市建筑、设施之中的市民和社会组织,使得城市运行管理更加的复杂。

  逻辑维度

  从逻辑维度上,根据城市管理综合集成流程,城市管理涵盖了从明确问题到指标设计、系统建模、系统分析与综合、决策、执行及监督评价等过程,本文不再累述。城市管理通过预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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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组织、实施、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机制,贯穿从明确问题、指标设计、系统建模、系统分析与综合、决策、执行到监督评价整个流程,以及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

  知识维度

  知识维是指为完成上述各阶段、各步骤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门技术。现代城市及其管理是一类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对现代城市进行管理需要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众多领域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系统科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等各类知识。在城市管理三维结构图的知识维中,我们按照城市管理的领域(行业)知识进行划分。但这种划分并不意味着各领域之间的割裂,城市之作为一个系统,知识之作为一个连续的整体,各行业的管理互相影响,各领域、各专业的知识互相交融。城市管理必须按照复杂巨系统方法论,依托跨学科、跨行业的科学技术知识和专家队伍,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各种信息和知识、将众人的才智和先人的智慧综合集成,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做到科学管理城市。

  对城市管理的认识误区

  城市管理不只是城市运行管理

  由于中国城市建设发展的阶段性局限,通常人们将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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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规划、建设并列,称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或者叫城市建设与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首先认识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密不可分的,进而认识到了城市管理是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要求加强城市的运行管理,并进一步实现城市规划、建设与运行的协同和互动。

  城市管理不只是城市专业管理

  许多城市管理者认为城市管理就是城市交通、环卫、绿化、水务等的专业管理。随着城市结构由简到繁,城市管理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过程。城市的日益繁复与发展推动了城市的专业化管理分工,由专业的城市管理部门来对城市管理各个专业子系统进行科学的管理。而随着城市系统的日趋复杂,以强调分解简化和专业化,将城市系统分割成若干子系统,以专业职能部门为基本单位强化专业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为城市管理各子系统之间的复杂交错性使其难以切割,而切开来的小系统已不是原来的系统了,对这个系统的点滴研究也很难进行综合。如要实现城市水务的绝对统管,最后发现城市水务系统与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城市河湖生态系统、公用事业系统、甚至是随供排水一起铺设的各类电力、通讯、热力等地下管线及其之上的道路交通都是交融在一起。而如要实现交通系统的绝对统管,我们也发现交通系统也与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各类地下管线、甚至是连接交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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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挥灯的电力、连接道路排水系统的水务系统等等都是无法分割的。仅通过分解、简化来解决城市管理这个复杂性问题越来越是徒劳。这些冲突不仅反映在众多子系统局部利益之间的相互冲突,更多的体现在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发展的冲突上。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交叉、管理粗放、缺乏协调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当代中国城市的普遍诟病。采用把城市管理简单分解为若干子系统分别进行研究和专业管理,然后再叠加的办法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已越来越暴露出其局限性。众多子系统的发展未必带来城市整体系统的优化发展。城市系统作为一个复杂巨系统,其发展不仅在于各子系统的良好发展,更重要的是在于各个子系统与城市系统总体发展管理目标的协同上。如何发挥城市管理的整体优势、聚集效应,使整个城市系统高效和有序的协调运行成为现代城市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加强城市的综合研究、综合管理与综合协调是城市管理复杂性的必然要求。

  城市管理不只是城管执法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或城管执法(社会上俗称城管理,chengguan)是城市管理中位于决策、执行之后的一个末端环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设置仅仅是为了将城市管理各专业领域的决策与执行一定程度的分离以加强相互的监督,同时加强各专业执法之间的协调和整合,加强执行效率。但由于部门之间的搏弈,综合行政执法往往很难实现,往往是各部门将不好管的让城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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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而较易规*的则留在本部门。在许多地方城管也成了各类社会矛盾的焦点。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职责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场所(店)外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及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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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城市管理体制内容

  1、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机构的行政领导体制。它包括城市管理系统中的诸机构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以及各自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城市管理系统在市政府行政机构序列中的领导与被领导及协调与被协调关系、市政府其他职能机构与它们的关系等。总之,城市管理系统内的各组织机关及其职能机关的关系网络,构成了城市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2、城市管理系统内各机构的职能及权责关系。城市管理系统各组织机关的职能,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其权责结构由职能体系所决定。

  3、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②首先是三级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如市级的宏观决策指导与综合协调职能、区级的分解与协调及决策职能、街道级的执行职能。其次是事权分配及管理原则,如市级的规章政策制定权、区一级的决策指导权、街道的执行处理权。第三是指同一层级上的各管理机构的关系。如区级的规划、建设、管理的不同于市级的体制形式。

  4、城市管理系统中的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定位。城市管理体制中的政、事、企关系错综复杂,彼此制约。这是由于城市管理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城市管理的许多内容属于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性服务*围,是不能以盈利为直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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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或货币形态。因此,这类社会组织大多由市政主体的政府来出资或补贴,并得以继续发挥其管理的职能。其次,城市管理的实践中难免与作业联系在一起,这样以来,不论是政府,还是事业单位都难以承担此职能。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兼有了政府、事业单位的特征,政企关系、政事关系、企事关系纠结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从世界*围的城市管理来看,政府与承担城市管理作业任务的企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

  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

  我国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呈现出多元模式并存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三种态势: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合一的大建委或大管委模式;建设与管理合一的模式;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各自分离的模式。

  这种城市管理体制,是伴随着长期的城市管理的实践而逐步产生的。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但是,真正对现行城市管理体制产生实质影响的还是改革开放以后。在这二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加强城市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强化城市的辐射功能是我国城市发展的主线。现行的管理体制就是在这一进程中逐步形成的,其中经济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则是直接促进我国城市管理体制形成的两大背景要素。特别是在最近十年里一直与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形成、发展所息息相关。这一时期主要分成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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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是1988年至1993年。期间,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在城市铺开,并进行了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五次机构改革。城市经济建设的推进,必然对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这一阶段的城市管理体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作了相当大的改革:一是抓住城市管理转变职能的突破口,重新调整、凸显了城市的建设职能;到九十年代时,随着《城市规划法》的实施,城市的规划职能逐步明确,并在城市管理体制中初步占有了应有的地位。但是相关的城市市政等管理职能一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实行简政放权,赋予了区级政府一定的权力。这一时期权力下放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了便于领导,区级普遍设立了同市级的相应机构,并明确了市、区两级的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由于没有相关性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在向区、县下放权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市、区两级的职权界定太细,操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市、区两级都难以应付;规划权的下放造成违章建筑很是普遍,等等。三是调整城市管理的内部结构。这段时间刚好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酝酿准备阶段和大规模城市建设的起步时期,所以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向建设倾斜的过程中,一些诸如"基础设施先行"的口号和方针很明显地反映了这些结构的调整趋势。总之,这一时期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就不很显著,政企不分、行政干预建设行业的企业行为十分普遍,改革的进程还有待继续深化。

  第二阶段是1993年至今。这是我国历史上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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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子迈得最快,取得成果也最显著的时期。这一阶段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也是两个:一是按照1992年召开的十四大所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理顺体制,理顺关系;二是第六次机构改革的推动,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城市管理的机构改革。这几年来的改革成就可以简单概括为:

  1、进一步以转变职能为切入口,优化城市管理的内部结构,初步明确了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分配框架,并着手解决以往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轻规划、重建设、轻管理"现象。

  2、逐步明确并初步界定了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的格局,"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也在进一步的完善过程中。

  3、加强了城市管理的法制建设,颁行了一大批的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城市管理初步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4、重点强化了城市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初步形成了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权力监督同群众监督及社会监督相补充的执法监察的框架体系。

  5、本着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着力解决城市建设职能界定宽泛、政企不分的问题。

  大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推动了复杂性科学的研究和发展,也为城市管理提供了新的机遇,为信息技术引领的城市管理变革提供了新的视野。复杂系统并不是若干系统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系统间若干复杂因素互相影响的结果。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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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的内在结构和功能决定了其管理理论和方法必须屏除传统的管理思想和方法,以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其方法论为指导,充分重视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的应用,充分综合集成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众多领域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系统科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等各类知识,统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全过程,确立一系列的科学原理和基本原则,以达到城市管理的最佳目标。

  自西方科学黎明以来,还原论有效推动了科学的进步并已深植入我们的文化;但还原论的局限也日益明显。现代科学呈现出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两种趋势。一方面学科越分越细、研究对象越来越向微观深入,另一方面不同领域与学科又不断交融,向整体和综合发展,而且这两方面相互依赖、彼此促进。美国《科学》杂志文章指出:还原论的过度简化不但使我们丧失了对复杂巨系统的整体把握,而且越来越专业化的分支正在为信息流动制造障碍。由于专业和行业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是专业分工和复杂系统管理的要求,但只强调专业管理和行业分工而忽略综合必然给作为复杂巨系统的城市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复杂系统并不是若干系统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系统间若干复杂因素互相影响的结果。按照钱学森在复杂巨系统理论中“总体设计部”的设想成立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与协调是城市管理者对现代城市及其管理的复杂巨系统特性科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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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的必然要求。复杂巨系统及其方法论对我们当前的城市管理工作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城市管理工作者应充分重视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应用,通过专家体系、信息体系与技术支撑体系的综合集成推动推动城市管理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走出科技支撑下的现代城市管理与发展之路。

  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

  首都的城市性质要求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我国的城市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除了众所周知的是我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之外,实际上也已经成为全国的旅游、交通、物流、信息、资金调度、高科技产业发展中心。这种集多中心为一体的城市属性,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确保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为党政军首脑机关的正常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为日益增多的国内国际交往提供便利条件,为促进国家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和为市民的生活、工作、学习创造良好环境,要求我们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城市管理思路和工作重点,实现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从而为首都城市实现好所承载的各项功能奠定坚实基础。

  首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迫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近年来,首都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模迅速扩*。举办奥运将使城市建设与发展速度进一步提高。在这种形势下的首都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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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缺少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即便能暂时取得一些表面的成绩,终将给城市的长远发展带来众多的隐患,削弱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仅影响首都功能的发挥,还将导致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下降。

  首都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同样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加以解决。当前,首都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水资源紧*、大气污染严重、交通拥堵、城乡差距过大等等,制约着首都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着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新、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顺利实施,如果不妥善解决,就有可能重蹈其他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病”的覆辙。而解决这些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看,就是要从首都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度,统筹考虑和安排各项工作,确保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首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更是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城市综合竞争力是指城市集散资源、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是城市经济、社会、科技、环境等发展能力的集中体现。良好的城市管理能够保障城市对要素和资源具有相对于其他地区更强的吸引力。21世纪,是全球城市竞争、区域竞争的世纪。首都不仅面临着国内快速发展城市的竞争,要努力保持在国内城市发展中的领先地位,还需积极参与世界城市竞争,在世界城市竞争格局中争取领先地位。适应城市竞争的这种需要,首都城市管理不能仅仅满足于保障城市的正常、有序运行,还必须为增强城市的综合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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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力服务。必须牢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定位城市的发展,整合城市资源配置,改善城市运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高城市对社会资源的吸引力和创造财富的能力,进而保障城市具有持续的综合竞争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将城市管理的重点不仅仅放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方面,而且放在城市科技文化教育与社会公用事业及社会治安、卫生保健、劳动社会保障、社区建设、郊区发展等方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人口、环境、资源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用尽可能少的代价来获得经济的发展,在不牺牲未来需要的情况下,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实现自然资源持续的利用,实现社会持续的发展。首都城市管理工作要把坚持以人为本与尊重自然规律结合起来,既满足人的需要,又维护自然界的平衡,既注重当前的利益,又注重未来的利益。要改变那些重建设、轻保护,重开发、轻治理,重眼前增长、轻长远发展,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的错误做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围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强和改进首都城市管理

  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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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政府、市场、社会各主体之间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实现高水平管理城市,从而为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进一步明晰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定位,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

  明晰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是改进城市管理体制的基础。近年来,首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几次体制改革,对职能也进行了一些梳理,但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仍然不够清晰。一些职能部门,对于应该由本部门承担的管理事项,视而不见,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导致政府职能“缺位”;一些职能部门,对本来可以由社会力量来办的事,仍然大包大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一些职能部门,将手中的权力伸向不该伸的领域,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政府职能“错位”。凡此种种,不仅使城市社会服务组织发育不良,市场和社会在城市管理中难于发挥作用,削弱了城市管理力度,还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明确政府的职能,对政府职能该强化的强化,该弱化的弱化,该转化的转化,分清政府、市场、社会的界限,为从根本上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实现高水平管理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合理设置城市管理机构。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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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市场机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能够由市场完成的,就交给市场管理,不设置相关的管理机构。要采取措施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城市管理机构。对现有的城市管理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理顺其职能,以避免职能交叉和职能空缺。要合理设置城市管理层级,减少政府管理层次。根据城市管理内容的属性决定市、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当管理项目更多地涉及到城市的整体运行,需要从整个城市的角度进行管理时,只设立市一级的管理机构,对于工作量太大的事宜,可以通过在区一级行政区域内设立相应的派出机构的方式加以解决,以保证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的便捷。对于一些不需要从城市总体的角度进行协调的地方性的事务,在区一级设立相应的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发挥地方优势、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街道,从长远看,应该根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结合行政区划调整,逐步予以撤销。

  2.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和手段,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城市管理涉及到众多的部门和机构,需要良好的运行机制来保障整个管理体制正常、有效地运转。目前首都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着管理僵化、机制不灵、协调不力等现象。这些必须通过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来加以解决。首先要建立科学的**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官员、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城市管理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优化政府重大决策的规划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信息反馈和决策后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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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决策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提供客观依据。其次要建立灵活有效的协调机制。从职能配置、人员组成、制度和形式创新等多个方面着眼,确保城市管理过程中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能够进行高效、及时的协调,提高城市整体运行效率。第三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为市民直接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开平等的信息资源,尊重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让广大市民知晓并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手段直接决定着城市管理成本和管理效率。当前,城市管理的弊病是过于依赖行政手段,虽然行政手段具有灵活、快速的特点,对城市管理中的一些事项,具有很好的适应性,但由于行政管理手段不利于发挥被管理对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横向沟通困难,矛盾多,信息传递迟缓,很多时候管理效果并不好。因此要加大创新力度,学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宣传及其他手段管理城市,引导市场和社会主动、积极地按照城市可持续发展原则决定生产和生活行为。城市管理各个部门,都要认真研究探索怎么才能用最佳的手段来实现管理目的,引导全社会都自觉地实践管理目标,最大限度地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3.组织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大力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既需要推进政府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还需要组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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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动全社会力量,发挥全社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探索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保障全社会管理城市,是高水平管理城市的必然。因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化水平,保障首都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城市管理以人为本,都需要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

  同政府机构相比较,社会组织更加贴近基层、灵活高效,在城市管理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从国外发达国家的城市管理来看,社会组织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比如,开拓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承接政府的具体服务职能,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一些诸如温馨家庭、心理咨询、犯罪预防等服务,有效地缓解社会矛盾等。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代替政府解决了许多管理难题。目前,在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发展和健全社会组织,全面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减轻政府的管理压力。要立足于社区,培育和发展政务类、服务类公益性民间组织,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功能。要想方设法使城市管理部门同市民的沟通渠道进一步丰富、畅通、便捷,建立双向传递和交流机制,形成市民关注和踊跃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政策支持、税收减免、资金援助等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深入研究城市管理问题,向政府献计献策。要进一步消除体制障碍和政策障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参与城市管理与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城市的承载能力,提升城市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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