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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6篇

时间:2023-06-03 13:00:09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

篇一: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

  

  论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1论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一、新闻舆论监督司法的合理性概述

  新闻舆论的法律监督,是由新闻媒介进行的法律监督。它既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在法律监督领域的具体应用,也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新闻,出版领域的体现。新闻舆论监督因其反应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泛而具有相当大的道义影响和震撼力。同时,新闻舆论监督可以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二、新闻舆论监督不当对司法公正的负面影响

  如果社会舆论监督如果监督的是程序性方面,则是可行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新闻舆论监督主要针对实体事实的讨论,所以,参杂了太多道德成分的新闻舆论监督往往会有以下弊端

  1、社会舆论反映的结论或观点并不必然公正。

  历史上我们曾确信为正确的、公正的社会舆论事后看来也并非那么正确和公正。从统计学上看,“好人”和“坏人”在社会中的分布是均衡的,因此以新闻界为代表的舆论界也并不总是公正无私的。

  2、法律是一门专门的知识,需要专门的技术,过多强调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一定意义上是主张“外行领导内行”。

  3、作为特定社会、特定历史时期的民意民心之表现的社会舆论倾向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流动性,以这种不确定的、流动的东西作为审判机关活动的基础或准则,法律运行必然会表现出一种明显的波动;而相对说来,法律审判机构的专门化和职业化,法律知识的积累和对人生经

篇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

  

  浅谈新闻传播媒体舆论监督问题与应对对策

  一、媒体舆论监督的含义与方向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礼仪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

  舆论监督的产生与社会制度紧密相连。在我国,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评议的重要途径,做好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也是新闻工作的重要职责。国务院温家宝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胡锦涛2009年在世界媒体峰会致辞中曾强调:“要鼓励和支持媒体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两位国家领导人对新闻舆论监督职能的鼓励与期许,为我们未来更好地开展新闻监督指明了方向。

  二、媒体舆论监督的完善路径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下,面对新形势,如何建立起一个科学、健康、法制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切实反映党和人民的意志,对政府、司法、社会实行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也是摆在新闻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媒体宣传什么、评论什么、批评什么、监督什么都要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方针来研究实施,使之有利于党的执政和国家稳定,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人的和谐。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党性原则、有利稳定原则、服务大局原则、事实准确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注重效果原则、遵守纪律原则和依法监督原则。遵循这些原则,舆论监督就可以少走弯路[3]。

  同时要做到“三个不能对立”。在舆论监督活动中,要把握导向和立场,不能把反映人民意愿与促进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相对立;不能把

  揭露工作中的问题与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相对立;不能把抨击社会的歪风邪气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对立。

  例如,2008年我国南方遭遇雨雪冰冻灾害时,尽管灾区群众遇到停电、断水及交通堵塞等重重困难,但各媒体报道的大量催人泪下、感人至深的鲜活稿件,既客观报道了灾区困难,又重点报道了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齐心协力、共同奋战、舍己为国、无私奉献的英雄壮举。鼓舞了国人,振奋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体现了百姓的情怀,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不仅如此,还要注意把握大局。舆论监督在大局面前尤其要把握好监督的“度”。要坚持按照法律办事,按照原则开展,否则就可能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要使我们党的报刊成为全国安定团结思想上的中心。报刊、广播、电视都要把促进安定团结,提高青年的社会主义觉悟,作为自己经常性的、基本任务。”可以说,促进安定团结是舆论监督的一项重要责任,因此在事关国家和社会利益方面开展舆论监督要更加慎重。

  三、媒体舆论监督优势与现状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进步,新闻舆论监督也取得了不菲业绩。从最初的小心谨慎到今天的锋芒毕露;从最初的屈指可数到今日的遍地开花,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从监督特点看,舆论监督具有几大优势。一是具有很高的受众关注度和影响力;二是具有很强的舆论导向能力;三是具有多样表现形式;四是涉及面广,关系到受众的点滴生活。从监督现状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媒体舆论监督工作配合党内监督、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和民主监督,在形成监督合力和实效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媒体舆论监督在大力弘扬正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对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舆论监督在运行中还有许多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的地方,从而发生了监督乏力、监督不畅和监督不能的情况,甚至存在着损害公民、单位的合法权益甚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有些新闻媒体为制造噱头,引起广大受众关注,竟然违反“真

  实”这一媒体舆论监督的生命,通过不实报道极大损害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社会形象及存在价值。

  例如2007年3月,广东某媒体报道称,广东香蕉发现巴拿马病,由于难以治疗,被称为“蕉癌”。报道随后被有意无意误读延伸为“吃香蕉会致癌”,香蕉运销商也借此打压香蕉价格,导致海南香蕉滞销,价格暴跌。一个以讹传讹的“蕉癌”事件,使得海南香蕉业几乎遭到灭顶之灾,香蕉种植户损失惨重,教训极其深刻。

  四、正确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对策

  作为媒体来说,一些盲目追求“噱头”的失实报道绝不能成为其营销手段,否则到头来,损害最大的还是新闻媒体赖以生存的“公信力”。怎样才能正确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首先要倡导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强化媒体社会责任感。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是美国政党报纸解体之后在新闻同行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公共服务”信念,它最突出的特点,是相信媒介可以客观地报道新闻事实。它要求记者在从事新闻报道的时候,遵从客观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自由性原则。如果在工作中缺乏科学责任和质疑精神,就会让媒体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例如2005年7月,一篇标题为《啤酒业早该禁用甲醛》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报道开头引用了一名被称为“啤酒研究工作者”的来信,信中指出,目前很多啤酒厂为了控制成本,用可疑致癌物甲醛充当稳定剂,并称这是我国啤酒业的“行规”。这篇报道还引用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秘书长杜绿君的观点:“就产量比例来看,95%的国产啤酒都加了甲醛”[4]。虽然事后杜绿君马上发表声明指出,这篇针对她的采访报道是以讹传讹,但由于文章在短时间内已经被迅速广泛转载,不仅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也引起了韩日等邻国的关注。

  最后经多方调查,中国啤酒基本上已实现无甲醛酿造的主流,所以国产啤酒95%甲醛超标是没有根据的。可见,掌握着公共资源的媒体只有秉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才能杜绝以公共利益之名炒作、追求轰动效应、谋求商业利益的可能。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本是媒体塑造形象,提升公信力的好机会,但媒体只有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理性、科学的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报道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

  其次,要加强记者职业道德修养,杜绝恶意新闻炒作。新闻记者在工作中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采访过程中应尽可能查证所有消息源内容,不任意曲解客观事实。如果以舆论监督之名,行恶意炒作之实,则是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恶意炒作对新闻的影响除了制造虚假新闻、愚弄受众以外,更恶劣之处还在于削弱了新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恶意炒作之所以引起社会公众普遍反感,是因为这种操作手法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也使新闻丧失了应有的尊严和存在根据,更遑论新闻功能和作用的实现。因此,媒体应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肩负的社会责任,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实事求是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再次要培养记者的科学素养,倡导新闻报道的科学精神。新闻记者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科技、卫生、教育等众多领域的报道工作,要想向公众传达更多、更全面、更科学的信息,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如果在进行专业领域报道时,记者既不去做资料搜集等案头工作,又不去请教相关领域专家,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很容易对读者产生误导。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时刻牢记使命,树立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多请教相关领域专家,增强报道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确保报道出的内容客观真实。

  此外,要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过程中,使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到最大化。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言论自由权、舆论行为权,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舆论监督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社会公众可以在重大决策制定前后或实施过程当中,对决策进行广泛的评议和论证,为政府部门提供可靠的民意和社情参照,从而,为各项政策的制定与完善贡献力量。这就要求新闻媒体要搭建好大众知情权的信息平台。应充分发挥信息渠道丰富、动作反映灵敏的优势,对社会环境信息实行及时采集,随时发现和掌握各个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客观、真实、可靠地提供给广大群众,为他们参政议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

  益提供保证。无论何时,舆论监督只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充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

  浅谈新闻传播媒体舆论监督问题与应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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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

  

  从网络事件看网络舆论监督的影响力

  摘要

  网络事件引发的网络舆论和监督对整个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包括了有积极意义的正面影响以及暴露出来的负面影响。网络技术发展对社会经济起到了推动作用,对网络舆论监督的挑战日益增强,本次研究针对网络事件引发的网络舆论监督产生影响力进行剖析。

  关键词

  网络事件;舆论;监督;影响力

  舆论监督与国家、社会及普通人民大众息息相关,舆论监督通过不同的传播渠道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对发生在周边的各种有关道德、法规及法律有关的行为事件进行跟踪、披露或者批评,形成的舆论监督之力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等,确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随着媒体渠道的多元化发作,网络则成为受众最多的四大媒体之一,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随着网络技术日益繁华而加深。网络事件经过网络媒体的传播,其影响力逐渐增大,网络事件的典型特征,对政府、公众等均有作用的影响,本次研究通过研究典型的网络事件来进一步分析舆论监督影响力的特点。

  1网络事件介绍

  2013年12月2日~12月3日,一则“老外撞人”的新闻连续两次登上了微博的热门排行榜,12月2日上午10时半,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一东北口音女子经过一骑车老外时突然摔倒,外国小伙下车搀扶,却被其揪住,自称被老外撞伤腿部无法行走,外国小伙给付1800元“医药费”后,女子才自行离开。网络评论层出不穷,“大妈讹老外”的网友认定,造成许多网友大骂“大妈”,对讹诈的行为进行抨击。同时,新闻图片显示,外国小伙子表情无辜,被撞的“大妈”一直拉着肇事者不放手,嫣然一副索要金钱的样子。该网络事件进展到第二天,结果截然相反,警方确认外国男子撞人,2013年12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公布了事发当时的路口监控。从录像中可以看到,这名外国人骑着摩托转弯通过路口时,将这名妇女撞倒。“大妈讹老外”事件澄清后,警方进一步查明这名撞人后还用中文出言不逊的外籍男子不但无证驾驶,而且未经批准在京非法就业。北京警方将对其进行处罚后依法遣送出境。图片拍摄者向被撞着发短信道歉。

  从“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新闻出现,声讨“老太”的声音不断。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还是“先入为主”,被人们认为真是老太太讹诈外国人,有人还误以为外国青年是个活雷锋。幸好有目击者和警方的调查证据还原了实情。实事求是的说,最近几年,确实出现了几起“摔倒老人扶不起”的事件,随着网络技术、网络媒体的发展,许多网络事件经过曝光后不断放大,事件的影响力增强,造成了多方面的问题。

  2网络舆论监督的基本特点

  2.1参与性更强

  网络的发展快速,其用户的数量不断增加,网络平台搭建了一个门槛低、普通群众拥有话语权的活跃氛围,个人意见的表达和传播更加简便。普通大众关注他们热心事件,很多普通大众的意见也表达出来,网络舆论正是建立在网民民意基础上,是网民舆论监督权发挥的重要体现。网民参与到各种社会活动中,政府直接面对这些网络舆论,与网民形成的互动,也加强了参与性[1]。

  2.2网民当家意识强

  网络舆论监督通过网络技术发展而发挥作用,随着网民对网络监督的热衷,其表达的意愿也强烈,伴随着网络技术发展,网络社区、微博、贴吧等网络监督渠道的丰富和技术成熟,普通大众的意愿表达热切,同时,专家学着参与活动,从不同的视角来分析各类事件,表达出来的意见更加体现民意。

  2.3影响政府决策

  网络舆论的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网络媒体下,政府行为在舆论声浪中,很容易受到影响,巨大的网络舆论压力对当事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均产生影响,这也容易影响政府的决策[2]。民意的表达对政府决策的论证提出更高的要求,例如,2013年的假日办推出2014年节假日网络意见反馈等事件,均反映出网民意见的重要性,网络舆论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巨大。

  2.4治国新平台

  党和国家领导人不断对网络舆论的高度关注,表明了我国通过网络这一新兴的民众意愿的表达渠道正在逐步的发挥积极的、客观的政治参与价值。互联网也逐步成为我国反腐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途径。

  2.5影响面广泛

  从网络舆论监督的影响力看,网络用户的增加,手机平台等终端参与,可以说影响社会经济方方面面,对个人和对团体或者国家都造成多方面的影响。

  3从网络事件看网络舆论监督的正影响

  3.1网络舆论监督在司法监督产生影响

  2006年4月21日,许霆、郭安山ATM机恶意取款事件爆发。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许霆潜逃一年,被判无期徒刑。而《柜员机“犯晕”千元当一元吐,男子恶意取款判无期》曝光许霆案后,网民对整个案件的关注度不断增长,直接导致专家学者、法院法官、银行高管、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甚至全国人大代表都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中。对案件引发的法官道德、立法缺失、社会公平、金融立法等均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和不满的情绪,网络媒体正成为司法监督的一支

  重要力量。

  3.2网络舆论监督参与反腐败斗争

  网络反腐到了2012年,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网络监督发挥反腐败的斗争中,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监督的成本降低,网民参与反腐败,从正面上影响法制社会的规范,2013年,反腐败的案例众多,网络成为各种信息披露的渠道,也让普通大众更容易参与其中,知情权得到更强的体现。网络监督正在演变为媒体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发挥主导作用。

  3.3官民网络互动,网民意见反馈强烈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同志通过人民网,与网民进行交流,温家宝同志也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民意交流和沟通,了解民意。而地方政府也加强了与民互动的举措,各类互动平台,微博平台等均出现政府意见发聩的渠道。2013年假日办推出的节假日网民投票活动,显示出了政府结合民意对政策决定进行论证,中国的政治生态环境随着网络舆论监督的影响,环境逐步走向政府决策透明化的过程。

  应对公信力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制度的障碍,赋予广大网民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随着官民互动的深入认识和实践经验总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4从网络事件看网络舆论监督的负影响

  4.1网络舆论的片面性

  网络舆论一般情况下是指网民围绕着某一个事情的某个新闻热点话题或者是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而对这一时间开展的评论,往往会出现网民对事件的客观事实没能完全掌握的情况,因此,也会出现对事件本身没有进行调查和求证的情况,因此相应的也会使得舆论监督不客观,而是一种主观论断,因此会导致舆论监督出现失真。因此,网络一方面能被用来揭示出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腐败的现象,但是与此同时,还出现被人利用,使社会和谐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

  4.2网络舆论监督主体情绪化和低俗现象不断

  网络语言一般情况下是主观的,常常会出现非理智的情况,在网路上的发言也经常会缺乏独立的判断与思考,经常会出现一种跟风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是通过过激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谩骂、人生攻击等,另外,还有些网友会出现盲目的跟风,对时间本身的真实性没有进行调查,也进行“顶帖”,网友的这些片面的、情绪化的行为等都会影响到网络正常舆论监督功能的发挥,出现错误引导舆论的行为。因此,使得网络舆论会成为低俗现象的工具之一,使得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也受到了恶劣的影响。

  4.3网络暴力及利益驱动

  一是2007年北京一位女白领博客自杀事件,博客内容在媒体曝光下,自杀原委一一揭露,而同时,媒体跟踪报道,其中《从24楼跳下自杀MM最后的日记》专题报道,将死者丈夫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全部个人信息进行了披露,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直接造成个人信息外露,骚扰不断,生活受到影响;二是2013年10月24日,陈永洲受他人钱财做不实报道,通过媒体来实现抨击企业,不实报道通过网络媒体快速传播,造成经济损失巨大,也应征了在利益驱动下利用网络舆论监督,容易造成违法犯罪行为。

  5消除网络舆论监督的负影响的措施

  5.1从政府引导和技术投入上完善网络监控体系和法规制度

  政府应该不断的完善网络舆情的监控体系,首先要建立专业的舆情监控团队,另外要从资金、技术人员各个方面给予支持,使得网络监控体系有一定的保障,使得网络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其次还要不断的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实施细则》,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不断的完善预警机制及其相应的网络应急机制;保障网络信息的通畅,使得事情的真相能够及时的、客观的发布出来[4]。此外,政府针对网络事件影响较大的后续管理问题进行重视和处理,特别是为消除网络犯罪进一步提升网络监测的技术水平,严厉打击各类利用网络犯罪的行为和观念。

  5.2从细节上提高网络舆论管理水平

  论坛管理员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引导网民舆论向理性方面发展,消除网民不良情绪的宣泄。尽量控制网友针对网络事件的恶性跟风,提高管理员的水平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网站管理的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优化,针对网络舆论的多变性和缺乏理性特点,有意识建立网络舆论信息筛选和发布管理的体系,加强管理员等参与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安全措施。

  5.3提高网民素质提高,提高自身警惕

  规范网络舆论最根本的是规范网民的言论,网民参与程度日益深入,网络信息量逐步增加,对网民的素质考验和要求也逐步提高[5]。网民的自身素质关系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网民在复杂的信息面前保持清晰的头脑,用理性和专业的知识去理解和判断网络事件的前因后果,提出充分反应网民意志的意见和观点,对舆论监督起到积极作用。自网络技术诞生以来,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加,许多网络事件的曝光并带来的影响均可作为重要的经验来吸取,在不断提高判断能力下,提高自身对网络事件可能伴随的陷阱进行识别,规范自身言论,提倡文明网络舆论。

  5.4网络媒体从业人员自律

  纵观很多的恶性网络事件,其中很大的一部分都与网络媒体自身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甚至有的个别的网站,为了提高自身的点击率,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一些违背道德法规的信息发布出来,为了吸取网民的眼球与关注度,采取置顶或者是加精华的方式进行,因此,导致了很多的虚假信息在媒体的推动下进一步的扩大化,是的负面影响很大,情节严重的甚至是危险到了社会的和谐安定。因此,要从网络媒体自身出发,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和进行严格的自律已经迫在眉睫。只有不断的对网络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养,对危害社会和谐的行为进行排斥,要尊重和保护用户的隐私,要严格执行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只有采取这些有效的措施,才能阻止虚假信息的泛滥,才能保护网络环境的井然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

  [1]谭可.从微博热点事件看网络舆论监督[J].魅力中国,2013(9):22-23.

  [2]从网络事件看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以“史上最牛团长夫人打人事件”为例[J].新闻世界,2010(1):93.

篇四: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

  

  ⒈监督形式的公开性。新闻舆论监督使舆论以新闻的形式进行传播,面向社会公众,以公开报道方式,表达公众意愿,反映与公众利益相关的社会问题,因而能够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社会参与。

  ⒉监督范围的广泛性。舆论监督将整个社会纳入自己的监督视野,其监督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组织和个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监督客体包括国家机关的各级工作人员,涉及公共事物和公众利益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一切违背公众利益和权力行为和社会行为,都属于监督的范围。

  ⒊监督效应的间接性。新闻舆论监督属于“柔性监督”,它是以公开披露方式提供事实依据,其本身不具有强制力。它的监督效应体现为公众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约束监督对象的行为或者在舆论监督的基础上,通过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等“刚性监督”形式,制约监督对象的行为。

  ⒋新闻舆论的客观性。新闻媒体不是空发议论的舆论机器,它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托于对新闻事实的客观报道。新闻舆论应该能够超越一般社会个体或组织的立场和视野,以比较客观的、理性的立场报道和审视社会事务。在表达公众意见方面,他们更多地体现了思辨优势,经过对大量进入舆论意见信息的“筛选”与“过滤”,去掉了渣滓提高了纯度。因此,新闻舆论监督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引导性和前瞻性,更加受到民众的期待和信任。

  一、中国新闻舆论的现状

  “舆论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正式文件确认的概念,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1992年党的十四大、1997年党的十五大,2002年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均有这个概念。从党的工作角度,舆论监督被视为一种对党政权力组织的公开的监督形式。

  本来意义上的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对各种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等等,自由表达看法,从而对议论客体成1形的一种客观效果。这种监督是一种自在的、无形的精神性力量,监督渠道多样,意见表达包括赞扬、批评两个方面。

  在我国,通常所说的“舆论监督”与本来意义上的舆论监督有较大差别,它指的实际上是“传媒监督”,因为大众传播媒介通常被视为“舆论界”。“舆论监督”成了“传媒监督”,在此有必要强调的是,二者实质上是存在差别的:舆论监督是自然存在的公众集合意见造成的某种效果,而传媒监督就不能不带有媒体自身的主观意图,以及媒体背后政治、经济因素对其的控制。大众传媒在理论上应代表舆论,但是否真正代表舆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国传媒所有权和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舆论监督的特殊性。大众传媒在我国属于国有资产,党和政府直接领导主要媒体并给以经济扶植,其他媒体也都分属主要媒体或传媒集团、各个党政机构或党领导的团体。媒体的重大批评报道,通常得到主管机构的指示;一些由记者首先发起的重大批评报道,则要在事后得到主管机构的认可才可能继续。媒体在一些较小的问题上,拥有一定批评自主权,例如针对某些基层权力组织的批评、针对小型企业和违法事件的批评等。总体而言,传媒监督在我国,某种程度上是党政权力的延伸或对这种权力的补充。

  从理论上说,传媒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传媒监督的正当性来自公民所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传媒作为公民知晓信息和发表意见的公开平台,代行公民舆论监督的职责。传媒批评的权利不应是一种特权。

  鉴于我国的传媒监督是一种党政权力的延伸和补充,我国的舆论监督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人们常常将媒体批评视为某一级政府或党组织的意图,因而,这种监督具有十分强大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往往对被监督者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其次,由于媒体的一些报道是各国家机关、党的部门联合下文件要求媒体配合进行的(例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道路超限超载检查活动等等),因而这时的“传媒监督”其实是党政权力和传媒职能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明显的党政行为性质。

  第三,由于体制问题,除了中央级的传媒,目前各地传媒监督的报道直接涉及到本地的人和具体单位的很少。

  第四,有效推进舆论监督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监督得到具体的党政权力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支持,鼓励传媒积极监督下属机构和工作人员;二是具体的地方立法机构制定舆论监督的法规,以支持传媒的监督;三是跨地区的传媒监督。

  由于我国当前舆论监督的实际范围较宽,舆论监督目前的职责范围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保证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促成并维护以法治国的社会机制、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二、关于有效开展新闻舆论监督问题的探讨

  新闻舆论监督是我国现行监督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监督形式,是人们群众通过媒体对社会权力、公共政策以及社会事态进行评说、披露乃至批评的一种倾向性传播活动。如果是领导重视、群众关注而又普遍存在的问题,就会引起舆论强势,从而引发其他形式的监督,所以其监督作用是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比拟的,那么如何有效地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呢?以下几点是我们要注意的:

  1)、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2)、坚持

  新闻舆论监督的原则

  3)、把握新闻舆论监督的“度”

  三、讲究方法把握尺度搞好新闻舆论监督

  (一)、新闻媒体要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方法、策略、尺度都十分重要。

  首先,明确新闻监督正确的价值取向,从有利于团结、稳定、鼓劲的原则出发,把握分寸,避免出现因报道不妥而引发的不良反应。第二、抓党和政府正在解决的、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并解决这些问题,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造福。第三、新闻要求真实性和公正性相统一,记者进行与监督的出发点应该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维护个人、小团体的局部利益;真实性是指新闻报道要真实,这是新闻工作的一项根本原则。第四、新闻工作者进行舆论监督时要懂得寻找靠的住的机构,比如争取一些司法、监察或其他相关机构的支持;还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信任度。

  (二)、怎样解决新闻舆论监督困难这个大难题

  (三)、防止越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也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当然了,新闻舆论监督并不完全等同于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客观存在的公众意见的反映,而新闻舆论监督就不能带有新闻媒介本身的主观意图,同时,媒介本身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因此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也在接受舆论监督的范围内。所以新闻舆论监督需要媒介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另外监督过度和监督不当,也是新闻舆论监督不允许出现的情况。新闻媒介有权对报道监督对象的成绩和失误作出客观报道,但新闻媒介部能向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号施令,同被批评对象之间没有任何上下级关系,因此,媒体在实行舆论监督时,要避免“权利越位”现象的产生。因为从根本上来看,传媒的监督只是软性的,而法律则是刚性的。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i对于拒绝采访、暴力抗拒采访的人或单位,要依法处理;对记者不能实事求是报道,甚至对当事人及其单位进行诽谤和诬陷,给当事人及其单位造成政治、经济损失的,也要追究记者的法律责任。所以新闻监督中尺度的把握是相当重要的,把握新闻舆论监督的尺度要几点:1、正确的舆论监督必须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前面我们讲到过新闻舆论监督

  要把握两种意识,其中一点就讲到了群众意识,群众的作用是十分大的,所以群众基础要打牢。2、坚持正确的舆论监督必须顶住各种压力。压力不仅包括记者自身的压力,还包括社会舆论本身具有的压力所以就需要记者勇于面对压力和阻力,用事实、法律依据做好监督工作。3、正确的舆论监督必须“一碗水端平”。所谓“一碗水端平”是指新闻记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报道时,切记记者只是如实报道某一事实的行为而不是决策者,不要把自己的主观臆断体现到报道中。如《林城晚报》刊登的一篇《她的卵巢该不该摘除?》的报道。报道中讲到丈夫声称当地一家医院不负责任将其妻子的卵巢摘除,并拿病例给记者看,记者当时未急于采访,而是来到上级医院,从专家那了解到其妻子在那种情况下该不该摘除卵巢的问题,报道后来出来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患者和家属看过记者那篇报道后,予以了理解。这篇报道平息了一起激烈医疗纠纷,院领导对记者准确把握分寸十分敬佩。这个例子就说明了舆论监督中固然有很多难点,只要能理性的去分析其成因,从多方面寻找其突破口,问题终究能够解决。

  四、论新闻监督的角色定位

  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媒介,对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的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我国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在广大受众眼中威信很高,但不是因为它的威信高,它就可以肆无忌惮,它也必须遵循自身行业道德,不能违背法律法规。

  为了防止越位监督,国家就颁发了相关法律来规范媒体的舆论监督,具体如下:“(一)媒体对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安全领域的问题主要以内参等形式开展舆论监督,不宜采用公开的新闻舆论家督

  。(二)对司法的新闻舆论监督要把握“度”。我国现阶段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现象仍然存在,所以保持新闻媒体对司法的舆论监督是很必要的,但我国实行的是独立审判制度,新闻媒体应该尽量不干扰司

  法独立,防止越位,一般来说,对立案前和结案后的案件,新闻媒体可以报道和评论,而对于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则不宜做出相关评论,如果要评论,应该把要评论的焦点问题集中在审判程序是否违法和司法人员办案作风上,监督审判工作在法制轨道中进行。

  当前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部不平衡城乡差距以及法制不健全等所引起的社会矛盾、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我国现代化建设,新闻媒体只有充当不缺位也不越位的角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功能,才能为社会贡献属于其自身的一份力量。

  五、论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保障

  新闻监督不仅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影响日益扩大而且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它要能正常进行必须有相应的保障。就我国现阶段的新闻舆论监督而言,新中国成立6O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1年来,祖国的新闻舆论监督事业与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一样都获得了长足发展,硕果累累。ii例如《宪法》中就明确提出了,宪法第5条明确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实质,在于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团体等的日常活动,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新闻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更需要相应的法律来规范。舆论监督不是新闻界和广大

  公民的一种任意行为,也不是他们仅仅出于社会责任感而实施的,它是一种宪法权利。iii但是,在看到成果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相差较大距离,新闻监督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并不是很顺利,存在的问题很多,首先从其自身来看,选题难、采访难、取证难、报道难、发稿难。如今获得信息的渠道一多,信息鱼龙混杂,很难从中筛选出比较合适的选题,这是选题难,采访难表现在记者要采访的选题是负面的,会受到有关部门的百般阻挠,大部分领导喜欢吹捧,给舆论监督设置了种种禁区,记者

  也无能为力,这就既消弱了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还影响了新闻媒体的声誉。所以新闻舆论监督法律保障不健全、新闻舆论监督外部环境尚未真正形成,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比较浓就更增加了新闻舆论监督的难度了。

  (一)、舆论广义上讲究是公众的意见,这些意见涉及多数人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而表达这些意见的人们具有大致相同的利益诉求,同时这些意见必须要有其载体,那就是新闻媒介。

  (二)、第二点的监督,意思是紧跟着舆论而来,舆论不可能任其发展,它需要被监督,有的学者认为,监督可分为以权力制约权力、道德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三种机制,有的学者认为,监督可分为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三种机制。iv

  (三)、舆论监督并不是说就是前两点的综合,它更加全面,我们认为舆论监督就是公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社会各界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意见和评论,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和公务员行政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与道德的行为实行监督与督促。v(四)、使命指的是整个传媒对新闻传播的使命,新闻传播需要新闻媒介来完成,而新闻媒介的使命又指特定阶级、阶层、社会团体等委托媒介完成其某些特定的重大任务或指令其承担某些重大责任。所以说新闻传播的使命就是传媒通过新闻媒介来完成的某些特定任务。

  八、拓展新闻舆论监督的空间

  现实中人们有一个思维定势,一讲到舆论监督就是批评报道,其实新闻舆论监督看起来像是一种批评性报道,但其实不然,这里有个

  例子讲得是《衢州日报》的一个专栏,其主要内容是两会议案提案办理追踪,办理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政协会议提案,是每年各级“两会”后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但是,从以往的办理情况看,一些部门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图形式、摆花架”的现象;有些单位的办理工作是“走过场”,对要求解决的问题不作深人的研究,不给明确的答复,只是讲大道理,兜大圈子,敷衍应付了事,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不高。如何改变这一状况?人民代表的意见是:关键是加强监督。鉴此,《衢州日报》与市人大、市政协协商,市“两会”一结束,就在报纸上开辟“两会议案提案办理追踪”专栏,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承担办理的议案提案的结果进行追踪,公布于众。不料,这一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困扰乘客多年的客车出城绕圈拉客的问题解决了,克扣建筑工人工资多年的企业把工资发给了工人??到7月份,今年市“两会”提出的468件建议、提案都得以解决,或给了代表委员满意的答复。从以上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舆论监督它不一定都是批评报道,也属舆论监督的范畴,这类报道如果运用的好也会起到很好的监督效果的,为了更能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我们要拓展其发展空间,怎么拓展呢?首先我们要分析其发展的优劣势,再适当拓展,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不是本来意义的新闻宣传了。它的一个最大的特征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源”直接来自民间、民众,是民心的另一种表露形式。还需要看到的是,我们的领导机关,也愈来愈感到舆论监督的重要,在支持新闻舆论实施监督的同时,在一些方面亦能主动地培育舆论监督的氛围。vi

  结束语:感谢我的刘老师,这片论文的每个实验细节和每个数据,都离不开你的细心指导。而你开开朗的个性和宽容的态度,帮助我能够很快的融入我们这个新的实验室。感谢我的爸爸妈妈,焉得谖草,言树之背,养育之恩,无以回报,你们永远健康快乐是我最大的心愿。在这份毕业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

  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

  民主与监督具有一种内在的互动关系,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得以实现的基本途径,它在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闻舆论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现象和无形的社会力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今,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仍受到各种羁绊和困扰。为了更好地使新闻媒体能够提供充分而多样的资讯,并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必须加强新闻法制建设,进行新闻监管机制的改革;研究新闻舆论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问题,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关键词:新闻舆论

  监督

  困境

  出路

  新闻舆论监督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标志之一,只有在民主政治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谈到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而舆论监督本身就是现代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因此,发展民主政治、提高舆论监督水平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

  但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正陷入严重的困境,必须探索其出路,使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当前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所面临的困境

  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新闻舆论监督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受众面前,发挥着其他监督形式无可替代的强大威力。但是,由于目前舆论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监督环境还不尽如意,在缺乏新闻法律有效保护的情况下,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处于困境之中,影响了舆论监督的顺利有效地开展。

  ㈠行政权力干预问题严重

  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新闻媒体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新闻纪律的前提下,有自主采访报道的权利,记者的生命财产、人身自由和采访活动应当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限制。但是,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非常害怕舆论监督,认为监督揭露了地方之“丑”,暴露了社会阴暗面,会对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同时破坏自己的政绩,影响自己的升迁,拼命封堵消息,阻挡记者的采访或者利用关系说情,甚至用武力相威胁。目前,舆论监督阻力不小,采访难、取材难、获得有关部门支持难、解决问题难等,阻碍舆论监督进一步深入开展。记者搞舆论监督受阻拦、遭打击,必将影响新闻媒体对舆论监督的进行步伐和监督力度。显然,行政干预新闻舆论,是当前新闻舆论监督中的突出问题。

  在市场经济时代,我国一些媒体面对现代商业文化气息的氛围,为迎合一些人的非理性欲望而单纯以市场做裁判,以金钱为惟一驱动和价值判断,置职业伦理于不顾,不恰当地使用话语权造成报道失实,或制造、传播假新闻,既侵犯了受众的知情权,也使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损害,更导致传媒市场竞争环境的恶劣。有些媒介以舆论监督的名义所做的话题,其实是以维护公共利益的名义在搞自身的公关。在市场经济和商品意识的影响下,一些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迫于利益的诱惑,往往会把手中的报道权利视为一种“权力”,将舆论监督变成生财工具,以利益交换新闻工作者的操守和良知。

  ㈢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薄弱

  当前舆论监督遇到的另一个难题是因监督而引发的法律诉讼明显增多。而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新闻舆论监督侵权诉讼的过程中,所依据和引用的法律条款主要是《民法通则》、《刑法》及相关的诉讼法。这些法律属于适用范围广泛的“普通法”,由于不是“专门法”,难以兼顾新闻舆论监督诉讼的特殊性,所以在审理新闻舆论监督诉讼案件时,就有可能发生一些不尽合理的现象。如:由于舆论监督权与保护公民名誉权的之间存在矛盾,在舆论监督中一旦发生诉讼,新闻媒体往往处境艰难、尴尬。此外,公众人物还往往借助宪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对新闻媒体的报道提起诉讼,导致新闻纠纷和诉讼不断产生;由于新闻界和法律界对舆论监督的认识缺位。媒体及一些记者对舆论监督价值及媒体角色的自我期待及定位过高,自视拥有“话语霸权”,不太注意从法律上规范自己的新闻报道行为,而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往往出于司法工作的职业习惯,在报道的细节、举证的要求上采用严格的标准。此外,目前媒体在舆论监督中采用暗访方式进行的报道十分常见,特别是针对不法行为和社会腐败的批评和揭露,但是,根据我国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偷录或偷拍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以上这些在实践中往往成为新闻侵权官司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

  ㈣舆论监督的思想障碍

  公众的舆论意识直接促成公共舆论的生成,并决定公共舆论的质量,是舆论监督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也是舆论环境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对新闻舆论监督而言,社会各界的共同认可和正确态度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公民的舆论意识薄弱,公共舆论还难以真正、迅速、广泛的形成。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关注得更多的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和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除此之外,公众对各种社会现象往往持冷漠态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舆论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的思想障碍也表现在新闻媒介方面。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监督权得不到应有的维护,有时甚至连人身安全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就使许多媒体和记者在实施舆论监督时如履薄冰,对舆论监督望而却步。

  三、对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困境问题出路的建议

  要逐步完善对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认真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中保护舆论监督的有关规定,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新闻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的法律界限,维护新闻媒体及记者的合法权益。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制定新闻舆论监督的若干准则或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的决定。中央有关部门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这就是新闻宣传战线开展舆论监督工作的“行为准则”。为了确保舆论监督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也应制定支持舆论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行为准则”。二是制定《新闻舆论监督条例》。这个《条例》可以包含以下内容:舆论监督的功能、范围、对象、原则和重点,以及与舆论监督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新闻单位在舆论监督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舆论监督侵权纠纷的仲裁制度等。三是在条件基本成熟时,着手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闻舆论监督法》。

  ㈡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媒体舆论监督的前提是了解事实,公开事实。许多公民权利的行使与实现,都以知情权为前提条件。如果不了解有关的政治信息,公民的表达权、批评建议权、检举权、民主监督管理权等法定权利和自由便难以充分实现。政府活动和官方信息公开化,依法尊重和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建立报告制度,并以法定形式最大限度地增加行政事务和公共信息的透明度,是指各级政府的工作都要按程度实行亮相,报告各级政府工作,公布有关党和国家生活重大问题的决议草案,为新闻媒体和大众进行社会监督提供条件。与此同时,构筑政府与人民群众双向信息沟通平台,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行行政对话制度、行政会谈制度、行政咨询制度、评议问责制度等,增多政府与媒体和公众的对话途径,增加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亲和力。

  ㈢建构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对党和政府实施制约的监督体系,它由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构成。其他监督是舆论监督的重要保障,舆论监督是其他监督的群众基础。舆论监督的力量是人民的力量;依靠人民的力量反腐败是廉政建设的根本;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权力制约机制的组成部分和其他类型监督的支持者。当然,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促进问题的解决,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又离不开其他的监督类型。在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中,六大监督类型互为作用,互相影响,相互制约,保障公共权力的公共决策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机制结合起来,相互协调,并肩作战。只有形成整体合力,舆论监督才能充分发挥威慑力。

  ㈣建立“监督新闻”机制,增强媒体自律和新闻职业伦理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走向市场展开竞争是一种趋势。除了以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范以外,只有建立“监督新闻”机制,对新闻监督本身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健全新闻职业伦理规则和完善新闻自律体系,才

  立新闻从业人员良好职业道德形象,发挥大众传媒应有的社会教育功能和良好的道德感化作用,防止和遏制媒体因话语权的滥用而侵犯公民的知情权显得十分必要。

  总之,舆论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重要途径之一。针对我国新闻舆论存在的困境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加快新闻立法等措施,有效地保证新闻舆论在我国民主建设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现实不足

  如前所述,目前我国解决新闻传播权力交易问题主要从业界内、外两个方面着手:在新闻传播业界内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规章制度建设以自律;在新闻传播业界之外进行法律监督和严惩。这种解决方法,存在着认识误区和客观上的制度缺陷。

  首先,我们从新闻传播业内部治理方面进行分析。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先后出台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和制度,在新闻战线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活动,试图从制度建设和新闻从业者思想教育的源头着手来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客观来讲,这些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值得称道。但是,如果我们从新闻传播权力交易发生机制来考察就会发现,这些举措力图解决的是图1中B部分的内部问题,即从思想教育的高度弘扬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行业自律。这种做法,在新闻传播业作为纯粹的事业单位时,应该说效力极强。但是,新闻传播业从“事业单位”逐渐向“企业化管理”转型的当下,传媒产业化大潮下的新闻传播机构及其从业者根本不可能变成经济社会透明的“玻璃人”。无论从个人角度,还是机构组织角度,经济考核成为一把必不可少的量尺。换句话说,图1中B部分本身正在产业浪潮中逐渐走向市场,经济需求非常明显。一旦出现了A部分的召唤,少数自律不足的机构和个人仍然会苟且交易。从根本上来说,新闻单位“企业化转向”,极大地削弱了这种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其次,我们从对新闻传播业的外部法律监督方面进行分析。显然,这种方式着力解决的是图1中A部分和B部分以外的问题,即假记者问题和真记者超出新闻传播权力之外的违法问题。这方面的治理,近年来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屡见报端的新闻敲诈勒索案件报道就是明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存在着一个“内部留白”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新闻传播权力的拥有者(机构或者个人)在职权范围内发生了新闻传播权力的买卖,换句话说,在“违规不违法”的状况下从经济利益出发与交易对象“合谋”,这时违规者就会成功地避开法律的制裁,轻而易举地把新闻传播权力的交易变成一个职业道德的问题,同时由于行业监督的不力成为逍遥一族。

  第三,我们应该认识到现行制度的缺陷。从表面来看,我国的新闻传播权力监管部门门类齐全,各级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广电局林林总总,对于不同形态的新闻传播媒介屡出新规、严加管理。但是问题往往就在这里,我国现行的媒介监督管理存在“以管代监”的制度缺陷,比如某个部门下辖的媒体机构出现问题,主管部门会制定新规加强“管理”,这类新的管理规定的出台往往是由于该类问题社会反映强烈,换言之,“监督”新闻媒体的工作一直由社会大众自发完成。更值得注意的是,各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把新闻传播机构视作“手足”,新闻传播机构出现问题就等于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如果这问题有碍观瞻、有失

  道让有关管理部门恼羞成怒,竟然拿着数百家新闻机构“我单位没有人参与汝州事件报道”的证明材料兴师问罪,做出让商报停刊整顿的处理决定,开了新中国报业停刊处罚的先河。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以管代监”的制度缺陷。

  四、成立强有力的媒介监管组织

  目前,我国对于新闻传播权力的监管存在“管理有余,监督不足”的问题,已陷入“自己监督自己”的悖论。如前所述,“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传播权力具有超强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因素,而“无人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谁来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成了一个棘手的难题。笔者认为,根据新闻传播行业特点,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应成立一个强有力的媒介监管组织对新闻传播权力进行监督。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现状分析与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新闻舆论监督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以明确的态度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党的会议多次把舆论监督鲜明地写进有关报告和决议,以种种举动表明:新一届政府自觉地把自己置于新闻舆论监督之下。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前总理朱镕基对被老百姓称为“焦青天”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倍加赞赏,赠予“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16个大字,并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方面都要支持舆论监督”,极大地鼓舞了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温家宝总理在十六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成为“两会”内外的焦点话题。

  二是把新闻舆论监督作为民主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又作为推进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逐步建立了有关机制

  。三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有了新的发展,传播内涵在不断丰富。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为代表,当前,全国的新闻媒体都不断在摸索新闻监督方面,创造了好的形式和经验。除《焦点访谈》外,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东方时空·时空报道》、《今日说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人民日报的《今日谈》、《人民论坛》,光明日报的《每月聚焦》,中国青年报的《求实篇》,北京电视台的《今日话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市民与社会》,深圳经济电台的《传媒一线》等,都有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三、如何提高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

  第一,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创造良好舆论监督环境

  手段之一。我党的领导人一向都非常重视舆论监督。毛泽东对权力运用的监督有过多次论述,他明确指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同志一贯重视对权力运用进行监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强调“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强”,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又进一步强调“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这些论述,是我们加强对权力运用监督的理论依据和思想武器。而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明确提出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一论述符合我国国情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符合人民的愿望,同时也为新闻舆论监督的法治化指明了方向。(6)另外,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还要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进行重点报道,连续报道,以保证公民的知情权。还要促成问题解决,解除人民群众的疑虑,增强前进的信心。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保护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真正扩大新闻界的言论自由空间,创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使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更好地发挥职责。

  第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也是促使新闻舆论监督良性运作的保障。

  目前,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监督有三个特点:1、监督的主体是公民;2、监督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3、监督的手段是提出批评等,而作为舆论监督主要行使者的媒介,其权力、义务在法律上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但作为一种信息传播、价值判断和批评建议的活动,由于涉及被监督者的切身利益,舆论监督,尤其是对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的监督会比一般的社会活动遇到更多的障碍和风险。新闻传播活动虽具有社会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拥有强大的影响力,但它毕竟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或其他行政权力。在相关法律缺失的情况下,舆论监督必然会面临诸多尴尬局面,因此,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地位,新闻工作者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和义务,都应从法律上加以明确的界定。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应包括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一方面,新闻媒体必须依法办事,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舆论监督,任何超越法律的、违反法律的舆论监督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舆论监督,而是一种违法行为。新闻媒体不能借舆论监督的名义谋取自己的私利,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社会也应该依法保护新闻

  种权力应该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细化和可操作化;应该给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保护,依法保护舆论监督应该作为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须认真做好的工作;应该狠狠打击侵犯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尽早出台健全的舆论监督法律和法规,对其指导思想、宗旨、范围、权利和义务等做出的明确具体的规定,才能使此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三,应实现新闻舆论监督和其他监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第四,新闻舆论监督要用事实说话,讲究监督技巧,提高监督水平

  从事舆论监督工作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凭空想象、莫须有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新闻舆论监督者不仅要对事实本身负责,而且要对事实使用的准确性负责。

  真实准确是新闻的生命,更是舆论监督的生命,新闻舆论监督者在采访中一定要胆大心细,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把问题搞清,把事实搞准,做到事事有出处、零出入,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另外要给批评对象说话的机会和权利,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多搜集线索和资料进行认真的核对,这样才能保证事实的真实,维护舆论监督的尊严。而新闻媒体对报道的要求是客观、公正,从业人员的角色也应是独立公正的,最佳定位就是超脱的旁观者,是与事无关的“第三者”,树立距离意识,保持足够的冷静,不要充当法官、裁判员,不要急于以做评断、下结论。

  另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要增强质量意识,讲究监督技巧,提高监督水平。舆论监督要从实际出发,灵活运用多种多样的手段,可公开曝光,可写内参,也可就有关问题转交相关部门解决,只要目的达到了,采取哪种手段方便就用哪种手段。善意的批评,要警示世人,揭示反映问题不仅内容要求丰富充实可信,而且受众也乐意接受,教育效果好。同时舆论监督要讲求适量、适度、适时,重在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新的矛盾,搞批评,要抓典型,有头有尾,向积极方面诱导。因此,讲究舆论监督的方法和技巧是业务,更是政治。

  i

  http://www.148cn.org/data/2006/0508/article_1814_1.htmlii

  http://www.dzwww.com/rollnews/news/201004/t20100415_5995439.html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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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

  

  传媒观察

  第2卷第20期

  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刘 婷(黄淮学院,河南 驻马店 463000)摘 要:新闻舆论监督是现代传媒环境下,各种媒体手段对社会运行与管理过程进行监测,以体现舆论压力与价值引导的基本功能。在现代社会,人们经常将新闻媒体称之为“无冕之王”,其主要是指它在信息传播、舆论建设以及社会监督中的作用。本文从舆论监督的内容出发,针对当前网络新闻媒体的发展实际,对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进行分析;结合新闻内容对于当下新闻舆论监督特点进行分析,进而根据其中问题探索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路径。关键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机制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2019)20-0070-02一、引言新闻是社会舆论建设的重要元素,其产生之初便与舆论监督密切相连。通过新闻报道,民众能够更加准确、全面地获得社会运行与管理的相关信息,并发挥自身对社会构建的意见与建议。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方面民众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新闻内容,并在信息公开与透明中履行舆论监督责任;另一方面民众成为了新闻传播的主体,能够通过各种新媒体手段,利用自媒体平台提升舆论监督效果。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概述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新闻媒体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人们甚至将其视为“无冕之王”,以期在社会运行与管理过程中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随着当前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的出现,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特点与优势也逐渐凸显:第一,民众的关注使得新闻媒体在监督中的作用不断被强化。在移动智能时代,每天浏览新闻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中不可获取的一部分,各种新闻APP软件不仅便于民众关注,更能够实现热点新闻的及时推送,而必然会提高民众对新闻监督作用的要求,并通过评论、转发等方式不断强化新闻监督职能。第二,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十分明显。新闻是社会舆论构建的一部分,民众每天关注的新闻热点,必然会对其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而在舆论监督过程中,新闻工作者对新闻内容、新闻报道形式以及个人评论的渗透等都会作用于舆论导向,进而形成舆论监督。第三,新闻媒体的监督形式更加多元。除去传统的报纸、电视等媒体形式,新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也不可小觑,如门户网站、社交平台、新闻客户端等在新闻制作与传播上依赖网络渠道,并逐渐形成了新的新闻传播模式,其在舆论监督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调动民众情绪,引导民众参与其中,例如针对某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新媒体能够通过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对客观事实进行事无巨细的挖掘,同时配合传统媒体,督促相关部门采取行动,使得新闻舆论监督更具效力。第四,新闻媒体监督的覆盖范围逐渐拓展。在新媒体环境下,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网络渠道实现对社会运行与管理情况的监督,当前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如此广阔的覆盖范围,使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也得到了有效拓展与延伸。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实现途径在现代社会运行与管理中,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新闻媒体在履行舆论监督作用的过程中并不总是尽如人意,尤其是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被无限扩大,甚至走入歧途,出现侵犯民众隐私,形成网络暴力等问题。基于此,新闻媒体应深入分析舆论监督职责,并反思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出现的问题,进而探索更加合理有效的舆论监督途径。(一)明确新闻监督职责,体现舆论导向作用在当前新闻媒体报道中,有些媒体人对于舆论监督与舆论导向的关系缺乏深入分析,片面注重舆论监督,忽视了舆论的正确引导,使得新闻报道在不断批评与指责中偏离了监督的初衷。古语有云“不破不立”,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就是“破”与“立”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能够及时披露社会运行与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另一方面正确的舆论导向也能够为社会的运行出谋划策,进而坚定民众的理想信念,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各个层面都能够得到体现,但是其导向作用却相对弱化。针对此,媒体人应深入分析舆论监督与舆论导向的辩证关系,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舆论导向,用事实说明现代社会发展中的新事物、新气象、新变化、新典型,用舆论的武器遏制社会中的不良风气,以坚定民众对社会发展的信心。(二)坚持新闻传播原则,履行舆论监督职能真实客观反映社会现实是新闻报道的生命,也是其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基本立足点。但是目前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内容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却大打折扣,各种所谓的爆料贴、震惊文层出不穷,严重干扰了民众对新闻真实性的辨别与思考,使得新闻监督工作步履维艰。针对此,新闻媒体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应回归新闻的本质,用真实、客观的新闻报道,还原事件真相,为民众监督搭建更加完善的平台。在新闻报道中,媒体人应密切关注微观真实,即将新闻报道的“触角”深入事件的细节中来,对新闻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等进行事无巨细的展现,以最大限度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媒体人应关注新闻本质,即从多角度展现新闻侧面,避免偏听则暗的误区,确保新闻监督的客观性;媒体人应善于做出自己的判断,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媒体人的职业道德做出判断,避免主观臆想,在展现新闻真实性的同时挖掘新闻深度。(三)创新新闻报道方式,提高舆论监督效果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也更加多元,但是如何选择科学有效的新闻报道方式构建舆论环境,并兼顾舆论监督与舆论导向职能,则需要媒体人的深入思考。在探索新闻报道方式的过程中,媒体人应兼顾内容与形式、动机与效果,将监督职责完美地融入新闻内容中(下转第73页)作者简介:刘婷,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助教。研究方向:网络舆论监督、社交媒体的传播特点。课题项目:本文是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网络舆论监督指标体系研究》的中期成果,立项号为:2018CXW15。70

篇六: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

  

  浅谈网络媒体在新闻事件舆论监督中的作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普及,网络媒体在新闻事件舆论监督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网络媒体可以迅速报道和传播新闻事件,并且可以在第一时间收集和展示全民的声音和看法,从而对事件的发展和结果产生影响。

  首先,网络媒体的快速报道可以帮助新闻事件的发现和曝光。在传统媒体的发达时代,新闻事件的报道需要经过编辑部门的挑选和修改才能在报纸、电视和广播等渠道上面出现。而网络媒体可以实现即时报道,将事件迅速推向公众视线。在新闻界有这样一个说法:“24小时新闻机构和7x24小时新闻报道就是网络媒体的优势”,这也正是网络媒体在新闻事件曝光方面的优势之一。

  其次,网络媒体的全民监督可以让事件的真相更加清晰。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成为一名创作者,可以通过微博、博客、论坛等各种媒介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这也使得网络媒体可以收集公众对事件的反应和评论,这些评论可以辅助主流媒体的报道,从而更好地呈现事件背后的真相。另外,网络媒体收集的信息也可以让政府和监管机构更好地了解民意和诉求,以便更好地制定政策和监管。

  最后,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网络媒体可以把公众的监督力量放大,推动新闻事件的公正处理和社会正义的实现。例如,某些群体性事件,网络媒体通过多方面的报道和监督作用,可以促进政府和法律部门对事件负责,让事件的侵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网络媒体在新闻事件舆论监督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网络媒体快速的报道、全民的监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不仅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还可以提高网络媒体的信任度和影响力。但同时,网络媒体的不规范和不良影响也必须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从而共同探索网络媒体的规范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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