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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6篇

时间:2023-05-31 17:24:03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篇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作者:阎士林作者机构:山东省禹城县人民检察院出版物刊名:法学研究页码:51-53页摘要:<正>从过去的实践证明党的绝对领导是作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几年来我们遵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分院对检察工作的指示,在党委的领导下,由于兄弟部门的帮助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因此我们在工作上获得很大的成绩,这是应当加以肯定的。我们的缺点和错误也是不断克服和纠正着。但由于我们政治觉悟不高,敏感性不强,因此于一九五七年上半年,不自觉的发生了忽视党委

篇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2.05.24?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6.01?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检察机关

  正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2022年5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本市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法治保障。

  二、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上海建设,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以落实国家战略为牵引,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检察机关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及时有效履行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健全对公安机关立而不侦、退而不查、久侦不结等问题的监督机制,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规范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完善对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监督,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加强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检察机关应当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

  检察机关应当健全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

  罚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强化对超期羁押、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监督;深化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完善对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四、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民事诉讼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增强类案监督质量和效果;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起诉;依法纠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超标的执行等行为;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健全防范、发现和追究虚假诉讼联动机制。

  五、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应当依法督促纠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会同有关单位深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实现重点领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效衔接。

  六、检察机关遵循积极、稳妥、审慎的原则,依法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检察机关介入重大公益事件调查机制,完善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依法探索实施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设立公益诉讼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存放公益损害修复费用、赔偿金,依法统筹用于公益保护。

  七、检察机关应当与金融监管部门、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建立健全金融安全数据研判、风险预警、办案会商等工作机制,将严惩金融违法犯罪与推动完善金融监管有机结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检察机关应当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推进优势产业集聚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八、检察机关实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统一集中办理,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救助机制,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依法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专门教育等干预、矫治措施和对被羁押、执行刑罚未成年人的分押分管分教等制度,强化监护监督、督促履职和综合治理,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紧密协同。

  九、检察机关应当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规范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刑事司法阶段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结果可以交由行政执法机关作为行政处罚是否从宽的参考,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检察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及国家政策,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建立完善与支持国家战略实施相适应的法律监督保障体系。

  本市支持浦东新区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金融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等方面率先探索。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区域内的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十一、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保障,依法惩治妨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哄抬物价、造谣滋事、制假售假、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等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合理实施行政强制、征收征用和行政处罚等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保护,促进完善应急状态公共安全治理。

  十二、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需要依法调阅卷宗材料或者其他文件,查询调取信息数据,询问当事人、案外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落实并回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说明情况或者提出复议。检察机关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的,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及时将结果或办理情况回复检察机关。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调查和接受监督的,检察机关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十三、监察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共同完善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

  审判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共同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卷宗调阅制度;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不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审判委员会讨论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或死刑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以及其他与法律监督有关的有重大社会影响、重大分歧案件或者重要议题,应当通知同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

  公安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共同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运行,推进实现办案数据和信息网上流转与查询,健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等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共同加强诉讼权利保障;积极协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支持。

  本市将法律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

  十四、本市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健全案件咨询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通知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以及公安机关处理

  情况,依法加强监督。

  十五、本市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充分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强化数据共享责任,细化数据使用权限,推进法治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研发应用,构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网上业务办理闭环,深化执法司法办案协同,为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十六、检察机关应当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工作机制,强化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履职尽责等检察建议,推动形成社会治理长效机制。

  十七、检察机关应当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积极推进区域司法政策适用标准统一、区域检察数据和服务平台共享集成,促进区域人才交流和联合培养,提升区域法律监督保障水平。

  十八、本市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依法健全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完善对专门审判机构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

  检察机关应当强化检察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完善与法学院校的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检察队伍科学管理水平,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本市完善检察官权益保障制度,对检察官因依法履职受到侵害的应当救济保障,受到不实举报的应当及时澄清,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十九、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强化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制度,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主

  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有关机关接受、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监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涉法涉诉信访领域内的联动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二十一、本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10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同时废止。

篇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一部分:黄火青简介

  黄火青同志1901年5月5日出生于湖北省枣阳县新市镇杨庄村。他青年时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进步思想影响,参加了襄樊学生运动。1926年1月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3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党、团支部书记,以教书为掩护,发展组织,开展反帝反封建的宣传工作。1927年4月,在武汉工人运动讲习所和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习,后编入中央独立师补充第二营。

  1927年6月至1930年4月,黄火青同志赴苏联学习,并先后任东方大学中国特别军事政治训练班连长、支部干事,步兵学校中国连行政班长、党支部书记。1930年4月回国后,先后任红十四军一团政治委员兼参谋长,上海法南区区委委员、工人纠察队特派员,江南省委军委兵运书记,中央巡视员。1931年11月进入江西中央苏区后,任工农红军学校总支书记,国家保卫局特派员。同年12月任红五军团十四军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32年5月,任工农红军学校政治营政委。1933年秋,以潘汉年秘书的名义,在福建人民政府做统战工作。1934年春,任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九军团政治部主任。同年10月,参加长征。1935年夏,一、四方面军会合后,随四方面军行动,先后任四方面军党校教员、政治部军人工作部部长,参加西路军远征至新疆。其间拥护党中央,反对分裂活动。1937年12月,中央决定黄火青同志留在新疆工作,任新疆民众反帝联合会秘书长。1939年5月,任阿克苏专区行政长。1940年10月回延安,先后任军政学院副院长,中央党校一部主任、秘书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黄火青同志先后任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热河省委书记兼热河军区政委。

  在艰苦卓绝的战争年代,黄火青同志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1949年1月至1958年6月,黄火青同志先后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兼市委组织

  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委员,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长、市政协主席、天津警备区政委,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在天津工作期间,他和市委一班人,正确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做好接管大城市的工作,使一个长期被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和封建势力分割控制的地区,迅速恢复和发展了生产,改善了人民生活,稳定了社会秩序。他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虚心向群众学习,与工人中的先进分子建立了亲密融洽的关系。积极筹建工会组织,开展民主改革运动和反对封建把头的斗争。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团结知识分子、依靠工人阶级搞好生产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8年6月,中央调黄火青同志到辽宁省工作,任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政委、省政协主席、东北局书记处书记。在辽宁工作期间,他深入工厂、农村蹲点,总结经验。组织推广群众性的技术协作活动,充分发挥有技术专长的工人的作用,解决生产技术上的难题,提高了产品质量。还大力支持开展了工人生活互助活动,倡导群众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及时解决了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他十分重视农业、林业、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重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为辽宁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他为辽宁省的全面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大贡献。

  “文化大革命”期间,黄火青同志受到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他毫不妥协,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对党忠贞,与林彪、“四人帮”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表现了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

  1978年3月起,黄火青同志担任中央政法小组副组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机关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四人帮”彻底破坏。检察工作停顿10年之后,重建工作十分艰巨。黄火青同志不避困难,勇挑重担,团结同志,依靠群众,迅速恢复并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他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重建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在物质条件十分匮乏的情况下,因陋就简,狠抓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保

  障国家安全,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1979年7月,中央决定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审查,黄火青同志任“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黄火青同志任特别检察厅厅长,直接领导对“两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他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诉,使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受到法律制裁。

  黄火青同志是中共第七、八、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特邀代表,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黄火青同志拥护邓小平同志领导全党实现历史性的伟大转折,拥护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他注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衷心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黄火青同志离开领导工作岗位后,仍关心着党和国家的大事,关心着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发展。

  黄火青同志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始终矢志不渝。他一贯坚持党性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活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他对革命和建设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鞠躬尽瘁,呕心沥血,忘我工作。他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不争名利。他作风民主,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相信群众,热爱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坚持走群众路线,从战争年代到和平建设时期,时刻不忘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他尊重知识,爱惜人才,对识分子热情关怀,对党外民主人士坦诚相待。他关心、爱护干部,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处处表现出人公仆的本色。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敬佩。

  第二部分:火青陵园简介

  (一)橙刺园

  橙刺园是黄老家的后果园。这里四周橙刺林环绕,形成了绿色“围墙”。上世纪初,黄老的大哥黄山农从外地引进苹果树、梨树、杏树等优良树种种在后果园内。园内果树成排,绿荫如盖。是黄老儿时戏闹玩耍的地方。黄老1986年第一次回家乡时,常儿时趣事,可见对后果园的想念之情。

  (二)黄火青同志革命事迹陈列馆

  黄火青同志革命事迹陈列馆改陈扩建于2008年6月。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上下两层楼,一楼陈列厅由古城试剑、杏坛星火、血荐中华、笑对腥风、心系民苦、魂系归来六个部分组成;二楼展厅共由石鼓檄文、走进铁血、苏区履迹、长征途中、悲壮西征、延安岁月、北国鸿影、天津踏浪八个部分组成,展出面积400多平方米,共收集有关黄老同志的400多件珍贵图片、史料,真实、全面地记录了黄老在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活动,再现了黄老一家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前赴后继、团结战斗的历史画卷,讴歌了黄老同志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懈奋斗的光辉一生。

  (三)火青陵园

  火青陵园座落在火青村东北石鼓山,属桐柏山余脉,“335”省道沿山脚而过,山下有波光粼粼的吕冲水库,绿水青山,环境优美。山有一块巨石横卧于山腹,此石内空外实,俯身用小石叩之,发出之声或清脆悦耳,或雄浑深沉,犹如“咚咚”的鼓点,在山谷回响,石鼓山因此而得名。

  黄火青墓碑屹立于石鼓石下方。自上而下还有黄冠英、黄冠群、黄民钦烈士墓碑,黄友学纪念碑、黄火青母亲张同勤墓碑、黄茗墓碑、黄山农纪念碑、黄贤任墓碑、黄海明墓碑。石鼓山苍松翠柏,郁郁葱葱,鸟语花香,空气怡人,庄严明丽。石鼓山成为人们缅怀先烈、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每逢清明节,前来悼念、瞻

  仰、扫墓的人们络绎不绝。

  (四)革命标语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黄老胞弟黄民醒协助胞姐黄海明组织青年学生同往革命圣地延安学习,并在石鼓山上以石为笔刻下革命标语以铭其志,不幸行前突患重病,医治无效于1938年春壮志未酬,与世长辞,年仅22岁。

  标语为楷书阴刻,计五幅:

  “工农兵联合起来抗敌救亡”;“认清敌人”;“以身献国”;“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进!”。其母亲张同勤悲痛万分,后请石匠在原刻基础上深刻涂漆,以此作为纪念,经过几十年风吹日晒,至今仍清晰可见。1992年12月26日,此处革命标语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石鼓山

  座落在火青村东北,属桐柏山余脉,“335”省道紧贴山脚而过,山下有波光粼粼的吕冲水库,绿水青山,环境优美。

  站在石鼓山顶放眼望去,火青村全景尽收眼底。石鼓山有一块巨石横卧于山腹,在阳光的照耀和绿海的衬托下,雄壮浑厚,引人眼目,看上去如一巨大的鼓,名曰石鼓石。此石内空外实,俯身用小石叩之,发出之声清脆悦耳,犹如“咚咚”的鼓点,由近及远,在山谷回响,似春风似战鼓,催人奋进,催人向上,石鼓山因此而得名。

  黄火青墓碑屹立于石鼓石下方,除黄老的墓碑外,石鼓山自上而下还有黄冠英、黄冠群、黄民钦烈士墓碑,黄友学纪念碑、黄火青母亲张同勤墓碑、黄茗墓碑、黄山农纪念碑、黄贤任墓碑、黄海明墓碑,每座碑后均刻有墓志铭。其中黄山农是鄂西北马克思主义最早传播者之一。

  (六)山陕会馆概况

  清朝初期,陕西、山西两省富商云集此地,始建陕山会馆(今钱岗中心小学内),设集经商,闻名方园百里。1926年,著名的革命老前辈黄火青曾在此以

  教书为掩护,成立了枣北最早的地下党支部,播下革命火种。此馆有正殿三间,雕梁画栋,气慨非凡,此大殿正梁尚可辨认“清乾隆年间重修”,房用筒瓦覆盖,内有壁画,但已在“温革”时被粉刷。前檐所雕“八仙”等神像也皆用泥土覆盖,殿宇神像皆无。殿前有一古柏,胸径约60厘米、高4丈7尺,按此古柏树龄推算,此殿兴建于明朝中期。正殿向南是一斗宫,现已残缺不全。斗宫阴坡是筒瓦覆盖,阳坡复修多次,除少许筒瓦外,多为现代瓦所盖。据一老教师讲,紧靠正殿前原有一卷棚(是烧香祈祷之处)十分雄伟壮观而肃穆庄严,于解放后拆除。卷棚前有一对石狮,雕刻精细雄伟,身高约6尺许,狮嘴内有一石球,光滑圆润,顽童将碎砖残瓦抛入,转动石球,也能轧成粉末,但谁也不能取出石球。一对石狮已在1978年运往枣阳置放于烈士陵园内。

篇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省A民轤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15日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蒙永山*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省检察院和各级院领导带头讲党课,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深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干警2019年工作回顾领会全会新论断新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青海解放70周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实现新的发展。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活动、重要文件、重要案件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年内共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8件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中央、省委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省检察院和各市州、县区院党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既做实规定动作,又创新自选动作,有序推进主题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解决了一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人开展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20?第1期3

篇五: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市委副书记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在

  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是对全体检察干警的鞭策和鼓励,必将促进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抓住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团结奋斗,努力拼搏,保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强劲势头,巩固和发展了奋发向上、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市委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是满意的,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辛勤工作在全市检察战线上的全体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宏

  观调控成果,保持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平凉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是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是衡量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否履行到位的重要标志。只有切实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机关才有立足之本、力量之源,法律监督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全市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首先,要强化群众观点。要立足检察职能,把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办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着力解决一些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等问题,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

  题、主持公道,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为人民群众掌好权、执好法、服好务。

  其次,要更新执法观念。要牢固树立与现代法治思想相适应的执法观念,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的关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要转变执法作风。检察机关要带头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行使检察权,确保公正和廉洁。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恶扬善,不枉不纵,做到一身正气、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打预防针、常敲预防钟,对发生在检察干警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决不护短,严肃查处。

  第四,要畅通信访渠道。市、县(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不断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涉法上访问题。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情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凡是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群众,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不但要热情服务,而且要依法负责到底,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执法质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检察机关必须站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一是要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方面的严峻形势,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xx功”邪教组织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案件,突出打击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要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打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法律秩序。要在检察环节上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分不同情况,该起诉的要坚决提起公诉,建议法院依法从重惩处;对于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要依法从宽处理,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提高依法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要认真贯彻最近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正确处理好查办职务犯罪与依法保护的关系,依法打击破坏发展、危害稳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者;依法保护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好干部;依法支持锐意创新、勇于开拓的改革者,努力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加大治本力度,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制度保障,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要提高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促进社会和谐。涉法上访在当前信访案件中表现得比较突出。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涉法上访案件,认真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新形势下不稳定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及时提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排除不安定因素的对策建议,努力落实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是要提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和任务要

  求,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监督的新途径,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等司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以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质检、审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的监督力度,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五是要提高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的能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完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把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办案第一线,确保自身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度。

  三、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和保证。近年来,我市检察队伍保持了违法违纪零目标管理,这说明检察队伍总体素质是好的,管理是严的,是有战斗力的。但是,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检察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把队伍建设作为确保严格公正执法的永恒主题,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要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检察机关作为第一批参加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环节,着力解决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检察工作的目的。同时,要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全体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努力成为具有战略眼光、把握检察规律,能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科学决策、驾驭全局的现代型领导者。要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素质,保证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有好的思想、好的能力、好的作风、好的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真正使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要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要严把检察干部入口关,切实落实逢录必考制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努力培养能办案、会

  办案的侦查专家和各类综合人才,努力使检察干警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四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要继续抓好创优工作,把创优与服务经济建设相结合,与目标管理考评和检察干警的年度奖惩相结合,推进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本素质整体提高、基本保障充分有力的目标。

  四、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步伐的高度,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检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检察机关重大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严格依法办案,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确保检察机关的正常活动顺利进行。市县(区)政府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检察机关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检察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

  检察机关必须讲党性、讲政治,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权威。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持重大案件、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密配合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统一起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定期地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认真

  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的提案和建议,确保检察工作在人大的监督下健康发展。同时,要依法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希望全市广大检察干警在新的一年里,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春节要到了,给大家拜个年,并通过你们祝全市检察干警及亲属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春节愉快,心想事成!

  谢谢大家!

篇六: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XX县委书记在检察院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稿

  8同志们:

  我任

  XX县委书记以来,这是第二次参加检察院的总结表彰大会。去年一

  年来,我们检察院的全体干警在以

  XX为班长的集体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

  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坚决贯彻县委、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依法履

  行职责,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检察改革稳妥推进,队伍建设成效显着,基础建设明显加强,检务保障明显改进,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政我治安定

  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对检察院的工作是满意的,我们县委领导

  认为检察院这个班子是团结的班子,这个班子也是具有战斗力的领导集体;

  检察院的这支队伍是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具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坚定的政治

  立场,精通的业务技能,使用权我们检察院继争创“五好检察院”之后,去年

  再次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这个荣誉的取得是我们全体干警共同努

  力的结果,也是我们永嘉人民的光荣。刚才,X检已对去年的工作作了全面

  的总结,这里我不多说了。下面,我就今后工作讲三个问题。

  一、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使命感,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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