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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奖励依据9篇

时间:2023-05-28 19:36:01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篇一: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宣传报道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和信息调研工作,全面促进我站治超工作的开展,树立我站新形象。经决定,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鼓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踊跃写稿、投稿,正面宣传我站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新突破以及搞好本站各项工作的信息调研。

  二、宣传报道工作主要由政办股负责,对凡在各级报纸刊物上发表的稿件,给予投稿人适当的稿酬奖励。

  三、稿酬奖标准:

  (一)刊登在国家级报刊(如《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光明日报》、《中国交通报》、《中国公路》)等稿件,每篇奖500元。

  (二)刊登在省级报刊(如《湖南日报》、《湖南工作》、《湖南交通》、《湖南公路》、《湖南公路简报》)等稿件,每篇奖300元。

  (三)刊登在市级报刊(如《邵阳日报》、《邵阳工作》、《邵阳新闻在线》、《邵阳晚报》)等稿件,每篇奖200元。

  (四)凡在《邵阳公路》、《邵阳交通》等发表的稿件,每篇奖100元,洞口报及洞口广播电视台发表的稿件,每篇奖40元。

  (五)在以上报刊上发表的简讯,实行减半奖励。

  (六)凡在报刊头版头条刊登的,给予国家级每篇每人2000元、省级每篇每人1500元、市级每篇每人1000元的奖励。

  四、奖励依据:以稿费通知单或报刊原始件为依据进行奖励。年底由政办股抄册报站领导审核后发放。

篇二: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大全)

  第一篇: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大全)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

  2、在中央、省、州、市新闻单位获得优秀通讯员表彰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3、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获市以上新闻学会(协会)好稿奖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同等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4、对通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实行奖励。各部门、单位有2人以上写稿,且每年在市内新闻单位用稿20篇(含20篇)以上,在州以上新闻单位用稿15篇以上,镇政府将通报表彰。

  5、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提高通讯员写稿水平,设立一年一度的“XX镇新闻奖”,即每年从我镇通讯员采写并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中,评出消息、通讯、言伦等各类好稿进行奖励。

  6、通讯员采写的镇内新闻稿件,每人每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10篇以上的,可参加镇级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和奖励。

  7、宣传系统专职通讯干部每年每人在州级党报党刊用稿20篇以上或省级党报党刊用稿10篇以上,镇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

  8、中央、省、州驻匀记者采写的有关正面宣传坝固的稿件在《黔南日报》头版、《贵州日报》、《人民日报》各版刊发及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的稿酬。一稿多设的,按最高稿费计发。刊发在贵州日报头版的稿件另有重奖。

  二、信息奖励办法

  1、本镇信息员编写报送的信息,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多篇奖励5元;被州有关部门采用或被市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市的,多篇奖励15元;被州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20元;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被省领导批示或被转发全省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500元。

  2、被镇内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元。

  3、本镇信息员在市以内评比获奖的,镇政府予以同等奖励。

  三、本实施细则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本实施细则由XX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篇: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洪山镇小学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做好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洪教党[2015]6号文件《关于印发〈洪山镇中心学校2015宣传报道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报道内容

  1、教育教学发展新思路,教学、安全、后勤管理新举措。

  2、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典型做法。

  3、教育及各类管理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4、教学教研动态、成果展示、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报道形式

  分为文字稿件、图片新闻等形式。

  三、新闻稿件类型

  一类:字数在5000字以上的新闻稿件;二类:字数在1000字以上5000字以下的新闻稿件;三类:字数在1000字以下的新闻稿件。每幅图片新闻视作三类稿件。

  四、奖励范围

  1、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教师报》等。

  2、省级媒体:《湖北日报》《湖北教育报》《湖北电视台》《湖北教育信息网站》等。

  3、市级媒体:《随州日报》《编钟之声》《随州电视台》《随州市教育局网站》等。

  4、县级媒体:《随县教育》《随县教育局网站》《随县教研网》《随县政府网站》等。

  5、镇级媒体:《洪山教育》《洪山镇中心学校网站》等。

  五、奖励标准

  1、国家级:一类奖2000元/篇,二类奖1500元/篇,三类奖1000元/篇。

  2、省级:一类奖1000元/篇,二类奖800元/篇,三类奖600元/篇。

  3、市级:一类奖500元/篇,二类奖300元/篇,三类奖100元/篇。

  4、县级:一类奖80元/篇,二类奖60元/篇,三类奖40元/篇。

  5、镇级:一类奖40元/篇,二类奖30元/篇,三类奖20元/篇。

  6、网站稿件奖励折半计算。

  六、奖励办法

  1、新闻宣传指新闻报道、人物通讯、人物报道、教育形象等方面的宣传。

  2、稿件采用后,每学期期末凭稿件刊登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给学校登记。同一新闻信息和稿件被多级采用的以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3、50周岁以下教职工每学期必须完成两篇镇级和一篇县级稿件任务,完成者另外奖100元,未完成者每少一篇扣30元。两篇镇级稿件可视为一篇县级稿件。

  4、奖励资金每学期兑现一次。

  第三篇: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制度:

  1、实行人机保局全员信息化制度。机保局保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是信息员,应积极参与到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中去,自觉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息调研宣传工作。

  2、坚持信息上报登记制度。所有上报信息应交各办公室登记并备案,以便于考核和查阅。

  3、坚持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上报及采用信息的情况按每月或按季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对相关信息题目及信息要点办公室要及时向全系统进行通报。

  4、实行信息年终考核奖励制度。信息工作实行年终量化考核与集体、个人表彰奖励考核的双向考核办法。

  二、奖励范围:

  (1)、凡被中央、省、市、县网站用刊物采用的,由作者提供依据(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依据的一律不予认定)报局办公室审核。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2)、本办法所指采用的各类文稿,其内容必须是反映我县人事、人才、劳动保障、自身建设等与我局(办)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相关的,必须是由本局人员主笔或参与;被上述媒体、刊物采用但其内容与我局(办)各项业务工作联系不大或无关的不在本办奖励之列。

  三、奖励办法

  1、按照奖励范围中的类型说明,允许不同类型之间重复采用,单独计算任务,但奖励以最高限计算,不重复奖励。

  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2、上报信息被县委、县政府工作简报、每条(篇)奖励200元;

  3、上报信息被市人社局、市级刊物采用(被市人社局、市级网站、黄冈报采用的)每条奖励400元

  4、上报信息被省人社厅、省级刊物采用(省人社厅、省级网站采用)的每条(篇)奖励600元

  5、上报信息被人社部、国家级刊物采用的(被人社部、国家级网站采用的)每条(篇)奖励1000元。

  7、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任务实行参加人社局考核奖励。按人社局年终目标考核中量化考核办法“信息加减分”之规定,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列入加减分项目进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

  第四篇:街道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街道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街干部职工投身

  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街道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街道干部职工、村(社区)信息员在区级(含区级)主流以上媒体正面宣传街道的文字、图片等原创新闻稿件的,均适用本办法。

  二、奖励标准

  (一)党办、政办信息

  1、《信息》、《政务要情》采用,每篇奖励

  200元;《信息》、《政讯》采用,每篇奖励150元。

  2、被区级采用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

  200元,区领导批示的增加奖励100元;被市级以上采用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300元,市领导批示的增加奖励200元。

  (二)党报党刊

  1、省级以上主要媒体采用每篇奖励300元。

  2、市级以上媒体头版采用每篇奖励

  150元,其它版面采用,每篇奖励100元。

  (三)网络媒体

  1、省级网络媒体转载采用,每篇奖励200元。

  2、市级网络媒体(包括先锋网、文明网、政务公开网、政法网、人大网、人口计生网、省级以上网络媒体地方版块等)采用,每篇奖励100元。

  3、区级网络媒体(包括区政务公开网、先锋网、文明网、政法网、人口计生网等)采用,每篇奖励50元,其中,区政务公开网所采用信息必须为区信息办审核通过。

  三、有关要求及奖励兑现

  1、党报党刊、和网络媒体稿件采用情况,由撰稿人向街道宣传部门提供稿件采用证明材料。党办、政办信息稿件由撰稿人将材料交党政办信息员统一上报,由党政办信息员负责统计并申报奖励兑现。

  2、多家媒体转载的以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两人以上署名的稿件,不重复计奖。

  3、街道、村(社区)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1条信息,其他干部职工每月上报稿件不少于条;各分管领导每项分管工作(以

  31项村级考核内容为准)每月报送党办、政办信息不少于1条。

  4、奖励兑现每半年统一核计,由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汇总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5、本办法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

  第五篇:广德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

  广德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考核

  制度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制度

  1、建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制度。制定信息与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信息与宣传工作具体内容、时限、负责人。发表新闻稿件的作者必须对其真实性、导向性、合法性负责,发表新闻稿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发表的稿件与事实不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作者及相关人员责任。

  2、全县各学校每月向教育局信息中心报送信息不少于4篇,局机关各股室每月向教育局信息中心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多则不限。教育局教育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将对各股室和学校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统计量分并逐一排序,及时通报当月信息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3、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局机关各股室及全县各学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4、每年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进行通报表彰。

  二、奖励办法

  1、在《广德教育信息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3分。在《广德县政府网站》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5分。在《宣城

  市教育城域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5分。在《安徽教育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30分。

  2、在《今日广德》等县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0分。

  3、在《宣城日报》等市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5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两倍奖励。

  4、在《安徽日报》等省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0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三倍奖励。

  5、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30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五倍奖励。

  三、奖励程序

  1、稿件被新闻媒体采用后,作者凭稿费汇款单或稿件原件(或复印件),到教育局信息中心登记,在各级网站上发布的新闻信息由教育局信息中心登记,经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兑现相应奖励。同一新闻信息和稿件被多层次采用,以最高层次给予计分奖励。

  2、奖励资金每季度兑现一次。

  四、本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疾控中心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它可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政府形象。开展疾控工作宣传报道,意在展示疾控工作基本内涵,目的在于促进疾控事业进步发展。为了增强对外的宣传意识,营造人人写稿、个个投稿的良好宣传氛围,经研究决定,我中心采取以奖励为主的原则鼓励全体职工多写稿、广投稿,为疾控工作宣传报道不断迈上新台阶添砖加瓦.一、奖惩标准

  设宣传报道奖励经费,凡对疾控工作做出正面宣传报道的,我中心将根据见报的级别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级每篇奖作者300元(含报、刊、台、网,以下同)、省部级每篇奖作者200元、地市级(含局级)每篇奖作者100元、县级(含自办的刊物)每篇奖作者50元。

  2、各科室没有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指标,年终经核实后报分管宣传工作领导,扣除科室负责人100元。

  3、刊稿等级确定,以宣传报道工作规定的报刊等级为准。

  二、任务指标的分解

  项目全年应见报、见刊、见网、见台合计分.具体见分

  解表。

  三、兑现办法

  各科室要做好发稿统计工作,我中心于年兑现奖励。发稿者领取奖金时需剪贴发稿原件、稿件刊登的下载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综合办公室建立宣传报道工作台帐)为凭据,由综合科办公室填写发稿奖励通知单(通知单附后),报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领取奖金。

  四、具体要求

  1、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成

  员: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宣传报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宣传报道党政领导共管、各科室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3、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队伍建设,健全新闻宣传报道网络,强化沟通。积极支持中心所有职工写稿、发稿。

  4、提高刊稿率,严防出现负面报道给广大群众带来不利影响.5、严格把关,建立稿件审核制度。宣传报道人员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绝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防止不实报道的发生.对一些情况复杂、矛盾集中、容易对企业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问题要严格把握,不能随意公开报道,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要报送领导审阅.6、各科室要做好刊稿的上报工作。每半年上报一次,以便评比表彰.7、综合办公室做好刊稿登记及上报工作,以便评比表彰。

  六、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疾控新闻宣传任务量化分解表

  序号

  12345科室

  综合科

  计划免疫科

  检验科

  结核科

  传控慢病科

  任务分解目标

  备注

  稿件积分标准表

  报刊类

  1000字以上

  500—1000字

  500字以下

  配发图片

  专题组图

  头版头条,首页大图

  2倍

  国家级

  805030515省部级

  5030154102倍

  地市级

  2000字

  10301000-2000字

  82010200—500字

  33200主配以下

  图

  图

  0。21552倍

  县处级

  内部刊物

  532倍

  重点推广报道

  2倍

  2倍

  视听类

  3分钟以上

  1分钟-3分1分钟以下(含)

  钟(含)

  3015201国家级媒体

  地市级以上

  媒体

  503刊稿奖励通知单

  财务科:

  根据留坝县疾控中心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的规定,(科)于

  年

  月

  日在

  上刊稿一篇(级)。请发给兑现奖金人民币(大写)

  元。

  此通知

  年

  月

  日

  综合办公室意见:

  新闻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审批:

  附:刊稿剪贴原件、稿件刊登下载件或复印件。

篇四: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关于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的通知中铁一四党宣200135号公司所属各单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无形资产积累更显得尤为重要。而宣传报道工作既是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前沿阵地”。在弘扬企业精神,鼓舞队伍士气,扩大企业影响,赢得社会信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的积极性,在企业宣传报道上形成合力,多写稿,写好稿,出成果,出精品,特制定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奖励标准

  中央级报刊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奖励400元;一版稿件奖励300元;新闻图片奖励150元;其他版面新闻稿件奖励150元;新闻图片奖励100元。

  省部级报刊所有列为省部级的报刊,包括计划单列市头版头条奖励200元;一版稿件奖励150元;新闻图片奖励100元;其他版面新闻稿件奖励100元;新闻图片奖励50元。

  地市级报刊所有列为地市级的报刊、包括铁路建设报头版头条奖励100元;一版稿件奖励80元;新闻图片奖励50元;其他版面新闻稿件奖励50元;新闻图片奖励30元。发自各版的简讯、标题新闻按标准的50,奖励。二、奖励办法1、公司党委宣传部对公司宣传报道工作负有规划、指导和骨干通讯员培训、重点新闻稿件的采写、审查等责任。按公司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宣传部直接采写的新闻稿件,在完成本部门年度核定的指标后,超额部分,按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宣传部每年见报稿件指标,年初由公司党委研究下达。

  2,公司机关工作人员采写见报的新闻稿件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3、基层通讯员及其他人员采写见报的新闻稿件,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4、集团公司有关人员报社、宣传部、党办、工会、团委、纪委及其他职能部门为我公司采写的新闻稿件,按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5、公司党委宣传部统一印制“宣传报道奖励呈报

  表”发至公司所属各单位。宣传部负责中央级、省部级报刊及公司本部新闻稿件汇总、呈报,奖励工作,按照季度统计,填写呈报表一式三份,由党委主管领导审批,财务列支。基层通讯员及其他人员见报稿件,由基层各单位依据奖励标准自行办理,奖励费用项目成本负担。对公司党委宣传部完成规定见报指标超额部分的奖励,在年终公司绩效考核之后,予以办理奖励事宜。对见报稿件的统计,按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规定的统计方法予以办理。

  对集团公司有关人员采写见报的直接反澄夜旧确矫娴男挛鸥寮晒镜澄堪凑战崩绦颍钚唇崩时ū恚?傻澄鞴芰斓寂己螅薪崩、掌握标准,严格把关。对通讯报道的奖励,是公司对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广大业余通讯员的嘉奖和鼓励。一定要掌握标准,严格把关。凡向报刊、电台、电视台投送的新闻稿件,必须由作者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审阅把关,加盖公章,以确保新闻稿件的真实性。

  凡奖励的新闻稿件,必须按呈报表规定如实填写见报报刊名称、见报日期、报纸版面、见报稿件题目、作者姓名、奖励标准。为确保奖励稿件的准确、真实,必须将见报报刊原件或稿酬汇款单、《铁路建设报》稿酬通知单原件与“奖励呈报表”一起呈送报批。7、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通讯报道,企业形象宣传的工作。对公司党委下达核定的通讯报道见报指标的完成情况,严格按公司中铁一四企2001009号文件和公司中铁一四企2001045号文件进行考核。凡下达的见报指标单位,未能完成指标的均于年终承包兑现和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给予处罚。

  本奖励办法只适用于反映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其他文艺作品不在此奖励范围。

  本奖励办法自2001年1月

  1日起执行,原有关通讯报道奖励办法在执行本文件规定即日起废止。

篇五: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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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进步(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宣传报道的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____瑶族乡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充分调动全乡通讯员信息报送积极性,及时迅速地宣传报道____乡经济、社会、文化、民生等各方面的动态信息,宣传____,提升魅力,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制定本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信息宣传报道内容

  凡与____乡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关的通讯、报道、信息稿件、理论调研__都可。

  二、奖励办法

  对于各信息员上报的信息稿件及新闻报道在县、市、自治区以及国家级刊物刊登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一)新闻报道

  在县广播电视台发表一篇,奖励20元。

  在市级《____新闻》发表一篇奖励200元,其他频道奖励100元。

  在自治区级《____新闻》发表一篇奖励500元,其他频道奖励200元。

  在国家级频道发表一篇奖励1000元,在市级《____日报》发表一篇,头版奖励100元,其他版奖励50元,其他市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____日报》发表一篇,头版奖励300元,其他版奖励200元,其他自治区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奖励500元。

  (二)信息稿件和理论__

  在县级《三江信息》等刊物刊登一篇,奖励20元。

  在市级各部委办局刊物上刊登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各类信息刊物刊登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各类信息刊物刊登一篇,奖励500元。

  荣获县级理论调研__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150元、100元、50元。

  荣获市级理论调研__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荣获自治区级理论调研__奖一篇,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三)网络信息

  在《程阳桥》《三江党建》等县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10元。

  在县各部委办局等网站发表一篇,奖励5元。

  在市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40元。

  在自治区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100元。

  在国家级网站发表一篇,奖励500元。

  (四)内容相同或相近的__在多家刊物上发表的,按最高级别刊物的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__由两位或两位以上信息员合写的,按一篇均分奖励。

  三、奖励依据

  录用稿件时间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每个季度初各信息员统一将录用稿件(获奖证件、文件等)的复印件汇总上交至乡宣传委员处。经审核、汇总后,统一发放奖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乡信息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宣传委员担任组长。

  2、健全制度。为了提高信息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每月通报一次信息宣传稿件上报及录用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流学习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业务培训会。同时,定期邀请上级信息部门的专家作培训讲座,提高信息员写作水平和整体素质。

  3、工作纪律。为保证信息报道的真实性、政策性和政治性,凡涉及____乡重大事件、重要任务及负面信息的宣传报道,需上报乡主要领导审核,擅自发稿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查处;凡反映各线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的信息由宣传委员审核签发。一般性稿件,由信息员自行报送。

  宣传报道的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镇、产业富民、工业强镇”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__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AA日报》、《当代党员》、AA电视台、AA市政府网、BB电视台、BB政府公众信息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__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随同领导考察、调研的新闻和学术论文不属奖励范围)。

  四、奖励标准

  1、对在、政府《每日要情》、组织部《组工信息》、宣传部《舆情信息》上正面宣传__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20元;凡在办、县政府等BB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__(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对在《武陵都市报》、《BB报》、BB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5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1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200元。

  3、对在《AA日报》、《当代党员》、AA市政府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1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2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400元。

  4、对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4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6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800元。

  五、工作要求

  1、任务要求。各内设部门、各单位围绕本职业务工作和党委中心工作,对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先进做法、成功经验,每月至少必须保证向党政办交2条以上信息,信息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编写、上报,刊用的信息计入信息首报人上报信息数。

  2、上报的新闻作品须经过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出。

  六、兑奖办法

  1、稿件(__)或照片被采用后,请携带相关采用通知单或刊用稿的复印件,每年12月30日前到镇党政办公室办理奖励兑现手续。

  2、一篇__或摄影作品,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3、同一篇新闻稿件(__)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可分别得奖。

  4、党委邀请宣传部、报社等主编每年组织一次通讯员、信息员培训,对上一年表现优秀的信息员和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5、凡未完成最低报送任务的内设部门和各单位,由党政办公室提交党委,将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

  七、本奖励制度从20__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八、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篇六: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三门峡市阳光中学宣传报道制度及奖励办法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学校宣传报道由校办公室总负责,各处室参与。各处室要及时将处室的活动及活动总结上传到校园网和三门峡教育信息港。

  二、坚持两级审稿制度,对于时效性较强,反映学校文体活动、校内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的消息稿件,本处室可向《三门峡市教育信息港》或新闻单位投稿;凡属人物宣传、校级以上各类活动、学校整体宣传等稿件需在学校领导班子小组审稿的基础上,方可对外投稿。

  三、外来新闻单位进入学校采访,校办公室协调配合其进行。

  四、对外宣传报道要抓住两个学期开学、学年结束等重点时段和重大节日,有针对性的宣传学校新气象、师生员工新风尚、教育教学新探索、各项工作新成果、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等,努力塑造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每学期在《三门峡市教育信息港》上需完成发布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稿件,办公室15篇,教务处10篇、政教处10篇、教科室10篇、团委5篇、宿管处3篇;在校园网上发布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通讯稿件

  各处室每学期15篇,超出任务后奖励。

  六、奖励办法:

  (一)凡完成宣传任务的个人和部门,年终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00元。

  (二)在《三门峡市教育信息港》上发布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稿件超出规定篇目一篇奖励30元,在校园网上发布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通讯稿件超出规定篇目(各处室每学期15篇)的,每篇奖励20元.

  (三)宣传报道稿,在《三门峡广播电视报》、《三门峡日报》、三门峡电视台、三门峡教育电视台、三门峡广播电台上投稿每篇奖励100元。

  (四)在省级宣传媒体上投稿一篇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

  (五)在中央级宣传媒体上投稿一篇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篇七: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南人社党组发[2012]号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发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的通

  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县人社系统二〇一二年新闻宣传任务分解表

  2012年3月19日

  1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一、奖励原则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平安南郑、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作品。

  二、奖励对象

  全系统新闻宣传撰稿人员。

  三、奖励标准

  被新闻媒体采用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含图片新闻,~按照稿件所刊,播,发的新闻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予以不同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凡被《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3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5000元,被《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和《中国工人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的每篇奖励4000元,被《中国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二,凡被《陕西日报》或陕西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5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1000元,被《当

  2代陕西》或《陕西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8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三,凡被《汉中日报》或汉中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400元,被《汉中经济》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3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四,凡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头条播报或3分钟以上专题播报的每篇奖励200元。

  ,五,凡被汉中其他新闻媒体或市级部门宣传材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头题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六,凡被省人民政府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登载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

  ,七,凡200字以下的简讯,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按标准的30%奖励。

  ,八,各项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数计算~一稿多发的以奖励最高的一篇兑现。

  ,九,负面报道及关于案件等社会新闻的报道不在奖励之列。

  3四、组织实施

  ,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设专人负责~凡对外宣传材料要及时报局办~由局办把关后统一上报。

  ,二,局办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闻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进行总结~并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稿件发表后~作者可凭样报、样刊或电视台、电台、网站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局办核实后~填写兑奖通知单~统一报批后予以兑现~每季度兑现一次~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稿件丢失、剽窃、虚报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并退回奖励资金。

  ,五,本办法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篇八: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公司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范本)

  为了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展示公司的企业风采,树立企业新形象,进一步做好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公司工作人员在县内外各级报刊杂志、政府网站、广播电视上等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正面宣传、专题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报告的,进行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在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600元。

  2.在省部级主流新闻媒体、全国性级行业杂志刊物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3.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省级行业杂志刊物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4.在县级各类刊物、市级行业刊物上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对上述奖励稿件份量重(超300字)的,在原基础上加1倍给予奖励;对在上述主流媒体的头版、头条、报眼位置发表的或影响大的稿件在原基础上加2倍给予奖励。

  三、相关事项

  1.凡涉及本公司重大事项、基本数据、敏感问题的稿件,须先报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审核。

  2.作者应适时将符合受奖条件的稿件发表凭证、复印件、稿费单等依据,送交办公室登记备案,以便年底统计、核实、兑现奖励。

  3.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可分别给予奖励。

  XXX集团公司办公室

  年

  月

  日

篇九:宣传报道奖励依据

  

  宣传报道投稿有关规定及奖惩办法

  宣传报道投稿有关规定及奖罚办法(新)为进一步促进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积极上进的宣传舆论氛围,主动对外展示和交流单位的各项工作情况,经支部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照片

  报送稿件时要新建一个文件夹,单独保存照片。

  二、字体规范

  报送的稿件在WORD中排版时,主题字字号为宋体小二号,正文字字号为仿宋三号。

  三、投稿时间

  新闻类的稿件应在事件发生的当日或次日上交,超过两日上交的稿件,即使被网站录用,也不进入统计。

  四、写稿要求

  新闻稿件内容要体现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五要素。标题要直接、突出,吸引读者,让读者一目了然知晓新闻内容,稿件下方应注名单位、作者及投稿时间。

  五、奖罚标准

  各单位每月在内部网站或外部媒体的上稿任务为一篇,如有两个单位或部门联合上稿的,每个单位或部门按完成0.5篇上稿任务进行统计。未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稿任务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奖罚:

  1、各单位或部门未完成上稿任务的,扣除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绩效工资100元。

  2、投稿个人绩效工资奖励标准:国家级奖励300元/篇,省部级奖励200元/篇,市厅级奖励120元/篇。单位或部门每月超额完成一篇,奖励单位或部门负责人20元。

  六、所有投稿必须都是与工作相关的稿件,应集中报综合办审核后并由其统一向外推送。

  七、综合办应对来稿进行校稿把关,提高稿件质量,及时做好录用稿件的造册统计工作。

  八、本办法与单位月度考核中的宣传报道考核内容互不影响。

  九、本办法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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