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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监管安全隐患分析3篇

时间:2023-05-17 14:24:02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监狱监管安全隐患分析

篇一:监狱监管安全隐患分析

  

  浅析监狱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随着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监狱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国家和社会对监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监狱管理对策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监狱持续安全稳定,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监狱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监狱在构建和谐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全省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社会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监狱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国家和社会对监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监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罪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压力加大。一是罪犯脱逃仍是最大隐患。随着大规模监狱建设、布局调整和生产结构调整基本完成,罪犯从野外或狱墙脱逃的可能性减小,但是监狱信息化建设和技防普遍滞后,罪犯企图以劫持、袭警、行凶等暴力方式强行脱逃、结伙脱逃倾向突出,二是狱内伤害案件时有发生。200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发生狱内伤害致死案件14起。狱内伤害案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突发性、凶残性等显著特点。因此,防范狱内伤害案件形势依然严峻。三是罪犯自杀苗头仍需重点防范。自杀问题早已成为国际性死因之一,也是我国的常见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监狱发生罪犯自杀事件呈上升趋势,除去自杀未遂事件,自1985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发生的罪犯自杀死亡案件就达52起之多,防范罪犯自杀、减少罪犯自杀的形势非常严峻。[宋胜尊、赵振川:《监狱科学研究现状及其发展》,《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

  ]

  (二)罪犯教育改造的理念、方式方法亟待更新

  “生产第一”的思维定势仍然存在,“改造人是第一位任务”的意识还没有真正竖立起来,“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发展不平衡,监狱在罪犯劳动改造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而罪犯教育改造无论是在资金的投入、场地的保证,还是警力的配备、设施的配置上都远不如劳动生产。[夏宗素、耿光明、冯昆英:《新中国监狱学的回顾和前瞻》,《中国监狱学刊》1999年第5期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初步完成和“首要标准”的提出,尽快从传统的思想观念、改造模式和体制障碍中摆脱出来,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改进内容,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降低罪犯重新违法犯罪率,实现战略重点转移,对监狱工作将是一个新的考验。罪犯教育改造方式方法与首要标准的要求不适应。“因人、因地、因时施教的探索和研究甚少,教育内容和手段与社会现实脱节、与施教对象脱节,与工作实际脱节、流于程式化,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监狱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罪犯管理的对策

  1、加强“四个机制”建设,积极构筑全方位的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四个机制”是指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四个机制”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其中防控机制是重点,排查机制是基础,应急处置机制是保障,领导责任机制是关键。“四个机制”建设从管理和制度层面全方位地构筑起了监狱安全稳定的防线,是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实践的科学提炼,是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的长效之举、治本之策。(1)加强防控机制建设。防控机制是指监狱机关围绕确保监狱工作安全稳定的总体要求,以防范监狱各类事故、案件、突发事件为重点,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基本管理环节,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加强“人防”建设。二是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全力打造数字化、信息化、电子化监狱。(2)加强排查机制建设。排查机制是指监狱机关对罪犯执法过程中,本着“分析现状、把握规律、预测趋势、完善措施”的原则,全面了解敌犯情、监管设施、生活卫生及生产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超前预警、主动预防狱内案件事故的防范管理体系。一是树立“大安全观”理念,切实掌握狱犯情动态。二是加强罪犯耳目建设,切实掌握顽危罪犯动向。三是建立监狱安全排查整治制度,切实消除监狱安全隐患。(3).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应急处置机制是指监狱机关针对社会、自然、人为因素造成危及监狱、人身安全的河北大学突发性、危害性、事态扩张性事件,建立指挥机构、信息情报、工作预案和专业性队伍、建设等完整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系统。(4)加强领导责任机制建设。领导责任机制是指对担任监狱科级以上职务的干警建立责任制,通过实施责任定位、奖惩措施来促进干警依法、严格履行职责的管理体系。[陈振明(主编)《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

  ]

  (二)加大假释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1.解放思想,充分认识推行假释制度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推行假释制度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要对严重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另一方面对情

  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行为,要适当从宽。适用假释就是对“适当从宽”要求的具体体现。其次,推行假释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采用非监禁的处罚方法,可以让罪犯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有利于促使他们履行家庭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使他们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第三,推行假释制度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周永康同志指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这对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适用假释,最大限度地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会上执行刑罚,有利于监狱集中力量改造那些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险性大的罪犯;同时有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引导和促使他们弃恶向善、改过自新,早日成为守法公民。第四,推行假释制度是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的需要。从世界范围看,刑罚执行制度正经历着以监禁刑为主向非监禁刑为主的转变。在有些发达国家,适用社区矫正的比例达到70%以上。刑罚的执行方式日益人性化,这是人类社会走向进步的必然趋势,我们必须有意识的跟踪和适应这种趋势。

  (三)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对策

  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警力配置。具体而言:(1).积极争取编制。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必须提高编制配备比例,增加干警编制总量。最低应达到司法部规定的警犯比18%的要求,从而从根本上缓解警力紧张局面。(2)进一步精简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规范设置,将监狱职能相近的内设科室进一步压缩,以最大限度解放警力,充实一线。(3)优化监区设置。要在必要论证的基础上,对现行监区规模加以调整,对规模过大或过小监区拆大并小,缓解警力紧张局面。第4章完善监狱管理的对策(4)大力推行监狱二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模式的监狱要撤销二级科室和取消分监区设置,进一步减少管理层次,节约警力资源。(5)充分发挥女干警和工人的作用。在会见室、监控室、门卫等不直接接触罪犯的岗位和非执法岗位,尽量使用女警和工人,置换男警力充实一线。(6)充分发挥年龄偏大干警的作用。在身体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延长他们在一线工作的时间。(7)充分发挥科室警力的作用,采用机关对口支援监区等方式,使流动警力和固定警力有效结合,保证警力充足。

  参考文献

  [1]宋胜尊、赵振川:《监狱科学研究现状及其发展》,《中国监狱学刊》2005年第3期

  [2]夏宗素、耿光明、冯昆英:《新中国监狱学的回顾和前瞻》,《中国监狱学刊》1999年第5期

  [3]吴宗宪:《当代西方监狱学若干问题述评》,《犯罪与改造研究》,2003年第1期

  [4]陈振明(主编)《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

篇二:监狱监管安全隐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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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现状分析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和监狱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使监狱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监狱押犯不断增多,押犯构成日益复杂,重大刑事犯、暴力犯、涉毒犯、判刑二次以上的罪犯持续上升,有狱内外劳动罪犯,安全稳定工作难度加大。因此,当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安全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应当引起全体监狱人民警察高度重视。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监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和部署,始终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加强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防罪犯脱逃、重大狱内案件、重大疫情、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连年创历史最好水平,监狱总体持续稳定,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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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刑事发案在高位徘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监狱安全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近年来,我省相继发生了一些事件,对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我省续续发生了一系列监狱罪犯脱逃、杀人事件和预谋案件,全省监狱系统中连续发生的案件通报,这些事件震惊了全国,这些触目惊心的严重事件警示我们,监狱存在着随时随地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件的可能,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如我狱发生类似的一起案件,可能对狱内罪犯产生示范效应,刺激其谋划和实施越犯、暴狱、劫狱活动。如何从中吸取教训,未雨绸谬,防微杜渐,有效防止罪犯闹监暴狱等重大恶性安全事件,成为当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打着人权旗号,无端指责和攻击我国的人权特别是我国监狱罪犯的人权,致使罪犯的维权维利意识增强,履行义务的意识淡化,给监狱带来负面影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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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从国际上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在我国加速推行“西化”、“分化”等战略活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不断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他们以“人权”为“幌子”,无端指责和干涉中国监狱的罪犯人权,有意歪曲事实,从而增加了监狱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致使罪犯一味地强调自身的权利,削弱和淡化了服刑改造意识。就目前监狱罪犯而言,部分罪犯只讲权利而不讲义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利欲、性欲、情欲膨胀,冲突性、纠合性、反改造性突出,认错的多,认罪的少,急功近利的多,踏实改造的少。因此,国际人权斗争成为当前影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当前少数警察的综合素质与新时期监狱工作的严格要求不相适应。警察队伍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种种问题和矛盾,成为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因素。与监狱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巨大挑战相比,与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监狱管理工作中特别是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许多矛盾、问题和困难,概括地讲就是“六个不适应、一个不实”。

  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少数监狱警察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监管的模糊观念,对安全稳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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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够,工作上投入不够,制度上落实不力,敌情观念淡薄,麻痹思想严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罪犯的反常表现甚至违规行为习以为常,在落实监管安全制度上存在侥幸心理,规章制度如同虚设。个别警察身份意识淡薄,违反“六条禁令”,严重影响了监狱的良好形象。

  二是警力结构不适应。当前,监狱警力不足,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突出。存在重机关、轻基层的现象,警力配置“头重脚轻”,机关科室设置繁杂重叠,不仅占用大量的警力,而且在工作中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等问题。在警察结构上,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尤其是一线男警力配置过少,与日益繁重的安全稳定工作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是年龄结构不适应。当前,警察队伍中年龄结构不

  合理的问题突出,缺乏合理的梯形年龄结构,严重影响了队伍素质的提高。警察群体中老、中、青三者之间的比例出现了2:1:3的不良现象,因此,警察队伍中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年龄结构。既实现警察群体老、中、青三结合,三者之间一般保持1:3:2的比例较为适应,是最符合客观规律,最合理的年龄结构。

  四是知识结构不适应。当前,监狱警察队伍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合理的知识结构。在警察群体中,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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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有通晓社会科学知识的警察,也要有熟悉自然科学知识的人,更需要熟悉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监管专业知识的人,知识结构与警察实际工作越相适应,警察组织结构也就具有合理性。反之,如果知识单一,警察队伍的整体合力则不利发挥。

  五是业务能力不适应。当前,监狱的大部分年轻警察都是从非警校招录来的公务员,他们到了监狱后难于胜任本职工作,普遍存在业务生疏和专业不对口的现象,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因此,监狱的大多数青年警察很难适应监狱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六是执法能力不适应。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监狱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但是,在监狱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狱系统极少数警察的执法能力与监狱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七是作风不实。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在监狱警察队伍中仍然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做人上空口说白话,在工作上空喊口号,在调查研究上坐而论道,说话办事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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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是豪言壮语一串串,空话一套套,当面拍胸脯,事后拍屁股,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因此,应通过作风建设教育,克服浮躁情绪,真正把嘴上说的、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变为具体行动,并产生实际效应。

  (四)狱政设施陈旧,安全设施不适应,监管难度大。

  近年来,通过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监狱的安全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为实现安全稳定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由于地方基础条件差,安全设施仍然陈旧,装备水平低。有的押犯单位甚至不具备最基本的监管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已安装的电网简易,不规范,达不到标准;或围墙达不到《监狱建设标准》要求,没有门禁监控系统;或警务装备比较落后,警用车辆较少,应急通讯网络落后。监狱已经建立监控系统,但警械、警具装备缺乏,部分监区生产车间拥护,布局不合理。从事狱外劳动的监区安全隐患加大,安全保障水平低。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都给监狱的安全生产稳定埋下了“定时炸弹”。

  (五)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是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监狱形成了一系列包括安全稳定工作在内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专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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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但是从近年来部分监区发生的案件和安全事故看,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各项管理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包括警察直接管理罪犯制度不落实,门卫制度不落实,监区警察双人值班制度不落实,狱内侦查制度不落实,狱外劳动管理七件事不落实等。可以说,只要把行之有效的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那些让人痛心的案件和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六)其它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问题。

  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监狱面临严峻的形势,潜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严重影响监狱的安全稳定,主要是以下六种。一是警力严重不足,警察长期超负荷工作,与司法部规定18%的警囚比例差距甚远;二是押犯持续上升,关押容量不足;三是押犯构成复杂,改造难度增大;四是受市场物价上涨影响,造成罪犯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五是传染病犯形势严峻,特别是对艾兹病难以开展告知和治疗,缺乏关押和管理场所,警察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相关待遇很难落实;六是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压力大。

  二、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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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监狱警察的头等大事。因此,认真分析监狱工作的现实问题,从而分析原因,找准问题,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确保稳定。

  (一)监狱工作指导思想仍然不端正。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监狱正确执行刑罚的前提。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监狱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对监狱不断增加投入,对监狱人民警察待遇的不断提高,就是为了充分发挥监狱的职能作用。因此,监狱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形势,分析现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把监狱的监管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但是,有些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监管和教育的错误认识和模糊观念,生产经济工作在监狱工作中占主导地位。还有些领导宁愿牺牲安全的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效益,忽视和淡化了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的监狱中心工作。因此,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出现了偏差,这给监狱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警力不足是当前监狱工作现状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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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监狱警力不足,警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突出,与日益繁重的安全稳定工作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更为突出的是大部分监区警囚比例低,难于达到司法部规定18%的要求。为保证监管改造任务的完成,监狱警察严防死守,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心理憔悴,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三)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和监狱工作环境的特殊性,监狱警察长期战斗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前沿阵地,担负着维护监狱和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因此,很多监狱的警察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少之甚少,严重影响了警察素质的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关系到监狱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应站在监狱事业的高度,切实加强监狱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执法的警察队伍。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百年大业,教育为先。当前,监狱应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学习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为目标,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推动监狱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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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支持。为此,针对警察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单一、高层次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强等实际情况,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警察教育培训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意识,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即坚持人人都接受培训,实现培训的全员化;坚持时时有培训,实现培训的终身化;坚持事事都培训,实现培训的工作化,逐步探索出一条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讲求效率的新路子,从而推动警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和职业化建设。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

  当前,大多数监区落实规章制度不坚决,许多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如同虚设,很多规章制度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吹在地上,真正难于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和实际效果,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安全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为此,监狱党委和各级领导一定要围绕监狱安全稳定的中心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要重点抓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目标管理,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身上,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确保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要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责任制,责任制的重点是责任追究,对因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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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真正把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五)狱政设施陈旧,技术装备落后。

  目前,对部分监区围墙低矮、不牢固,已安装的电网不规范,达不到标准,没有门禁监控系统,很大程度上仍以人防为主;警用车辆质差量少,难于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通信网络急需加强管理,警械、警具和其它装备投入不足,难于做到技防和物防,仍以人防为主,带来了一系列的不安全问题。

  (六)“四个安全”机制的建立未完善。

  监管工作机制的协调有效运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就“四个机制”来说,其有效运作不仅依赖于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实用,同时也有赖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当前,就监狱来讲,监管改造秩序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监管安全系数在逐年提高,但在实际运作当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有的是大环境方面的,有的是制度方面的,有的是硬件方面的,有的是软件方面的。概括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构筑起全系统、全方位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的“四个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即《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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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安全防控制度》、《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突发监管事件应急排查制度》和《监管安全领导责任及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急需制定、出台和完善。

  2、全员抓管教的格局还未形成,“大管教”的思想观念未树立。

  3、监狱的硬件设施与当前复杂的狱情、犯情不相适应。

  4、法制建设的不完善也给监管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造成了制约。特别是《监狱法》颁布以来,其实施细则始终没有出台,使监狱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明确、统一的工作标准。

  (七)监狱改革工作的步伐缓慢。

  目前,就监狱系统而言,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的力度和速度是不够的,我们应站在监狱事业的高度,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地推进监狱工作全面向前发展。

  1、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完善监狱与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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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监狱体制改革,实现监狱与企业分离,保持两者相对独立运行,进一步明确监狱与企业的地位、责任和权利,是监狱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总体目标要求,根据监狱与监狱企业的不同性质,划分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建立监管改革、生产经营两套管理体系,分开运行,独立运作,形成相对独立、有机联系、密切配合、规范运作的监狱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行改革,“规范运行”是监狱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双方都按照各自规律和目标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在改革探索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实践问题,保证监狱与企业规范运行。

  2、加快监狱建设和布局调整的步伐。

  监狱要发展,首先是“硬件”的发展,这是发展的根本条件。监狱的硬件建设关键在于布局调整。通过布局调整,从根本上解决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生活不便的客观问题,改善监狱的生活环境和执法环境,有利于监狱的监管安全,有利于监狱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布局调整意味着就要搬迁,重建监狱事关百年大计,做到科学规划,着眼未来,按照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和标准,做到科学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避免重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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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的浪费现象。在监狱建设中,要把重点放在监区建设上,各项建筑设施都能够应对自然灾害,罪犯脱逃、暴狱等突发事件的需要,努力使监狱的功能更加符合监管改造的实际需要。

  总之,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推进监狱各项事业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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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监狱监管安全隐患分析

  

  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现状及分析(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现状及分析

  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现状及分析

  食品安全,已是国内的热门话题,三聚氰胺毒奶粉、毒馒头等等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国内食品安全形势并不乐观的前提下,监狱更需谨慎做好罪犯食品安全工作。

  我国监狱系统食品安全现状及分析:

  第一、食品原料市场现状及分析。

  目前,我国大型食品供应公司很少,无论是单位采购食品原料,还是个人采购食品原料,一般都从一些农贸市场或者个体粮油店、水产店采购。而我国的食品监管部门,并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只有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后,才会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才会站出来做工作,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屡见不鲜的食品安全事故接二连三的发生。像某乳业集团公司,去年就发生了牛奶中含有黄曲霉素的事件,而该公司发言人在香港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给香港供应的牛奶,与内地供应的牛奶标准不同,与国外的标准一样。有网友调侃:“某某公司郑重承诺,某某公司只祸害中国人。”当然,这只是网友的调侃。按照乳制品行业的潜规则,三聚氰胺事件中,并不是三鹿一家添加三聚氰胺,其他厂家也添加了,只是三鹿添加的太多吃坏了小孩。综上所诉,我国的食品原料市场比较复杂,食品原料安全隐患经常存在。

  国内食品安全问题为何这么突出呢?在世界都是可以排名靠前,什么原因呢?其实这就涉及到监管的问题。在没有行业利益时,许多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会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都在推卸本部门的责任。而有行业利益时,许多部门都在争权。如超限超载的治理,路政、运管、交警纷纷上路来做这件事情,获得巨额的罚款或者巨额的个人利益,这就是部门利益驱动的作用。

  本来,食品药品都有专门的机构来监管的,比如卫生防疫部门、工商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等,国家没办法,最后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将公安部门加入到了打击制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列。

  比如打击地沟油的系列行动中,公安部门冲在了最前面。食品原料市场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主要是工商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导致的,因为这其中不仅缺乏行业利益的驱动,也缺乏行业部门责任的倒推与惩罚。比如,一个地区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少会被惩罚,笔者认为,至少,对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应该由检察机关以渎职罪予以批捕、侦查,向法院提起公诉,将这些部门的责任人判处刑罚,只有这样,才能激起这些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感。

  第二、监狱食品安全检测专业人员的配备及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配备。

  据了解,很多监狱没有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人员,也很少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也就是说,监狱没有建立内部的食品安全防范体系。监狱之所以没有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和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是因为许多年来,监狱没有发生过较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在这方面没有采取足够的应对措施。笔者认为,监狱系统应尽快行动起来,防患于未然,而不去做亡羊补牢的事情。或者从现有民警中抽出一部分民警进行关于食品安全检测的培训,或者向相关部门申请招聘相关技术人员,并购进相关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

  第三、食品原料库房现状。

  目前,我国很多监狱依然使用陈旧的库房,用于贮存食品原料。笔者认为,监狱可建设现代化的食品原料库房,用于储存罪犯食堂的食品原料,这样的库房能防鼠、防潮、防高温,并购进一定数量的设备,如环保型的冰柜等等,用于储存罪犯食堂的食品原料。

  第四、食品原料自产现状。

  过去,许多监狱狱内开辟了菜地,兴建了养殖场,但后期,由于禽流感等等原因,很多监狱狱内,不再进行养殖与种植。笔者认为,监狱中关押着很多罪犯,大点的监狱关押着几千罪犯,罪犯加民警职工,要消耗大量的食品,笔者认为,监狱可在监狱外购买或者租赁土地,办自己的养殖场以及种植场。在种植与养殖过程中,本着绿色环

  保的理念去经营,不仅可以为罪犯、监狱的民警职工提供绿色环保的食品原料,还可以注册品牌将产出的多与的食品原料供应到市场。当然,搞种植以及养殖,也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一部分工人。在目前监企分开的背景下,在一些监狱工人难以安置的背景下,笔者认为,监狱搞自种植,是有前景市场的。但必须聘用专业的管理人才去经营,并搞承包经营制。比如,有的监狱也搞过种植或者养殖,但最终亏损了,其中的原因很多,资金的不当使用、技术的缺乏、管理的不到位等等,都是导致种植或养殖失败的原因。在销路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监狱搞自种植、自养殖,笔者认为是可行的。尤其是用于创收利润较高的监狱企业的监狱或者监狱系统,更该用监狱企业的利润去投资食品原料生产这个项目,这对于保障罪犯食品安全,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五、食品自加工现状。

  目前,很多监狱不从事食品加工产业。有的从事过食品加工的企业,也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了。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环境下,监狱从事食品加工,一方面可保障罪犯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可为监狱创造一定的利润。比如,目前,我国各地豆腐、馒头、熟食产品的销售量是比较可观的,监狱如果从事这些食品加工,一举多得。监狱可购进小麦,将小麦加工成面粉,然后再制作出馒头,相对而言,这样的馒头的使用安全度就提高了许多,比买面粉制作馒头的食用安全性起码高出几倍。再比如,如果监狱有自己的养殖场,肉类食品的使用安全度就会大幅度提升。

  总之,罪犯食品安全问题的保障,已经成为监狱安全工作中有潜在危险的一项工作,各监狱需慎重对待这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第二篇:监狱罪犯饮食安全现状及分析

  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现状及分析

  酒泉监狱:黄学军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监狱罪犯食品安全形势随着食品隐患的增加也不容乐观。对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现状要有理性的认识和分析,在新时期如何做好监狱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一些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监狱罪犯食品安全

  现状

  食品安全对策

  近几年,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监狱罪犯是特殊的群体,虽然党和政府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监狱工作,关注监狱罪犯食品安全。2011年7月26日召开的全国监狱生活卫生工作会议中,司法部监狱局邵雷局长在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监狱生活卫生工作总体目标中就提出“有效预防罪犯食品安全事故”。但监狱罪犯食品安全形势随着食品隐患的增加也不容乐观,本人就监狱罪犯食品安全浅谈一些认识:

  一、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现状:

  根据《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部监狱局、省监狱局、监狱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级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制度或办法,并对监狱罪犯食品安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以确保监狱罪犯饮食安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较为完善的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制度。省监狱局与监狱都制定了《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工作管理规定》,按照分类管理、比质比价、公开透明、监督制约的原则,确保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监狱健全完善市场物价考察、审批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罪犯生活物资价格变动情况,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和价格比的合理性。对监狱所采购的物资有两名专职民警验收,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所购主、副食均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落实采购物资索证要求,对所购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及正式发票。验收合格入库后有专人负责保管,出入库物品及时检质计量,记录明细。严禁变质或过期物品出入库。

  2、严格落实所购蔬菜进行残留农药检测和食品留样制度。对每一批次所购蔬菜抽样进行残留农药检测,超标蔬菜及时联系供货商退换,并详细记录检测信息,保证食品源安全。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

  所购主、副食品以及一日三餐抽样留样,并标明留样品的详细信息,存放不少于48小时,不同餐次的留样食品分层摆放,并及时在存放时用保鲜膜密封存放。留样食品和留样食品原料分柜放置。同时及时对留样柜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3、认真执行食堂炊事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和体检制度。对从事监狱罪犯食堂炊事人员严格对照省局下发的资格审查要求筛选。后必须经医院体检合格,建立健康专档方可上岗从事炊事劳动。监狱每年对炊事人员至少体检2次,体检结果存入罪犯专档,体检中出现传染疾病的立即调离劳动岗位,对在炊事劳动中有其他不确定因素的罪犯也要及时调离。同时培养炊事人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4、建立符合监狱实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监狱公共卫生事件,省监狱局和监狱都依据相关法律和条例制定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防疫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对监狱人员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全体人员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监狱罪犯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监狱相关刚性法律法规缺失且与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无法有效衔接。1994年12月29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对罪犯饮食安全无任何规范性要求,虽然这是在当时特定时期出台的一部唯一指导监狱工作的法规,但与新时期监狱工作已不相适应。在省局印发的《监狱罪犯生活卫生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在第二章第一节第八条规定“监狱生活卫生科负责罪犯食堂的管理工作。监狱罪犯食品安全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监督和指导。”监狱在具体实施中,邀请地方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监狱生活卫生工作,虽然地方相关部门肯定了现阶段监狱生活卫生工作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但由于多种原因在具体工作方面无法有效衔接。

  2、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生产的定位和取证难。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从上条款理解为监狱罪犯食堂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但同时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还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可以理解监狱只要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但又从监狱性质和罪犯这一特殊群体饮食属于自供,不属于以出售和销售加工的食品,又不符合以上条款规定。还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在餐饮环节中由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监管,食品流通领域由工商局监管,食品加工由质检局监管,种养殖由农牧局监管。以上四个监管部门负责对各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检查。至于食品从业人员在哪个机构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卫生部《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体检机构和卫生知识培训健康证有权发放单位,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有资质进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机构(省、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权发放健康合格证明的单位是省、市卫生监督机构。监狱从事食品加工生产的炊事人员都是按照监狱管理制度严格资格审查筛选的罪犯,每年在监狱医院不少于两次的体检。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办理健康证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3、监狱罪犯食品安全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监狱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除对所进食品原料等进行直观检查验收和索证外,就是对所购蔬菜进行残留农药检测。检测手段和水平低,已无法适应现阶段监狱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

  4、监狱食品安全保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监狱从事食品生产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人员缺失,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队伍,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三、解决罪犯食品安全的对策

  1、建立完善监狱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体系。监狱主管部门与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积极交流合作,制定与监狱食品安全相适应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制度体系,使监狱与地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依据此体系有效合作和衔接,加强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管理,保障罪犯食品安全。

  2、监狱罪犯的食品安全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的给与支持、监督和指导。地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培训指导政策上充分考虑监狱的特殊性和监狱制度,对监狱从事食品生产和管理的人员在监狱内进行培训和指导。同时监狱和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积极探索监狱从事食品生产等各环节培训合格后的发证工作,切实把监狱罪犯饮食安全纳入到地方的食品安全防范体系中,共同树立在监狱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是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信念。

  3、加大监狱食品安全保障人员的引进和培训,促进食品安全保障规范化。上级部门要重视监狱从事食品生产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人员的招录引进,建立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同时,监狱积极与地方相关部门协商,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地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培训计划,以提高监狱食品安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并且与地方相关部门合作,进一步提高监狱食品安全检测水平,满足现阶段食品安全需求。

  4、政府要加大食品市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力度。从市场、生产、流通等环节严格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安全隐患。

  5、进一步提高监狱全体人员食品安全思想认识和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加强罪犯食品安全管理关键在监狱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重点在落实。这就要求监狱全体人员必须认识到监狱罪犯食品安全也是监狱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环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稳步推进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总之,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正在日趋完善,但在食品安全方面也临着许多困难、机遇和挑战。监狱要切实担负起保障罪犯食品

  安全的政治责任,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健全完善监狱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努力适应新时期监狱罪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篇:监狱罪犯性格分析

  监狱罪犯性格分析

  (一)心理特征

  罪犯的心理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心理现象的总和。认识和掌握罪犯的心理特点,对于提高改造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掌握了罪犯心理活动的规律,改造工作就可以避免盲目性和被动性,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新时期罪犯在心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无畏悲观心理。服刑改造,是对犯罪行为的惩治。罪犯由于失去了自由,丧失了政治权利,在法律上处于被监管的地位,一般情况下,刚入监的罪犯都有疑惧心理,但是从现在入监的罪犯来看,他们都比较“沉着”,甚至有些罪犯说:“早就知道会挨的。”真正是“有备而来”。部分罪犯入狱后,对改造失去信心,对今后生活失去希望,性格呆板,行为机械,有严重的混刑期思想,少数罪犯产生轻生厌世思想。

  2、埋怨恐惧心理。罪犯因罪行败露被判处刑罚后,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反而埋怨自己的手段不高明,埋怨自己“命不好”,特别是那些贪污、受贿的罪犯,说什么:“我才得这点,算什么?得大钱的人多得很,为什么他们又不挨?”,有的则说:“我的钱是问别人借的。”到处喊冤叫屈。部分罪犯对监狱存在恐惧感,特别是刑期较长的罪犯对判决深为不满,对今后的生活就业非常忧虑。

  3、实惠心理。罪犯经过国家法律、改造政策、监规狱纪等一系列“洗礼”后,能逐步认识到自己犯罪的危害性,产生自责感和改恶从善、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向上心理。但是,由于他们是处在特殊的环境当中,因此始终难以摆脱消极悲观、混刑度日的消极情绪,特别是原来“有头有脸”的罪犯,政治上的抱负与道德上的需求减退,转而讲“实惠”。希望能安排个“技术”工种,既轻松又能获得多一点奖励分,争取多减刑早点出狱就“ok”了。而少数恶习不改的罪犯,把刑期当“学期”,在狱内传授、学习犯罪伎俩,从“一面手”变成“多面手”,为今后“谋生”创造条件。

  4、要脸心理。“爱面子”是每个罪犯都深藏不露的心态,然而有些罪犯却死要面子,按他们的话说:“这是骨子里的东西,丢不得,丢了就会让人瞧不起,活着也没有多大意思。”这类罪犯往往就象“野马”,在社会上大都是目无法纪,行为放荡,家庭管不了,学校不敢管。入监服刑后,经过教育,违法犯罪心理受到一定抑制,野性有所收敛。但是这只是在强制下的暂时适应,是一种非自觉的表面服从。在他们没有产生改掉放荡不羁的信心期间,内心倾向总是寻求摆脱这种约束的可能。

  5、攻击报复心理。在服刑当中,部分罪犯对刑期和监管制度满不在乎,怨言不断,有机会则发作,甚至与民警对立。

  (二)行为特征

  由于罪犯心理特点的变化,导致罪犯在服刑期间行为特点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偏激冲动和冷漠内向。这是当前罪犯中存在的两种行为倾向。性格外向的罪犯爱拉帮结伙、打架斗殴,以强欺弱,藐视监规纪律,顶撞民警;性格内向的则沉默寡言,不爱交友,超出自制力时则暴发激情,行为失控,凶狠残忍,行为不计后果,易造成严重影响。

  2、预谋性和隐蔽性增强。罪犯在服刑当中产生不良动机后,往往经过深思熟虑,有较长的准备阶段,不论是个体或是团伙实施不良行为都有周密计划,不易察觉。这类罪犯很“滑头”,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爱玩花样,耍手腕,欺骗监狱警官。极个别的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亮“绝招”,让民警们捏把汗。例如罪犯肖xx(犯抢劫罪,原判十五年),为了让监狱重视其病情,在医院就诊过程中用布条勒勃子,伪装自杀。

  3、语言的挑衅性和行为的攻击性增强。部分罪犯不思法律和监管制度的约束,身份意识淡化,行为养成不合规范,为所欲为,“争地盘、抢山头”,排斥、攻击他犯,很多案例都是因语言挑衅所引起。

  4、盲目性和残暴性。为了达到目的和泄私愤,盲目冲动,手段残

  忍,不计后果。特别是青少年罪犯,愣头愣脑,很容易贸然行事。

  二、教育改造对策

  尽管罪犯的心理、行为特征复杂多样,但是只要我们去潜心研究、分析,就不难找出他们的规律,然后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罪犯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施以教育。以笔者之见,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一)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处置能力。教育改造工作是一项很复杂也很艰巨的任务,我们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罪犯,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应当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培养民警正确处理狱内常见事态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善战的警察队伍。其次加强民警队伍的培训,提高民警自身的工作能力,使每个管教民警具有心理学家的才能,艺术家的气质,思想教育家的方法。

  (二)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和形势前途教育。通过认罪服法教育,使其明白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认识自己的犯罪危害,从而加深自己的罪责认识,增强改造的紧迫感。通过形势前途教育,消除悲观心理,认清改造方向,增强其安心改造、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

  (三)切实抓好入监教育关。入监教育是对罪犯“洗脑”的第一道工序,这一关抓不好,就会严重影响今后的改造质量。笔者认为,入监教育应分四个阶段,有计划的进行认罪服法、学习服刑改造政策、遵守监规狱纪的教育。第一阶段:以《监狱法》为主要内容进行教育。主要解决罪犯的认识问题,让罪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个正确的认识,做到服管服教。第二阶段:进行认罪服法教育。这个阶段是重点阶段,组织罪犯学习《刑法》,提高思想认识,检查自己所犯罪行对国家、对人民的危害,挖掘犯罪根源。教育罪犯如何认识法律的权威、犯罪的严重后果,放弃冒险心理。第三阶段:以“监狱罪犯服刑改造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进行遵守监规纪律的教育。促使罪犯明确遵守监规纪律的重要性,端正改造态度。同时,教育罪犯学会自我调控,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一是与其他罪犯之间的关系;二是与警官之间的关

  系;三是与亲属之间的关系;四是思想改造与劳动改造的关系,促进罪犯不但不想违法犯罪,而且也不敢违法犯罪。第四阶段:进行思想小结。让罪犯总结对自己的罪恶是如何认识的?对法律判决的态度怎样?对国家的改造政策、法律、监规是怎样认识的?等等。通过小结,使罪犯能巩固前段入监集训的成绩,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改造方向,给新接受单位输送合格的“生员”。

  (四)重视和解决罪犯的实际困难。不少罪犯家庭都比较困难,他们对家庭生活及子女的读书问题特别关心,特别是“杀亲”犯,更是如此。因此,为了使罪犯安心改造,应当为他们解决一定的实际困难。比如罪犯子女的读书问题,监狱可以与当地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协商,给予适当解决。又如罪犯家庭发生意外事件时,我们一定要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在做好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认真妥善处理好意外事故及事故所涉及的有关事情,使罪犯深深感到政府的改造政策的英明、伟大,深感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公正,深感政府及我们民警的温暖关怀,进一步增强罪犯安心改造、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

  努力搞好生活、卫生及医疗工作。罪犯的衣、食、住、医问题都是由监狱来解决的,这些工作抓得好与不好直接影响到改造工作质量,因此必须认真解决。我们应当做到“三个抓好”:

  1、抓好罪犯的伙食管理。在罪犯的生活标准范围内,尽量调剂和改善罪犯的伙食,保证罪犯吃饱、吃熟、吃热、吃得卫生。然而,我们的一些监狱由于“囊中羞涩”,对罪犯的生活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只求餐餐有,不求花样新、质量高。

  2、抓好罪犯的疾病防治。对罪犯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定期对罪犯的宿舍区、娱乐场所进行消毒,预防疾病传染,发现罪犯患有疾病要及时给予治疗。

  3、抓好医院的日常诊治工作。对我们来说没有健康的身体就无法把工作做好,对罪犯来说也是一样,没有健康的身体就无法安心改造。要提高改造质量还必须把医务工作做扎实。监区集中的监狱,只设立监狱医院也是可行的,但是必须把日常对罪犯的诊治工作做到家,防止罪犯抱怨“生病也得生对时候”。有些罪犯往往以监狱机关对他们

  的生活安排和疾病治疗情况作为衡量执行改造政策的标志。可见,做好罪犯生活管理及卫生教育工作,对稳定罪犯情绪、消除对立面、促进罪犯的改造、取得社会的重视和支持,体现我国改造政策的正确是有一定的重要意义的。

  (五)采用罪犯心理矫正技术,培养罪犯健康的心理和人格。监狱要大力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心理诊断、心理咨询工作,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和引进专业人才,帮助罪犯矫正原有的不良心理和消除入监后形成的不良心理,逐步完善罪犯的人格结构,提高各方面的心理素质。

  总之,改造罪犯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在新的时期,面临着新的课题、新的挑战,但是,不论条件怎样变化,只要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改造罪犯的规律,紧紧围绕罪犯不同时期的心理和行为特点,依法治监,做到严格、科学、文明管

  理,就能顺利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使命。

  监狱罪犯性格分析

  第四篇:监狱罪犯“悔罪、赎罪”专题

  2010年第四季度全区监狱罪犯“悔罪、赎罪”专题

  教育统一考试试卷(A卷)

  监狱

  监区

  分监区

  姓名

  总分

  一、填空题(20分)

  1、监狱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根本目的是,传授知识。

  2、犯罪的根本原因是

  人生观、价值观、法律观念淡薄、缺乏

  、心理调适失控。

  3、认清犯罪危害,就是要看到自己的犯罪,给国家、社会、人民

  群众和

  财产所造成的和破坏。

  4、知罪就是认识自己的,承认自己的。

  5、犯罪事实是指构成

  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包括犯罪性质、情节、手段以及

  等。

  6、悔罪赎罪的危害是:一是妨碍,二是会影响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三是诱发监内的。

  7、,服从管理,既是罪犯的权利,也是罪犯应履行的。

  8、悔罪通常认为是指犯罪人到案后如实交待,向

  真诚表达歉意,积极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积极损失等。

  9、刑满释放后赎罪可以理解为服刑人员服刑期满,重获人身自由后在

  基础上主动在

  和物质上用自己的能力补偿于社会。

  10、惩罚与改造罪犯,把罪犯改造成为

  是法律赋予

  的重要职责。

  二、单项选择题(把正确的答案填在括号内。共20分)

  1、犯罪的根本原因是(),犯罪的主观因素表现是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a客观原因

  b主观原因

  c次要原因

  2、法律观念是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国家之间等等关系的()。

  a道德规范

  b法律规范

  c行为规范

  3、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必须是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a全部

  b部分

  c一些

  4、《监狱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参加劳动。”a可以

  b必须

  c需要

  5、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还是()在起作用。a内因

  b外因

  c自身需要

  6、《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是服刑人员接受改造必须遵守的()准则,是考核服刑人员改造表现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a道德

  b思想

  c行为

  7、服刑改造是一个重新塑造自己的过程,是从()的漫长过程。a量变到质变

  b质变到量变

  c量变

  8、犯罪危害意识是人们对犯罪危害的()反映,是人们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或造成实际损害的危险的认识和评价。

  a主观

  b客观

  c行为

  9、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会见亲属、监护人。a可以

  b不可以

  c应当

  10、根据《监狱法》以及监管改造工作有关规定,服刑人员应列队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在规定的()分钟就餐完毕。

  a40分钟b一个小时

  c30分钟

  三、判断题(以下说法正确的在括号里打“√”,错误的打“×”,共30分)

  1、服刑人员接受改造的根本目的是要重塑自我,使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人。()

  2、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张某因家庭纠纷用水果刀将其嫂子胁持到自己家中做人质,要求父母拿钱给自己才放人,父母在无奈之下给了其部分钱款,但他认为仍然不够,没有达到他提出的要求,仍坚持不放人。张某的行为是属于家庭矛盾,不构成犯罪。()

  4、所谓犯罪危害,就是指犯罪行为在客观上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或造成实际损害的危害。()

  5、正确认识犯罪危害,树立犯罪危害意识,有助于服刑人员形成罪责意识,获得较为强烈的服刑体验。()

  6、培养规范意识,就是通过学习规范知识,逐渐养成自觉遵守“规范”的行为,通过长时间的实践,形成一种自觉的认识。()

  7、向法院、受害者交付了罚金、赔偿款,已经是赎完罪,回归社会不必要再悔罪、赎罪。()

  8、刑满释放了,则不需要再悔罪和赎罪了,悔罪、赎罪是折磨、为难自己,只要不再重新犯罪,则不需要再悔罪和赎罪了。()

  9、悔罪、赎罪,必须增强就业能力,提高自食其力、谋生创业的本领。()

  10、积极悔罪、赎罪,必须遵纪守法,做守法好公民。()

  四、简答题(30分)

  1、服刑人员如何在改造生活中树立劳动意识?(12分)

  2、结合自己的改造生活,谈谈在服刑改造期间,怎样做才是悔罪、赎罪?(18分)

  尊敬的赞助商:

  **于200X年X月X日举办一个全校性的综合型运动会,历时一周。期间包括三个部分:开幕式文艺演出、运动会和闭幕式颁发奖项(两天)。我们校学生会外联部是此类校园活动指定宣传策划单位,对商家赞助大学生活动的可行性,特别是赞助我校运动会活动的可行性有较深入的了解。现在就让我们为贵公司作此赞助可行性报告。

  一、行性分析

  1、本次运动会得到了学院团委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规模大、参与者多,能吸引更多师生及其家属来观看,深受同学欢迎,并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必引起全校性的轰动。

  2、在校大学生达XXXX余人,人流量大达到运动会每天入场观看人次为XXXX左右。人口密集,而且本校的消费能力较高,为贵公司宣传的成效更明显。

  3、本次活动得到师生关注,贵公司的产品也将得到大力的宣传。

  二、宣传方式

  1、横幅:为期一周的大横幅宣传,在学校内悬挂横幅,(横幅内容为运动会的内容和公司的相关宣传--赞助商名称)活动前三天粘贴在运动场等人流量最多的位置。悬挂时间是一天24小时不间断性。

  2、我们将在运动会的宣传海报中点明贵公司为赞助单位。(前期宣传)

  3、立式广告牌。在运动会期间作为独立的宣传方式在学校内进行宣传。(由贵公司提供)

  4、在运动会举行期间,向裁判员和保安志愿者分发有赞助商标志的帽子,加大宣传力度。5校广播站为期七天做有关贵公司的广播宣传

  6运动会期间(一周)由贵公司在运动会赛区附近进行一定规模的产品销售活动7运动会前后在校学生会网页上宣传并且发放传单。

  8宣传棋方阵。在运动会期间在会场主干道,主席台等显眼位置放

  置彩旗进行宣传。9气球方阵。在运动会期间在一些重要位置利用氢气球悬挂宣传。10调查问卷:活动结束后,帮贵公司进行一次校园市场调查(调查问卷由公司准备并提供)

  11、在运动会期间在校内设立咨询台

  三、宣传效应:希望本次活动的吸引性能帮贵公司的产品吸引更多的关注,互惠互利

  1.海报和宣传单会注明"本次活动由***公司赞助举办。传单背面有公司简介(由公司提供)2.本次活动还可以帮贵公司在学校内派发传单

  4.优秀运动员的奖品由公司提供.5.横幅有标明赞助商

  备注:赞助费达2000元的,商家可参与颁奖

  四、活动经费预算

  场地租用费500元

  宣传展板300元

  后勤、志愿者服务队、礼仪队400元

  保安工作人员、秩序维护员,0.00元

  宣传人员200元

  设备:运动会所用器材使用费。600元

  宣传材料管理及维护费用

  0.00元

  预计赞助费用总计:2000元

  五、赞助活动意义

  增加校企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学习,共同发展。

  扩大公司在各高校影响,通过全面的宣传,提高公司产品在高校的市场占有率。通过赞助相关活动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

  我们真心的希望能够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和贵公司建立更长久的合作关系,帮助贵公司不仅在校内,而且在社会上的最大的利益的实现。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为贵公司提供更大支持。

  活动地点:XX体育场

  涉外事宜:校团委(具体由校团委学生会负责)赞助单位:

  希望贵公司能慎重考虑我们的建议,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所有在校内的宣传活动由我们负责,公司可以派人监督.希望能和贵公司通力合作,共同搞好这次运动会,期望贵公司尽快回复.期待您的加入!合作愉快!第五篇:监狱罪犯死亡处理问题研究(精选)

  监狱罪犯死亡处理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近年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死亡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有的引起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服刑期间导致罪案在监狱死亡的,无论是正常死亡还是有特殊原因的非正常死亡,监狱都应该依法、妥善及时处理,认真做好罪犯死亡后的善后处理工作,依法及时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维护监狱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从罪犯死亡。

  关键词:罪犯;死亡;处理

  一、监狱罪犯死亡的定义和内涵

  监狱罪犯死亡,就是指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死亡,罪犯的生命在监狱终止,其死亡和一般的个体自然人的死亡一样,有正常的死亡,也有非正常的死亡,正常死亡就是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因为疾病等原因导致生理机能自然衰竭医治无效,进而生命终止。罪犯的非正常死亡是指以外事件导致罪犯在监狱死亡。和社会上的一般人一样,罪犯在监狱死亡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很正常的事件,但由于监狱的特殊性,如果罪犯在监狱死亡善后工作做得不到位,非常容易引起家属的怀疑,从而导致家属的不断上访、索赔巨额赔偿款甚至向法院状告监狱的事件不断发生。因此,虽然在押罪犯在监狱内正常死亡是无可规避的事情,是正常的事情,但是我们也应该认真做好监狱罪犯死亡前后的相关善后工作,只有把善后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了,就可以尽量争取到罪犯家属对罪犯死亡的正常心态,使他们相信监狱对罪犯的死亡没有负有直接责任,是罪犯生命的正常终结。

  (一)媒体的负面宣传报道给监狱罪犯死亡的善后处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二)少数人别有用心,公众对监狱警察期待过高

  (三)少部分家属受私心驱使

  (四)处理机制存在问题

  三、做好罪犯死亡处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监狱管理机关及其领导高度重视罪犯死亡处理工作,在发生监狱罪犯死亡事件后,依法加大对善后处置工作的指导力度,把处理

  工作作为事关监狱安全稳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遵循“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指导力度,切实加强人员、物质、技术各方面的配备及督促落实。

  (二)发挥预案工作机制,防患于未然

  (三)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和有效控制舆情

  综上笔者所分析的,社会舆情对监狱机关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先是在当地电视、报纸、广播广泛宣传监狱机关“以人为本”人性化工作的相关情况,给人民群众了解监狱机关开展工作的机会,在发生罪犯死亡事故时,有利于群众正确看待问题,促进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其次是加强对罪犯平时的法律教育,避免因罪犯原因扩大事态。同时,着力加强舆情引导,依法依规有效控制社会舆情,通过把控信息源,防止媒体的负面炒作,证明引导舆论的宣传报道,如有负面报道,加强与新闻宣传、网络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争取相关机构的协调配合,扎实有效开展社会舆情引导工作。关于相关法律的修订完善方面,属立法机关权限,非监狱机关所能解决,本文不作探讨。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2.《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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