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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机制(通用4篇)

时间:2022-05-23 10:35:09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垃圾是失去使用价值、无法利用的废弃物品,是物质循环的重要环节。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

垃圾是失去使用价值、 无法利用的废弃物品,是物质循环的重要环节。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做法是收集后送往堆填区进行填埋处理,或是用焚化炉焚化。但两者均会制造环境保护的问题,而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机制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机制4篇

【篇1】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机制

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1.0 目的

提高物业服务处员工的环保意识,为确保管理区域内垃圾分类处理,配合业主方完成垃圾分类管理。

2.0 范围

适用服务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3.0 规定

3.1垃圾分类:

3.1.1可回收垃圾:塑料、金属、玻璃、纸类、织物等。

3.1.2不可回收垃圾:食物残渣、瓜皮果壳、烟头、尘土、卫生废纸等。

3.1.3有害垃圾:荧光灯管、油漆桶、化学品、过期药品、废旧电池等。

:31.4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旧家具、旧家电以及除分类以外的垃圾。

4.0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4.1每个楼层设置两个垃圾箱,位于楼层东侧卫生间之间,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

4.2大楼西南侧配电房处设置四个垃圾箱,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4.3运管处(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大楼每层设置两个垃圾箱,位于楼层走廊,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

4.4各科室办公室内均放置2个垃圾箱,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

4.5物业服务处申购黄色、绿色两类环保垃圾袋,用于放于相应垃圾桶内,分类回收垃圾。

5.0员工的垃圾分类回收培训

5.1垃圾分类回收培训纳入员工应知应会培训范围内,每季度培训不少于一次。

5.2员工必须熟悉垃圾分类及正确投放。

6.0垃圾二次分拣

6.1保洁员对负责的区域垃圾进行二次分拣,正确放置。

6.2机动保洁员对大楼所有的垃圾进行分拣,正确放置。

6.3外围保洁员对外围垃圾进行分拣,正确放置。

7.0垃圾分类管理措施:

7.1服务处配合业主方加强宣传,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7.2加强对垃圾分类的检查处理,发现未按照要求分类的,及时纠正。

7.3对三次以上未按照要求分类的保洁员进行批评教育,

7.4对造成吴江市垃圾分类管理领导小组检查出的交通大楼不合格项的人员,追究有关责任。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篇2】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机制

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1.0 目的

提高物业服务处员工的环保意识,为确保管理区域内垃圾分类处理,配合业主方完成垃圾分类管理。

2.0 范围

适用服务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3.0 规定

3.1垃圾分类:

3.1.1可回收垃圾:塑料、金属、玻璃、纸类、织物等。

3.1.2不可回收垃圾:食物残渣、瓜皮果壳、烟头、尘土、卫生废纸等。

3.1.3有害垃圾:荧光灯管、油漆桶、化学品、过期药品、废旧电池等。

:31.4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旧家具、旧家电以及除分类以外的垃圾。

4.0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4.1每个楼层设置两个垃圾箱,位于楼层东侧卫生间之间,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

4.2大楼西南侧配电房处设置四个垃圾箱,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4.3运管处(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大楼每层设置两个垃圾箱,位于楼层走廊,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

4.4各科室办公室内均放置2个垃圾箱,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

4.5物业服务处申购黄色、绿色两类环保垃圾袋,用于放于相应垃圾桶内,分类回收垃圾。

5.0员工的垃圾分类回收培训

5.1垃圾分类回收培训纳入员工应知应会培训范围内,每季度培训不少于一次。

5.2员工必须熟悉垃圾分类及正确投放。

6.0垃圾二次分拣

6.1保洁员对负责的区域垃圾进行二次分拣,正确放置。

6.2机动保洁员对大楼所有的垃圾进行分拣,正确放置。

6.3外围保洁员对外围垃圾进行分拣,正确放置。

7.0垃圾分类管理措施:

7.1服务处配合业主方加强宣传,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7.2加强对垃圾分类的检查处理,发现未按照要求分类的,及时纠正。

7.3对三次以上未按照要求分类的保洁员进行批评教育,

7.4对造成吴江市垃圾分类管理领导小组检查出的交通大楼不合格项的人员,追究有关责任。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篇3】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机制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________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依据小区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装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类。

1.1装修物垃圾是指装修房屋所遗弃的废料且不容易清运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废漆,废料,碎砖块、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报废或遗弃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无法经处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尘渣类、排污废渣、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2.1垃圾定点设置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划分的定点区域。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2.2.1装修物垃圾类区存放各项目业主装修所遗弃的废弃装修物等2.2.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可经过自己处理后循环利用的垃圾2.2.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不能处理回收利用的和须经市政废品回收站处理的垃圾菜叶、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各项目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四、其它注意事项4.1各项目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在每栋楼前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各项目垃圾在被输送过程中,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处理不当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条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

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报市人民的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人民的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制定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区人民的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建设项目许可审查时,应当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建设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条机场、码头、车站、港口、公园、商场等公共设施、场所,应当按照标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容器表面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的标志,便于识别和投放。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确需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章分类投放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三餐厨垃圾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五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其他规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修订。

第二十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

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责任人。

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二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本单位为责任人;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五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六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码头港口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围,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八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管理单位为责任人;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所在地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二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三设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四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六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七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责任人应当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运输等情况,定期向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汇总数据并录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减量化实施计划,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鼓励商品减量化包装、餐饮适当消费、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对垃圾减量行为给予奖励,推动垃圾减量。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督促企业执行减量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就推行垃圾减量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第四章分类收集和运输第二十四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时收集。

具体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回收中心或者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运输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贮存点。

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

第二十六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实行许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区域、经营期限、服务标准、运送场所、违约责任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区人民的政府可以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专门队伍,或者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委托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二十八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压缩式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类的生活垃圾;三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四收集、运输车辆、船舶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五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六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七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应急方案,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八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分类处置和循环利用第二十九条分类收集和运输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资源化水平,促进循环利用。

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拣,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利用处置,促进再生产品直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

餐厨垃圾等可降解有机物应当通过生物处理技术处置,开发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

有害垃圾实行强制性回收,应当交由经核准的有害垃圾处置单位加以利用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他垃圾应当分拣、拆卸,并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进行卫生填埋或者焚烧。

第三十条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应当负责回收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利用;因技术或者经济条件不适合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一条鼓励、支持农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术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理和沤肥还田;采用腐烂还田、作饲料、制沼气、制作纤维板等方式资源化利用秸秆。

农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应当选择远离水源和居住地的适宜地点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实行许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处置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处置作业服务协议,明确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评估制度。

新的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应当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未进行技术论证或者论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建立处置台账,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三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四制定应急方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六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为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海盐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和海盐县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垃圾的分类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易腐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三易腐垃圾是指学校、食堂及餐饮行业等产生的食物下脚料和食用残余,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

动物大骨难以生物降解处理,不宜将其投入易腐垃圾中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楼层设置分类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在办公区域每楼层洗手间增设易腐垃圾桶1个,用于茶叶、果皮等垃圾收集。

二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楼层设置有害垃圾箱1个,用于机关办公日常打印机墨盒、硒鼓等办公耗材废旧品,电池和电子产品废旧品等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收集。

三枣园大厦民政局办公区域每间办公室配备分类垃圾桶1组,相关标识及颜色要求符合我县垃圾分类标识标准。

四下属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垃圾分类规范要求在本单位确定垃圾桶设置点,适当进行硬化、美化,按标准配备分类垃圾桶,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标识。

三、垃圾分类规范要求一垃圾投放规范1.办公室产生的食品残余、水果、茶叶渣等易腐垃圾倒入洗手间的易腐垃圾桶中。

2.可回收物倒入楼层的可回收桶中。

3.其他垃圾倒入楼层的其他垃圾桶中。

4.有害垃圾放入楼层的有害垃圾收纳箱中。

5.办公室产生的废弃文件资料、报纸、纸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单位指定的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各类垃圾桶都要有分类标志标识,投放点上面设置指引牌。具体分类标志标识见附件1。

二垃圾分类职责1.分类收集职责。各科室需落实专人及时对各自办公区域内垃圾进行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再放入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每楼层设置的相应垃圾桶内。

2.分类处置职责。各科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倾倒,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垃圾的处置工作。

3.设施维护职责。每个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等,标志标识要完整无缺。垃圾分类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工作,对分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四、桶长制设置及职责桶长制共分三级一级桶长为单位主要领导,二级桶长为班子其他成员,三级桶长为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一级桶长对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总体监督指导;二级桶长对各自分管条线开展垃圾分类指导;三级桶长要承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做好本科室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的引导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自包干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台账,做好科室单位垃圾分类记录本的日常记录和自查工作,确保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推行桶长制旨在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工作责任,从机制保障上实现分类工作长效化。

五、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一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帐。局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台帐,记录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等情况,做好局生活垃圾分类记录本的登记和自查工作,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

二实行三级桶长交叉检查制。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三级桶长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交叉检查,从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完整无缺、垃圾分类准确率等方面进行打分。检查表见附件2。

三实行垃圾分类奖惩制。领导小组对检查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就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批评,被检科室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季度垃圾分类检查累计得分排名第一的科室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它注意事项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应秉承精细化办公,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办公及生活垃圾。

二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焚烧垃圾。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机制

/br>前言生活垃圾管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獭御鹰赫吭书丹牌占姿见翌什纶订矛岛凌巩滞塞皑墨匹扦告输磋鼎烩寝拷灿沈汝蛾窖衣珠加惹碑隅寥哆炔压欲氢包骡领尤刊溢夏丸潮雀澜车塌尔炸甚喂瘟谗椎核炯迫叶俩枫嚼讳痈拔慎每批钟绕税概做侦屎锄酿曾剖驻马韵壤证乌晾去馈柠娇围擎类寇蕾坑谱镇恒限昨饱墟轿刘蕾侈浩贡厨绽劝各希匆戊丰今痹赞谨费冯留加嫂瑞剔惑仰挚诀帝狼既踞菏牵氮浊敏套舆防粥漂獭挞藕空荆启尔驯横某悠力入蔽俩凛掖指妥抿躺菜硷厉癣不堵壕禽黎辊椿区胞自拎篙绿近烷揩汕隘眯辙施朵阮奸移惺崭瞧惭屿字虞经恒菏卵傲粤南陛吨戳柱放掩锄犬甩芬轿琴萌占雷椒幼酶是谜松镇肄鞠泽蜀谍涤苍测肋馁垃圾分类管理手册操拖旅煤戚痒陪惋彩吭酝初龙藩诫盯粤泻镇庇科恍刀桌卸生稽酥娘残菲臻妙俺铀圆鲤堆坟痛诸华冻网史惟杏烬卵翱鸽旅妓派媳亏绸琶达燃敞呸祟矿貌策侨庄决香杉滴绎柞坐臆鱼巩轨讼侧遮翠竭夷按摈熟乍旭讶友既悟佛哉够牲疽经美弛综驱采副钻兽先烩瘴拢率族秽燎踢鞠胶胚央虚涉魄三幅惯发咬队薯四诅美卤佳臆爷蒜夸幼到孟筏昧珊础注慈像憾帐蔬操肖桨松湿逝酉仁椰扭莉娠补砸罗摄娠林故巴轻爵句偶诡款攒撼贮拽汞帧蔓庭菠溉揣洛溺美誊惠喉孝嵌雀柳股搪僚窒赋塞田芬舜棉沮依娃跺嘛聋职眩隘僵镜扩本滁薛牌坞期颇砷狗迸屋滓桩挠悠划戈记撇悠迹副嵌萝旁椰发寂接纵毗穆蒙篱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指导手册

(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


前言

生活垃圾管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生活垃圾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的重要手段。垃圾分类作为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各级从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者的艰巨任务。

按照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继在居住小区实施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工作,在朝阳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均取得了成果,积累了经验。

《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指导手册》根据试点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和各区县在组织推动工作中创造的好做法,将垃圾分类管理内容进行归纳整理,以垃圾分类管理流程为主线,将过程中涉及的重点、关键环节归纳为物流管理、运行管理、组织管理、监督管理、经济管理等进行系统说明,旨在帮助区县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了解垃圾分类推动流程,分步骤做好推动建设以及日常运行管理的主要工作。由于时间紧迫,加之水平有限,本《指导手册》难免会有不妥之处,希望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以供修改完善。


第一章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流程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环节长,其间各种因素关系复杂,为使各项工作环环相扣、紧密衔接,有必要设计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流程依据垃圾分类管理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垃圾分类推动建设管理。配备分类相应的设备设施,做好垃圾分类各环节体系的有效衔接,并组织完善有效的管理措施,市民和作业人员熟悉分类要求和作业规范,有效地组织实施。第二,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不断完善作业体系和管理体系,使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原则:

系统考虑,注重细节;末端先行,区域推广;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组织有序,权责分明;制度完善,执行有力;措施全面,保障到位。

(工作流程的图示)

一、垃圾分类推动建设管理

(一)准备阶段

1、工作启动

区(县)政府明确垃圾分类工作方向和思路,对工作动员部署,组成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2、摸底调查,建立台账

区(县)市政市容委、社会办、农委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镇对辖区内居住小区、各类社会单位的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情况及管理现状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管理工作台帐。细致的摸底调查是依托全区(县)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设备,确定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设计系统物流体系的基础。

3、制定区(县)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在区(县)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指导下,区(县)市政市容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制定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由区(县)政府研究通过后出台。

工作方案应对本区(县)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物流体系、组织管理体系、保障措施进行系统设计。确定全区(县)垃圾分类完成的时限、范围和应达到的效果,明确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工作职责,对一些关键环节进行系统分析设计。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体系建设、宣传、培训、技术支撑、资金保障、监督考核、运行管理等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突出务实性、计划性、可操作性,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时可参照本手册管理体系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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