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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5篇

时间:2023-06-12 16:18:01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重点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真正辨识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整改重大问题、防范重大事故,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集中攻坚重点整治内容

  全面开展七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工作,在解决系统问题上取得突破。

  1.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清零”行动

  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逐级紧盯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实现安全隐患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2.展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以行业领域为重点,按照企业自查的四个步骤,紧盯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3.展开羁系执法能力晋升行动

  加强各个领域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按照“线上+线下”的模式,定期组织进行培训,同时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资源,切实强化业务素质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信息化建设,增强监管执法信息化。

  4.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

  按照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从思想认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把安全作为企业重要文化元素狠抓到底、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需要配备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

  5.开展安全生产基层体系建设行动

  按照要求,科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体系,通过划分单元网格、明确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奖惩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高效、准确地完成好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6.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

  展开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晋升行动计划,深切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晋升。

  7.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规范各类工业园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统筹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由部门牵头,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管理存在困难的十一大突出问题,制定贯穿全年的专项整治方案,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要求,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年内实现整治目标,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1.非法营运及摩托车非法载客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进一步标准道路运输管理,标准运输市场经营次序,进一步清理、整治、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非法载客的情况,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情况。

  (4)整治重点:增强执法力度,重点对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举行打击和整治。增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一批“黑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加大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意义,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2.货车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货车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问题,初步建立起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4)整治重点:增强对车辆“进场、、计重、装载、进场”五个环节的全过程羁系,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供货单位和运输

  车辆驾驶员合法装载。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要落实源头装载管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车辆装载,不得为非法改装车辆装载,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不得为超限超载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标准装载运输货物。增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指使、强令、放纵或允许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矿)上路行驶的行为举行查处,追究运输企业、装载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强化结合执法,落实违法车辆信息抄送制度,及时交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信息,完成路面执法与源头羁系有效衔接。

  3.煤矿瓦斯防治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通过展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强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有效避免煤矿瓦斯事故发生,进一步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安全。

  (4)整治重点:督促企业加强矿井通风系统建设,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所有作业地点风量充足,通风设施完好。督促企业强化瓦斯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确保装备齐全,数量和安装设置符合规定,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

  场所和对象的真实状态,甲烷传感器能够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进行设置、调校,甲烷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准确可靠。督促瓦斯防治措施和制度落实,强化六项制度(重点区域日瓦斯动态分析预警制度、监控系统运行故障日分析制度、钻探工作日兑现制度、瓦斯抽放量日闭合制度、彩带放炮法制度、一通三防工作月度专项分析会制度)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及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瓦斯治理工程、钻孔验收制度落实情况,防突专题例会执行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严格执行。

  4.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通过展开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保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4)整治重点:持续发动派出所、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针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排查。按照“门面违规住人清零、自建房改造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对尚未完成违规住人清理的门面,采取措施,逐步化解门面违规住人等突出风险隐患。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排查+宣传”的方式,向群众普及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注意事项,观看《小型

  经营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督促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配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一懂三会”。

  5.危化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通过系统排查、集中治理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全面摸清危化品领域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信息和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构建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和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周全摸排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化工生产企业、城镇燃气供应企业特种设备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排查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健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羁系体制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增强危化品企业执法检查,增强化工

  产业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标准检查内容,进步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存在严峻违法失期行为的,归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结合惩戒。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危化品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令律例履行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掌握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周全责任,化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由实际掌握人担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与起重机械安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强化施工方案管理,建设工程关于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不是按要求编制

  专项方案,并针对超过一定例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举行专家论证,且施工单位是不是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以及监理单位是不是将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情况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标准施工现场羁系,督促施工现场落实进场检验、紧固力抽检等重要环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不是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举行验收,是不是履职到位。排查脚手架安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是不是持证上岗。

  7.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全市重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大工程和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向好。

  (4)整治重点:厘清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理顺重点企业安全管理权责。强化交通建设工程较大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强化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追责问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开展研究活动,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强化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和严格落实事故惩处问责。建设施工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刻研究近几年行业领域内发生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让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信用评分走过场等行为。将信用情况作为市场准入的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开展自查督查工作。对行业内各业主单位、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出一批重大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长期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相关

  要求并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人进行追责问责,杜绝检查走过场,零执法,自查督查完成后形成相关工作报告。

  8.城镇燃气非法经营使用及施工破坏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城镇燃气非法经营及施工破坏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燃气管道巡检巡查制度,有效降低第三方施工破坏的情况发生,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和供应。

  (4)整治重点: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治理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主动与燃气企业对接,掌握燃气管网相关信息,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开挖探坑、设立警示标志。严肃处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施工、违规施工、不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等情况,建立健全燃气企业燃气管道巡检巡查制度。

  9.公开非煤矿山顶板问题和尾矿库安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敲邦问顶,落实顶板安全管理措施,探究拜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聘请专家对不同地质构造的非煤公开矿山顶板问题举行调研,提出针对性的支护方案并督促企业落实,推动进步非煤公开矿山顶板支护水平,努力消除顶板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煤公开矿山顶板片邦事故;排查整治尾矿库突出问题隐患,推动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举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和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实施闭库治理,严防因垮坝、溃坝、漫坝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而引发情况污染事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4)整治重点: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推行地下矿山驻矿安监员制度,每个地下非煤矿山至少配2名驻矿安监员。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者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者坍塌,导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未按国家和市的要求推动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

  11.景区景点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指导景区景点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运营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自查自纠,规范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检修,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4)整治重点:进一步督促、指导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于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要第一时间停用检修。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抽查。进一步推进使用单位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包保制”。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逐一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使用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针对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逐一进行维护检修。针对景区景点玻璃栈道等特殊设施设备,出台具体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11.变型拖拉机安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

  (2)责任单位:

  (3)工作目标:通过摸清底数,甄别真伪,强化打击,XXX展开路面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拖拉机牌照犯罪行为和购买利用假拖拉机牌照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非法拼装、违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完成变拖“禁改

  装、限载人、不超载”,假牌、套牌等涉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遭到依法惩处,确保变拖周全清零,有效预防和减少变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进步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全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方法,进步整治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展开督查检查,以问题导向牵引综合督查各项工作。要紧盯重点任务展开督查,突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

  (三)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职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等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到位、事故预防控制到位。

篇二: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举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动,充分运用《城镇燃气办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腕,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动。

  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动,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空中施工办理,杜绝庭院小区空中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动。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动,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动必追究相关方义务。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会合排查管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分三阶段举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构造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构造执法和办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举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修建设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动,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义务,确保安全办理措施落实。

  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构造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市级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燃气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涉气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居民住宅要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应要求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阻断装置。

  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尺度化手册·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则》要求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2017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带病”运营等问题;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施工部队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环绕纠缠电线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档,落实整改。

  三)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所有场所要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

  四)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要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可等审核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证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

  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度不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五)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储罐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排查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燃气气源厂、储罐、燃气输配管网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等。对消防、压力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不合尺度的,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的,要立即举行整改,限期完成。

  六)对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摸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点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等,制定整改计划,责令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举动从2017年10月19日起到2017年11月18日,共分为三个阶段:一)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分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城镇和农村燃气安全专项台账,层层落实义务,分化细化任务,开展构造发动工作。

  二)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燃气企业和用气单位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举动。县XXX牵头,各乡镇配合,卖力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会合整治,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义务、落实整改措施、限期举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专项整治行动束后,各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22日前XXX。

  四、构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区要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迅速安排落实。各乡镇区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排查的每个环节和责任人,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整改销号。

  三)强化刚性问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关于印发山西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价钱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险货物燃气运输突发事故发生,现在全公司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单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燃气市场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的规模及重点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全公司规模内举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尺度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一)专项整治的规模:

  公司车辆途经的路段。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司全体车辆

  三、整治要求

  一)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整理;二)必须加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三)必须镌汰超期限未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

  会合宣传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意义、整治规模重点、整治要求,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二)会合整治阶段

  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

篇四: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燃气安全管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进一步夯实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加快推进燃气设施提档升级,推动燃

  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和《城市运行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瓶装燃气改革发展实施方

  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一年除隐患、两年补短板、三年做示范〃的总体要

  求,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稳定、高效智能、绿色低碳、城乡协调

  的燃气供应保障和安全管理体系。

  二、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紧盯燃气安全运

  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有力提升燃气

  安全保障水平。

  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4年,建成燃气管道里程突破

  2000公里,天然气供应市场规模达到2亿立方米,常住人口普及率达到60%以

  上,气化人口超过39万人,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日趋规范、合理,形成示范。

  三、工作任务

  (-)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L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进

  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

  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

  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

  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

  2.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管道燃气

  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

  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

  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

  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可燃气泄漏报警器或

  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3?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

  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

  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

  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4?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

  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

  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燃

  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

  气。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5.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现有燃气具、可

  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

  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

  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

  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

  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

  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6?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

  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

  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

  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

  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

  等突出问题隐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

  行为。

  (二)全面补齐燃气设施短板。

  .推进〃双气源、四站、六线〃工程建设。到2024年,完成西二线、川气

  东送联通工程-天凝分输阀室和独山港LNG接收站-大云分输阀室两个气源站点

  建设;新建T5门站一座,启动建设Ta调压站(与LNG气化站合建)一座,扩

  建T1门站一座、T3调压站一座。启动T1门站-T5门站、大云分输阀室-T1门

  站、T3调压站-T5门站、Ta调压站-T1门站、T5门站-天凝分输阀室、T3调压

  站-姚庄门站等60.7公里次高压管线建设,并完成30公里以上。推动与相邻

  县(市、区)之间高中压主干线互联互通。

  .推进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按照五大功能区布局,逐步完善天然气中压管

  网,提升管网密度。到2024年,完成产业园、新城等区域81.5公里的中压管

  线建设。

  .提升天然气使用普及率。〃以租代建〃启动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各

  镇(街道海年创建长度不小于200米的〃瓶改管〃餐饮示范街(区)一条(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4年,全面推进重点街区餐饮场所〃瓶改

  管〃。深入推进城乡天然气利用工程,优化资金筹措方式,加快城中村、城乡结

  合部、老旧小区天然气替代,到2024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城中村、城镇集聚区、老旧小区天然气供气。开展〃村村通〃建设,结合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推

  动管道燃气进村入户,加快提升集聚区燃气普及率,满足乡村居民的用气需求。

  .推进瓶装燃气提档升级工作。结合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重大安

  全隐患风险点辨识,对瓶装燃气储配站、供应站现状布局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按

  照最新燃气场站设计标准新建一座高标准燃气储配站(储气能力约900立方),逐步腾退现有的3家燃气储配站,到2023年,全面完成瓶装燃气规模化改革。

  全面推进县内10座新供应站建设,确保2022年底全面开工,2023年底全面

  完成,I类供应站占比达到80%以上,全面淘汰m类供应站,力争管道燃气居民

  气化率低于50%的镇(街道)瓶装燃气站点全覆盖。

  11.推进瓶装燃气闭环管理。建立源头管控、过程监督、末端执法的瓶装燃

  气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严格充装管理,完善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

  别功能。规范运输环节,督促瓶装燃气企业委托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

  业承运瓶装燃气。加强价格监测,确保燃气市场稳定。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

  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定期公布合法经营的瓶装燃气企业名单,督

  促企业建立事故抢险、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售后服务等制度,提升供气服务水

  平。严格落实瓶装燃气入户安全检查频次要求,确保燃气用气安全。

  12.推进瓶装燃气配送人员车辆管理。严格落实瓶装燃气企业对送气人员末

  端配送的管理责任,加强对配送车辆的规范管理。2022年底,瓶装燃气企业要

  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本地区从业人员信息库,实现瓶装燃气配送

  车辆标准化管理,统一车辆规格、编码规则、外观标识、灭火措施及车辆登记;

  建立科学高效的配送服务体系,逐步取消用户自提,实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建

  立配送服务管理制度,公布配送服务规范、服务电话和配送价格。

  (三)推进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13.完善城乡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

  体系,完善城乡燃气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城乡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反恐、消防应急预防演练,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提高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14.推进管道燃气规模化、扁平化改革。借助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有利契

  机,积极谋划与金山、吴江等地区天然气中压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天然气基础设

  施T本化。2022年底,消除跨县(市、区)转输、燃气企业转输等各类供气转

  输环节,降低燃气企业运营成本、降低终端气价、提升营商环境,确保改革成果

  切实向终端用户传递,形成天然气供应〃互济互保〃、天然气管网设施〃互联互

  通〃的燃气新格局。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自主能动、市场化运作,结合我县实际,循序渐进,推动城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嘉港燃气有限公司的规模化改革,实

  现〃一城、一网、一企〃的管道燃气格局,全面提升供气安全,提高应急储气能

  力及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15健设〃智慧燃气大脑〃。整合餐饮业用户终端智慧管理系统〃善膳汇〃,实现一个行业、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管理。结合市智慧燃气平台,建立〃省-市

  -县〃

  一体化监管系统,2023年底,基本完成餐饮场所安装带远传功能的可燃

  气体报警装置,并设置与报警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阀。指导瓶装燃气企业推进储

  配站设施数字化升级,实现储罐压力、温度、流量等数据实时监测和远程传输,提高燃气设施运行效率。结合数字化改革任务,2022年底,全面接入全省企业

  端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实现场站、气瓶、人员、车辆、用户等智慧化管理,提升

  企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16.优化城乡燃气安全检查和宣传普及长效机制。县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

  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燃气

  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餐饮、商场、工业、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星

  级酒店、旅游景区、医院等用气场所负面清单,持续开展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

  促用气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落实管理

  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及村(社区)基层网格力量,建立网格巡查机制,定期

  对燃气企业、用气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预警信息网络,消除各类隐患。

  2022年底前,完成用户用气安全集中整治,完善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利用新闻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

  教育活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

  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切实保证燃气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天然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细化落实方案确定的重点

  任务。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成立实体化运作的工作专班,制定和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方案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城镇燃气

  项目建设的用地、资金、资源、人员等方面保障。

  (二)强化行业管理。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

  后监管和对市场准入、交易行为、垄断环节、价格成本等重点环节监管,维护燃

  气市场运行秩序。推进城镇燃气体制改革,推动城镇燃气规模化经营。充实燃气

  管理人员队伍,强化执法力量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做好日常安全执法检查

  工作。

  (三)健全保障机制。将燃气相关工程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多方协

  调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各燃气企业应按照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和进度要求,制订项

  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资金,为全面完成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供保障。对全县

  燃气行业的资源和信息进行整合,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分工明确、责任

  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提高我县燃气行

  业防灾、减灾、安全稳定供气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篇五: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省油气管道保护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内容摘要】

  为加强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管道)保护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面落实管道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完善管道保护机制,1.督促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研究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方案,明确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做好执法台账管理,2.推进管道保护“六项机制”建设,3.建立涉管施工重大项目年度会商机制,(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1.做好油气管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石油天然气管网布局,避让地灾易发区、重大危险源等,从源头上保证管道安全运

  为加强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管道)保护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面落实管道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通过推动管道企业建立“六项机制”,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闭环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各类新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立马、科学、有效应对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害程度。建立健全油气管道保护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加强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筑牢油气管道保护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油气管道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管道保护机制。

  1.督促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研究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方案,明确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做好执法台账管理。

  2.推进管道保护“六项机制”建设。督促各油气管道企业根据《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风险管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3.建立涉管施工重大项目年度会商机制。每年由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引江济淮集团、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对与油气管道交叉施工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重大项目提前会商,协调解决项目规划、建设与管道保护相冲突事项。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做好油气管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石油天然气管网布局,避让地灾易发区、重大危险源等,从源头上保证管道安全运行。

  2.做好管道建设项目监管,加强管道质量管控,确保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提升管道本体安全。

  3.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指导各地和管道企业制定油气管道完整性实施计划,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加强管道基础数据和档案管理,督促管道企业全面排查和识别管道风险因素和安全隐患,建立管道安全风险点评价、预防和管控档案。

  4.抓好高后果区风险管控。督促油气管道企业按时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并按照“一区一案”的要求,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并做好备案管理。严格控制高后果区增量,将高后果区油气管道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企地联动机制,加强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5.加强管道信息化建设。在传统人工巡线基础上,推广使用无人机巡线等方式作为补充,提升在役油气管道巡线智能化水平。配合省应急厅,推进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管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

  6.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各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牵头编制本市油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整合优化应急救援资源,依托省天然气公司维抢修基地建设全省天然气应急救援中心。指导市县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三)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

  1.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每年组织全省管道保护培训班,加强对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2.组织油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认证,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严格规范执法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开展管道保护执法检查,对违反管道保护有关要求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处罚。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至5月)。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1年5月至12月)。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于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管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立马总结分析,大力推广管道保护整治经验做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管道保护整治专项工作机制,立马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加强示范引领。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立马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督导服务。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管道安全隐患整改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最后笔者非常感谢您浏览本资料,您在购买之前请仔细查看预览,限于笔者个人水平以及文化素养,如有不足之处请您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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