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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5篇

时间:2023-05-11 09:18:02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

篇一: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

  

  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经过多日的缜密调查和侦破工作,我单位成功查处了一起涉嫌贪污侵占公款的案件,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件涉及某某公司,公司员工某某(化名)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将公司公款转账至其个人账户,并用于支付赌博债务。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该公司已经连续两年出现不正常的财务流水和出纳账目的不一致,因此我们对某某进行了调查。

  经过多次跟进和侧面调查,我们掌握了大量证据,最终确定某某确有犯罪事实,于是我们立即采取行动,将其抓获并带回协助调查,其间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表示愿意认罪服法,并积极退还赃款,主动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

  经过多方论证和审慎判断,我们认为本案的主犯某某实施的犯罪行为,涉及数额较大,属于贪污侵占公款罪,依法应该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们已将本案证据和意见报送公安机关,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

  在此,我代表本单位,向广大市民和公民道歉,同时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支持和配合,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承法律、公正、公正、公明的原则,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而努力!

  谢谢大家!

篇二: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

  

  第一篇:案件检查工作汇报

  科学统筹开拓创新

  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的工作水平

  xx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5月13日)

  2014年,我们按照保定市纪委监察局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推动办案理念、思路、方法、措施、机制制度创新,全市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0起,同比增加6件,其中结案12件,处分党员干部21人,挽回经济损失98.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规划,完善机制,提高办案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年初,召开了公、检、法、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了《工作规则》和《xx市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协作内容、形式、程序,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的效率。

  二是健全办案队伍培训机制。我们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举办了两期查办案件培训班,由纪委和检察院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传授办案经验和方法。

  三是推行全员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让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一线得到锤炼,促进了纪检干部办案能力的提高。

  二科学统筹,创新思路,提升办案工作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案件领办检查员制度。我们实行领导包案制,即:副书记包室,常委包案,每月召开一次查办案件专题调度会,明责任、压担子。

  二是整合力量,实现办案资源共享。根据各个办案人员的学习经

  历、工作经历、办案风格,选出了15名特点突出、经验丰富的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建立起办案人才库。

  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集中办案。

  三是拓宽思路,广辟线索来源。通过网络搜集,比如在百度xx贴吧,对群众跟帖较多、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筛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5条;

  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发现有价值的线索9条,根据这些线索,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2名,其中科级干部5名。

  四是激励表彰,提高办案热情。积极创造条件,对办案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办案工具、办案经费上给予充保障;

  在干部使用方面,对那些敢于办案、善于办案,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贡献突出的干部,大胆地提拔重用,有5名同志由于办案工作实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五是强化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从办案人员工作作风入手,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案件科学管理新模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了“一员、两化、三落实”整套的科学办案流程。(明确一名领办检查员,实

  现人员配备科学化和办案程序规范化,做到办案措施、处分和定期回访三落实)

  三、科学把握,突出重点,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和“三个把握”:

  “三个结合”:将查办案件和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把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在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落实上,加大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将查办案件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结合,严厉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

  环境案件。今年以来,查办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5起;

  将查办案件和干部教育相结合,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查办案件时注意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考虑问题,从整体上把握办案工作。具体的说我们做到了以下四点:做到了“四个把握好.一是把握好查办时机。一些问题的暴露需要一个过程,待时机成熟时再动手,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使案件得到突破。二是把握好工作方法。探索实施“三级连锁责任制”,即信访赵案源、检查抓全案、审理先介入,形成信访、检查审理联动机制,确保案件查处快查快结。有的案件牵扯到一些无关紧要的陈年旧账,如果把有限的办案精力浪费到这些没完没了的细枝末节上,就会白白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三是把握好治本功能。认真落实了“一案双报告”制度,把一

  些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案发单位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将按照杜主任和司书记此次会议讲话精神,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市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坚持“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的工作思路,锐意创新,大力提高办案协调能力,增强办案手段,着力打造乡镇办案品牌,扎实推进案件检查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创新办案工作举措。从7月开始,在每月的15日前向县公安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分别发放《**县公安机关查办涉及党员、监

  察对象人员情

  况统计表》和《**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涉及党员、监察对象人员情况统计表》,主动收集公安机关和计生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建立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财政、法制、组织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整合监督资源,积极收集和移送案件线索,从共享信息中拓宽案源渠道和办案思路,提升办案合力和提高案件突破水平。1至10月,县纪委共排查收集到案源线索36条36人,为2014年的案件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挖掘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乡镇纪委办案的整体效能。凡乡镇纪委遇有重大案件或比较棘手的案件,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办案力量查处,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办案的整体效能。县纪委还通过召开由乡镇(来源:公务员在线

  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的乡镇办案工作协调会,帮助乡镇纪委克服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全方位支持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同时还积极为乡镇纪委提供案件线索,交办查处案件任务。对重要信访案件的核查报结、重大案件调查方案的确定、疑难案件突破口的选择以及查结案件的定性处理,都由县纪委有关业务科室与乡镇纪委会商,从而大大促进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今年以来,该县查处的案件中,乡镇纪委占47%。四是增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实行了乡镇纪委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查处违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县委对乡镇党委工作年度考核也明确了查处违纪案件的内容,实行有案不查追究制。在今年12月11日的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从2014年1月起实行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季度汇报制,从而大大增强了

  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压力和动力,促使乡镇纪委积极找案源、主动查案件。五是以“两抓”确保实现连续10年镇级纪委100%有自办案件。抓案源,为实现连续10年镇级纪委100%有自办案件的目标,县纪委早于今年下半年要求全县各镇纪委开展案源线索排查与收集,为2014年查办案件工作赢得主动;

  抓立案,今年12月11日,及时召开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钟建锐亲自部署2014年镇级纪委自办案件工作。会议确定2014年1月10日前,根据掌握线索,镇级纪委必须立案件10宗10人,其中镇安镇、前锋镇各新立案件2宗2人;

  其余6个镇各新立案件1宗1人。

  第三篇:县纪委案件检查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案件检查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xx县纪委,2014年5月26日

  桂阳县纪检监察系统通过执纪办案,严肃党纪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成果,促进桂阳县经济发展,县纪委案件检查工作调研汇报材料。近年来,我县案件检查工作已形成一把手主管,副书记协管的格局,体现了查办案件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2014年x月到2014年x月,桂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x件,其中检举控告类x件,初核违纪线索x件,新立案x件,结案x件。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x人,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

  一、我县案件检查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统一思想是查办案件的基础

  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案件检查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二是充分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做好预防工作,选择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案件剖析工作,帮助发案部门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坚持查办有影响的案件。通过各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认真排查、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四是依法依规文明办案。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上级纪委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形成制度,严格操作程序,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

  (二)党委支持是查办案件的保证

  县委能总揽全局,把握方向,统筹安排,对办案工作做出正确决策。有关大要案的请示报告,能够及时研究,做出决定。在办案过程中能够排除干扰和阻力,作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营造查办案件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大要案的办理上,县委能够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帮助,解除办案干部的后顾之忧,为尽快高质量完成办案工作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三)部门配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

  在查办案件中,我们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工作整体合力。我们成立了大案要案查办领导小组,由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此拓宽了案件线索渠道,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增强了查办案件效率,形成了办案整体合力。比如……

  (四)建立制度是规范办案的保障

  一是实行一年两次县纪委书记工作会议制度。每次会议都要通报全县查办案件情况,研究和部署案件监督管理和查办案件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室主任会议。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听取汇报,下达指示。三是实行奖惩制度。对查办案件工作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对排在前三位的进行表彰奖励,工作连续两年排在末尾的进行通报。奖金发到个人,促使全县查办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2014年至今,?名?级干部被开除党籍,?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四是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在报送案件管理数据时将案件剖析报告一并报到市纪委,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回头,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工作汇报《县纪委案件检查工作调研汇报材料》。五是建立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和案件线索排查会制度。即:所有的案件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管理,并按照信访举报量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及时召开信访排查会,分配案件线索,汇报办理情况。六是稳妥地使用“两规”。如??违纪案等都是运用“两规”得以突破。

  (五)案件管理是发现和解决新问题的推手

  县纪委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为领导决策和查办案件服务,全面履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职能,做好案件统计资料的审核、汇总,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统计资料。加强对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对一个时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围绕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办案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强典型案例剖析。通过分析和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综合情况,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及趋势

  近年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分析这些案件,揭示出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涉案人员越来越多。违纪违法案件

  逐渐由过去的“单个性”向“团伙性”违纪违法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案外案明显增多,且呈现出多发性、交叉性、团伙性和行业性等特点。二是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县纪委?年查办的?案、?年查办的?案,涉案金额均高达?万元。三是涉案领域越来越广。违纪违法案件由过去集中于实权部门和热点领域向“清水衙门”和“清水岗位”渗透;

  由过去公共投资、专项资金等热点领域和公有制经济领域向公益事业、民营企业等领域渗透;

  由过去传统的“三机关一部门”向城市社区、农村村组以及破产关停企业渗透。违纪违法行为侵害的客体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四是作案方式越来越隐蔽。违纪违法人员为逃避打击,抓紧研究“前车之鉴”,“抗药性”明显增强,反调查意识和规避法纪的能力不断提高。有的违纪违法人员熟知政策法律,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

  有的违纪违法人员身居要害部门,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

  有的违纪违法人员披着合法的外衣打“擦边球”,不“可靠”的事不做,不“安全”的钱不收;

  有的违纪违法人员处心积虑,预谋在先,实施腐败或以集体决策的名义,或将谋利行为与收受财产分开;

  有的违纪违法人员不直接收取钱物,而是通过配偶、子女、情人等第三者或者亲属、朋友等参与经商曲线获取财物等等。五是涉及专项资金违纪违法案件逐渐增多。部分单位、个人对专项资金“动歪心思”,以“经费不足暂时借用”或以“发工资、福利”等各种借口对专项资金予以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直接造成了专项建设资金不到位、大量流失的严重后果。

  三、我县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越来越复杂,办案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办案水平与办案要求之间存在矛盾。办案工作专业性很强,但长期以来配备纪检监察干部较少考虑专业化的要求,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达不到专业化要求,特别是乡镇纪检干部,由于人事变动,全县近80%的乡镇纪委书记被调换。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虽然年轻,有朝气,但大部分是新手,没有办案经验,很少从事过纪检、法律业务,而且乡镇纪委只有一名专职纪委书记,查办案件明显缺乏力度。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少,无法保证查办案件力度。我们检查室目前只有二人。这样,对查办案件工作带来了影响。

  (二)在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的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一是不能很好地在依纪依法办案和提高办案效率上找到有机统一点。有时强调依纪依法办案,就减轻了办案力度,忽视了办案的效率;

  有时强调办案的功效性,就弱化了办案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没有完全把握好办案人员与违纪违法人员之间的科学平衡点。有时强调两者之间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就弱化了两者之间服务、帮助、挽救、保护与合作的关系;

  有时强调尊重和保护办案对象的合法权益,工作中就有些束手束脚。

  (三)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能力有限。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基层纪委的组织协调工作难以一帆风顺。不少情况的协调,靠的是领导的权威、相互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司法机关强调比较多的是独立办案,纪委组织协调的权威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对一些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难度更大。纪委在查办大要案的过程中,其组织协调能力还须进一步加强。

  (四)办案条件与新形势下的办案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仍然停留在“一张纸、一支笔、一张嘴”的水平上,缺乏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现代化办公条件,不能适应当前办案需要。

  四、建议

  一是从上级开始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办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纪委组织协调职能。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办案干部素质。三是在没收违纪款的使用上上级纪委出台一个适合纪检监察系统具体操作的制度,从而保证查办案件工作所需经费。四是上级出台适合纪检监察系统通用的查办案件奖励办法,激励办案人员,鼓励办案。

  第四篇:贯彻市纪委案件检查和案件管理工作汇报提纲

  贯彻市纪委案件

  检查和案件管理工作汇报提纲

  市纪委:

  继市纪委案件检查和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之后,青冈县纪委认真贯彻、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把贯彻会议精神贯彻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查办重点,强化管理监督,全力突破大要案和疑难案件。把查办案件与开展警示教育、提出整改意见和整章建制结合起来,实现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相统

  一。具体做法是:

  一、围绕会议精神,搞好传达学习

  1、县纪委于4月6日召开了纪委常委会贯彻落实市纪委案件检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传达郭力书记、刘向东书记和王占福书记的讲话。并向县委汇报这次会议精神。

  2、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大会由纪委副书记刘清林同

  志主持会议,刘丙权常委传达了会议精神并重点的学习了省、市纪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监察局局长马宝昌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市纪委案件检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了重要讲话,部署了青冈纪委今后案件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找准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1、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件,处分20人,查处大要案5件。

  对于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案件,县纪委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稳1妥查办,尽快给群众满意的答复。县纪委监察局用较短时间先后解决了长期困扰县政府的由于装饰品商场拆迁引起的集体访,廉租房拆迁补偿等一系列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案件,处分党员干部6人,科级干部5人。真正做到了为县城经济社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严格实行依纪依法办案。县纪委制定了《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关于暂予扣留、封存涉案财物的暂行规定》、《办案工作纪律》等项制度。办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没有发生违规办案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查办案件工作流程,从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按规定办,照程序走,确保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是严格使用办案措施。使用“两规”、查询冻结银行存款、暂扣涉案款物、组织处理等办案措施,必须做到条件符合,先批后用,严格管理,杜绝非法使用,切实保障

  11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青冈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人员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主办检查员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定,严守“十不准”要求,依纪依法办案。

  3、确保安全文明办案。我们按照全市办案安全工作会议,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部署,确保在不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的前提下查办案件。并逐级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案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形成层层抓办案安全的责任机制。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办案人员安全文明办案教育,警钟长鸣,增强办案人员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安全文明办案意识,提高安全

  文明办案的自觉性。按照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黑纪办发[2014]2号)和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在办公室一楼建立了独立的三间办案场所,对谈话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在室内实行了墙体软包装,为安全办案提供了物质保证。现在已经投入使用,同时受到省纪委调研组领导的好评。

  4、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一是实行了大要案和典型案件“一案双报告”制度。制定实施了《县纪委监察局“一案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五个具体环节,即形成治本建议报告;

  向发案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

  发案单位召开治本会议;

  形成《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反馈治本情况,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在执行“一案双报告”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掌握第一手资料,内容详细的优势,从案件中挖掘深层次的问题,提出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腐败行为的措施和建议。

  122014年,我们向涉案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件,帮助10个单位规范了制度,切实解决了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实际问题15个。通过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切实转化办案成果,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有效地预防了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二是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我们编发案件查处情况通报,深入剖析涉案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主客观原因,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完善一面”的效果。三是召开案件处理新闻发布会,曝光典型案件。对一定时期纪委监察局查处案件的总体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对热点案件、焦点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我们每年在半年和年末定期召开案件处理新闻发布会的做法已经作为一项制

  度固定下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营造了惩治腐败的气氛,扩大了反腐倡廉的声势,警示了那些掌管行政资源的党员干部。今年对烟草公司干部刘某大操大办案件、县绿化办主任张某失职案件进行及时通报和深刻剖析。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5、强化制度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一)加强线索统一管理,确保线索不流失。信访室受理

  的案件线索,经主要领导批示,及时交由案件承办室,同时,在2日内转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列催。委局机关各部门在案件调查、专项清理和检查等执法执纪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不准直接办理,一律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示后,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登记备案,案管室在2日内转具体案件承办单位办理。对于公安、司法、审计机关及其它执法执纪机关移交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案件线索,统一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登记备案。案管室在收到线索2日内提出办理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有效避免了案件线索的流失。

  13(二)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查办案件工作顺畅运转。我们把严肃查办违纪案件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事情来抓,建立主要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亲自听汇报,并帮助协调力量,解决困难,排除阻力。同时,我们坚持由纪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案件协调小组的作用,在这一制度的执行上,我县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查办某村原支部书记王某和村委会原主任张某重大经济案件时,县纪委、公安、审计、经管总站等部门分工协作,使此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管理。进一步完

  善办案程序备案制度,对办理案件的过程实施监督。2014年以来,从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移送等环节所填写的办案文书,各承办室都能做到及时备案,保证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加强督促办理,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截止目前,共对登记备案的20件信访件和10件重要线索进行了全程督办,截止目前,信访件及案件线索的查办情况是:正查4件,待查1个,查结10件,立案20件,结案20件。

  对超过规定时限的案件、信访件,通知各承办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延期手续(即填写延长办理期限登记表)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我们主要是通过口头催办、电话督办(对驻中心镇纪工委)、下发督办单等形式加强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环节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规范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行为。截止目前,纪委监察局没有出现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五)加强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我们做到了每月15日向市纪委上报的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综合分析材料有数字、有

  14分析、有建议。要求各承办室对大要案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促使发案单位内部加强管理,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2014年以来,共上报市纪委案管室信息6篇,专题调研2篇,综合调研2篇。为上级机关科学决策提供全面科学翔实的客观依据。

  (六)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组织他们尽可能多的学习一些网络、法律、经济、金融、财会、信息技术等知识,以增强工作的应对性,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为提高知识能力,我们对办案人员的业务

  知识进行了测试。不断优化办案人员结构,吸纳一批懂经济、懂管理、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等任职资格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组成办案人才库,选送两人参加市纪委的办案人才库。打破办案力量封闭管理状态,实行了资源共享。

  三、下步打算

  1、要广开渠道扩大案件线索。要改变过去坐等案件线索送上门的被动做法,主动出击,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收集案源线索,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创造性,实现由被动性工作向主动性工作的转变。

  2、加强办案人员队伍建设,有效的利用办案场所为依托,实行文明办案、安全办案、规范办案。

  3、加强对查办案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案件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特别是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对案件查办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要加大案件查办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公开处理一些影响力大,涉及面广,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与联络,认真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对违纪人员处理结果执行情况的加强监督检查,注

  15重案件查办结果的运用,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县纪委监察局

  2014年8月8日

  第五篇:2014年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2014年度局案件检查工作总结

  执纪办案,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有效实施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今年来,我局按照市纪委案件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紧密联系水利系统反腐败斗争实际,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惩处”职能,尤其是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狠抓案件检查工作,推动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案件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查办案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惩治腐败的最有效手段,我局一直以来都把查办案件放在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对违纪违规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贪污受贿案件,利用谋取私利的案件、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案件,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一查到底,追究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把手把查办案件工作直接抓在手上,对案件工作及时研究,经常过问,定期督促,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更是亲自组织协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增强查案意识,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协助和支持办案工作。

  二、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掌握案件查办的主动权

  案件线索是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办案的前提和基础。我们

  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工作管理的同时,对直接、有效、可靠的案件线索,予以高度重视,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高度

  16重视信访举报。信访举报中往往隐藏着不少有价值的线索,通过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深入分析,从中确定突破重点,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二是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厅长信箱、市长信箱、书记信箱、网络舆情等途径捕捉信息,加以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简单的肯定或否定,有时一个不起眼的小线索,经过调查,往往就是一个案件。三是高度重视审计部门的信息。专门成立了审计科,专门对局属各单位、乡镇水利站的财务收支情况,对各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往来帐目清理、大额现金支付、报销手续等方面发现问题的及时跟踪。四是从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线索。我局在手工程项目较多,招投标活动也较频繁,去年我们在招投标评审过程中,通过查光盘,看投标文件,共发现监察确定废标15个,共对两起招投标串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江苏水建、镇江水建等4个单位进行了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40万元,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加强案件检查队伍建设,提高查案办案能力

  通过强化“四种意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自办案件的能力,保证了办理案件的质量,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努力加强政治和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尤其是加强政策水平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党内各项规定的学习;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办案人员以强烈的责任心做好案件查办的各个环节工作,严格依纪依

  法办案,办案过程中,规范程序,遵守规章制度,不循私情,保证了案件质量;

  三是强化团结意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注重内部团结,纪检人员与相关处室人员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把握查办案件的各项要求,发挥团队作用,共同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1四是强化规范意识,在重视纪检监察人员业务技能学习和培训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制度创新,靠制度管理人,以制度办案,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业务指导。

  四、加强协同办案,发挥整合优势

  加大与市纪委协调配合。在对江苏水建、镇江水建等4家单位、两起串标案件的时候,我们务求实效,及时与市纪委相关处室联系,掌握政策,了解案件查处的工作程序,尽量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在与市纪委的协调配合中,学习办案经验,从而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加强与专业职能处室的配合。办理案件的时涉及到许多专业业务知识,我们及时与专业职能部门的配合,尽量少走弯路、提高工作效率。尤其在查处工程串标和经济案件的时候,我们尽可能吸纳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与局工程建设部门、审计科、财务处和其它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加快案件查处效率。

  五、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果

  政教育。惩处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近年来,多年来,我们通过执纪办案,狠抓警示教育工作。突出以廉政准则和反职务犯罪为教育主题,在增强针对性上下功夫。分类突破,因人而异。针对领导干部要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

  针对普通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廉政培训、党课教育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当好表率;

  针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个别谈话,做到因人施教,打牢思想基础。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工作。在招投标方面,建立更加规范的资格预审、资质审查、专家评审制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的行为,针对招投标活动中串标、借用资

  1质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法人备案制、实地考察制、派驻制、集体讨论等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串标和工程质量问题。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施工单位“黑名单”库,对工程质量差、出现安全事故、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规现象的单位及时上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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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

  

  典型案例的案件特点,查处情况和经验启示进行汇报

  本文主要汇报典型案例的案件特点、查处情况和经验启示。典型案例是指在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可以发现案件的共性和个性,总结出有效的执法方式和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首先,典型案例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这些案例可能涉及到公众关注的问题,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或者涉及到行业内的突出问题,如建筑工程质量、医疗纠纷等。这些案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使得执法机关需要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其次,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通常比较明显和清晰。这些案例往往会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相关证据和资料也更加完备和齐全。因此,执法机关在查处过程中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和精准度,更容易达成执法目标。

  最后,典型案例的经验启示对于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发现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构的制度和规范,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推动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总之,典型案例是执法工作中的重要参考和指导对象,对于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执法机关应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总结,不断完善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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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

  查办职务犯罪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这一主线和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办案数量保持了稳定,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对推动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办案,服务加快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中心意识,牢固树立现代执法理念,办案考虑稳定,执法想到发展,自觉把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贯穿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突出查办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投资者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集中力量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土地审批、城市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企业注册、税收征管等行政管理活动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严重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害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妨害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企业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利用企业改革、改制之机,贪污、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严明的执法纪律和公正的执法行为,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和尊重。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查办大要案力度,促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我们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意识,把加大工作力度体现到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上。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件人,其中重特大案件件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目前,所有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除人被上呈至上级检察院、人相对不起诉之外,其余全部起诉到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一)精筛细选线索,严把初查关口。因举报人多头举报、保密性差或举报失实等原因,举报线索普遍存在成案率较低的特征。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清白的被举报人,同时不使重大犯罪分子漏网,我们在办理自侦案件时,把初查案件作为查案的重中之重来抓。初查前对所掌握线索的来源、可信度、所涉及事实性质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等进行具体分析,精心筛选,从中找出价值高的线索,把功夫用在初查上,以提高成案率。除非掌握其确凿的犯罪事实,不轻易传唤被初查对象,今年所接触的初查对象,成案率达。我们在接到举报劳动保险处袁某、中医院赵某结伙贪污案时,没有轻易接触嫌疑人,而是在初查上下大气力,经过近个月的初查筛选固定好其一条犯罪事实,其后又分析赵某系从犯,较易突破,遂制订了先接触赵、迫袁自首的侦查策略,顺利将此案突破。

  (二)突出办案重点,深挖窝案串案。我院把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部门的案件查处,作为处理涉法上访、维护稳定,服务“平安××”建设的重点,先后在教育、供销、矿产、丝绸、盐业等系统查处窝案、串案件人。特别是在矿产办、盐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对于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转变行政执法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政府威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注重从小案挖出大案,从一案挖出窝案、串案。如我们在查办市兴贸玉米开发公司会计仇某挪用公款案中,仅掌握其截留万元货款的线索,从其经常出入证券公司这一疑点入手,重点核对其掌管的帐目与证券公司的联系,一举查清了其挪用公款笔万元炒股的犯罪事实。我们在市丝绸公司,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举立查了经理王某特大受贿、挪用公款案,副经理郑某特大受贿、挪用公款案,均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依法快侦快诉,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多年的办案实践,我院形成了一整套有××特色的职务犯罪查案方式。其主旨就是通过快侦快诉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这一办案经验先后被(上级市市院、省院和高检院反贪总局转发,省院国家森检察长还专门作了亲笔批示,使这一做法被制成专题片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具体做法主要有四点。

  一是发挥整体优势,集中打歼灭战。我们根据不同案件需要,打破科室界线,集中整合全局人力量,集中突破案件,遇到特殊复杂案件时,统一抽调办案骨干参与办案。

  二是加快诉讼节奏,提高办案效率。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快节奏作为衡量自侦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排除干扰和阻力的重要手段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途径,既抓质量,又抓效率,二者有机统一。

  三是把人文关怀融入办案之中。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改进办案方式,在办案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倡导人文关怀,在办案的各个环节增强“人情味”。如为接受讯问的嫌疑人准备药品,使用普通牌照车辆而非使用警车传唤嫌疑人、取证等等。在依法文明、安全办案的前提下,坚持以诚待人,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嫌疑人及其家属解决各种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从而感化犯罪嫌疑人,促使他们尽快认罪服法,主动交待犯罪事实。

  四是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装备,及时固定证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收集和固定证据方面的特殊作用,使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相关书证和视听资料互为一体,形成证据锁链,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证人翻证、嫌疑人翻供情况出现。由于做到了以上几点,今年我院办理的所有案件中,没有出现延长办案期限、延期审理等现象,保证了案件质量,提高了案件的处结率,增强了办案效果。

  (四)强化安全意识,狠抓办案安全防范。我们还始终把办案安全防范放在自侦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

  一是进一步完善切实可行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强化安全意识,使办案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加大落实力度,强化事前、事后、事中的监督制约,办案中分管检察长靠案,对每个讯问室的情况全程监控,随时录相。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解决,防微杜渐。

  四是加强外部监督。我们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机制,探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了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人民监督员,主动向他们通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工业滤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纪检部门跟踪监督,多方位保证办案安全。为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提高办案质量,我院创立的“三簿跟踪”监督经验先后被高检院、省院转发,在今年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现场会上被推广。

  三、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必不可少的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院的工作亮点之一。近年来,我们坚持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开展检察预防工作,不断研究有效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并逐渐探索出预防职务犯罪“个案预防、专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项预防、系统预防”三结合工作经验。

  一是个案预防。我们根据上级院《个案预防工作规则》的“五个一”预防工作要求,即“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针对个案特点和规律,努力做好发案单位的预防工作,个案预防率达,超出(上级市)检察机关个案预防率的基数一倍。通过扎实有效的个案预防,增强了发案单位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使发案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的再发生,最终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二是系统预防。即在金融、工商、税务、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重点预防。以加强对行业的全面监督为目标,在个行业和系统举办法制讲座余次,并采取联席会议、案件分析会、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主动性,扩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影响和效果。如根据近年民政系统发案较多的现实,我们深入调研,积极协调,今年月份帮助民政局制订了廉政纪律条,使民政系统廉政建设有章可循。

  三是专项预防。即把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滤布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以及投资大、社会广泛关注的“村村通”等重点建设项目作为预防重点,开展“工程合同、廉政协议”同签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同创活动。今年以来,共参与监督投资额万元以上招投标工程项,工程总金额近亿元。同时,我们还采取街头法律咨询、图片展览、集中授课辅导、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工作。在全国第三个法制宣传日和“平安××”法制宣传活动中,我们结合当前预防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共散发宣传材料余份,回答咨询余人次。今年月,“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将近三年来的预防成果和典型案例制作成专题片和宣传展板——《构筑职务犯罪防线》,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总的看,当前尽管我们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职务犯罪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仍在滋长蔓延,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是犯罪涉及的领域更加广泛。从当前查办案件情况看,除多发于国有企业、金融等重点行业外,正逐步向一些新领域延伸,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部门也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重点部位。今年以来,共立查教育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件。

  三是犯罪行业特征越来越明显,一些公职人员把市场交易规则用于公共管理活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什么权就用什么权,有多大权就用多大权。今年以来,共在土地矿产系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件。

  三是作案手段日趋复杂狡猾。职务犯罪主体的文化素质、社会地位较高,其社会阅历丰富,反侦查能力较强,着手犯罪前深思熟虑,犯罪手段凸显智能化,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往往造成“内贪外廉”的假象,有的则作案后迅速携款潜逃,规避打击。立查的龙都建材城办事员周召运贪污万元案,作案后携款潜逃,被抓获归案。

  分析这些犯罪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外,客观上也存在着诱发犯罪的社会和机制因素,主要是:

  有些部门、岗位权力过分集中,监督制约跟不上,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蔓延的“温床”;规范权力运行的有些制度不健全,特别是一些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缺乏有效规范和约束,给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打击力度不够,个别地方仍存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怕被“一票否决”,有的担心政绩受影响,还有的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从我们检察机关自身的工作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少数干警对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有畏难情绪,缺乏敢查敢办大案要案的决心和勇气;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办案难度越来越大,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查办案件取证难、审讯难,翻供、翻证多的现象较为普遍。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各位主任,新的形势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继续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决心不动摇,工作不放松,势头不减弱。

  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特别是要把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

  三是更新观念,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积极落实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措施,特别是充分发挥办案资源优势,认真研究发案原因和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和治理对策建议,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犯罪。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律、业务培训,狠抓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

  附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X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X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201X年,在市委、上级业务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求真务实,廉洁勤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

  认真学习,提高素质

  我注重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修养,增强盛自身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理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始终把握好学习、工作的方向。一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特别是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加深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的理解的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指明方向。学习了

  物权法

  等新颁布的法律,丰富了法律知识积累。通过学习使自己清醒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干部,就必须认真贯彻实践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用会议精神来指导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一名执法者,就应当很好地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应当很好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党的宗旨,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鞭策提醒自己,不断完善提高自己。

  二、滤布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领导关心,群众关注。我分管此项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早安排、早布署。在年初,就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及时召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为全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坚持常敲警钟、依法办案。在一线干警中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做到无违法违纪、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坚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自己始终在办案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坚持做到初查计划、侦查方案必审查,指导侦查人员把握立案时机,理清侦查思路和侦查方向。第一次讯问必参加,指导侦查人员适时调整讯问策略。案情发生重大变化必过问,本文来自.gongwen123.与侦查人员共同研究对策,并及时向检察长汇报;移送审查起诉前必听汇报,指导侦查人员把好定性、证据和犯罪数额关。对于办案中遇到的困难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全年共立案四件五人,移送审查起诉三件四人。并成功将逃逸五年的犯罪嫌疑人原市社保局原出纳孙某从北京押解回塔。

  (二)、当好参谋助手,力求尽心尽力

  除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外,我还注意正确定位,努力当好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参谋助手。

  1、维护团结。作为副职,我全力支持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工作,主动与其他党组成员搞好团结,做到有事勤商量,思想常沟通。在用人、晋职、表彰等重大问题上,能与其他党组成员沟通,达成共识。

  2、当好助手。作为副职,我全力当好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助手,坚持在工作中做到不失职,不越权。凡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不上推,敢于决策,重大事项及涉及到全局性的问题,请示党组书记检察长决策,充分发挥助手作用。

  3、当好参谋。我注意调查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工作意见,为党组书记、检察长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廉洁自律,践行廉政规定

  能够按照要求注重廉洁从政相关理论以及地、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的学习。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来教育警醒自己。不断提高正确认识、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防微杜渐,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筑牢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事业为重,无私奉献,淡泊名利,老实做人,扎实做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纯洁。

  对分管的部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落实,保障检察权规范有序运行。全年分管的部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没有到发案单位报销过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单据;没有外出用公款旅游的情况;没有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健身活动;在住房方面也未超过标准。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认为所做的工作与党组织的要求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年来对新形势下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特别是对如何拓宽职务犯罪案源方面,新思路,新办法不多。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抓的不紧,做的不够。

  (二)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强。检察工作要与时俱进,压滤机滤布不断发展,就必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但自己在工作中放开手脚开拓创新的勇气和胆略还不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自身的理论素养、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重业务学习轻政治学习、重法律应用轻理论研究、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今后的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将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在提高个人素质上下功夫。要把学习作为人生永恒的主题,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在素质的培养上,要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灵魂,努力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努力学习检察业务,提升法律监督能力。重点要提高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

  (二)在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是要敢办案、敢碰硬,努力克服案件取证难、突破难等办案困难,.freekan.排除压力大等不利因素,以攻坚克难的精神,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二是加强举报初查,广辟线索来源,提高线索初查的成案率;

  三是在队伍教育管理上下功夫。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活,确保建设一支能战斗、不变质的职务犯罪侦查队伍。

  四是在廉洁从检、公正执法上下功夫。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自觉做到常修为检之德,常怀律已之心,扎扎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X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篇五: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

  

  县法院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情况汇报(合集五篇)

  第一篇:县法院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情况汇报

  县人民法院

  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情况汇报

  一、查办案件情况

  自2008年11月至今,修武县人民法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4件,其中领导批示0件,上级交办2件,群众举报

  0件,反映强烈案件2件。按案件的性质来类,所涉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立案案件2件,执行案件0件。案件查办结案率100%,无违法违纪。

  二、引发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的原因

  (一)当事人认识上有偏差。有的当事人文化水平比较低,又缺少诉讼风险意识,凭个人经验和阅历来看待法官判案,一旦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便感到自己冤屈。有的当事人基于一种习惯和封建思想的错误认识,对法律规定不理解,思想偏激。

  (二)承办法官方面的原因。其一是个别法官办案形象差,对当事人态度生硬,不按规定的时间开庭,甚至开庭时间说变就变,又不

  1及时说明法定事由和原因,引发当事人的不满。其二是有的法官办案效率低下,办案拖拉,一个案子甚至需要三到四次开庭,不能做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有损了法院形象。其三是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但由于办案人员不注重自身形象,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不注重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引起当事人不满。

  三、查办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障碍。查办案件工作,是反腐倡廉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但对查办案件还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有的“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怕得罪人,因而不敢查;有的认为承办法官办案没有问题,属于当事人滥访、找茬,因而不愿查。

  (二)能力障碍。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能力高低的关键取决于办案队伍的整体素质。尽管多年来反腐败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查办案件

  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查办案件时存在有不规范、发现不了问题等情况。

  (三)纪检监察人员少,办案人员数量不足。

  第二篇: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分析报告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分析报告

  2009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反腐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大案要案能力,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案件查办情况

  1、信访情况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77件次,比上年减少5%,其中:来信68件,来电5次,来访4件。

  2、初核部分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线索6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4%,涉及党员47人,涉及监察对象5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2件,一般干部22件,其他人员20件。

  按违纪行为分类,涉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5件,贪污贿赂行为13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3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1件,失职渎职行为9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5件,其他违纪行为16件。按办理机关划分,委机关办理22件,乡镇纪委办理32件,县市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办理17件。

  累计初核线索64件。经初核,转立案1件,了结63件,其中失实37件,适当处理26件,组织处理33人。

  3、立案部分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件,结案3件,主要违纪行为涉及贪污贿赂行为1件,其他违纪行为1件。违纪人员涉及,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1人。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

  4、复查复议部分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申诉案件2件,其中党纪申诉2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件,一般干部1件;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2件,其中维持2件。

  二、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通过办案,从严惩处了一批违纪违法者,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威慑作用,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坚持查办案件工作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一是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2009年,全县初核案件64件,其中涉及基层干部违纪案件35件,占初核案件总数的55%;立案3件,涉及基层干部违纪案件1件,占总立案案件的33%。针对基层干部违纪案件有上升趋势,我们先后立案查处了柞水县乾佑镇石镇村村委会委员张远锋贪污案;查处了柞水县扶贫局干部赖光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案;柞水县河务管理站站长胡增锋失职渎职案。共处分干部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这些违纪案件的查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党群关系和群众利益,遏制了腐败在基层漫延的势头,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调查处理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妨碍社会经济秩序违纪案件。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坚持查办案件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200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查办贪污贿赂行为9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3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8件,失职渎职行为5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5件,其他违纪行为6件。其中:初核查处了柞水县红岩寺土管所所长郭晓峰失职渎职案;柞水县柞水县小岭镇党委书记刘家桢违反财经纪律案;柞水县营盘中学校长童和山违反财经纪律案;柞水县扶贫局局长党文科违反廉洁自律案;柞水县红岩寺镇计生办主任王春生贪污案等30多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违纪行为明显、情节较重,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我们一律速查速办,从严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违纪行为较轻,不具备立案条件的信访案件,我们充分运用“三项制度”教育挽救了一些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极大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积极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围绕目标,年初印制了案件线索排查登记表,每季度定期到公安、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摸排案件线索,共摸排案件线索8件,成案1件,待立案2件。

  四是案件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我室案件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按照案件管理3.0系统要求统计上报各种数据,做到数据按时上报,统计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差错,为相关单位和本委相关室提供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为了解反腐倡廉成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年初,针对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在案件管理及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案件报表报送办法的通知》,编写了报表填制说明,较好的规范了各乡镇纪委、各部门纪检组案件统计上报工作。

  (二)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根本体现。围绕查办案件,今年三季度,针对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现状,我们具体提出了五条措施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拓宽案源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三是加强信息沟通,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四是严格依纪

  依法办案,确保查办案件质量;五是狠抓办案治本,增强办案效果。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认真落实县纪委强化案件查办工作措施,积极拓宽案源渠道,细致排查案件线索,内添措施,外加压力,使案件查办工作保持了良好地发展势头,查办案件数量较去年基本持平。

  (三)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充分发挥了“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在案件查办中的教育挽救作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查办工作与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将查办案件作为落实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落实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反腐方针,充分发挥“警示训诫”三项制度的预防作用,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通过查处案件,是否有效遏制了某一领域的腐败现象,是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是否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县纪委在案件查办前对每一个线索都要认真研究,集体分析,调查组按照调查程序列出调查提纲;在调查中,各纪委、纪检组都能积极拓展监督职能,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帮助被查对像认识错误,帮助被查单位建章立制,改进工作;调查结束后,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帮助被查单位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根结所在,并充分运用“三项制度”对不够处分的被查对像进行教育提醒,使他们悬崖勒马,从而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2009年共计实施警示提醒62人,诫勉督导14人,责令纠错3人。

  (四)注重在实践中学习锻炼,整体办案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的纪检干部队伍,是办好案件的保证。为了建设一支好的队伍,纪委、监察局利用周一学习日,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业务骨干轮流讲课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探讨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全室职工掌握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技巧,熟悉了与案件检查联系紧密的政策法规,弥补了新进干部在纪检监察知识方面的欠缺,为快速进入工作角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提高了案件管理和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纪检室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相关室搞好其他工作。参与了移动公司于凤凰镇纠纷调解工作、森林防火专项检查、09年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乡镇编制专项检查、平安创建半年考核、“三项检查”、村支书公选、乡镇半年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在配合其他科室工作的同时我们不忘案件查办工作,主动将两者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面考虑。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政治、业务学习抓的不够紧,学习讨论的不够深入,对一些理论的研究还不够透彻,对重大案件还缺乏较系统的总结和剖析

  二是立案数量较去年有所减少,有些信访案件查办时间较长;

  三是个别乡镇领导、部门领导对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重视不够,自觉性不强,因而导致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案件查办数量出现下降;

  四是相当一部分举报件反映问题线索模糊,事实不清,甚至有个别举报人凭想象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给立案调查造成难度,同时也造成新立案件数量下降;

  五是由于信访举报数量下降,并且反映件中举报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违纪行为较多,而举报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反映件较少,为顺利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增加了难度。

  四、明年工作打算

  针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来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搞好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一是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功能,进一步理顺各执纪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

  三是积极检查指导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案件

  的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及时综合分析党员干部违纪的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党纪党风

  教育、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篇: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程序讲义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程序讲义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党纪政纪案件独立行使检查权,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纪检监察机关立委之基,履职之首,有案不查不仅失职,也是对经济建设的渎职。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县纪委常委会安排,现将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相关程序作以下简明讲解,希望对提高大家办案能力和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一、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程序。受理的意义在于它是初步核实的前提,是案件检查的开始和必经阶段,受理工作的好坏对于整个案件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受理不及时,就会延误时机,给违纪者制造伪证和隐匿证据提供机会;如果受理的不准确,就会使案件检查走弯路,就会影响案件检查的效果。

  受理具有五个基本特征:一是受理的主体必须是纪检监察机关;二是受理的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党的一级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或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受理对象的行为必须是实施或被认定为实施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四是受理阶段的任务,是审查检举、控告的材料是否具有违纪事实和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是否具有初步核实的条件,以决定是否初步核实;五是受理的目的,是对违纪行为进行审查,并通过以后的初步核实、立案和调查活动,核查和证实违纪,追究违纪者的党纪政纪责任,以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

  受理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五种:一是党员干部、群众或其他组织检举控告;二是领导交办;三是有关机关移送;四是违纪者自述;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

  受理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书面形式,既有举报信或其其它线索材料;二是口头形式,即检举人或控告人用口头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情况的一种形式。工作人员应将提供的情况如实记入笔录,由反映人签名盖章或押印,如果反映人不愿公开姓名,应为其保密。口头形式中还有的是电话举报,接话人应认真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录音录像形式,指反映人用录音录像资料,将被反映人违纪事实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一种形式。受理材料的处理。对受理的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作以下四种处理:一是对涉及到正在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调查的有关人员的材料,应迅速转承办调查组调查;二是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尽快交办或转办;三是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内容不具体,无法查证的,或是过去已经作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应加注说明并将受理材料留存备查;四是对需要查清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决定是否立案的受理材料,应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案件受理程序卷宗质量规范:反映案件受理程序的资料在案卷归档时,属检查卷综合类档案资料,入卷材料包括案件来源材料和被调查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案件来源材料指办案单位受理的检举、控告材料以及领导的签批意见,上级批办件或交办件及其他能够证明案件来源的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归档。被调查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以党员干部档案为依据,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包括被调查人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学历、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等详细自然情况以及担任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同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二、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初步核实是受理的继续和发展,是立案的依据和前提,既关系到违纪行为能否得到及时纠正,违纪主体能否得到纪律制裁,又关系到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能否受到保护。初步核实作为案件调查的准备阶段,大量的证据材料是在初步核实阶段收集的,初核中的任何疏漏和失误,往往会给案件调查和及时结案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案件调查的成效要靠初步核实来奠定基础。

  初步核实的程序要求。初核的程序是指办案人员在初步核实中所应遵循的先后顺序。具体包括五个步骤:一是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实施初步核实的,办理初核手续。办理初核手续应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初步核实的,应制作《委托初步核实通知书》。二是确定初步核实人员。办理初核手续后,承办单位应根据所反映主要问题的具体情况确定初核人员,成立核查组。核查组可由承办单位单独抽调人员组成,也可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联合组成,人员数量最低不少于两人。三是制定初步核实的方案。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初核的依据、反映的主要问题、初核的方法和步骤以及注意事项等。四是实施初核。即通过走访群众、询问知情人、查阅文件、资料、帐目等搞清反映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分析判断过程。五是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并报批。初核结束后,核查组应及时写出初核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初核报告的内容包括: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初步核实结果、存在的疑点、处理建议等,核查组成员必须在初核报告上签名,初核报告应交分管领导审批。

  初步核实程序卷宗质量规范:初步核实程序归档时应反映在案件检查综合卷内,具体包括初核报告和初步核实呈报表或委托初核通知书等初核审批手续。初核报告是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公文,它的作用就是为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立案决定、对查否的问题予以澄清并了解违纪线索、对存在违纪行为不需立案的问题作出结论或为处理提供依据,是办案人员必须向组织出具的书面报告。

  三、立案

  立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辖权限,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

  的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经过初核,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时,依照规定决定案件成立并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

  立案的意义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立案是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前提,不经过立案就不能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也就是说没有经过立案任何触犯党纪政纪的问题都不会成为案件,也不能给予处分。二是立案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案件检查人员高度的党性原则以及与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的坚定信心和积极主动精神。三是立案为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提供了合法依据。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权,特别是一些带有约束力和制约作用的调查措施,如暂予扣留、封存非法财物、暂停被调查人职务,对被调查人实行“两规”、“两指”等,关系到被调查人的财产权益和民主权利,必须在决定立案并有立案依据后,才能采取实施。四是规定立案程序,有利于保护纪检监察对象,使其避免遭受无根据的查处和追究。由于多种原因,在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揭发材料中,有的与事实有出入,有些甚至可能是诬告,立案好比一把尺子,对没有达到追究党政纪责任的轻微违纪者,使其免受追究,对严重违纪违法者,予以立案调查,追究党政纪责任。五是规定立案程序,可以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的发生。

  立案的程序要求,即立案的工作步骤。按照《案件检查条例》和有关监察规章的规定,立案一般遵循五个程序:一是审查立案材料。立案材料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其受理的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和材料,经过初步核实后,所能确认违纪违法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违纪违法者党纪政纪责任的材料。审查立案材料的过程,就是确认有无违纪违法事实和分析、评断这种违纪违法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过程。二是写出《立案呈批报告》。立案呈批报告是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责任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公文。基本内容包括:案件线索来源、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经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呈报立案的党纪根据、呈报单位意见。三是审查批准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在接到《立案呈批报告》后,经过认真审查违纪违法事实及其证据材料,核对违纪行为所触犯的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是否作为案件立案调查的程序性活动。《立案呈批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办理立案报批手续,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在《党组织、党员违纪立案呈批表》或《监察机关立案呈批表》上签署意见。四是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立案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对违纪违法者的立案决定通知通报被立案人和有关单位。经批准立案的党纪案件,应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党组织,经批准立案的政纪案件,立案的监察机关应将立案决定通知被立案人和有关单位。立案决定通知、通报形式,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发出《立案决定书》,也可口头传达或电话通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碍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取证的,经批准立案后,可暂不通知被立案人及其所在单位。五是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制度。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是政纪案件立案的一项规定程序和重要制度。所谓备案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工作事项,记录在案,以备查考。所谓重要复杂案件主要指领导机关及其领导干部案件、案情重要案件、社会影响大案件、典型案件,重要、复杂案件批准立案后,立案的监察机关应按要求填写《重要违纪问题立案备案表》,经负责人批准同意,并加盖本监察机关印章,同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接受备案的领导机关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如果意见不一致由上一级监察机关作出决定。

  立案程序卷宗质量规范:立案程序相关资料入卷时应归入案件检查综合卷,入卷材料包括《立案报告》、《党组织、党员违纪立案呈批表》、《监察机关立案审批表》、《立案决定书》等。

  四、调查

  调查,即对客观情况进行考察了解,案件调查程序,专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的一个阶段,是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办案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规定的方法、手段和措施,对已经立案的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的活动。调查的过程包括调查前的准备、调查实施、调查终结三个阶段。

  1、调查准备阶段。做好调查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组织调查组。选好调查组长即案件主办人,并结合案件特点组织相应办案力量,合理搭配调查组成员,案情重要复杂的,调查组的阵容应大一些,案情比较简单的,调查组的人员可以少一些,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二是熟悉案情。成立调查组后,组长应组织全体调查人员认真分析案件材料,通过熟悉案情和学习政策,明确调查的目的、任务、方法以及调查中应掌握的政策界限和注意事项。三是拟定调查方案。在熟悉案情、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调查组应及时研究制定方案。调查方案指进行调查的具体计划,应明确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决定调查的步骤和方法、规划完成各项工作项目的时间、确定办案人员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事项。四是拟定调查提纲。调查方案确定以后,全体调查人员要展开讨论,集思广益,形成调查提纲。调查提纲是指对案件调查事先提出的内容重点,是具体化了的调查方案,在一些比较简单的案件中,也可把两者合二为一。

  2、调查实施阶段。所谓调查实施,指案件调查计划的实行。调查实施阶段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宣布立案决定。调查开始时,调查组应会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特殊情况下,根据案情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适当时机谈话和宣布立案决定。二是实施调查方案。将调查方案真正落到实处,就要明确调查内容,掌握调查方法,行使强制措施。一方面要及时收集实物证据,即抓住有利时机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等实物证据,另一方面做好证人、受侵害人的思想工作,收集证人证言,除此之外就是把握时机与被调查人谈话。

  3、调查终结阶段。调查终结,是指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结束后对全案进行综合分析,认定事实,提出定性处理意见的活动。调查终结即是对调查实施的总结,又是对移送审理的准备。在调查终结阶段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综合分析案情。首先审核材料,看该取的证据材料是否取齐,看该办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鉴别证据,所有证据材料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确保各证据间互相呼应,证言之间、证言同物证之间、物证同其他证据之间无

  相互矛盾、逻辑混乱情况。二是认定错误事实。在取得证据基础上,对每个问题做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违纪者划清责任界限。三是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是指调查组把经过核实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认真听取其意见和申辩。错误事实材料中的错误事实,是指经调查确认的能够作为处分依据的主要错误事实,同时还要写明错误性质及应承担的责任,不得泄露立案依据、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以调查组名义落款。在见面时,应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错误事实要逐条与被调查人核对,并听取本人意见,见面核对结束后,被调查人要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这是应履行的必要手续,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材料上作出说明,也可另写申辩材料,如果本人拒签,调查组应在材料上注明。四是提出定性处理意见。案件调查结束,调查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根据查清的违纪事实,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对案件的性质和处理提出具体意见。六是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调查组对被调查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所写的说明案件事实真相、提出定性处理意见的书面综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调查成果。调查报告是在调查组全体成员经过充分讨论后研究形成的,同时也要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后经分管领导审议后定稿。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立案依据及调查简要情况、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和对见面材料意见、被调查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意见、调查组处理建议等。五是征求处理意见。案件调查结束,调查组应将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本人检讨等复印件交被调查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征求处理意见。经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支部以及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后,提出处理意见。党纪、政纪处理意见应分别以书面形式出具。调查报告落款由全体调查人员签字或盖章。

  卷宗质量规范:案件调查程序相关资料入卷时,应归入检查综合卷,入卷档案包括《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基层组织处理意见》;另外,案件调查调取的所有证据材料归入检查证据卷、调取的与案件事实定性等无关的资料装入检查卷副卷。

  五、移送审理

  送审理是指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室移送的活动。移送审理是从案件调查转入案件审理的过渡性环节,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案件检查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目的,是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交付审理,使违纪者得到应有的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同时通过审理程序严格审查和监督,使无辜的人和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人不受追究,有效防止和减少错案发生,正确适用党政纪法规,充分发挥纪律的教育和惩处作用。

  移送审理的材料,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审理部门移送的材料。根据规定,应移送下列材料:

  (一)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二)立案依据,包括检举信等案件来源材料,有关领导关于初核的批示、初核报告,调查对象身份证明资料、立案呈批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以及其他批准立案的材料。

  (三)调查报告。

  (四)全部证据,包括对所调查的问题认定的证据材料和否定的证据材料。

  (五)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

  (六)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交待材料。

  (七)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八)被调查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的处理意见。

  移送审理的手续。根据规定,向审理室移送案件材料,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是办理移送手续的具体表现形式,标志着移送审理阶段的终结。其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案件名称,应写清错误主体和重要错误性质;二是被调查人姓名、单位及职务;三是立案机关和立案时间,立案机关应填写批准立案的机关,立案时间应填写立案机关分管领导批准立案的日期;

  四是材料目录,这是填写的重要内容,应按规定的顺序填写清楚,分门别类填清编号;五是移送单位、接受单位、承办人、接受人和移送时间。移送单位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接受单位是指接受移送案件的审理室,承办人是指办案人员或具体办理移送手续的人,接收人是指接受案件审理的人或审理室指定的具体办理接受手续的人。

  移送审理程序卷宗质量规范:移送审理程序在案件卷宗中通过《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反映,该表填写一式两份,在检查综合卷和审理卷各入卷一份。

  第四篇:案件查办

  案件查办

  情报的最主要属性是()。A、知识性B、传递性C、效用性D、广泛性

  对各种信息、情况、消息和知识进行搜集、加工、储存、检索和传递,是情报的()。A、任务B、目的C、内容D、对象

  涉烟情报指以公开与秘密的调查措施、手段及其他方法获得的有关涉烟违法的()。A、分析研究的成果

  B、一切线索和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成果

  C、一切线索和情况D、一切线索

  涉烟情报内容涉及广泛,有些内容又相互交叉,为便于实际工作的开展及管理,将其划分为()。

  A、人员情报类、案件情报类、违法情况线索情报类

  B、案件情报类、违法组织情报类、违法情况线索情报类

  C、人员情报类、案件情报类、违法组织情报类、D、人员情报类、案件情报类、违法组织情报类、违法情况线索情报类

  情报的时效性决定了搜集情报必须遵循()原则。A、持之以恒

  B、全面、系统C、及时、迅速D、客观、准确

  关于涉烟情报搜集的概念,表述正确的是()。

  A、是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发现与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情况、线索的过程

  B、是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和获取与涉烟

  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情况、线索的过程

  C、是指运用公开的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和获取与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情况、线索的过程

  D、是指运用秘密的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和获取与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情况、线索的过程

  ()获取情报的时间距情报产生的时间越远,其价值就越大。

  对于那些由于缺乏调查线索陷于僵局的案件,()搜集的作用和功效尤为突出。A、违法组织情报B、涉烟案件情报C、违法人员情报

  D、违法线索情报

  关于隐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是指尚未发生,后来可能发生的案件B、是指因行为隐蔽,被发现后又逃脱处罚的案件C、是指已经发生、尚未发现,后来被发现查获的案件

  D、是指已经发生并发现,尚未立案查处的案件

  ()涉烟案件情报,是以未结案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为对象建立的涉烟案件情报资料。

  涉烟情报搜集的方式分公开和秘密两种,下列方法中属于公开方式的是()。

  A、跟踪盯梢B、执法检查C、化装调查D、守候监视

  调查人员为了发现某些具有隐蔽性的违法犯罪案件或线索,特意设计某种诱发违法犯罪的情境,使其自我暴露的秘密调查措施是指()。

  A、诱惑调查B、化装调查C、守候监视D、跟踪盯梢

  在调查人员对跟踪对象、跟踪路线及周围环境较为熟悉,有比较好的通讯设备,且跟踪人员足够多的特定环境下,可以采取()。

  A、尾随跟踪B、接力跟踪C、迂回跟踪D、交换跟踪

  关于涉烟情报搜集中的汽车跟踪,做法错误的是()。

  A、尽可能选用普通颜色、普通外形的车辆,最好更换当地的车牌,以免引起注意。B、跟踪前,调查人员必须熟识并记准调查对象所驾车辆的特征,熟悉跟踪区域交通线路及沿途情况。

  C、多车跟踪时,由最先接近调查对象的那辆车或紧跟在调查对象车后的车辆承担指挥任务。

  D、单车跟踪时,当调查对象车停车后,跟踪车内的所有人员应下车找监视点进行观察监视。

  根据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A、不同表现形式

  B、不同来源

  C、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D、取得是否合法

  当事人对被查处前已销售的烟草专卖品的“口供”就属于()。A、间接证据B、直接证据C、传来证据D、实物证据

  下列()项不是烟草专卖人员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A、询问

  B、查账C、鉴定D、猜测

  为了打乱被询问人事先准备的防御办法和编好的陈述及辩解腹稿的询问方法是()。A、循序渐进发问B、直接发问C、简单发问D、跳跃式发问

  直接发问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可采取()的方法,使被询问人不知不觉地进入询问正题。

  A、跳跃式发问B、循序渐进发问C、迂回发问D、简单发问

  检查总帐是查账的基本方法之一,检查总帐的基本目的下列表述准确的是()。A、为了核实该企业损益表中的销售收入年末累计数字与总账的销售科目数字是否一致,做到会计报表真实可靠

  B、用来考察和核对各种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提供的数据,其目的是掌握该被查企业设置了哪些会计科目,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查账打下良好的基础

  C、为了核实该被查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是否与银行对账单金额一致

  D、对银行对账单中的贷方、借方大笔项金额做重点检查,看企业是否另设财务账簿

  下列()项不是查账实施阶段的相关要求。

  A、执法人员到达被查企业后,应立即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说明情况,表明身份

  B、听取被查企业根据查账要求所作的专题汇报,同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的当面质询

  C、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需要进行检查的资料的种类和范围,明确查帐要证明的问题,拟定查账方案,制定查账计划

  D、按类别和性质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实事求是地认定问题的性质

  对卷烟鉴别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鉴别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向原鉴别检验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予受理。

  A、15B、30C、60D、90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

  A、属于自己管辖,但办案阻力大

  B、属于自己管辖,同时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也有管辖权

  C、不属于自己管辖

  D、属于自己管辖,同时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也有管辖权

  内部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移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关于()的规定。

  A、地域管辖B、职能管辖C、级别管辖

  D、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A、审查、提出移送书面报告、负责人审核批准、移送

  B、提出移送书面报告、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移送

  C、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提出移送书面报告、移送D、审查、移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及时制作案件移送函、涉案物品清单等文书,()日内办理移送手续。

  A、三B、五C、七D、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移送的材料有()。

  A、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B、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C、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D、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接受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依次办理()。A、立案、接收案卷材料和涉案财物、制作案件受理回复函、调查取证

  B、制作案件受理回复函、调查取证、接收案卷材料和涉案财物、立案

  C、调查取证、立案、接收案卷材料和涉案财物、制作案件受理回复函

  D、制作案件受理回复函、接收案卷材料和涉案财物、立案、调查取证

  从轻处罚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选择()的方式和()的幅度。

  A、最轻

  最低B、最重

  较低C、较轻

  较低D、较轻

  低于法定幅度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者应当从轻、减轻处罚。A、未满14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D、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违法行为已超过追究时效的,应()。A、重新处罚

  B、减轻处罚

  C、从轻处罚D、不予处罚

  根据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分类,“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属于()的自由裁量权。

  A、在行政处罚幅度内B、选择行为方式C、对事实性质认定D、决定是否执行

  ()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性原则也被称为适当性原则。

  法定处罚依据规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罚种可供选择的,下列对处罚种类的选择标准表述错误的是()。

  A、对社会危害轻微的违法行为,优先选择谴责性和告诫性的罚种

  B、一般违法行为,优先选择罚款

  C、在财产罚中,优先选择没收当事人的违法财产和违法所得D、限制或剥夺当事人行为能力、资格的罚种为最后选择

  下列对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不属于内部监督的是()。A、案件核审监督B、案件评查监督C、行政复议监督D、审判监督

  小王是专卖科案件审理员,对于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应负责任的人员是()。A、小王、专卖科长B、小王

  C、小王、专卖科长、局长D、小王、局长

  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就对被处罚人产生约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A、作出B、送达生效C、寄出D、公告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罚缴分离制度,因此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都应当实行罚缴分离。

  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A、二

  一B、二

  二C、三

  二D、三

  三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物品不可以抵缴罚款的是()。A、查封的财务拍卖款B、没收的违法所得C、冻结的存款D、扣押的财务拍卖款

  涉案卷烟的鉴别检验出库应凭()办理手续。A、指定收购书

  B、抽样送检通知单C、罚没卷烟移交清单D、违法物品销毁记录表

  仓库保管人员每()对涉案卷烟的出入库情况进行核对和账务处理。A、日B、周C、月D、季

  须依法收购的卷烟,如果有包装破损等情况,可以酌情降低收购价格,但不得低于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

  A、40%B、50%C、60%D、70%

  第五篇: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调研分析

  案件查办工作是纪检监察组织一项重要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直纪工委对近年来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状况进行了调研,对如何加强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探索与思考,以求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近年来**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现状

  根据截止2004年12月底的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统计,目前,**市直机关共有纪委、纪检组50个,其中:市直机关纪委18个,市直企、事业单位纪委16个,市纪委派驻市直机关纪检组8个,省属机关单位纪委、纪检8个。此外,另有**市监察局派驻市直机关监察室23个。市直机关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42人。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是市直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支中坚力量。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在人数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监督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贡献。但纵观近年来整个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案件查办工作还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自办案件少。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共立案82件,其中:26件案件是**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处级干部违纪问题过程中,发现涉案科级干部违纪问题后移交市直纪工委立案调查处理,占总立案数的31.7%;19件案件是司法移送立案的,占总数的23.2%;11件是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烧山林事故和矿山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立案的,占总数的13.4%;6件案件是市直纪工委根据信访举报线索立案自办的,占总立案数的7.3%;20件案件是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立案查办的,占总数的24.4%。

  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市公安局纪委6件、市民政局纪委2件、市教育局纪委5件、市建设局纪委1件、市中级法院纪检组1件、市粮食局纪委2件、市林业局纪委2件、**电业局纪委1件,这两年半时间来只有这8个单位有自办案件,而占84%的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这几年时间里都没有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从上述分析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案件少。信访举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自办的20件案件中,仅有8件是通过信访举报得到线索后立案查处的,占总数的40%。从近年来市直纪工委下转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件反

  馈情况看,下转的信访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对被举报对象问题并没有深入调查。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织从信访举报中得到线索,成立专案组,主动出击,真枪实弹地突破案件的案例很少。

  (二)查办案件质量不高。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案件质量上也不尽人意。在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立案的82件案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42件,占总数的51.2%。在市直纪检监察组织自办20件案件中,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3件,占总数的15%;失职类案7件,占总数的35%;组织人事类案5件,占总数的25%;经济类案5件,占总数的25%,其中,经济类大案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没有。

  上述数据可看出,近年来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质量上尚需进一步提高,在乡科级案件数、经济类大案数、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等一些体现案件查办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上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市纸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薄弱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都是受单位单位(党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加之机关中各种评先评优活动客观上存在发案单位“一票否决”制,案件查办工作牵涉了单位许多利益,领导同志怕本单位出现案件会影响本单位的声誉,这些因素使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受到很多的掣肘,真正自主、深入地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十分困难。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畏难情绪、怕得罪人”等心理,与领导体制不顺有直接关系。在调研过程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反映,由于管理体制上的愿意,他们在办本单位人员违纪案件时常常顾虑重重,阻力较大,在这种状况下,市直单位出现了下转信访举报件初核转立案率为零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力量分散。市直机关14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力分散在50个设有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中,一般每个单位只2人,纪委书记

  (或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一人。这样的力量要开展自办案件工作是相当困难的,这正是当前影响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查办案件职责的主要因素。2002年

  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作了适当的调整,当仍有些纪检监察组织人员未配齐,人员没到位。

  (三)精力分散。从调研中发现,这个问题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中较为突出,市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们都有分管行政工作,导致精力分散,影响了抓纪检监察工作。监察室主任则兼了许多党务工作,前两年就有多个监察室主任兼党办主任和其它行政职务。市直

  各单位监察室主任普遍反映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等占去了大部份的精力,根本无精力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四)办案能力差。调研中发现,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中有自办案件或被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抽调协助办案的约占总数的15%,绝大部份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办过案件,对查办案件工作十分陌生,甚至觉得办案有些神秘感。

  三、加强市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思路

  (一)改进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为理顺各种关系、优化人员配备,在体制上,应着重强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这样更有利于对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的监督,也能增强对市直单位其他党员干部监督的自主性。中央纪委已率先实行了对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市直机关也可根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对派驻纪检检察机构人员可实行“派而不驻、集中办公”的做法,即实行派驻编制单列,人员统一调配,具体做法是,平时市纪委、监察局派往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集中办公,其任免、工资、福利等均与派往单位脱钩,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只对市纪委或市监察局负责,但派出纪检监察干部紧密联系各自派往单位,参加派往单位有关会议,负责派往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这种管理体制不仅能有效解决单位党政领导对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的干扰问题,也有利于把纪检监察干部从职责以外的工作中解脱

  出来,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减负”,使他们能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中去。

  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集中优势力量突破案件。如果市直某单位发生党员干部重大违纪案件,则由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统一组织协调,联合查办案件。根据往年的经验,这种办法切实可行,市直纪工委历年查办案件都是借用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今年在查办市殡仪馆李长松违纪案件时,抽调了市直9个单位的派驻监察室主任集中办案,在短短一周的时间快速突破了案件。三位涉案人员均受到重处分,集中办案的成效十分显著。但是,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有抽调办案的监察室主任因各种原因被派驻单位领导叫回,一度使办案人员捉襟见肘,这也使得我们更深刻地感到改进当前市直机关纪检检察干部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沟通联系,多给予关心、帮助,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领导,整合整个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在人员的配备上,要考虑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党委、纪委机关挂职任职锻炼和从基层选调优秀干部到市直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同时要适当补充和吸收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才,提高这类人才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比重,进一步改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自1999年以来,市直纪工委便在市直机关纪委、纪检中开展了工作量化考核,每年都结合当年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工作重点,对《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明确考核的标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几年的考核情况看,这种管理办法对促进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十分有效。可以说,能否把《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逐项落实到位,既是对市直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能否担当起反腐倡廉重人的考验,也是对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工

  作是否扎实有效的检验。尤其是在2005年,市直纪工委加大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分数比重,引导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经验表明,只要下真功夫、下实功夫、下狠功夫抓好《纪委、纪检组工作考核标准》的落实,必将使市直机关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案件查办工作中走在前列、做出表率。

  在抓好考核、管理的同时,还要多管齐下,努力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懂得党的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好市场经济知识、财贸、金融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十分需要在职培训教育。除市直纪工委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举办的纪检监察部举办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外,建议市纪委成立培训中心或者采取委培的形式加大培训的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

  (三)加强各方办案力量的组织与协调。

  1、强化联系片的职能。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共分为6个联系片,每片有7-8个成员单位,联系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本片成员单位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学习、研讨、交流、参观等活动,片内成员间联系较为松散,职能较为弱化。但我们认为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实行“派而不驻,集中办公”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片在查办案件方面的职能成为了可能。即对于每一个联系片而言,片内成员单位有发生党员干部一般违纪案件,可由片长、副片长前头组织、协调本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查办,以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2、整合办案力量。一是建立市直机关办案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和协调查办大娜要案中遇到的重大复杂问题,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二是建立部门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纪委、检察院、公安局、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积极性,明确分工,协同办案,及时配合,增强办案工作机制。加强失职机关

  纪检监察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抽调精干办案人员参与,实行跟班办案、联合办案,促进办案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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