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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9篇

时间:2023-06-07 18:12:01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篇一: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2016年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管理方案

  根据县卫计局文件精神,按照本院村卫生室“三定”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为了科学规范管理乡村医生队伍,将本辖区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全面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强化责任,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使本辖区村级卫生工作水平得到很大的提升,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村卫生室必须按照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或推诿,出现一次扣10分。

  2、每次下达的接种通知单必须在接种之日之前全部送达到受接种者家中,出现一次不及时送达或根本就不送,一经核实扣5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3、当出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所有乡村医生必须听从指挥,全力以赴配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不听从指挥,如因推诿或不听从指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公安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医院将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停发当事人的养老保险并吊销他的执业资格。

  4、医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所有村卫生室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室长的工作按排,不得顶撞上级,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5、各村卫生室负责本室服务村的所有公共服务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发现一次不报扣当事人5分,迟报扣当事人2分。

  6、每月07日为例会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无会议记录扣5分,无学习笔记扣5分。

  7、村卫生室每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分。值班不在班,借值班为名去打牌的发现一次扣10分。

  二、医疗卫生工作

  乡村医生要严格执行医疗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书写各类病历和医疗文件,杜绝一切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除经济上要全额赔偿外,行政上也要以予处罚。

  必须按规范处理医疗废弃物及医疗垃圾,不得私自变卖,发现一次扣5分并处1:10倍的处罚。要有每次送医院集中处理的交接记录,并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垃圾有登记,规范使用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装袋。

  三、药品管理

  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药品代购规定,乡村医生日常使用的所有药品应由当地卫生院统一代购,乡村医生不得从除卫生院以外的任何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手中购进药品,医院防保组将加强日常监管的力度,一经发现任何人从除卫生院以外的任何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手中购进药品,将处以查获的药品按零售价1:10进行处罚。

  村卫生室在本年11月份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医院将根据市卫生局统一布置,村卫生室用药将由医院调配,村卫生室不再自行进药。具体工作等市卫生局相关文件下达后,再进行相关工作调整。

  四、人员工资按照市卫生局规定分三块:一块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块是政府补助;一块是诊疗费。

  五、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由室长负责,室长对医院负责。室长要及时向本室职工传达上级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思想道德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医院防保组对村卫生室实施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乡卫生院

  2016年02月02日

  2016年06月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遵义基层常见病医疗技术培训

  2016年12月08日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县人民医院基层常见病医疗技术培训

篇二: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2022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方案范文乡镇、村卫生室结核病管理职责

  乡镇(社区)级

  1、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

  2、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

  3、收集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

  4、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5、设立查痰点的单位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

  6、负责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的培训。

  7、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

  2、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3、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协助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5、向患者和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医疗机构

  1、对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及转诊。

  2、负责对危重肺结核或严重合并症患者的救治,对出院患者及时转诊。

  3、负责在医院内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4、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督导和指导。

  4.抗结核治疗方案

  4.1初治活动性肺结核化疗方案

  初治涂阳和初治涂阴(含未查痰)肺结核病人均采用此方案治疗。

  (1)2h3r3z3e3/4h3r3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隔日___次,共___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隔日___次,共___个月。

  (2)2hrzs(e)/4hr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或乙胺丁醇)每日___次,共___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每日___次,共___个月。

  4.2复治涂阳肺结核化疗方案

  (1)2h3r3z3e3s3/6h3r3e3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隔日___次,共___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隔日___次,共___个月。

  (2)2hrzes/6hre

  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每日___次,共___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每日___次,共___个月。

  6.不良反应处理原则及预防

  6.1处理原则

  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类型及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应在病历上做好记录,督促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对轻微不良反应(无实质性脏器损伤),可在医护人员的密切观察下继续抗结核治疗,同时采取对症处理并报告上级医生;对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嘱患者立即到医疗机构救治。

  6.2不良反应的预防

  抗结核治疗前,要了解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肝肾疾病史,必要时做肝肾功能检查,对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要根据肝肾功能情况选择抗结核药物种类及剂量;用药前向患者详细说明服用抗结核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

  耐多药结核(mdr-tb)治疗与管理

  7.1依据既往用药史和/或药物敏感试验采用标准治疗方案或个体化治疗方案。

  7.2坚持联合用药的原则,方案中包括___种以上敏感或未曾使用过的抗结核药物。

  7.3痰菌阴转后继续治疗至少___个月,总疗程约为___个月。2022年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全面加强我片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___传染病防治法》、《___食品安全法》、《___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___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___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片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___片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

  1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___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___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___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___片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___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___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___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___、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一)建立___应急的报告制度和___制度,公布___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___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___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___、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___病例的必须在___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___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___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___,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___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七章附则

  一、本预案由___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二、___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应急办___、防保办___、住院部___

  附件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

  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_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___为办公室成员。

篇三: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卫生室管理制度卫生室管理制度方法

  卫生室管理制度卫生室管理制度方法

  为加强卫生室,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效劳范围,应制定标准的卫生室管理。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卫生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以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的原那么,积极做好学生的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和各项卫生监视工作。

  二、卫生室所有的药品、器械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用后及时做好记录。

  三、发现传染病立即报告校领导及有关防疫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四、对学生一般外伤应及时处理,重症病人即送医院就诊

  五、妥善保管和使用器械药品。

  六、积极配合村防保组做好查病防疫工作。

  七、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八、定期对学生体检,健全学生安康档案。

  九、学校卫生人员应在校长的领导下,为全体学生效劳,业务上受教育局体卫科的指导,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方案,期末做出工作总结。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内容的填写。

  十一、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安康状况做出比拟、评价和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安康档案。

  十二、有目的有方案地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工作。

  十三、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视监测。

  十四、积极开展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十五、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十六、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卫生室的管理,开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安康,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是农村基层卫生福利事业单位,受村民委员会领导。

  第三条

  村卫生室可以在原大队卫生室根底上举办,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毗邻村联合办、乡(镇)卫生院固定设点、乡村医生联合办,乡村医生承包等多种形式。

  开办村卫生室应报经乡(镇)卫生院审查同意,并承受其业务指导。

  第四条

  村卫生室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安康效劳的方向。群众就医,可为实行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看病收费以及群众自愿承受的其他方法。

  第五条

  村卫生室的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普及卫生常识;

  (二)指导本村的爱国卫生运动,承当本村疾病预防、方案免疫和疫情普查、上报任务;

  (三)诊断、治疗一般疾病和进行急救处理;

  (四)指导方案生育、妇幼保健和进行科学接生;

  (五)完成卫生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六条

  村卫生室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在以下人员中聘用:

  (一)已取得证书的乡村医生;

  (二)经县(市)卫生局合格的卫生员;

  (三)退休、退职的医务人员。

  村卫生室的人数,视效劳范围的大小而定,一般为二至三人,其中应有女性。聘用人员需报乡(镇)卫生院备案。

  第七条

  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做到:

  (一)努力学习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做好文明效劳;

  (二)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防病治病的业务水平;

  (三)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村卫生室人员的报酬,从以下渠道解决:

  (一)开展医疗业务的收入;

  (二)从事防疫、保健的劳务收入;

  (三)经济条件较好、群众自愿实行合作医疗的地方,可以从集体公益金中给予补助或由群众自愿集资给予补助。

  第九条

  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医疗、护理、保健、预防接种和方案生育筹项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做好登记和原始记录。发生医疗事故和过失,应如实上报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执行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积极采用中草药、针灸、推拿等经济有效的传统疗法,合理诊治,合理用药。

  (三)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加强药品管理,保证用药平安。

  (四)建立财务收支帐目,收费应有单据和存根。集体力、联合办的卫生室应适当提留积累,用于开展卫生事业。

  第十条

  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管理。其一切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不得平调其财产和资金。违者,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并检查催促村卫生室完成卫生工作任务。乡(镇)卫生院应负责组织技术交流,培训技术人员,并帮助解决具体技术问题。对不符合行医条件以及管理不善的村卫生室,乡

  镇)卫生院有权提出批评,并限其改正。

  第十二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效劳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效劳,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第三条

  本方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

  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效劳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农村医疗卫生效劳体系的根底。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立、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第五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视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开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视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视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效劳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立、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标准管理。

  第二章

  功能任务

  第七条

  村卫生室承当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效劳、根本医疗效劳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村卫生室承当行政村的安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效劳,主要包括:

  (一)承当、参与或协助开展根本公共卫生效劳;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效劳;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第九条

  村卫生室提供的根本医疗效劳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根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效劳;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效劳;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根本医疗效劳。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那么上不得提供以下效劳: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效劳;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效劳;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效劳。

  第十条

  村卫生室承当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第十一条

  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效劳及计生药具药品效劳。

篇四: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卫生院管理方案

  关于卫生院管理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卫生院管理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院管理方案1根据本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以下经管制度:

  一、任务定额:

  工资任务定额比例:1:1.7(因本院为职工购买了各种保险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二、药品:

  西药按销售额的5.5%、中药12.5%计药房人员任务。零药按6%计。医生:西药不计任务,中药6%计。

  三、挂号费:

  按60%计任务,出诊费:90%计

  四、B超、化验、X光、心电等检查费:均减成本后医生计40%,操作人员计40%。

  五、妇产科:按妇产收入减成本55%计任务。

  六、外科及手术费用:收入减成本后60%计任务。

  七、理疗、牙科、五官科::收入减成本后75%计任务。

  八、麻醉:收入减成本后80%计任务。

  九、液体:医生每开一次输液,按4.00计任务,每天一个病人多次输液只按一次计算。

  十、护理组:观察、注射、住院、护理等:均减成本后医生计40%,护理人员60%计。心电监护收入医生计40%、护理计40%。

  十一、抢救费90%计医生,洗胃费90%计护理。

  十二、O2:医生计25%,护士计75%,成本在护理中减除。

  十三、消毒费:转入操作人员

  十四、下帐及库房保管:因本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下药帐人员按乡村医生所领取的药品每1000元计0.3个误工,出药人员每1000元计0.8个误工;公医下帐按金额的2%计任务。

  十五、收费室:按收费金额的1%计任务;

  十六、奖金:分段计奖,完成任务定额后500元以内按20%计,501-1000元按25计,1001元-1500元按30计,1501-2000元按35%计,2001元以上按40计,最高不超过40%。

  卫生院管理方案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更好开展,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掌握所建档案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与慢性病相关的高危人群情况,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高危人群进行适宜技术指导,控制超重、肥胖、血压和血糖水平。

  (一)对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与慢性病相关的高危人群建立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评价干预措施的效果;(二)推广“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适宜技术,降低人群超重、肥胖和高血压、高血糖发生的危险;(三)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定期随访制度,管理率和随访率达到90%以上;(四)开展以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危险因素为核心内容的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指导,提高居民慢病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健意识,使其掌握健康生活方式技能,并能主动采取行动。健康指导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在全乡8个村卫生室办事处已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中开展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档案。依据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以35岁以上居民为重点: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并动态掌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状况,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进行登记。

  2、定期随访。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至少每季度随访1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基本体格检查,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进行健康指导,并填写随访表(见附表1)。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随访及管理率不低于80%,提供健康行为指导的比率不低于80%。

  对高危人群至少每半年随访1次,每次随访要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的指导,并填写随访表(见附表1)。高危人群半年随访率不低于80%,对失访人群应当记录原因。随访的高危人群管理率及提供行为指导的经率不低于90%。

  基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腰围、臀围等。

  3、开展危险因素控制,干预及效果评价。按照慢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分类,以体重和血压为核心指标,参考腰围、血糖、血指、身体活动等综合指标,通过膳食指导、身体活动促进血压管理等适宜措施的实施,实现“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两大核心健康改善目标,采用有关指标定期进行效果评价。

  4、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07-2011)和实施方案,开展以控制慢病危险因素为核心内容的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推广适宜技术,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三、实施时间

  自20xx年起,依据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逐步覆盖全市95%以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

  四、工作评估和绩效考核

  按照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数,对管理率、随访率等相关指标进行评估考核。

  附件1:

  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

  随访人群基本管理率=(随访的一般人群中,完成基本管理的人数/一般人群1年内进行随访的总人数)*100%高危人群: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率=(已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的高危人群/高危人群总人数)*100%半年随访率=(半年内已进行随访的高危人群人数/高危人群总人数)*100%随访人群基本管理率=(随访的高危人群中,完成基本管理的人数/高危人群半年内进行随访的总人数)*100%随访人群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率=(随访的高危人群中,完成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的高危人群/高危人群半年内进行随访的总人数)*100%体重管理率=(进入体重管理的人数/超重且中心型肥胖总人数)*100%慢病患者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率=(已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的慢病患者人数/慢病患者总人数)*100%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进入血压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筛查出的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高血压患者随访率=(每季度现将随访的人数/进入血压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高血压患者血压空置率=(血压水平控制低于140/90mmHg的人数/进入血压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糖尿病管理率=(已进行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筛查出的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附件2:

  人群分类标准

  人群分类标准

  慢病患者根据相关标准,可被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及其他疾病

  慢性高危人群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

  1、超重且中心性肥胖:身体指数(BMI)24kg/㎡或腰围男性≥90cm,女性≥85cm

  2、正常高值血压:收缩压130-139mmHg或舒张压85-89mmHg3、血脂异常:血总胆固醇(TC)边缘升高≥5.18或血甘油三脂(TG)升高≥2.26mmol/L

  4、空腹血糖受损:6.1mmol/L≤FBG<7.0mmol/L一般人群除以上情况的人群

  附件3:

  不同人群管理指标要求汇总表

  人群管理指标定义启动年工作要求第3年工作要求

  高危人群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比例根据收集的膳食、身体活动、饮酒、尼古丁成瘾性等管理信息,对个人行为危险因素的暴露水平和程度进行评估,将“个人膳食评估与指导报告”等报告反馈给居民,并就报告中的关键信息向其解释,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个体化行为指导服务。不低于90%不低于95%体重管理率对筛查出的超重且中心性肥胖的对象进行体重管理,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相结合的控制措施。不低于60%不低于80%半年随访率超重且中心性肥胖、正常高值血压、空腹血糖受损、血脂异常等人群中,进入管理半年后再次收集筛查信息和管理信息,进行随访管理的比例。不低于80%不低于90%随访人群基本管理率进行随访的高危人群中,完成基本管理的比例。不低于95%不低于95%随访人群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标进行随访的高危人群中,完成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比例。不低于80%不低于90%慢病患者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比例同高危人群不低于80%不低于95%高血压患者管理率筛查出的高血压患者中,进入血液管理的比例。不低于70%不低于95%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进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中,血压水平控制

  低于140/90mmHg比例。不低于60%不低于80%糖尿病管理率筛查出的糖尿病患者中,进行管理的比例。不低于70%不低于95%附件4:

  健康行为指导内容

  膳食指导:重点三方面,一是要特别关注食盐总量,包括烹调用盐、酱油和加工食品等中总盐量的摄入,以每人每日6克作为目标,帮助和鼓励患者逐步降低摄入量并达到目标;二要鼓励患者坚持多吃蔬菜和水果;三是畜禽肉的摄入量要适当,膳食脂肪供能比不超标。

  身体活动指导:要结合患者血压分层结果,确定身体活动的.指导原则,特别是对运动的种类、活动时间和强度等的确定,要让患者掌握运动禁忌,防止发生意外。

  限酒指导:对于高血压患者,应告诫饮酒的危害,帮助建立解救的决心并逐步采取行动。

  戒烟指导:对高血压病情越严重者,越应加强对吸烟者的劝阻和戒烟指导力度。

  卫生院管理方案3根据xxx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升我单位整体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针对我院存在的各种困难与问题,制订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全员参与,通过开展管理年活动,以达到向管理要质量、效益、环境、服务、人才、秩序、廉洁、安全、效率,不断提高单位社会形象和自身综合实力。

  二、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档次。

  1、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在上一年基本上纠正了看病不书写病历的习惯后,今年把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专门制定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和奖罚制度,狠抓落实,力争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有一个质的飞跃。

  2、继续开展病历、急诊、院感、护理、放射、检验、药事质控工作,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其中把药事质控作为今年质控工作的重点。

  3、加强卫技人员的业务理论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全年开展6次以上全院性业务学习与培训,各科组每年至少开展6次以上学术交流会或理论学习,安排全体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短期轮训,选派合适人才到上级医院进修专科,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医疗、护理操作规程,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并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制订违规操作处罚办法,对违规者予以处罚,力争杜绝医疗争议的发生。

  三、加强人才管理,确保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班子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民主集中制、正副职联签制等各种制度和规定,做到正人先正己,管人先管己,形成一个廉洁、团结、奋进的团队。

  2、提高中层以上干部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购置相关卫生管理书籍,加强政治理论、卫生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要求管理干部记学习笔记,每季度上交院办检查一次。平时挖掘和培养具有管理潜质的年青苗子,充实管理团队。

  3、实行院、科二级目标管理,制订院、科二级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评办法,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和考评成绩来考核干部,并与奖金挂钩,成绩差者予以免职。

  4、创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重视和关心每一位职工,对后进人员要详细分析症结所在,尽心帮教,不能一棒子打死。充分发挥每位职工的长处,因才设岗,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人才施展才能提供广阔舞台。

  四、加强绩效管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1、调整分配制度,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体现多劳多得,奖金分配要充分体现绩、能、效、勤等因素,拉开分配档次,利用经济杠杆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2、根据本地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改变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水平,做好做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篇文章。充分挖掘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特殊人群潜力,壮大糖尿病专科,发展妇产科、儿科,计划派二名医生至上级医院进行妇产科、儿科进修,以拓展服务群体,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3、打造节药型单位,医用耗材、卫生消耗材料实行院科两级成本核算,医院核定给科室,科室核定到人,制订核算办法,实行节约有奖、浪费处罚。加强药房管理,拓宽进药渠道,降压药品成本,提高药品周转率,严格控制药品积压、过期、变质,并与药房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4、做好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医疗仪器设备价值,制订资产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避免财产丢失损坏。对库存材料实行限额管理,避免盲目采购,避免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对科室差旅费、电话费实行砍块包干、结余留用,增强各种节约的意识,精打细算去花每一分钱。

  5、调整医、药收入结构,做好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力倡诚信医院。

  五、加强服务管理,提高单位社会形象

  1、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制订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由业务副院长负责全院的考勤管理工作,院领导对各科组进行考勤和督查,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科组,追究科组长责任。科组长负责对下属职工进行考勤管理,对违反制度的职工进行如实登记和教育,确保全院良好的工作秩序。

  2、主动适应市场和社会、群众的需求,改变营销观念和服务模式,开展岗位服务规范和服务人性化,重塑自身形象,提高医院竞争力。制订切实可行的服务规范,把人文关怀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医院的主流文化和主流思想,从内心深处感动病人,吸引病人,留住病人。

  六、加强秩序管理,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1、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各项责任制、政务公开制。禁止医药代表与医生、药房人员直接接触,彻底杜绝药品回扣等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每月对安全生产进行一次例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七、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单位文明建设

  1、改善服务环境,创建清洁、舒适、便民型医院。加强医院的清洁卫生工作,督促职工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时刻保持医院的整洁。改造输液室,提供病人一个舒适的输液环境。合并中西药房,精简科室,减少环节,方便群众。

  2、加强软环境建设,创造和谐的人文工作环境。经常性开展党组织、工会、团组织活动,做到班子团结和号召力强。职工间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团结友爱,做到无冲突、无矛盾,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篇五: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贾曲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是以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为服务重点,进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的公益性质、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为更好的规范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疾病预防控制:

  1、传染病防治:

  (1)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以及卫生部、卫生厅规定的传染病病例。

  (2)重大传染病管理:对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的辖区内结核病人进行管理,督导规范及时服药,开展艾滋病、性病咨询服务,重点职业人群传染病预防,传染病病人访视。传染病病人或家庭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在家传染病病人消毒与社区公共场所消毒知识教育及措

  施指导,辖区内学校消的消毒隔离工作。

  2、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制度督促辖区内儿童及时进行预防接种。每月进行预防接种有关的各种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有关的健康教育活动。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收集和报告托幼机构意外事故、群体性疾病和不明原因死亡、疫苗接种不良事件等有关卫生事件。

  二、妇幼保健:

  1、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基本情况,及时正确上报妇幼卫生村级报表。

  2、进行辖区内孕妇早孕摸底登记,督促孕妇定期产前检查,提供相应的孕期保健服务,筛选高危孕产妇并随访,按时进行产后访视、康复、护理及避孕指导,产后访视率≥95%。

  3、加强3岁以下儿童系统化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系统化管理,指导新生儿护理及婴幼儿母乳喂养,提供新生儿保健服务。开展新生儿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护理指导。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4.2.1)≥95%,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访视率≥95%。

  4、积极宣传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和降消项目,进行叶酸发放和随访,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5、加强流动儿童和体弱儿的保健管理工作。做好儿童五病(肺炎、腹泻、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防治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辖区内托幼机构营养工作及卫生保健指导,儿童意外伤害干预。

  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积极进行各类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教,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重点非传染性疾病的患者进行康复护理指导和高危人群监测。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评价与干预。

  四、进行辖区老年保健与康复、精神卫生与管理、计划生育咨询与指导、社区健康教育等工作。

  贾曲卫生院

  2011.1贾曲卫生院村卫生室

  管

  理

  制

  度

  二0一一年十月

篇六: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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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3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根据

  “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门诊登记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

  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四、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制度

  1、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妇、产妇、0-6岁儿童数和村内计划生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登记和上报工作。

  2、动员本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做好新婚月访,掌握本村早孕人数,督促孕妇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对象。

  4、掌握村内孕产妇高危情况,督促按时接收治疗,帮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监护。

  5、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新生儿、早产儿、体弱儿的访视和简易治疗。

  6、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

  五、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十全”,即: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5、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要配备一名兼职会计和出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分户消耗和现金出纳等必要的账册,账目应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定期上报、按年公布。对村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2、严格执行报销、收费制度,服务收费有标准,明码标价、收取费用有凭证(发票)。

  3、应建立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等,并明确分工,账钱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

  4、村卫生室的各种医疗器械和其它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账可查,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5、建立药物进、销、存明细账和经济账,并做到按季盘点,账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疗事故或集体财产损失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4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验收药品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5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6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所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六、及时将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调离岗位。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7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8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调温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

  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9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

  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务

  第七条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一)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第九条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第十条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审批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四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十七条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根据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

  第十九条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第四章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条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具体标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

  第二十一条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三条建立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规划。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应当与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鼓励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医学学历继续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探索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地方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从本地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到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也可选拔、招聘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直接接受毕业后培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六条村卫生室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村卫生室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二十八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卫生室人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

  管理、医疗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定期在岗培训、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财务、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村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鼓励村卫生室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防治疾病。

  第三十三条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

  第三十四条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为预防接种单位的村卫生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村卫生室人员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三)自觉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督导、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例会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召开一次例会,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卫生室人员汇报本村卫生室上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报表,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二)乡镇卫生院汇总各村卫生室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反映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必要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业务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四)乡镇卫生院传达有关卫生政策,并部署当月工作。

  第三十七条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支持村卫生室以信息化技术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接受远程医学教育、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进行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村卫生室与村计生专干、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办之间要及时通报人口出生、妊娠、避孕等个案信息。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村卫生室应当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以及资产登记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在不增加农村居民个人负担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合理制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村卫生室要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将药品品种和购销价格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村卫生室补偿经费和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向村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

  (一)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应当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考核后按其实际工作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

  (二)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三)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地要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村卫生室人员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订;

  (四)鼓励各地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村卫生室人员的补助水平。

  上述经费应当在每年年初预拨一定比例,绩效考核合格后结算。

  第四十五条各地应当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支持。由政府或集体建设的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应当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村卫生室建成后由村委会或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管理。

  第四十六条支持村卫生室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适当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养老待遇。

  第四十七条各地要将完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卫生室人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九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1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

  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2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3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包括药品(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器械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县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用械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药品器械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4为进一步加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卫生室)的财务管理,规范卫生室账务处理,确保各项资金有效使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卫生室执行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由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统一管理、分室核算,专职、专人负责。

  二、账簿设置

  卫生院要按照一室一账的方式建立总分类账、业务收支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收支管理

  实行卫生室与卫生院统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采取微机化、网络式管理。月度会计期间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按月核算并编制报表。卫生室业务收入应按日编制收入日报表,每10天编制一张汇总报表,每月编制一张月度总报表。现金收入每10天上缴一次,按照卫生院安排的报账时间,将现金和10天收入汇总表一起上缴(报)到卫生院。严禁坐支现金。

  四、资金管理

  卫生院在银行开设用于卫生室经费收支的专用存折,用于核算卫生室所发生的各项资金。

  其中,收入包括:1、卫生室上缴的日常业务收入;2、卫生院转入的上级补助收入(包括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及其他经费补助等)。

  支出包括:1、支付卫生室购药品及卫生材料款;2、支付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各项收入返还;3、发放村医财政补助;4、发放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5、其他支出。

  五、固定资产管理

  卫生院要建立卫生室固定资产明细账,加强对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集体财产安全。固定资产发生自然损耗的,必须填报书面说明,经卫生院核准后方可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发生人为损坏的,由责

  任人按价赔偿。

  六、其他事宜

  卫生院要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管,确保卫生室财务管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卫生室管理人员及卫生室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卫生院将不属于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收支范围内的资金转入专用账户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

篇七: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方案3篇

  3、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医疗文书合格率90%以上。严格院感和临床用血管理,无擅自自采自供血液。手术室、产房等特殊区域的布局符合控制院感要求。严格执行护理程序,护理措施落实到位。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年版)和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以及基本药物各项政策。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严禁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

  5、建立健全各项公共卫生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完成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正常运行,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管理科学化

  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医院感染控制制度,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护理工作制度和药事管理制度等。

  2、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工资制度。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质。认真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定期进修、培训登记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标准,杜绝不合理收费。业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分户核算,报表账目清楚、真实,资金专管专用。

  4、实行院务信息公开,医护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积极提供便民措施,规范执行各项医疗保障制度。

  5、对所辖村卫生室(所)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等规范管理。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

  (四)信息共享化

  1、建立和完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药物管理信息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监控管理等系统的建设。

  2、在建立医药卫生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对现有院内各类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整合。实现新农合网络直报和网络审核,提高监管效力。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大业务有效结合,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3、实现各类报表数据电子化管理,辖区内村级卫生机构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医药卫生区域信息共享。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2月—20**年3月20日)

  制定全县工作方案,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做好活动的动员和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20日—20**年10月20日)

  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县卫生局组织督导和初评。

  (三)总结评估阶段(20**年10月20日—20**年11月)

  县卫生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巡回看变化、交叉检查等形式,进行验收评比。并对检查评比结果通过通报、表彰等形式进行有效运用,提高全县基层医疗卫生的整体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认真实施。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固定宣传栏、LED显示屏、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积极创新,争取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活动进度,适时调度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股。

  3、每村保证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技术人员,村级卫技人员在本辖区内每发现一例孕妇及新生婴儿,将孕妇及新出生婴儿信息上报乡镇专职保健员和孕产妇及0-6岁儿童管理中心,孕产妇管理及0-6岁儿童管理中心按该村卫技人员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予以发放,辖区内孕产妇管理及0-6岁儿童管理工作由该区指定卫技人员负责完成,不允许跨区管理。

  四、职责分工

  1、孕产妇及0-6岁儿童管理中心对全县的孕产妇及0-6岁儿童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对所有专职保健员和村级卫技人员的绩效资金进行全面考核发放。

  2、县妇幼保健院受卫生局委托,负责全县孕产妇孕产期保健技术管理及0-6岁儿童保健技术管理的具体组织和信息处理工作。一是定期组织孕产妇保健技术指导组和0-6岁儿童保健技术指导组对各乡镇的孕产妇保健及0-6岁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评价;二是组织孕产妇及0-6岁儿童保健技术指导组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三是对各单位专职保健人员和村级卫技人员进行考核;四是配备一辆保健下乡车和3名专职人员,每月下乡参加各乡镇村级保健员例会,每季度组织对全县孕产妇保健管理及0-6岁儿童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下村入户督导检查,负责督导乡镇专职保健员对本辖区所有孕妇和0-6岁儿童及时进行建档和定期随访,并将督导结果报孕产妇及0-6岁儿童管理中心,重点加强对高危孕妇及高危儿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高危孕妇及高危儿进行面对面追踪管理。

  3、乡镇专职保健人员

  负责对本辖区的孕产妇进行管理。一是遵照孕产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及0-6岁儿童提供系统保健服务,摸清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及0-6岁儿童基本情况,特别是计划外生育的情况摸底,对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专案管理;二是对村级保健员开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三是对辖区内的孕妇及0-6岁儿童实行一对一的见面制度,发现孕情及新出生婴儿及时上报管理中心,增加对高危孕妇及高危儿的追踪管理次数;四是各乡镇专职保健人员由中心统一调配管理考核。

  4、村级保健员

  负责辖区内孕产妇的发现、报告、健康教育等工作。一是主动搜索孕情及新出生婴儿,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及新出生婴儿进行摸底,特别是发现计划外生育和高危孕产妇高危儿,并及时报告乡镇专职保健员和管理中心,做到孕情及新生儿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追踪管理一例;二是动员督促怀孕妇女孕12周及新生婴儿到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及0-6岁儿童保健手册,定期接受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管理;三是负责收集辖区内妇女妊娠、婴儿出生、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及出生缺陷的有关数据,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四是按时参加例会和工作培训;五是负责叶酸发放等宣传工作。

  五、考评考核

  由孕产妇管理中心负责对出具专职保健员和村级保健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

  1、专职保健员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予以通报表扬,并全额发放资金,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按分值发放资金。

  2、村级保健人员考核细则见

  由乡镇专职保健人员依据平时村级保健员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管理中心,中心对乡镇专职保健员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抽查核实,并提出意见报管理中心主任审批,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的局予以通报表扬,并全额发放资金;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按分值比例发放资金。

  (一)开展一系列媒体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声、视频有影,扩大宣传面,提高实效性。

  (二)开展一系列社会宣传,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册)、文艺宣传以及电子显示屏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法治建设和“三网”工作体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开展一次上门入户走访活动,结合“三网”工作体系的深度应用,组织辖区综治干部、网格管理员、综治志愿者等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和居民家庭走访宣传,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四)开展一次帮扶宣传活动,深入局挂点帮扶的基层和地方,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扶宣传活动;

  (五)总结推介一批经验作法,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总结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三网”工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鲜活经验,并积极向媒体投稿宣传。

  三、工作要求

  1、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群防群治,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和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请于4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小结报局综治办,并及时上报有关影视图片资料。

篇八: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升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开县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考核平分表的通知》开卫[2007]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和完善我镇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平、有效、经济、便捷的卫生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6月底前,在全镇基本建成以“三制四统一”为基本内容,责、权、利相统一,医疗设施条件标准化、经营管理规范化、指导与考核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的村卫生一体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监管作用,使医疗秩序明显好转,医疗市场基本规范,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搭建平台,使农民的健康水平得到有效保障。

  (三)遵循原则

  1、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村卫生室为主的原则;2、坚持村卫生室作为独立法人,实行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原则;

  3、坚持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原则;4、坚持有利于村医生医疗技术和整体素质提高的原则;5、坚持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6、坚持兼顾中心卫生院、乡村医生、群众三者利益,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的原则。

  二、管理形式

  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制四统一”。

  (一)实施统一管理

  1、统一规划设置管理。对一体化管理卫生室实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考评奖惩,统一监督管理;对工作人员统一聘任、培训、考核和调配使用。2、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的业务由中心卫生院统一管理。聘用后的乡村医生,由中心卫生院负责进行业务培训。

  3、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设置确定以后,要对聘用乡村医生的原有可用器械、合格药品和卫生材料进行清资盘点,建帐登记。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中心卫生院设立总帐;各村卫生室设立辅助明细帐,并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票据统一、印章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款有单据,收支有明细帐簿,核算准确,手续齐全,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定期向中心卫生院报帐,接受各级的财务监督检查。

  4、统一药品管理。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统一药品价格,彻底堵塞假冒伪劣药品流通渠道,切实保证药品质量。

  (二)全面推行聘任制、浮动工资制和养老保险制

  1、实行聘任制。采取“数量控制、严格准入、择优聘用”的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乡村医生聘用工作,由中心卫生院审查同意后颁发《聘任证书》。村卫生室负责人经村民委员会推荐,由中心卫生院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乡村医生录用后,其身份

  不变。

  2、实行浮动工资制。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发放办法,切实落实好乡村医生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村卫生室的收益分配,要兼顾卫生院、卫生室、乡村医生三者利益,切实调动起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3、实行养老保险制。从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乡村医生的工资中各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逐步为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乡村医生年老不能从事医疗工作的,按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三、方法步骤

  全镇一体化管理工作于

  全面铺开,月底结束,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一体化工作在推动农村卫生工作、保护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抓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时机,召开动员会议,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全体乡村医生自觉地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二)全面实施阶段

  1、搞好规划布局。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布局村卫生室,原则上一村一室。一村多室的要进行合并,相邻的小村根据实际可适当合并。2、搞好配套建设。对照颁部标准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内涵建设,规范诊疗行为,建起标准化卫生室,达到一体化管理要求,并正常运转。(三)检查验收阶段

  按照各阶段要求,由中心卫生院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依据检查标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一体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为确保一体化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卫生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XXX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集中人力、物力、精力,积极运作,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继续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好处和意义,消除畏难发愁情绪和顾虑,引导乡村医生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出一体化管理细则,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及考核、核算办法。

  (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深入做好非法医疗机构的清查清理工作,通过举报电话、有奖举报等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并根据一体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人员坚持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五)加强监督考核。实施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是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要抓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时机,加大力度,确保按照要求抓紧实施。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一体化管理工作有效运转。

篇九: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方案

  

  卫生站(室)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

  卫生站(室)一体化工作是遵循区域卫生资源规划,对辖

  区内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强化服务功能,实施卫生行业服务的农村卫生体制,根据各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

  年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对全镇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监管到位的卫生服务体系,对辖区

  10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要求按照“五统一、二独立”的管理原则,进行健全村卫生室相关制度,规范医疗行为,规范

  操作流程,做到看病有日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

  有依据,消毒有记录,收支有台账,资料有档案,补偿有公示,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底数清楚,能够按照序时进度进行开展工

  作,使村卫生室规范化良性运转,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

  质、高效的卫生服务。

  二、领导组织

  为保证制定方案有效的实施落实,成立望夫镇卫生院乡村

  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杨某某(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朱某某(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蒙某某

  吴某某

  朱某某

  巫某某

  黄某某

  邱某某

  吴某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在分共卫生科,由蒙某某主任,负责全镇乡村一体化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

  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巩固上一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效

  在

  2020年既要巩固上一年取得的成绩和成效,又要稳中

  求进,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

  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

  乡村一体化卫生工作中“五统一、两独立”管理的核心和关键

  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相应的服务效能。

  2.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协助打击或取缔非法行

  医

  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排查工作,协助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对

  辖区内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

  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保证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

  3.加强对村卫生室药械的统一管理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

  进购的药品统一由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进行网上

  采购,实行百分之百基药和零差价销售。政府配套给村卫生室

  的医疗器械和办公用品由镇卫生院统一验收,统一分配,实行

  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使用。

  4.加强村卫生室城乡医保门诊即时结报和监督管理

  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必须全部开展医保门诊结算工作,应识别患者身份,杜绝非参合人员套取医保资金,做好医保资料

  管理,对当月就诊的人次、患者姓名、疾病名称、医药费用、补偿费用、联系方式等给予张贴在明显处公示,接受群众及主

  管部门的监督。

  5.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由镇

  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与上级补助资金挂钩。村室

  工作人员要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收支

  有账证、工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疫情有报告、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要及时到位,业务有考核、服务价格有公示。

  6.加强村卫生室财务管理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

  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

  册。各村统一会计科目、统一银行账号,实行独立核算,所有

  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7.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

  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室的医

  疗服务质量;(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4)执行医保管理

  规定的情况;(5)群众对村卫生室人员服务的满意度;

  8.加强监督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

  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如发现村卫生室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及

  时处理。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卫生技术人

  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9.定期对村卫生室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镇卫生院领导小组每月对全镇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进进

  行考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及时整改,10.提升群众满意度

  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不定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积极听

  取各方意见,并将满意度调查报告报送卫生院院务会进行讨论

  整改。

  某某医院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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