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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精选范文5篇)

时间:2022-09-14 10:35:07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认定是汉语词语,读音rèndìng,意思是承认并确定。确定地认为,肯定。主导思想对客观事物的反应,是

认定是汉语词语,读音rèn dìng,意思是承认并确定。确定地认为,肯定。主导思想对客观事物的反应,是一种集思想、情感、经历和知识的肯定态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5篇

第一篇: 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一、贫困生资格认定国家标准

1、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

2、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或身患残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3、  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4、  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工子女,下岗职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5、  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6、  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7、  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二、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别贫困两个档次

(一)、贫困生

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

1)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学生;

2)  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3)  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  直系家属长期患病治疗的;

5)  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  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7)  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

8)  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二)、特困生

1、完全无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贫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

1)  烈士子女;

2)  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4)  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5)  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

; 6)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  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8)  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三、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或特困):

1、  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正,如:吸烟、酗酒、大吃大喝等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

2、  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

3、  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4、  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违反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分者;

5、  因个人学习不努力在学年内有3门以上(含3门)课程不及格者;

6、  被学校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者;

7、  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或学期)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 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并提出申请,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 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 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或学期优先提供资助;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 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第二篇: 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

电信学院贫困生认定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报酬等),难以支付其在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我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家庭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困

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关工委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第四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

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开放式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电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年级为单位,成员包括:各年辅

导员、班主任、年级委员会委员、学生代表,其中学生代表人数应占学生总人数的10%以上。

第六条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对各班

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进行审查。建立各年级和整个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七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如下三档: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b)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

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第八条困难级别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或父母一方无工作,并不能完全缴纳学习或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

(1)父母双亲中有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2)属于单亲家庭,抚养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3)父母双方下岗;

(4)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者。

“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是指: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因遭受其他灾难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丧失。下同。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 本人系烈士子女、孤儿;

(2) 父母双亲均长期患重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经济 收入微薄,无其他亲友资助者;

(3) 属于单亲家庭,抚养一方因患重病、或残疾、或年迈而失去全部劳动能 力,家庭经济收入微薄,无其它亲友资助者;

(4) 家庭被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的;

(5) 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自行购买高档通讯工具者;

(2)自行购买或长期租用价格昂贵的电脑(特殊专业需要除外)者;

(3)自行购买高档娱乐产品、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超出经济许可能力的用品者;

(4)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餐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消费者;

(5)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者;

(6)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在600元以上者。

第四章认定流程

第一十条个人申请。学生按要求填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书》,和《高等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①所在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据的贫困家庭证明或县、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贫困户”、城镇“低保户”证书等;②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军、烈家属证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天灾、人祸证明;兄弟姐妹是在校大、中学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十一条学院评审。学院困难生级别认定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本办法的

规定和有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进行评审。

第一十二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和档次并将结果在各年级学生中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无异议名单上报校学生工作。

第一十三条学校认定。校学生工作对个二级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无异议名单公布。

第一十四条学生监察工作组(学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及各年级委员)负责组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调查与监督,对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随时关注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掌握和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变动的新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并视情节给予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一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分级建立、完善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据库。

第一十六条被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者方可申请本学年提供的有关资助。

第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有权取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一)有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者;

(二)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四)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者;

(五)家庭经济情况已经好转,本人学习和生活费用有保障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第三篇: 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

数学建模竞赛论文

论文题目:贫困生等级认定问题

2011 年 5 月 2 日


贫困生等级认定问题

摘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逐步实现,高校生源结构发生了变化,贫困学生数量急剧增加,解决就学问题已成为社会性问题。采取合理的方法对贫困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更好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关键,而当前的贫困生认定以定性为主,无具体统一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本文通过结合模糊数学思想和层次分析思想,综合评价贫困因素,实现了对高校贫困生进行认定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

针对问题一,本文首先应用模糊数学统计法的思想,建立一套贫困生认定的评判标准,统一量化申请者的相关信息,即建立模糊矩阵,从而降低主观定性判断的影响,使评定结果趋于合理公平。再者,考虑到各种评定因素对造成不同等级贫困的影响不同,应用层次分析法将各评定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建立模糊集,使评定结果更加科学。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用模糊层次分析法构建了贫困生等级认定模型,将定性与定量结合应用于贫困生认定中,并通过实例进行了验证。

针对问题二,首先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量化,即根据所建的评判标准为每个影响因素赋予分值,将每一位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情况数值化,得到体现各年级申请者的贫困情况的模糊矩阵。将该矩阵代入贫困生等级认定模型的表达式中,得到判定贫困生等级标准值Z。将Z进行大小排序,再依据题目要求从各年级选出25%的名额,将选出的这些名额按题中A、B、C等级的比例要求对其进行等级划分,由此便得到各年级申请者贫困等级认定结果如下表所示:

04级

05级

06级

07级

08级

09级

10级

总数

A等

5

5

9

10

10

15

9

63

B等

7

7

15

16

17

22

15

99

C等

3

3

7

7

7

10

6

43

合计

15

15

31

33

34

47

30

205

关键词: 贫困生 助学金 等级认定 模糊统计法 层次分析法


§1 问题的重述

一、背景知识

1、国家助学资助的政策背景

2010年12月,温家宝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国家助学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000提高到3000。我省约17万名高校贫困学子将受益。

2、贫困生认定工作概述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东华理工发【2008】27号),每年9月下旬,贫困生认定工作在全校启动。该项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由各学院的认定工作领导(工作)小组进行认定。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级发放。

3、贫困生等级认定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纵观众多贫困生认定的研究文献和高校的实际操作,大多数对贫困生评定缺乏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当前我国许多高校对贫困生认定还局限在传统的、凭经验、主观式的定性判断上,无具体的量化标准,导致高校贫困生评定工作含混不清,指导性、实践性不强,可比性和可行性不高,由此导致了助学金分配不公平。

二、具体数据

1、各等级贫困生所占比例数据

A等(一般贫困,约占贫困生的30%);B等(比较贫困,约占贫困生的50%);C等(特别贫困,约占贫困生的20%)。认定比例控制在全部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5%以内。

2、各年级总人数

表1 各年级的总人数汇总表

年级

2004级

2005级

2006级

2007级

2008级

2009级

2010级

总人数

62

62

123

137

140

189

118

3、所给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表(见附件1)

三、要解决的问题

1、问题一:参考学生手册相关细则,用数学建模的方法给出一种定量的,且易于实施的贫困生等级评定方法,使得评定结果相对公平。

2、问题二:根据附件1所给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表,对申请者进行贫困等级认定。

§2问题的具体分析

一、相关资料的介绍

1、贫困生的定义
  教育部文件对贫困大学生的解释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很困难,或无力支付的学生。也有学者在进行界定时,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划分,“所谓贫困生,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基本生活费用难以达到学校所在地最低伙食标准,目前无力缴纳学费及购置必要学习用品,日常生活没有经济保障的大学生”。另外,在进行划分时,一般将贫困生分为特困生、贫困生和一般贫困生,以此为基础来进行相应的资助和管理。

2、东华理工大学经济困难生认定标准(见附录一)

二、对问题的具体分析

1、问题一的分析:

问题要求参考学生手册相关细则,给出一种定量的,且易于实施的贫困生等

级评定方法,使得评定结果相对公平。经分析,本文通过求解以下两个问题来得出评定方法:

⑴求解影响因素权重

对学生的贫困程度进行评价,是一个复杂、系统的过程。它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考虑的因素也较广泛,具有多层次、多指标的特点。故首先用层次分析求解各影响因素的权重,从一个整体的角度对申请者的贫困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为评定结果更加合理做铺垫。

⑵定性化的指标定量化

贫困生认定涉及到很多定性化的指标,通过模糊数学的原理将这些定性化的指标定量化后再结合权重加以衡量,具体实现方法是先建立评判标准,即根据学生守则相关条例确定各个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所占的分值,得到影响因素的评判标准(见附录)。从而能够比较科学合理的评定学生的贫困度,准确的界定出学生的贫困等级,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资助。

2、问题二的分析:

问题要求根据附件1所给各年级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表,对其进行贫困等级认定。问题2是对问题1所得模型的应用,并可同时检验该模型的可行性及准确性。

⑴各年级分配名额的确定

根据附件1及题目中的具体数据,假设有足够的钱资助每个年级25%的学生,得到各年级总贫困名额:

表2 各年级的贫困名额汇总表

年级

2004级

2005级

2006级

2007级

2008级

2009级

2010级

总贫困生名额

15

15

32

35

36

46

29

⑵贫困生等级确定

要确定附件1中所给的申请者贫困等级,首先应依据评判标准对附件1中贫困生申请者的信息进行量化,得到各年级申请者贫困因素的分值(附件1),再结合权重大小利用matlab编程计算出每位申请者的得分情况,进行分值排序。又由于A、B、C等级的贫困生分别约占贫困生的30%、50%、20%,结合该比例数据、各年级总贫困生名额以及分值排序情况便可确定各年级的贫困生的贫困等级。

§3模型假设

1、假设申请者的信息真实可靠;

2、假设学校认定标准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

3、假设申请者的信息,每年学校都会及时更新;

4、假设学校所在地生活消费水平短时间基本保持不变;

5、假设有足够的钱资助占每个年级学生总数25%的学生;

6、假设只对申请者所填写的信息进行分析,忽略其他未填写的影响因素。

§4定义与符号说明

序号

符号

符号定义

1

表示各年级总人数

2

Z

表示判定贫困生等级值

3

Bi

表示对目标层的第i种影响因素

4

U(n)

表示编号为n的申报者填写的信息集

5

P

表示判断矩阵

6

CR

表示一致性判断比例

7

x

表示每月家庭提供的生活供养费

8

w

表示最大特征值所对应的特征向量

§5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一、准备工作

1、评判标准的设置

依据学生守册中的贫困生等级评定标准,将其中定性化贫困因素赋予分值,本文认为影响贫困等级认定的因素为:月生活费、双亲因素、健康状况、地域因素、家庭经济收入、双亲工作情况和家庭遭遇突发变故。

得到如下量化的评判标准:

影响因素

认定标准

分值

A:申报者月生活费

A1家庭生活供养费x0.4

mingeshu(i)=floor(mingeshu(i))+1;

end

end

d=0;

for i=1:3

d=d+mingeshu(4-i);

m1=bianhao04(find(k

第四篇: 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

贫困生认定班会总结

一、活动背景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更科学化,具备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细则。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28日

三、活动地点及参与人员

S1106 11级应用物理学全体学生及陈薇辅导员

四、活动目的

1.为了帮助学校中的贫困生减轻一定的负担,让他们以更好的心态来面对学习和生活。

2.本次班会主要为了评选出本班级的贫困生,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3.希望通过此次班会加深班级同学之间的交流,促进班级的发展。

五、活动流程

1.由班长先宣读参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及选举原则,并提醒每位同学在投票时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切实做好贫困生认定的工作。

班长在宣读评选规则

2.公布参加选拔的人员名单并写在黑板上以便计分。

3.由申请人进行个人情况说明,会议记录员做好会议记录。

4.同学们根据竞选人的个人情况及在校平时表现来进行不记名投票。

5.在校平时表现主要包括:思想进步,尊敬师长,讲文明,懂礼貌,衣着朴素,生活节俭,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关心团结同学,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其中以生活方面为主。

6.由班委在黑板上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初步选出认定为贫困生的名单,然后做好记录。

六、活动总结

经过大约一个半小时的评定,第一轮从24人中评选出了8人,紧接着进行第二轮投票,从8人中评选出特困生,较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最后评定文猛为本学年特困生,李方圆、王平、陈俊和陈磊等四人为较困难学生,其他三人为一般困难学生。由于名额有限,尽管有24人提交了申请,但最后只有8人能够获得资助,对那些未获得资助的同学,希望你们不要气馁,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勤奋好学,争取在下一学年评选中被选上。

七、后续工作

在物资上的资助是不够的,我们班委还要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定期或不定期的找那些同学了解情况,问寒问暖,让他们知道还有很多的人在关心他们。我们还想通过发挥我院心理咨询的条件,为那些心中有疑惑的困难学生解惑开导。只有知道他们的心里想法才能知道该怎么样去引导和帮助他们。贫困生工作需要我们用爱心倾注,从细微着手!

11级应用物理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第五篇: 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办法

为认真做好我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省、市及学院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结合苏教财[2007]38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贫困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二条 我院参与贫困生认定申请的学生范围仅限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第三条 贫困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院系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贫困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认定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第六条 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七条 各院系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八条 认定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别贫困二个档次。

1、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困。贫困生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

①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学生;

②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③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④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治疗的;

⑤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⑥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⑦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

⑧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2、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贫困。特困生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

①烈士子女;

②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③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④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⑤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

⑥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⑦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⑧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3、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或特困):

①购买电脑等高档电器、高档手机、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

②节日假日假期经常外出旅游;

③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

④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⑤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将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具体程序为:

1、本人申请

首次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应提供有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于每学年9月份开学第一周交院系认定评议小组处。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②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构成的户籍证明。

③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有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⑤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2、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结合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院系审核

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公示

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级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名单应进行排序),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质疑,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院系公示无异议,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5、认定决定并建档

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各院系将根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结论建立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于每年10月初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档案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章 认定时间

第十条 在每学年下学期放暑假之前,各院系向在校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第十一条 每学年九月份开学时,各院系启动贫困生认定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学院和各院系每学年定期对全院贫困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贫困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随时对全校贫困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和各院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各院系要及时做出调整,并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备案。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处代章)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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