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冰冰文秘网 > 专题范文 > 策划方案 >

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

时间:2022-05-12 09: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函》(国土资厅函〔2017〕1392号)有关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9号)要求和我县实际,为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概况。地处中腹地,总面积2023平方公里,辖7镇8乡3街道,总人口45万。南距省会城市66公里,北距历史名城110公里,位于连接两大城市的次中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较为便捷,贵开高等级公路使县融入市一小时经济圈,四条高速连通,三条铁路一个港口使客货运输高效通达。境内生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55.65%以上。

(二)矿产资源情况。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全县经勘查发现的矿产资源有磷、煤、铝土矿、铁矿、钼矿、重晶石、高岭土、石灰石、粘土、白云岩、地热水等35种主要矿产。目前,累计探明的磷矿资源储藏总量达19亿吨,特别是被称为“三阳开泰”之首的磷矿是国内磷矿富矿石的重要产地,其中p205(五氧化二磷)含量高于32%的优质富矿储量占全国80%以上,是全国著名的三大磷矿之一,与湖北襄阳、云南昆阳并称“三阳开泰”。磷矿主要分布在金中、双流、永温、冯三、花梨、龙水等6个乡镇。依托资源优势,磷化工已成为县主导产业之一。县域内有效磷矿山23家,而洋水河流域有15家磷矿山,其中开磷集团占6个,因此洋水河流域成为县最重要的磷矿产地。根据已取得的找矿成果,县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以下特点: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但分布不均衡;非金属矿产磷矿资源储量大、分布集中,深部潜力巨大;能源矿产煤炭分布不均,种类较多、煤质较差;金属矿产种类多、资源量不大;地热水资源较丰富,是全县新兴的潜在资源。

(三)开发利用情况。全县有效矿权56个,其中,磷矿23个、铝土矿4个、高岭土矿1个、地热矿泉水1个、石灰岩矿2个、硅石矿2个、砂石土矿23个。23个磷矿山11个正常生产,12个停产,而洋水河流域有10个生产,2020年磷矿开采量1174万吨,其中,开磷集团830万吨,民营矿山344万吨;4家铝土矿山,现仅有县马场镇楠木渡铝矾土矿(鑫联公司)达到生产条件,2020年共生产9.75万吨;2020年23个砂石土中有16个为2020年底新设采矿权,现正在办理环评、安评、临时用林用地手续,2家企业自行停产,3家企业正分别办理环评、临时用地用林等延期手续,仅1家企业正常生产;硅石、重晶石等矿山均处于停产状态。

(四)矿山环境情况。随着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也不断出现,矿山开采导致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等地质灾害问题十分突出。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39处,其中因采矿活动引发的有27处,威胁人数达25185人。全县矿山采空区面积约20.98km2,占县域总面积的1.03%,其中开磷集团矿区采空区面积约16km2;其他矿山采空区主要分布于双流、永温、花梨、冯三等乡镇。

(五)存在问题。县矿业经济经过多年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矿产资源勘查方面,磷矿投入多,资源增长突出,其他矿产如煤矿、铝土矿等投入相对不足;二是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低;三是矿山多,规模小,开采总量低,经济效益差,集约化合理利用资源尤为不足。综合利用率较低较,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未得到充分利用;四是矿业权人对绿色矿业发展认识不足,矿山企业资金投入不足,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造成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保护措施不够健全,恢复治理工作相对滞后;五是受近几年经济下行影响,矿山经济效益不好,建设绿色矿山需要大量资金,缺乏建设资金。

二、建设思路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走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结合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驱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合理规划、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综合治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部门协同,督导企业实施。坚持以矿山企业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主体,县发改、自然资源、工信、财政、生态环境、水务、市场监管、应急、交通、金融等部门协同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推动我县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行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共伴生资源、低品位和尾矿等的综合回收利用;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加强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大力改善矿山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坚持科技进步与创新。实施科学办矿、科技兴矿,加强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大力推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高勘查、开发利用的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实施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对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使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由传统产业向现代化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4.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我县不同矿种行业的建设要求,全面部署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全县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逐步达到规范建设要求。重点推进我县磷矿山绿色矿山的建设,再带动全县其他矿种绿色矿山建设。

5.坚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加大绿色矿山建设,以点带面,创建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力争创建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建立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研究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3.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严格执行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新建矿山布局合理,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通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规范有序,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利用率全面提升,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力争到2023年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新建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2022年,大中型矿山建设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规范管理,做到布局合理、绿色开采。全县大中型矿山11个(开磷集团5个,民营矿山6个),其中4个为新建矿山(未投产),1个未建设,正常生产6个。

——2025年,全县所有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业步入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矿山布局,建立完善矿山规划体系。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科学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将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到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合理调控资源开发总量,制定资源开发上限和开发强度,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统筹安排矿业活动,合理设置矿业权,从源头控制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牢固树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资源开发观,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转变过度消耗资源、低效利用资源、牺牲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方式。坚持转方式与稳增长相协调,坚持去产能与矿业企业兼并重组、调结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和矿业经济增长的新途径,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快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三废”要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幅降低矿山企业能耗、地耗、水耗,着力打造“矿业+”绿色产业链,推动“探、采、选、冶、加”五位一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生产方式,形成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绿色发展的矿业产业体系,提高矿山资源产出率,实现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三)全面推进绿色矿产资源勘查。启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各级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要发挥绿色勘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勘查试点,鼓励和支持社会出资的地质项目创新推进绿色勘查。探矿权人在进行勘查时,应编制绿色勘查方案。

(四)全面推进新建(改扩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新设采矿权、技改扩能矿山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按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并在矿山筹建过程中同步建设,在正式投产时应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监督企业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矿山“三废”得到有效处理,污染物排放达标。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监督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矿山绿色安全生产。

(五)积极推进生产(在建)矿山达标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全面推进生产(在建)矿山的绿色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利用先进采矿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三率”和“三废”监督管理,推进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绿色高效利用、安全生产水平。2022年底前,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确需申请延续的,应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办理相关事项,2022年底后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确需申请延续的,矿区绿化覆盖率和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达到国家标准,并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六)全面推进闭坑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2021年底前,要完成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历史较长,地质环境问题欠账较多,闭坑、历史遗留矿山的责任主体已灭

失,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使矿区环境整体呈现天蓝、地绿、水净,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七)推动矿地和谐共享共建。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维护矿山企业合法权益和矿区群众利益,使政府、企业、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发展成果,促进矿地良性互动。探索绿色矿山共建、责任共担、环境共保、收益共享新机制,共建绿色和谐矿山。按照“开发一处、造福一处,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地和谐、绿色发展”的要求,鼓励矿山资源开发与农村“三变”改革融合,大力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矿山及周边人居环境;组织就业培训,优先安排矿山周边村民及子女就业,积极开展扶贫救助等惠民活动;将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矿区群众的脱贫愿望相结合,鼓励采取与村集体组织共建高效农业产业、劳务委托、工程承包等方式、模式,支持矿山所在地乡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

(八)构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制,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引导矿山企业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矿地和谐,诚实守信,严格自律。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上下互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矿山自建自评、第三方评估、名录管理、社会监督、随机抽查、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等工作新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构建行业协会引领的行业自我约束机制。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和条件,结合县矿业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按照资源开发科学合理化、废物处置生态化、矿区环境优美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的要求,通过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及绿色矿山企业的方法,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地推进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时间为2019年10月—11月)。根据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制订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二)宣传部署(时间为2019年11月)。召开全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部署会,安排我县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全县2020年底前,完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任务。

(三)编制实施方案(时间为2019年12月)。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企业自行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四)建设阶段(时间为2020年1月—2022年10月)。依据矿山企业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应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形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自评报告。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的矿山企业于2020年10月前完成实施方案60%任务量,2021年12月前完成80%任务量,于2022年10月前完成全部任务量,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

(五)验收阶段(时间为2020年11月—2022年12月)。按照省绿色矿山建设验收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建设完成的矿山企业开展相关验收工作。

五、建设措施

目前,我县现在主要开发的矿种有磷、煤、铝、铁、高岭土、重晶石、硅、红粘土、石灰石、砂石等矿产。建设标准为:磷矿和重晶石按《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3-2018)、煤矿按《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铝土矿和铅锌矿按《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20-2018)、高岭土、粘土和硅石按《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石灰岩按《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8-2018)、砂石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等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分为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6个方面。

(一)矿区环境优美化。做到矿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治美观。矿山企业要对矿区周边、工业广场、矿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堆矿场地应封闭或者采用大棚进行遮盖;矿石运输车辆要篷布覆盖,杜绝运输过程中的矿石散落,限制运输荷载,每车矿石运量不得超过25吨。矿区截排水系统要修筑完善,防止雨水冲刷矿石,横流四溢造成污染。露天开采矿山企业的矿石破碎加工区域要实现封闭式作业,减少粉尘、噪音污染。要充分利用矿区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周边及运输道路两侧要做到应绿尽绿,营造整洁美观的生产环境,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矿区环境基本实现天蓝、地绿、水净。

(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相关内容,要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要及时对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同步恢复治理,不积存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矿山企业要加大对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的投资力度,认真组织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与生态恢复工作,落实治理责任。露天开采矿山更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达到开采一处、复绿一处。闭坑矿山要严格按土地复垦要求对矿山土地进行复垦,实现矿区土地利用效果最优化、利用价值最大化。

(三)资源综合利用。要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科学利用固体废弃物、废水等,发展循环经济。探索新的采矿方法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综合利用率,其“三率”指标要达到或高于设计要求。杜绝“采富弃贫、采厚弃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开采中的资源浪费。要拓展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途径,有下游加工产业的磷矿山企业,要最大限度综合回收共伴生的氟和碘等资源,并通过资源转化,推动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四)节能减排。要建立矿山生产全过程能耗体系,通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减少“三废”排放。矿山企业要积极研讨资源再利用方案,妥善处置废物,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矿山产生的固液废弃物应有符合安全、环保等规定的废弃物处置方法。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达到100%,废水处置达标率100%。固体废物要实现合理利用,利用率要≥40%。在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要利用产生的固体废物用于充填采空区、治理塌陷区和制成建筑材料等,减少地面压占。各矿山要建设污水处理装置,矿坑涌水要处置达标排放,生活废水处置达标排放,并优先用于矿区绿化浇灌。

(五)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矿山企业要建立科技研发队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建设数字矿山,实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信息化。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及《开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安全合理开采,要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改造,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高效适宜的采矿技术和方法,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化采矿行动,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不低于70%,大力提高矿山企业科学化采矿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矿山企业要采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智能技术,实现生产经营决策、安全生产管理和机械设备控制信息化。

(六)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一是矿山企业要建立产权、责任、管理和文化等方面的企业管理制度;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要切实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备金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设备安全性能,设置危险区自动报警装置,杜绝职业病发生。同时,要建立应急救援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健全储量动态监测等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完整。二是矿山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生产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建设,时刻心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帮助村民脱贫致富,为当地村民提供劳动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难题。探索村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矿山建设,共享矿产开发利益。三是矿山企业要与当地村民组织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磋商机制,共同研究协商因矿业开发造成群众利益损害的有关补偿条件、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对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要及时补偿到位。要通过矿地和谐建设,及时化解矿山开发与当地群众的矛盾,杜绝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营造企业与地方共同发展、人与环境和谐融洽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研究决策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严格矿山建设项目核准、备案;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第三方评估经费的落实,配合做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的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日常工作、名册管理,负责绿色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三率”指标落实,负责矿山企业占用耕地及林地手续的办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矿山“三废”治理和污染物治理的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对矿山技改项目备案,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县水务局:负责矿山开采取水管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监管。

县应急局:负责督促矿山企业、排土场及尾矿库按照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建设、生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绿色矿山建设的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配合矿山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矿山企业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县交通局: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维修及日常养护。

县金融办:负责鼓励和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金融服务。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处理矿群矛盾纠纷。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行政审批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增划资源,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允许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企业。二是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短期内能够复垦、复绿的,可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支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优先布局建设用地,需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纳入计划保障;绿色矿山建设需要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的,可以按规定支取使用已缴纳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预存费用。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减收企业所得税。

(四)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矿业企业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目标,编制好矿山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从矿区环境、开发方式、资源利用、企业形象、矿区和谐及规范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内容、进度和措施等,安排落实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达到建设标准。

(五)建立绿色金融扶持政策。一是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对绿色矿山企业的金融服务,探索开发支持绿色矿山的特色信贷产品,加强绿色信贷支持,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在环境恢复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鼓励引导县域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和项目提供增信服务,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涉及乡(镇)及部门要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绿色矿山、认识绿色矿山、认同绿色矿山。广泛宣传我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矿山企业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推动绿色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年度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进展及成效评估,加大对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等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对已验收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采取常效巩固措施导致不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的,申报上级部门从名录中移出。对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失职失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本文链接:https://www.win-tfx.com/zhuantifanwen/cehuafangan/278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24 冰冰文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9005744号-1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